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舞台劇《完美證供》
撰文 香港誠品書店筆者首次看獨角戲,入場前做過簡單的research, 知道蘇對上一次演的獨角戲是高行健的《生死界》,以前讀過他的《絕對信號》,看裡面人物錯綜複雜的心理活動,以及多人稱的敘事,推敲《生死界》應該是一座高山。這次一看,《完美證供》亦與懸崖峭壁無異。劇情講述口才了得大律師Tessa平日擅於為性侵案的被告辯護,豈料鬼推神磨,Tessa成為了性侵案的受害人,在身份角色大轉換的情況下,法律對她而言,意義為何?蘇一個人獨挑控辯雙方律師、證人、法官等角色,實在是相當不簡單。
劇場佈置的巧思
先談場景設定,《完美證供》的劇場佈置非常簡單,只有磨砂玻璃牆作為背景,前景一張長枱、一張凳子、一個流動衣架,蘇一人透過移動桌椅,轉換法庭、住家、辦公室、醫院、警局等不同環境,長枱一時是情慾橫流的睡房,轉瞬變成報案的審訊桌,同時又是驗傷的病床,觀眾彷彿跟著Tessa經歷在桌上發生的一切。
特別談談開場和尾場的背景及燈光設置,開場Tessa第一次走進大眾視線的時候,磨砂玻璃後面透出巨型模糊的白色裝置(筆者推測應該是模仿花的形狀),這時的Tessa事業有成,意氣風發,恰似外揚的花。爾後,當她變成受害者端坐在證人欄血淚控訴自己受辱的經歷時,白色裝置再度從後閃現,但此刻素白色的邊緣已經染上紅色(或者血色),暗示Tessa的個體生命經歷二重侵害:肉體的侵犯+身為律師卻遭到法律的離棄。
在角色轉換期間,燈光設計亦花了不少心思,劇場講述Tessa在等候了782日後終於可以上庭指證犯人,當她處身等候室時,射燈映照出她倒影,孤身一人,強調她受害人無助的身份;到了尾場,她申請「 Voir Dire」(案中案),陪審團全員退出,她高站證人台為自己辯護,頭頂的射燈向她垂直打落,投射出兩個倒影,透露出她既是一個兼具法律專業的律師,同時亦是受苦的女性,兩個身影合而為一。
劇目對現行法律的質疑
再來談談內容,《完美證供》試圖傳遞社會對遭受性侵害的女性不公,現行法律設定更是偏離現實的訊息。劇目巧妙呈現了一個「不符合法庭期望」的性侵案:Tessa與被告Julien在性侵案發生前正處於曖昧期,甚至眾所周知,而在發生案件的當日,他們結伴購買紅酒、雪糕,過程中有講有笑,回到家後更是在自願的情況下發生第一次性行為,只不過隨後Tessa嘔吐不適拒絕Julien的第二次求歡,卻被侵犯。劇目道出了一個性侵案常見的盲點——每一次性接觸都需要被單獨評估,不管雙方事前關係如何親密,或自願發生過多少次性事,漠視當下的拒絕就等同於性侵。劇目亦都道出受害者在被性侵後,有可能在巨大創傷的影響下,做出對案情不利的抉擇,例如Tessa被性侵後選擇洗澡沖掉了身體證據,亦刪去了被告傳來的訊息,這也是為甚麼歷來多宗案件裡面,我們會看見受害人的證供出現前後不一的情況。
在轉換了身份後,Tessa亦從另一層面感受到性侵受害人面對的,難以想像的羞辱,最明顯的是她在法庭上受到的刁難,她被問及多條荒謬的問題,包括:
- 自己是否因為競爭更大的辦公室誣告對方
- 自己是否因爲對方散播與自己的性事而選擇報復
幾個美中不足的地方
高行健在《論戲劇》中談及到,人稱是演員意識的起點,而意識離不開語言,每套語言均有三個人稱:你、我、他,三種人稱會構成三個不同的視角,第一人稱「我」是主觀的出發點,第二人稱「你」是「我」的對手,把「我」投射為交流的對象,說到第三人稱「他」的時候,「我」就變得客觀化,變成被評論或敘述的對象。透過人稱的轉換,演員可以靈活把握角色,當脫離第一人稱「我」時,便立刻贏得自由,可以同人物「你」建立潛在的對話,或時以明顯的態度來戲弄人物「他」。而《完美證供》作為獨角戲,無法透過人物間的直接對話,或形體上的互動去傳遞劇情,完全靠女主角Tessa一個人去複述他人的說話,或是描述場景/他人動作讓讀者跟進情節變化,在《完美證供》中,人稱代詞「他」的部分是較少出現的,我們很少(幾乎沒有)聽到蘇脫離角色評價Tessa,或是劇中其他角色,「你」也不常出現,我們看得比較多的,是Tessa以「我」作為出發點的自白,或是與觀眾的對話,是一個刻意聚焦Tessa主觀視角的劇本,意圖加深觀眾對Tessa的經歷的第一身感受。
劇本更加意圖在文本中後段為這個第一身建構雙重身份:專業大律師、性侵受害人,遺憾的是,筆者以為Tessa大律師的身份會在審判場口有更多的發揮,雖然蘇有演出Tessa如何估算接下來辯方律師會使用的盤問方式/檢控官的反應如何影響審判走向等,但較少出現Tessa如何在預判後利用自身專業知識為自己抗辯的場面,只有「案中案」是唯一的一場。或者劇本正想表達即使是大律師在創傷下也無力招架這種文字遊戲,但劇目取名「完美證供」,會增加觀眾對審判場景的預期。
而談到最後的自白,筆者感受到劇本前後的割裂感,Tessa站在椅子上表達法律是自己「畢生維護」,「尋找公義的」途徑,賦以其神聖的地位,但在開場前,Tessa在法庭上得意忘形地展演她對性侵受害者進行的心理攻防戰,將官司視為「賽馬」遊戲的心態,以及她訓斥下屬對被告是否的確犯行的查詢,著她只需知道「法律上的真相」等種種,都難以說服筆者,她相信法律是維護公義的講法,筆者覺得倒不如直接承認Tessa從前只視法律為精英的遊戲,在面對不公義的處境才改變想法比較合理。
再簡單講講兩個美中不足的場口,在Tessa贏得首場官司後,緊接一場簡短的家庭戲,其兄因欠賭債和Tessa發生口角,帶出她家庭不睦,雖然身為大律師但外強中乾的一面,可惜場口實在太短,而且交代的內容相對表面,如果此場的作用是鋪墊日後母親的再度出場,略顯力度不足,兄長及後又未再現身,筆者私以為此幕其實可以省略,或者改為交代家庭環境如何影響她對法律的看法,可能更佳。另一場是Tessa回憶關於自己投身法律界的經過,友人提出一個筆者頗認同的講法,是時間在人物身上的變化,似乎不太明顯。我們會比較想看到Tessa讀law school、剛入chamber、到現在成為能言善辯的大律師,過程之間她的心智或對法律界的觀感,會不會有任何的不同,這樣可能會讓Tessa的形象變得更立體,後面她再講那一番關於法律對她意義為何的說辭,可能也來得順暢。
留意到Movie Movie正在上映這套舞台劇的原著電影版《法內有情》,內地此前亦以《初步舉證》的名稱上演,未知三地三個版本的女主角在演繹上有何不同,比對三個版本的同異,可能會呈現出有趣的觀察,期待日後再補筆。
《法內有情》
《初步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