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品累計卡有效期限內於誠品通路消費累計達RMB2,000元,即可換發誠品人會員卡。申辦誠品人會員卡時,須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誠品門市服務台辦理,若出示身分證號與系統中累計卡申辦資料不符,恕無法進行升等換卡。
2.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累計卡申辦資料,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3. 累計卡自發卡日起算,於有效期限內,若未有消費紀錄,則該累計卡權益及卡片累計金額隨即失效。累計卡有效期限之相關規則,請於誠品生活網站查詢。
4. 申請人經本公司核發累計卡號時即成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累計卡、官方行動版累計卡、或提供身分證號進行身分確認,但本公司、誠品集團關係企業及合作廠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原件,以利進行身分確認,如持卡人拒絕出示或以其他理由不能出示的,本公司、誠品集團關係企業及合作廠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
5. 本卡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含消費累計),恕無法以任何方法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如透過誠品線上平台申辦之持卡人欲申請實體卡片,可至服務台享首次免費申辦發卡;若持有之實體卡片遺失或毀損,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得申請補發,本公司將酌收工本費RMB10元。於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遺失本卡前,如遭冒用行使本卡權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6.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重製/仿冒本卡,或有任何違反本約定條款及各項最新使用規則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權益,並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資格。
7. 已作廢之本卡(如遺失卡、過期卡等)仍被流通時,視為無效,本公司有權將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誤用。
8.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本公司有權暫停本卡之消費登錄、兌換功能及查詢…等相關服務,直至異常狀況解除。
9. 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請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項活動信息,可至本公司或誠品集團關係企業門市(以下簡稱「誠品門市」)顧客服務中心辦理資料變更或進行查詢,以利本公司儘速為您確認或更新相關資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確更新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權益通知、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持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持卡人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10. 本公司保留本卡之核發、續卡、停用、註銷及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各項持卡人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及相關服務之權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對本卡之約定條款、個人信息告知事項、使用規則等,得隨時修改或變更,並於修改或變更前之一定期間,於誠品門市或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至誠品門市顧客服務中心為不同意的通知,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有關本卡各項最新使用規則、各項權益、消費優惠、標識符號、合作廠商、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詳見誠品門市公告或網站,本公司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變更之,以最後更新者為準。
11. 本公司保留關於變更誠品累計卡發卡公司,並移轉本公司與持卡人間相關權利義務予誠品集團關係企業之權利,申請人(持卡人)對此確認無異議。
12.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本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違反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3. 對於本卡之使用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洽詢誠品門市顧客服務中心。
14. 本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本約定條款、卡友制度、消費累計及相關使用規則等適用於本公司及誠品集團關係企業在各地(不含台、港、澳)之門市。
15. 本約定條款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據法律,因申請、使用誠品人累計卡、誠品人累計卡資格、或誠品人累計卡約定條款暨規則引發之相關爭議,申請人(持卡人)同意由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