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劇《明星養老院》2.0 人生下半場,笑著登場!
202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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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劇《明星養老院》2.0 人生下半場,笑著登場!


活動期間 2025/11/08 - 2025/11/09

★誠品會員獨家購票優惠  
誠品會員優惠92折 (本優惠不適用於800元票區)
▸已啟售👉UDN售票網


★展演時間/地點
11/8 (六)14:30、19:30 
11/9 (日)14:30 
高雄文化中心 至德堂


推薦給誠品會員的理由

娛樂教父王偉忠年度大戲 
笑中帶淚舞台劇 X 熱血沸騰風華絕代歌舞秀
重量級明星陣容同台飆戲飆歌

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中的大明星,現在就是最美的時刻!
集結多位金鐘獎歌王、影后、影帝藝人,飾演一群曾光芒萬丈、呼風喚雨的大明星,
他們共居在「明星養老院」,不論年齡,仍想登上舞台、貢獻出自己的才華。
昔日恩怨情仇瞬間荒謬點燃,該如何在人生下半場,依然活力十足、笑著登場?


★節目介紹

✨✨✨  超強卡司陣容 ✨✨✨
郎祖筠 跨界天后,戲精級劇場千面女郎
楊  烈 金鐘歌王、金鐘入圍男配角,永遠迷人的如果能夠
黃嘉千 金鐘影后,跨演歌影劇及主持的全能藝人
方文琳 金鐘影后,玉女歌手到螢幕女神,首度跨界舞台飆戲
羅美玲 原民歌后唱進人心,戲劇表現一直很閃亮
洪都拉斯 金鐘入圍男演員,模仿藝人成功轉型演技派
陳漢典 四次入圍金鐘最佳主持人,模仿主持戲劇全方位藝人
黃浩詠 跨界電視電影,台灣音樂劇優秀演員
泰國娘娘 不談打拋豬,犀利網紅舞台獻處女秀!

建設公司年輕研究員阿德(陳漢典飾),為了解熟齡客層的居住需求,來到「明星養老院」,但這完全不是他印象中的養老院。院內處理大小事務、追星追一輩子的資深粉絲阿娟(羅美玲飾)告訴他,裡面住的都是曾經叱吒風雲、紅到不得了的「大明星」!每週一場豪華歌舞秀的現場直播演出,論排場論專業,完全讓他第一次造訪就大大震撼驚豔,嚇到吃手手。然而,一向高調熱舞、歡樂逗趣的「明星養老院」,近來背後隱藏著巨大危機......

首先,曾風靡一時的喜劇最佳搭檔大羅(洪都拉斯飾)小古(黃浩詠飾)發現,曾為愛急流勇退的歌壇玉女天后院長(方文琳飾),每天憂心忡忡,頻頻神秘外出訪客,行蹤可疑;就連與性感歌姬雲高高(郎祖筠飾)王不見王的死對頭夫妻檔,藝界多情才子歌王龍上龍(楊烈飾)以及曾與雲高高共組少女二人組的資深純情玉女梁菁菁(黃嘉千飾),竟膽敢申請入住明星養老院,而且院長竟然核准了!這裡接下來究竟會發生什麼事?  
 
依舊緬懷鎂光燈的資深大明星們,外在與內在世界的危機同時被引爆,如何面對過去的愛恨情仇與藝界人生的洶湧起伏?如何在網路時代中自處?如何重整三觀、重新找到人生方向?又該如何團結起來解決危機?
 
高潮迭起的精彩答案,層出不窮的意外,即將揭曉......。

▸更多活動詳情 👉 官方網站
 

★精采預告
 

★主辦單位
金星文創、聯合數位文創、好位子劇團

★贊助單位
衛山集團

★演出人員
主要演員|方文琳、洪都拉斯、郎祖筠、泰國娘娘、陳漢典、黃嘉千、黃浩詠、楊烈、羅美玲(依姓氏筆畫)
舞者|伍哲志、李文欣、林棋清、黃庭瑋、黃庭瑋、劉俊德、陳奕蓁(依姓氏筆畫)


★幕後製作團隊
監製|王偉忠
共同監製|李彥甫

導演|樊宗錡
編劇統籌|王蓉
舞台設計|李柏霖
燈光設計|鄧振威
服裝設計|謝宜彣
造型設計|黃慧貞
音樂設計|洪晟文
編曲|洪晟文、林孟萱
音效設計|Studio 5
音場設計|Jeff Liu
舞蹈設計|陳彥斌 Fangas Nayaw、董怡芬
助理編舞|雷斯菁

製作單位|金星文創
金星文創執行長|張正芬
金星文創行政總監|彭文鶯
金星文創專案經理/監製助理|林奕璇
金星文創行銷經理/前台經理|謝依柔
金星文創行銷設計|張羽彤
金星文創攝影剪輯|蔣容得 
金星文創行政助理|闕廷維
專案票務|洪若善
技術經理|鄭資翰
影像紀錄製作|Lemon影像製造所

主題曲|超級大明星
作詞|王蓉
作曲|黃麗星、洪晟文、劉學甫
編曲|李艾璇
吉他|蔡侑良
和音編寫|黃麗星
和音|黃麗星
錄音師、後製混音|Studio5

舞台監督|王麗芬
舞台技術指導|曾嘉生
燈光技術指導|吳以儒
電腦燈光編程|曹芯慈

燈光工程|聚光工作坊
音響工程|捷韻實業有限公司
舞台製作|大岳藝術製作有限公司
導演助理|李葉
排練助理及小道具執行|彭成弘、梁舒怡、黃秋富(怒怒)
排練助理及音樂暨音效執行|董譯嬪
服裝執行|林珮君
服裝管理|陳文秀、陳亭安、林子涵、陳麗玉

藝人經紀|林禹震(郎祖筠)、黃怡真(楊烈)、張月梅(黃嘉千)、黃艾瑞(方文琳)、張淑華(洪都拉斯)、蔡語涵(陳漢典)、尹民丰(娘娘)

主辦單位|金星文創、聯合數位文創、好位子劇團
獨家贊助|衛山集團
媒體協力|誠品人
通路協力|台北富邦銀行


★票價
4,000元 |3,500元|3,000元|2,600元 |2,200元|1,800元|1,400元 |1,000元| 800元
聯絡方式: 金星文創02-2528-3333,或洽UDN售票網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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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壹、 一般條款
    • 一. 誠品會員卡之申辦
      1. 累計卡

        累計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誠品門市服務台或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線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網站、【誠品人eslite】APP)申辦累計卡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或線上平台申辦。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累計卡於誠品通路消費累計達新台幣1萬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誠品門市服務台換發誠品人會員卡,若出示身分證字號與累計卡申辦資料不符,恕無法進行升等換卡。

      2. 誠品人會員卡

        誠品人會員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申請書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申請人確實填具申請書並親自簽名後,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申請書,或未提供與累計卡申辦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予本公司進行身分核實,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 二. 誠品會員卡有效期間
      1. 累計卡無有效期間限制。
      2. 誠品人會員卡自申請日起算,有效期間一年。於有效期間到期時,消費金額或消費次數未達本公司設定之門檻,該會員累計消費金額、消費次數、點數均歸零,並自動調整為累計卡。如不同意調整,請於會員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個月內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請人經本公司核發會員卡號時即成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會員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利進行身分確認,如持卡人拒絕出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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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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