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約定條款與個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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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約定條款01_會員個人資料使用範圍包含誠品集團內相關企業。
02_會員資料若有異動、出現錯誤資訊,或未收到各項活動資訊等異常狀況,可親身到誠品門市服務台,或以電郵通知誠品,以便查詢確認,並從速為會員更新相關資料。
03_持卡人於開卡後在誠品香港門市消費,提供有效姓名及電話號碼或出示【誠品HK】手機應用程式之行動會員卡,可累計消費金額及次數。
04_因故無法累計消費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至誠品香港各門市服務台或透過【誠品HK】手機應用程式補登消費累計。已成功累計之消費交易無法進行重覆補登。
05_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可登入迷誠品網站https://meet.eslite.com 及【誠品HK】手機應用程式的個人資料維護與查詢專區,自行更新個人資訊,並且可查詢消費累計金額、積分與次數。
06_若未能提供有效姓名及電話號碼 或 出示誠品人實體會員卡 或 出示【誠品HK】手機應用程式之行動會員卡,恕無法當場累計消費金額。
07_金卡及黑卡會員生日當月享特定禮遇,並可享不定期專屬優惠活動。
08_誠品香港將不定期寄發活動訊息(限電郵地址或電話填寫正確者),提供持卡人誠品藝文展演活動、新書發表、新品上市及優惠推廣等活動資訊。
09_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之責任,如有遺失或損毀,會員應立即通知誠品並得親自到誠品門市服務台申請補發。申請補發會員卡時,必須出示有照片證件正本供核對身份,誠品得酌情收取行政費HKD50,於會員通知本公司遺失會員卡前,如會員卡遭冒用或行使相關權益,誠品概不負責。
10_無效之會員卡(如遺失卡、註銷卡、偽造卡….等)一律作廢失效;誠品有權將作廢卡收回,避免誤用或衍生其他爭議。
11_會員資格及相關權益(含會員消費累計)為專屬會員本人,不可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若發現會員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或積分、重製或仿冒會員卡,或有任何違反誠品訂定之會員規則之情形時,誠品有權立即停止該會員之一切權益、追回已享有之權益,甚至取消其會員資格;如有涉及不法行為,會員、行為人及相關人等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12_詳細持卡人權益請洽迷誠品網站https://meet.eslite.com 及【誠品HK】手機應用程式,誠品保有修改誠品會員卡各項權益之權利。權益如有變更或取消時,誠品將以電郵通知(限電郵地址填寫正確者),或於誠品門市公佈。
13_本會員約定條款只適用於誠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之門市,如有任何爭議,誠品保留最終的決定權及解釋權。
14_如條款及細則的中文版本與其他譯本有任何歧異,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2020年9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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