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誰都能輕鬆讀懂的設計【訪設計師李君慈】──《提案》1+2月號「讀書的樂趣」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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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誰都能輕鬆讀懂的設計【訪設計師李君慈】──《提案》1+2月號「讀書的樂趣」

撰文 《提案》編輯室

○○● Cover story
《提案》1+2月號「讀書的樂趣」,邀請經驗豐富的裝幀設計師,談裝幀的想法。以及回到讀者身分,如何沉浸於自己的讀書之中。


輕就展現超凡才華,常受邀設計展與時尚活動的設計師李君慈,是外界眼中的「天才少女」。以Y2K風格的宅漫廢文,在社群擁有高人氣;其實對身上標籤有些無奈,看似輕鬆,實則苦心經營的社群,也是想保有影響力,才能不時「置入」對女性設計師、設計產業的關注。她的設計實力,背後有著大量學習;那些看不到的,就從書談起。

 
「讀書最棒的地方大概是看到『沒想過可以這樣做的事。』可能是編排、或開本的想像,甚至是搞笑的安排;像我喜歡的設計師祖父江慎,有一本書的裝幀設計就是故意不把書切齊,放的時候就會歪掉,我覺得很好笑、好可愛。碰到這些書的時候會很開心。
 
 

關於閱讀
我在工作中會大量看書。提案時會找概念相近的書,看別人怎麼想企畫。在Pinterest上找資料,它會靠演算法拼貼你感興趣的東西,很好笑的是,常常滑到最後變成在逛衣服。這和停下來找書,看細節,接收方式很不同,對我來說,慢的東西比較容易內化。我猜,讀一本小說,花時間去跟它共感,也是這種感覺。
 
大家可能很難想像,我在做稿時,旁邊會放YouTube、桌上還有手機在滑,我是喜歡多工分心的人,甚至是分心才會有安全感;相信所有網路世代的人都有這個課題,但書是真的會讓我把其他干擾放下來,沒有彈出視窗,也沒有隨意的暗示連結,讓你跳開。它專心在那張紙上,你就只能在這裡面,就是專心去讀。
 
 
設計方法與作品
以前會執著讀完書再設計,後來卻只看書卡就設計。原因是有次在敦南誠品,隨手拿起不認識作者的書,問自己為什麼想買,這本陌生的書,只憑設計讓人很快就理解主題。我發現應該將「自己」當成目標族群,而書卡是編輯和作者專業彙整的重點,讓人最快連結到書的文字和要點。所以我應該站在和讀者相同的立基點,來設計書
 
我之前設計鄭順聰的詩集《黑白片中要大笑》(立髮出版,現已絕版),我把每章都做得像默片,請編輯用所有形容詞告訴我想傳達的感受,粗糙或溫潤,再去選紙。書是白的,用不同透明度的白墨疊印,放久了會變黃。就像黑白片,設計本身有時間性,會自己變化。裝幀是用各種方式去了解跟演繹創作本身。
 
也很喜歡聶永真設計宮本輝的《錦繡》(此版為2009年麥田出版,現已絕版),講述一對夫妻,老公跟著情婦殉情不成,離婚後和前妻意外相遇,開始通信。書中最重要的就是信件,他用了生活中手寫信的紅格線去做,這絕對不是深藏在內,它很直覺。我常對這種即便是設計麻瓜,也會覺得直覺好理解的設計著迷。
 
 
聶永真設計宮本輝的《錦繡》
 
我也很明白關於很孤高的設計突破之必要,但是隨著看的東西愈多,就會意識到雅俗共賞是最困難的。怎麼去達到中間的平衡但又不無聊掉,一不小心也可能只成為討好,那是設計師常常自問的過程。但當然每個方向都有不同的難處,就好比做突破的事情,有時也會被罵,但我覺得就罵吧,因為作品就會被討論,就有空間去思考這東西是不是真的好,有人在意就是好事。
 
去挑釁觀者,挑戰每個人對視覺的想像是迷人的。網路上大家隨意就可以發言,邊界愈來愈模糊,也因為這樣,多了溝通的機會。邊吵,事實上就是在對話。大家都在練習對美感的接受度,練習「視覺不只有一種好看。」為什麼「新醜風」這麼流行,就是因為愈來愈多人可以接受這東西好ㄎㄧㄤ,跟迷因一樣好讚,這都是進步。而進步來自產業的同意,來自設計師願意偷渡想要跟別人傳達的東西。舉例來說,我很喜歡的大偶像設計師是日本的高田唯,他ㄎㄧㄤ到不行的設計,絕對也有人會出來批評看不懂,但他的設計就是很吸引人,非常出色。對我身為平面設計師來說,本來就是有機會開啟任何可能的事最為珍貴。


談裝幀設計
設計師是幫書穿衣服的人,衣服穿得好,會讓大家願意買書收藏。但設計絕不是特效藥。也許買書擁有的是,作者覺得被印製下來的畫面,接近原本作品的想像。如何在書上有更多此創作者鮮明的印象和感受,則是企畫重點。裝幀包含書封、內頁到裝訂,牽扯到實物,像做產品。裝幀良好的書,要感謝印刷廠、印務功力,還有設計師的選擇。有時紙的絲向錯了,雖然沒失誤但不好翻,也會氣自己。裝幀有趣的地方就是,從第一眼到翻開書,有很多細節可探索
 
現在拿到書,比起華麗的設計,我可能會先看好不好翻。已經太多東西阻止我看書了,如果體驗過程又一直卡卡的,很容易就放棄閱讀。有時也會在書上畫線,若裡面有某句話看了有感觸,甚至還會拍起來。對我來說那是一種「好的暗示」,我希望這些暗示可以留在心裡久一點。所以也喜歡設計得很乾淨、簡單,甚至是輕鬆的書,這樣在上面寫畫比較沒有負擔,會把它像筆記本一樣的使用,書就會跟你比較靠近。
 
收藏的書
ACNE PAPER (Autumn/Winter)/瑪蒂雅
ACNE PAPER (Spirng/Summer)/瑪蒂雅
 
  

原本就喜歡這品牌,剛好打折給我動力一起買走。內容太美了,有時看Reference、或訓練美感,如果一直讓手機餵,容易疲乏。以前也買很多雜誌,像整套的 IMA 攝影雜誌,搬家時超級重,可是打開那些作品時,你就覺得「哇,不丟了不丟了。」

君慈的讀書樂趣為了和沒想過的事相遇而開心不已。
(畢竟是好奇心滿滿的ENFP)




受訪者 | 李君慈
平面設計師。設計涵蓋書籍裝幀、品牌視覺、影像字體字幕、藝文展覽等。2018年創辦 ladybug計畫,推廣台灣女性設計,在夥伴張閔涵創立的新型態視覺整合團隊「平面室」擔任合作創意總監。2024年金蝶獎評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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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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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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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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