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科幻終於介入現實——科幻作家陳楸帆談最熱現象「元宇宙」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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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科幻終於介入現實——科幻作家陳楸帆談最熱現象「元宇宙」

撰文 提案編輯室

疫情的影響已邁入第三年,讓人類對於進入虛擬現實的渴望上升到一個非常實際的地步,「元宇宙」這三個字更是橫掃了從2021到2022年上半的書市,而關於虛擬現實,我們絕對需要科幻作家的看法——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們就已經活在這個毀譽參半的國度裡了……
 
陳楸帆
科幻作家、編劇、翻譯、策展人。中國科普作家協會副理事長,世界華人科幻協會名譽會長,九三學社社員。曾多次獲得星雲獎、銀河獎、世界奇幻科幻翻譯獎等獎項,作品被翻譯為二十多國語言,在許多歐美科幻雜誌均為首位發表作品的中國作家,代表作包括《荒潮》、《人生算法》等。
 

《提案》小編(以下簡稱《提》):因為疫情的緣故,似乎加速了現實生活「鏈接」虛擬世界的進程,元宇宙的話題沸沸揚揚;其實關於元宇宙的設想,很早就在科幻小說裡完成了吧!老師身為一位資深的科幻小說家,對這樣的趨勢有什麼感覺?有超出科幻小說一直以來的設定嗎?
 
陳楸帆(以下簡稱陳):簡單說來,元宇宙(metaverse)這個概念最早由美國科幻作家尼爾.斯蒂文森(Neal Stephenson)在1992年的小說《潰雪》(Snow Crash)中創造,可以理解為利用區塊鏈、虛擬空間、AR/VR等技術,構建一個虛擬的現實世界。
 
何為虛擬的現實世界?意思就是把現實中的事物進行數位化並複製出一個平行世界,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擁有一個數位化的虛擬替身——阿凡達(Avatar)。這個替身可以在數位化場景中做任何事情,同時又會反過來影響現實世界,俗稱打破次元壁。但這只是最為粗疏的描述,其中每一個名詞都能分岔出無窮無盡的細枝末節。
 
如今無數的投資機構、企業、學界和媒體都在爭搶對元宇宙的定義權,但對於我來說,大可不必過多地探討定義本身。因為對於一個正處於進行時態中的概念,定義便意味著局限(To define is to limit)。當元宇宙沒有完全成型的時候,一千個人眼中會有一千個元宇宙,而置身其中的每個人都會如盲人摸象般,有全然不同的角度、訴求和觀感。
 
在我的想像中,元宇宙應該是一種將現實進行分層切片的技術。就是把我們原來以為的、固化的、唯一的物理現實,分層切片成非常多不同的虛擬實境,包括我們心智上對現實的理解也會產生非常大的變化。
 
所有這些都代表著人類自古以來的一種願望:去想像與現實世界不同的另一個時空,另一個維度,或所謂更本真的存在。在漫長的歷史中,人類試圖用非常多的藝術形式,文學,戲劇,電影、遊戲,沉浸式體驗……等,其實都是在大腦中形成一個又一個充滿隱喻、符號、象徵、情感的平行宇宙,在那裡可以不受束縛的去展開無限的可能性。
 
所以無論我願不願意,我們已經身處於某種程度的元宇宙當中。
 

《提》:在您去年與李開復先生一起合作撰寫出版的《AI 2041》,從一種科幻的角度來看,也是「將現實鏈接虛擬」的創作方式;您認為現實與科幻,在寫作上的界線與合作,也會愈來愈模糊嗎?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嘗試,以前沒有人做過類似的事情。這本書裡面有十個故事,都是關於20年之後、AI在全球十個不同的國家或城市裡發生的故事。每個故事,我們都跟李開復老師進行了反覆的探討。最終是從最實際的AI發展現狀入手,然後到它可能在未來的發展布景,以及在各個行業的應用怎麼落地。為了寫好相關的故事,我們做了非常多的調研,去了一些公司、實驗室,跟專家做了很深入的探討。圍繞故事裡出現的技術點,開復老師會寫一個技術評論,對這些技術點發展到了什麼階段、未來怎樣發展、有哪些政策風險帶來的挑戰等。可以說,這本書混合了科幻和非虛構的類型,這個以前沒有人做過。
 
最初,在和書商溝通的時候,他們擔心的是這本書的定位問題,是歸在虛構類型的書籍裡還是屬於非虛構類型書籍。這本書的樣書出來以後,書商們反而表現得異常興奮,因為迄今為止還沒有人做過這種類型的書籍。目前看來還是非常成功的,不僅獲得了多家主流國際媒體的年度最佳圖書稱號(《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等),同時也被許多學校的不同專業選用為閱讀材料,用來幫助學生理解關於科技、未來與人類社會的複雜關係。
 
有了這次的鼓勵,或許以後我會與更多的科學家、藝術家、哲學家一起合作,打破更多的界限,去探索新奇深刻的前沿課題。
 

《提》:在《AI 2041》裡有一個故事〈假面神祇〉,這篇之所以令人印象深刻,大概是Deepfake(深度偽造)這樣可怕的工具,似乎已經近在眼前了、被某部分的人所濫用了;而疫情也讓書中另一篇故事〈無接觸之戀〉裡的醫學科技發展,變得迫在眉睫。以更身為文學家而非科學家的角色來看,老師覺得科技與人性的牴觸,是否從科技發展之初就有點歪掉了呢?
 
其實,我們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個「後真相」的時代。比如在當下的疫情中,我們都會通過各種管道,接收到無數關於疫苗和病毒的資訊,多到我們無法處理。即便現在,社交媒體上是不是還會傳出不少謠言,每個人也因此在鑒別真假的過程裡疲憊不堪。「真相」已被掩藏在巨大的資訊流之中,難以尋找。我們接觸到的所有媒介平臺,其背後都有龐大、複雜的利益鏈,政府與平臺之間也有著難以言說的社會關係。這意味著,每個平臺都有它們的特定立場,代表著其贊助人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真實」這個概念,一旦經過了某個平臺的仲介,便不可避免地接受修改。這種修改或許不是某個特定的人有意識來完成,而更多情況下,是預設在「媒介」的內在框架之中。
 
〈假面神祗〉所描繪的未來可能很快就會發生,並不需要20年的時間,而我們需要做好準備,來迎接這樣的未來。在這樣的社會中,Deepfake將會成為某種強大的武器,成為政治話語的技術平臺,這種話語的影響力是個體無法抗拒的。所以,在開發「反換臉」技術的同時,我們也需要思考「真實」的定義。我們可以用區塊鏈技術將「真實」加密,我們或許也可以通過量子計算開發新的加密方式。
 
但是,所有這些都是技術層面的嘗試,而更重要的,則是意識形態的建構。不論技術如何發展,人們總是困頓於一種二元對立的邏輯關係,以「自我」為中心,區分、排斥、異化「他者」。我們所有人都需要對此加以反思。雖然《AI 2041》的用意是描繪一個樂觀的未來,但我個人有時候還是持悲觀的態度,畢竟這樣的二元對立根植在主流話語中,借助科技力量被加以放大,短時間內難以改變。

  
《提》:科技的初衷明明是帶給人們生活上的便利(應該是吧?)卻也帶來了人際的疏離與不信任,這是否也是科幻小說一直想處理,但似乎比技術(合理的科學發展或未來推想)本身更難處理的問題?
 
陳:以網路為例子,原始的情感與行為模式在互聯網環境裡會被激發、強化、放大,因此,出現了網路暴力、歧視偏見等普遍問題,這其中是媒介形態扮演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那麼,在元宇宙裡,我們是否能夠實現從二元對立到共生共榮?能否克服上述的這些挑戰?甚至跟我們的美好願望背道而馳,再次經歷一種中心化?包括Facebook(Meta)、微軟、騰訊這些互聯網巨頭已經率先布局。個人資料已經被互聯網巨頭全面控制、壟斷、占有。那麼,在這樣一個尚未成型的元宇宙社會裡,我們是否可能面臨一種更加中心化的極端社會形態的可能性?
 
我們需要解答的問題還有很多:在元宇宙中不可忽視的還有個體自由的挑戰。當生產力和生產關係進一步發展,例如,跟數位資訊有關的職業以低邊際成本遷入元宇宙,這其中是否可能引發新的奴役、歧視和汙染?如何借助於設計新的經濟系統與價值貨幣來引導人們追求超越物質消費主義之上的自我實現、尊嚴與愛?如何防範元宇宙和現實世界的隔離與脫鉤。在電影《一級玩家》(Ready Player One)中,人們在元宇宙安於享樂,卻放棄了現實世界,任由它變成一座垃圾場。所以,應該如何打通元宇宙跟物理世界之間的映射關係?如何引導個體享受元宇宙生活的同時,保護我們肉身所生存的物質世界,找到一條可持續發展的根本路徑。
 
在我看來,科幻小說應該在社會結構與制度的想像上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幫助我們尋找到未來與科技和諧共生的出路。
 
 
《提》:小說不是在給出答案,而是在提出問題。文學是否能在人們一昧追求科技發展的同時,提供更優良的偵錯可能?最後也想請老師提一下,在《AI 2041》裡私心最喜歡哪一個故事?(小編自己非常喜歡〈神聖車手〉,老師把主角面對電玩與真實撞擊的一刻處理得真好!)
 
陳:書裡面有一個故事發生在上海,叫〈無接觸之戀〉,講的是20年後疫情還在繼續,而且已經變成一種新常態。但是不要擔心,在那種常態下,我們已經不用過於擔心病毒了,因為有非常先進的AI與機器人、無人機,元宇宙與虛擬人技術等,幫我們追蹤疫情,快速製備疫苗與藥物、以安全又便利的方式維持正常的社會生活生產秩序。小說裡的主人公出生在我們這個時代,她的童年因為疫情留下了心理陰影,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讓她不敢走出自己的公寓,去追求真實聯結的愛情。故事傳達了一種美好的希望,希望在未來,我們不必因為病毒而受到種種身心健康、社會管控、經濟停滯的痛苦,而是可以在保障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勇敢地去接受一種新的生活方式。



▌延伸讀物


《AI 2041》

李開復 / 陳楸帆◎著
遠見天下文化出版

 



《 元宇宙》
馬修.柏爾◎著
遠見天下文化出版





▌正在成型的元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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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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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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