你相信世上有鬼嗎?38%的美國人信了|《如何思考怪誕現象》精選書摘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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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世上有鬼嗎?38%的美國人信了|《如何思考怪誕現象》精選書摘

撰文 哲學作家小狄奧多.希克(Theodore Schick Jr.)、路易斯.沃恩(Lewis Vaughn)


近期的蓋洛普民調顯示,38%的美國人相信世上有鬼。以前,鬼魂是指逝世者的靈魂或亡靈。許多人宣稱曾遇鬼,這類經驗可能包括清楚目睹靈異現象、氣溫驟變、聞到異常氣味,乃至感覺附近「有東西」。這些無疑都是真實體驗。問題在於,這些現象是否都是脫離肉體的靈魂所造成?若想找到答案,我們必須確定這種說法能否提供最佳解釋。

{本內容節錄自《如何思考怪誕現象:美國大學通識課告訴你, 辨識真偽的思考法則與練習》,由日出出版提供,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誠品立場;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雖然撞鬼經驗百百種,通常可分為兩個基本類型:鬧鬼和靈異事件。鬧鬼是指鬼魂反覆出現在同一地點,再三重複相同的動作。相對地,靈異事件則可能牽涉人鬼互動。有些靈異事件只會發生一次,企圖透露某些資訊或完成特定任務,有些則可能出現多次。以下就來探討這些現象是否真實。
 
 

❐ 假說一:撞鬼經驗是由脫離軀體的靈魂所造成
 
解釋撞鬼經驗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直接相信表象──所見即鬼影,亦即相信世上真的有鬼。不過,如果鬼魂透明無形,實在很難理解為何我們看得見鬼。
 
相信靈魂或鬼魅的人一般可歸類於二元論者,因為他們認為世間萬物可分為兩種:實體與非實體。現代最具影響力的二元論提倡者為笛卡兒(Rene Descartes),他認為實體無法思考、感覺或產生慾望,因此心靈或靈魂必定是非實體的存在(許多人至今仍質疑人工智慧的前景,正是出於這個原因)。他指出,靈魂不具任何物理性質,包括沒有質量、不帶電荷、沒有空間延展性。然而,若靈魂不具備這些性質,靈魂之說會衍生出更多問題。由於光子無法從靈魂表面反彈,因此我們看不見靈魂;由於靈魂不具質量,所以我們觸碰不到靈魂;由於靈魂不散發任何分子,因此我們聞不到靈魂的味道。我們何以察覺這種靈體,便成了無解的謎。如果撞鬼經驗真的是靈魂所造成,必定不屬於笛卡兒所說的那種靈魂。



林肯在中陰
《林肯在中陰》
 

或許,鬼並非笛卡兒所想的那樣完全沒有形體。印度教認為人是由不同能量體所組成,包括實質肉身、星光體(astral body)和因果體(causal body)。星光體與肉身一樣是由原子構成,但這種原子比構成物質世界的原子更有靈性。印度教性靈導師帕拉宏撒.尤迦南達(Paramahansa Yogananda)稱此為「生命粒子」(lifetron),並聲稱這種粒子「比原子的能量更細緻」。這代表什麼意思?能量之間何以產生「細緻」之別?生命粒子也跟一般原子一樣,由質子、中子和電子所組成嗎?或是由截然不同的物質所構成?生命粒子也有不同種類,跟一般原子一樣能分門別類?生命粒子是否與一般原子一樣,以不同方式組合成不同物質?為什麼現有的儀器偵測不到這種粒子?鬼的組成元素至今依舊未知。
 
靈異研究學會前會長查爾斯.里歇(Charles Richet)教授為構成鬼的物質發明了一個新名稱:靈質(ectoplasm)。該詞由希臘字「ektons」(內化)與「plasm」(物質)所組成。據說不只有鬼經過的地方會遺留這種物質(如同電影《魔鬼剋星》描述的那樣),鬼魂與靈媒接觸時也會產生這種物質。可是如果將降神會中產生的靈質送去化驗,一切便顯得平淡無奇,不再神祕。蛋白、過濾紗布和木漿是靈質最常見的成分。
 
如果鬼具有物理性質,應該要能被現代的測量儀器加以偵測。現代化的「捉鬼隊」之所以會攜帶電磁感測器,原因在此。這些超自然現象調查人員去到疑似鬧鬼的地方時,有時會發現儀器讀數異常。不過讀數異常不一定代表該地鬧鬼,這部分我們稍後會說明。
 
大部分人看到鬼的時候,鬼都穿著衣服,但鬼身上怎麼會有衣服?鬼的世界有服飾店嗎?他們的穿著風格是否從遠古的希臘服飾,乃至現代的嘻哈風格無所不包?為什麼鬼只會穿他那個時代的衣服?鬼會美容嗎?這些都是很重要的問題。鬼魂理論必須先能提出解答,我們才能正視這派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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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鬼經驗除了上述客觀解釋(即歸因於真實察覺鬼的存在),還有幾種主觀解釋,將這一切歸咎於各種環境因素造成異常心理狀態。「石頭錄音帶理論」(stone tape theory)就是其中之一。
 
 

❐ 假說二:撞鬼經驗源自於建築物或地標石材中儲存的聲音和影像。
 
此假說的概念是,撞鬼事件發生當下,當事人往往情緒激動,而這一切經歷會銘記在發生地點附近的石頭上,並且不時自動回放。這裡是以錄音帶和錄音機來比喻,石頭相當於錄音帶,人的心智則是錄音機。
 
問題是,就目前所知,人類世界沒有任何機制可將這類資訊記錄在石頭中,更別提事後還要播放出來。石頭本來就不具備錄音帶的特性。即使是磁帶,也無法在不使用特殊錄製裝置的情況下記錄聲音或影像。光是對著磁帶講話根本無法錄下任何內容,只是把磁帶放在耳朵旁邊,也同樣聽不到任何聲響。這兩種情況都必須使用有讀取/寫入功能的特殊裝置,但石頭錄音帶理論並未提供任何有關這類記錄機制的線索。
 
許多撞鬼經驗都發生在夜晚就寢前,或是早上剛起床的時候。在這些時間出現的鬼魂,通常是在黑暗中露出一張臉、在房間內移動,甚至叫出當事人的名字。當事人通常會全身癱軟,無法回應。之前我們就曾談過「睡眠癱瘓」現象,以此解釋外星人綁架的假說。某些撞鬼經驗或許也能以此現象來解釋。
 
 

❐ 假說三:撞鬼經驗是睡眠癱瘓所造成

快速眼動期(REM)是最容易做夢的睡眠階段,此時人的身體會呈現癱軟狀態,以免做出夢中的動作而使自己受傷。但是,如果入睡太快,人可能會在仍有意識的情況下進入REM,結果就有可能發生夜驚(night terror)或清醒夢等現象,使意識經驗與夢境之間的界線模糊,產生鮮明如真的幻覺。


夢的潛意識心理學
《夢的潛意識心理學》
 

猝睡症患者比一般人更容易夜驚,因為他們幾乎隨時都能立即入睡。傳統的治療方法是開立各種興奮劑,協助病患保持清醒,以利正常睡眠。新藥莫達非尼(modanil)能有效減少夜驚,同時又沒有興奮劑的副作用。臨床試驗中,服用莫達非尼的猝睡症患者比對照組多出50%的清醒時間。由於此藥物能有效減少夜驚現象,有些人標榜這是「驅鬼藥」。
 
素有鬼屋之稱的房子和建築物經常成為鬼故事的搖籃,而且鬼故事時常發生於建築物的特定區域。赫福郡大學的心理學家暨超心理學者李察.韋斯曼好奇,鬼屋的環境是否具有什麼特殊條件,才會這麼容易傳出鬼故事。為了檢驗這個假設,他決定勇闖大不列顛最富盛名的兩個鬼屋,分別是英國的漢普頓宮(Hampton Court Palace)和蘇格蘭愛丁堡的南橋地窖群(South Bridge Vaults)。
 


漢普頓宮


漢普頓宮作為英國君主的宅邸已有超過五百年的歷史。傳聞亨利八世第五任皇后凱薩琳.霍華德(Catherine Howard)的幽魂仍不時出沒於皇宮內,她因為遭控通姦而被判處死刑。據說當她得知自己的命運後,跑去向國王求情,慘遭宮內侍衛拖走。她悽厲的尖叫聲在長廊迴盪,造就了如今知名的「鬧鬼迴廊」。然而這裡並非漢普頓宮唯一鬧鬼的地方,其他空間也曾傳出鬼故事,包括「喬治王朝房間」。
 
愛丁堡地窖群於十八世紀末興建於南橋底下,由幾個小房間和走廊組成。這些空間原本是工坊、儲藏室和窮人住所,到了十九世紀中期,因漏水嚴重又過於擁擠,公共衛生堪憂,逐漸人去樓空,遭大眾遺忘。直到二十世紀末,才有人重新發現這些地窖。地窖群在1996年對外開放參觀後,特定區域便開始陸續傳出鬼故事。
 
為了解鬼故事是否與環境有關,韋斯曼和同事找了超過六百人進入這些建築內巡覽,並記下過程中經歷的所有不尋常現象。參觀漢普頓宮時,韋斯曼的團隊在不同地點放置電磁感測儀,監測整座皇宮的磁場。進入南橋地窖群時,他們監測氣溫、氣流、光線和磁場。觀察結果發現,即使參觀者事前全然不知哪些地方鬧鬼,但他們指出感覺異常的地點,磁場或其他環境變數波動往往最為明顯。對此,韋斯曼得出結論:「『鬧鬼』區域不斷傳出異常現象是因為環境因素所導致,而這些因素在不同地點可能不盡相同,我們的資料強烈支持此一論點⋯⋯總之,研究結果明顯指出,這些疑似鬧鬼的控訴無法構成『鬼魂』出沒的證據,只能代表當事人對所處環境『正常』因素的回應(當事人本身可能渾然不覺)。」



《跳火堆:阿根廷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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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說四:撞鬼經驗是環境因素與感覺能力和大腦交互作用的結果

帕辛格發現,磁場變化可能促成各種超自然經驗,包括外星人綁架、靈魂出竅、宗教經驗,而韋斯曼的研究證實了這點。其他研究人員也指出了類似的關連。舉個例子,威爾金森(H. P. Wilkinson)和高爾德(Alan Gauld)投稿到《靈異研究期刊》(Journal of Psychical Research)的論文指稱,太陽週期會使地球磁場產生變化,而人們的撞鬼經驗與此有關。另外,西喬治亞州立大學(State University of West Georgia)的威廉.羅爾(William Roll)也發現,鬼屋與磁場變動有關。大腦就像一部電化學裝置,會受周圍環境的電磁場波動所影響,再合理不過。
 
超低頻音(次聲波)是另一種可能相關的環境因子。超低頻音是指頻率低於人類可聽見範圍的聲音,振動頻率通常每秒二十次以下。電腦專家維克.坦迪(Vic Tandy)發現,超低頻音很容易意外造成疑似撞鬼的假象。有天晚上,他在實驗室中工作,身體突然開始冒冷汗,並湧現一股被盯著看的不自在感。接著,他目睹空氣中浮現一個灰色形體,從眼前一掠而過。之後,他將西洋劍帶到實驗室,為劍術比賽備戰。當他拿起西洋劍時,劍身開始顫動,彷彿有股未知的力量搖晃著劍。坦迪知道聲波可以產生這種現象,所以他決定測量實驗室中的聲波。測量結果顯示,實驗室的空氣以每秒十九下的頻率振動,剛好是會使人類眼球共振的頻率。他也發現,當他關閉新裝設的排氣扇後,顫動的現象就會停止。風扇並非產生這種低頻振動的唯一物品。舉凡地震、打雷、灌入煙囪或走廊的風,都會產生超低頻音。鬼故事的場景時常會有呼嘯的風聲或暴風雨,原因或許就出在這裡。
 
為了研究超低頻音在更嚴謹的條件下能產生多少影響,韋斯曼和英國國家物理實驗室(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的理查.羅德(Richard Lord)請觀眾記錄在倫敦大都會大教堂聆聽演奏會的親身感受。研究人員在演出過程中,不時以重低音喇叭播放超低頻音,並且經由六公尺長的汙水排水管傳到演奏會現場。現場聽眾似乎察覺得到超低頻音,他們寫下「後頸出現微弱的刺痛感」、「肚子湧現一股奇妙感覺」及「感覺有一股力量存在」等感受時,恰好就是研究人員暗中製造超低頻音的時候。如果磁場、光線、氣流和超低頻音發生波動的現象發生在幽閉的房子內,毛骨悚然的效果會遠比發生在遊樂園那樣的開放空間要強得多。
 


對於撞鬼經驗的成因,我們該相信哪方說法?

以下針對各種假說的相對可信度深入檢視。靈魂假說(假說一)預設了世上有種未知物質,因此最不精簡。雖然該假說看似能解釋撞鬼經驗的大部分面向,其實衍生出更多問題:靈魂是由什麼物質構成?靈魂如何移動?靈魂具有肌肉、神經或大腦嗎?靈魂如何與世界互動?為何我們無法偵測到靈魂?靈魂怎麼會穿衣服?在能充分回答這些問題之前,靈魂假說並未達到解釋現象的目的,反而留下更多謎團。
 
石頭假說(假說二)並未預設任何未知靈體,但預設了世上有種未知程序。目前我們還沒有任何辦法能將聲音或影像儲存於石頭中。不僅如此,縱使人類哪天發現了這種儲存機制,頂多只能解釋鬧鬼事件,幽靈與人類究竟是如何互動,依然無解。總之,該假說的範圍相當有限。
 
比起這些假說,睡眠癱瘓(假說三)和環境因子假說(假說四)皆未假設世上存在某種未知的靈體或力量,相形之下較為簡單。這些假說能共同解釋撞鬼經驗的所有面向,包括為何人會感覺附近貌似有東西,乃至現蹤的全身鬼影,以及為何鬼時常以穿著衣服的樣貌「顯靈」──它們只是心智建構的產物,並不真實存在。

▶︎▶︎▶︎延伸閱讀|「打擊偽科學」口味的批判思考:朱家安評《如何思考怪誕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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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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