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錢哭,為錢笑,也為錢要死要活:那些韓國人不想讓你知道的事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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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錢哭,為錢笑,也為錢要死要活:那些韓國人不想讓你知道的事

撰文 吳昌翼(오창익,韓國人權運動者)



從小說☞《熔爐》、☞《82年生的金智英》、☞《黃檸檬》,電影☞《寄生上流》或韓劇《信號》、《祕密森林》、《文森佐》,我們看到韓國光鮮亮麗的背後,根深柢固的社會問題難以撼動:政商勾結、檢警爭權,階級、性別、外貌歧視無所不在,充滿不公不義與虛偽荒謬。
 
強悍、團結、席捲全球的韓流⋯⋯當我們談論「韓國人」,我們看到了什麼?
 
韓國人權運動者吳昌翼(오창익)以☞《韓國人不想讓你知道的事》(십중팔구 한국에만 있는!)一書,揭開65個韓國特有的潛規則,帶我們看韓國社會的形形色色。

 
{本文內容摘錄自《韓國人不想讓你知道的事》,由撰文者及馬可孛羅文化提供,非經授權請勿轉載}
 

 

▌ 從搖籃到墳墓都要靠裝錢的信封袋
 
人從出生到死為止,都會為人生中的每個關鍵時刻準備一些活動來回味,如出生、割禮、加入宗教、成人式、結婚典禮及葬禮等等。韓國人在這些值得紀念的日子、這些人生的重要瞬間,總是不忘拿出裝錢的信封袋。

為了慶祝孩子出生到平安長大,大人會為孩子舉辦百日宴或週歲宴,家庭成員或賓客會自然地拿出一包裝錢的信封袋,雖然有些人會送週歲戒指或衣服等禮物,但最普遍的賀禮還是金錢。在信封寫上自己的名字,再把錢放進去交給對方,也是能省卻挑選適當禮物的煩惱與辛勞的簡便方式。
 
當孩子長大上學的時候,信封又再度登場。剛入學時,為了請老師好好照顧自己的孩子而前去打招呼,最容易想到的也是錢。沒有人會說這筆錢是為了讓老師製作教材或研究使用的,因為不管這筆錢用在哪,所蘊含的意義明顯就是「請好好照顧我家孩子」。
 
結婚時也會收下裝錢的信封袋,人死了要上黃泉路,當然也少不了裝錢的信封袋,還有人把裝錢的信封袋放進棺材裡,讓亡者在黃泉路上花用,正可謂「從搖籃到墳墓都要靠裝錢的信封袋」。會計項目裡有一個項就叫做「婚喪喜慶」,而「業務促進費」與「辦公費」等項目,也都是指裝在信封裡的那些錢。這些在韓國都是再自然不過的風景。
 


韓國與其他國家不同,韓國人每逢這些時刻就會相互贈與裝錢的信封袋,這是由於社會安全網不發達,認識的人之間會幫助彼此的生活,蘊含著相互幫忙的意義。此外,對於那些經濟狀況不寬裕,但為了顧及面子得和別人一樣辦理婚喪喜慶的人來說,裝錢的信封袋也是一種關照。但最大的理由是和直接選禮物送對方不同,給錢就不必煩惱要送什麼了;我們假設收錢的對方會自己去買需要的東西,最後得到的效果,就和挑選令對方滿意的禮物相等。
 
當然,這個裝錢的信封袋其實隱含自己願與他人同甘共苦之意,但這似乎比不上親自為對方挑選他們需要且喜歡的禮物時的一片心意。或許也可以說,「裝錢的信封袋」難以承載我們完整的心意。



便利性似乎也包含我們互相照顧,一如做生意般的你來我往。一年寫不到一封信的人,有時卻會帶著信封,當然就是把錢裝進信封袋裡參加婚喪喜慶活動的時候。面對人生迎來重要時刻的親朋好友,我們不知道是只能給裝錢的信封袋,還是表達心意的方法只有送錢這一招。不曉得我們為什麼會如此缺乏想像力,又為何會讓他人僅僅靠著裝有幾分錢的信封袋評斷我們的心意,而我們竟然也自然地看待這種事。
 
參與許多社會活動並且有能力照顧他人的那些人,他們所給的並不是賄賂,而是你來我往地送紅白包作為禮物,也有能力充分辦好婚喪喜慶活動。但對於比較貧困或無法與周遭的人建立廣泛連結網絡的人來說,這種紅包文化有時候讓人頗傷腦筋。
 
外國人看到我們應該在該場合拿出有誠意的禮物時,卻只拿出紅包,自然會認為對韓國人而言,最重要的東西就是「錢」,但我們也無法完全否定這句話。韓國青少年在決定未來職業時,最重視的兩個基準就是「錢」和「成就感」,而大學生則認為「錢」和「職業能力傾向」最重要,無論從事什麼工作,最重要的基準就是「錢」。家庭夫妻之間的對話最常出現的主題也是錢。我們為錢哭,為錢笑,也為錢要死要活。


 
在幾乎找不到錢買不到的東西、所有一切都能夠用錢換到的時代,人沒有錢是很難撐下去的,就算自己什麼都不做,到處也充滿讓人花錢的誘惑。這並不僅是因為受到廣告誘惑而造成的消費,光是維持基本生活所需,錢就已經是必要的了。在公共性與連帶性原理沒有扎根的韓國社會,錢比任何東西都還重要,它不是一種手段,而是目的,它是生活的重心,也是信仰。
 
然而這實在太令人感傷了,把自己對喜愛的人和朋友的那份心意,用一只裝錢的信封袋來解決的模樣,除了收錢給錢之外,什麼都不去想,也許我們這種什麼東西都不去想的內心,才是最可悲的貧困。
 

 

「做善事」與「感謝之心」,僅以錢作為媒介
☞原題〈喜歡留下名字的人們〉
 

「豹死留皮,人死留名。」韓國人正如同這句話,特別地喜歡留下自己的姓名。
 
我雖然曾有多次機會可以前往金剛山,包括別人對我的勸誘邀約(特別是免費招待我去的),但至今我連一次也沒去過,因為我不想看到以金日成父子姓名為題的金剛山。雖然金日成父子對此引以為傲也說不定,但我對於他們把「朝鮮五千年歷史上最偉大的領導者,侍奉金日成領袖的光榮⋯⋯」諸此之類的話,大大地刻在岩石上的勇氣,感到無比的噁心與厭惡,此外,這已經不只是會令人感到尷尬的程度而已,我對於那種將文字大大地刻在山上的想法,也就是那種暴力性,感到非常地厭惡。所以就算是免費招待我去金剛山,我也不想花費珍貴的時間,跑到大老遠的地方去承受這種傷害。
 
但若是按照我的想法更進一步思考,實際上我在韓國也無處可去,因為不只是北韓,南韓的情況也大同小異。登山者留下自己姓名三字,與北韓的刻字其實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權力的大小與刻字的大小成正比而已,但手段都是同樣粗糙。為什麼要在非私人獨有、眾人要一同欣賞的岩石上刻下自己的名字呢?
 
隨著獨裁者的退位,大岩石或是建築物上的匾額等處,被人隨意題字的情況即便明顯減少,各地的大岩石仍隨處可見刻字的痕跡。金剛山上的字跡勉強算是大自然環境在當地被破壞,可是南韓的狀況不知道是否因為生活富裕、技術發達,大部分的「破壞」已非自然狀態,而是人工雕琢後再運送到某地擺放。


 
通常只要有路的地方就能看到寫著「正直地生活吧」的醜陋字體,不曉得寫上這句話想要表達的到底是什麼意思。這些大部分收入都仰賴政府補助的官方團體,在那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活動上把巨大的岩石豎立在醒目之處,岩石上刻著團體名稱,這種做法除了宣傳團體的存在之外,我還真不知道有什麼意義。
 
雖然不知道怎麼樣的生活才算是「正直地生活」,但打起精神過活的人看到豎立在大街上的岩石,以及上面的口號,也不可能馬上因此下定決心正直地生活,豎立在路邊「正直地生活吧」的口號,只會引發「你們才要活得正直一點吧」的反駁而已。從另一方面來看,這就像是黑道電影常出現黑幫分子的紋身寫著「善良地活著吧」般荒謬可笑。
 
每當參加各種聚會時會出現的簽名簿也是如此,婚禮、葬禮等紅白事就不用說了,一些「募款餐會」或同學會等聚會時,總會在入口處等人,雖然只是寫上自己名字的三個字,但由於具有登記出席名冊的功用在,對主辦單位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我還真不曉得為什麼非得要把我去過的證據,以簽名三字來表示,特別是那些用漢字草寫出來的字,連要讀出來都很難。
 
每逢紅白事就會出現的花環也是一樣的狀況,藉花環表達自己與送花環的這位、那位等可是莫逆之交,而花環的功用卻只有這麼一次,而且還是這樣一次就結束了。葬禮上的花環至少還能撐個三天左右,婚禮上的花則是一小時就夠了,還有許多人會當場交給花卉業者進行重複利用。
 
花環的用處不在於花,而是致贈者姓名,光從姓名就可以知道那是家境不錯者的紅白事。有時候來了太多花環,就會只把花環上寫著名字的絲帶摘下貼起來,花環則放在原處。花店老闆去送花環的時候,光展示一個花環就能賺到一、二十萬元。該丟的東西留下來,該留下來的東西卻把它丟掉,有些人甚至為了體面,或是炫耀,自己花錢盜用他人名字擺設花環的情況也不在少數,這種情況還真讓人鬱悶。


 
想留下自己姓名三字的欲望,終於讓作為學問殿堂的大學產生了新的變化。最初是把捐錢的企業名掛在建築物名稱上,現在連捐錢的個人也能夠冠名。高麗大學裡有李明博休息室,李鶴洙(前三星集團副會長)教室,姜信浩(東亞製藥會長);聖公會大學有以觀看過多暴力電影而聞名的金升淵(韓華集團會長)為名的升淵館,而且這些都是還活得好好的人。嚮往和平與人權的聖公會大學裡,沒有以申榮福客座教授來命名的榮福館,或以金成洙主教來命名的成洙館,卻有升淵館,這個事實著實令人感到苦澀,因為這代表學校並不以學術功績或值得為人效法的人品為標準,而是以金錢作為標準。
 
他們捐錢給母校或與其有關係的學校來「做善事」,而學校則為聊表謝意而帶著「感謝之心」以他們的名字來命名。然而「做善事」與「感謝之心」卻僅以錢來作為媒介,實在令人悲傷。除此之外,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年紀輕輕的學生隨意地叫出老前輩的名字,應該也不是什麼好事。
 
「喂,這次在哪裡上課啊?」
「嗯,在李鶴洙。」
「不是啦,是在姜信浩。」
「我知道了,先去李明博一趟再過去。」
「李明博又濕又冷,我們不能直接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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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更多韓國特有的潛規則

韓國人不想讓你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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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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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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