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 Sat. 诚品生活南西时髦混合式|全馆满5,000送600 满额再送全自动手冲咖啡机、Acer开式行李箱,加码再抽顶级美肤体验!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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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Sat. 诚品生活南西时髦混合式|全馆满5,000送600 满额再送全自动手冲咖啡机、Acer开式行李箱,加码再抽顶级美肤体验!


活动期间 2024/10/28 - 2024/11/09

年末最强时髦派对全日不停歇 活动请点此

11.09 Sat. 会员限定满千送百
※ 本活动采自动汇券

全馆(不含香氛美妆)———
当日累计满5,000600

内含│全馆$500电子抵用券×1张、指定餐饮$100电子抵用券×1张

香氛美妆———
当日累计满3,000400

内含│全馆$300电子抵用券×1张、指定餐饮$100电子抵用券×1张

全馆加码———
满20,000加送500YABI Kitchen $500餐券乙张

内含│加码全馆$500电子抵用券×1张
※ YABI Kitchen $500餐券恕不累赠,数量有限,兑完为止
※ YABI Kitchen $500餐券需至4F顾客服务中心兑换

11.09 Sat. 会员刷指定银行独享加码回馈
※ 需至4F顾客服务中心兑换,可与「第四季银行刷卡满额礼」重复兑换
※ 会员各银行限择一门槛兑换乙份,恕不累赠,赠完为止


刷指定银行信用卡达槛即赠诚品礼券或电子抵用券乙份!


玉山银行
满8,000加赠$100诚品礼券 限量50份
满20,000加赠$300诚品礼券 限量20份
满32,000加赠$500诚品礼券 限量10份


联邦银行※ VISA金融卡、公司商务卡及采购卡不适用
分期满60,000加赠$1,200电子抵用券限量30份

彰化银行※ 签帐金融卡不适用
满6,000加赠$100电子抵用券 限量30份
满12,000加赠$200电子抵用券 限量10份


台新银行※ 企业卡、签帐金融卡不适用
分期满8,800加赠威秀影城电影优惠票1张 限量100张

台湾土地银行※ 限JCB信用卡
满4,500加赠$100诚品礼券 限量10份
满8,800加赠$200诚品礼券 限量5份

11.09 Sat. 点点成金 诚品点换购物金

诚品点600点即可兑换$100电子抵用券 乙张

※ 门市兑换需本人持会员卡至4F顾客服务中心兑换
※ 诚品APP兑换方式:登入诚品APP→诚品点数→点数兑换
※ 抵用券使用期限至2024.12.31Tue.止


活动说明─
● 以下专柜消费恕不列入「会员限定满千送百」及「会员刷指定银行独享加码回馈」活动累计亦不得使用「全馆/加码全馆$500、全馆$300 电子抵用券」、「银行$100 电子抵用券」及「点点成金$100 电子抵用券」:B1&1F │麦当劳;B1 │ MATCHA ONE、大心、1F │ PETIT SAM LIU;4F │纹身便利店;5+F │谦硕修改室, 全馆临时柜与活动快闪店。
● 美妆香氛活动参与专柜:1F │ Aesop、LE LABO、PENHALIGON'S、L'ARTISAN PARFUMEUR、Atelier Cologne 欧珑、Santa Maria Novella、AVEDA、hearth、ORIGINS、法倈丽香水;2F │ DEPOT、juliArt 觉亚、绿藤生机Greenvines、茶籽堂、EWARCHEN 醒寤、伊织;3F │ AirealLand 年零、简单 JANDAN、VECS GARDENIA 嘉丹妮尔、Relove;4F │ PH SHOP 平珩家、OHANA MAHAALO、hoi! 好好生活、Ginger Beauté、PINSCENT、ALLOYA FOREVER AROMA、LYBIR、村山 TSUN SHAN、23.5°N、Uffy 无非研制所、B'f 美学进行式、艾比盖尔日用香氛美学、expo SELECT;5F │ VANA;5+F │ WHITENING BLANC 净白美齿/勺光美学 Shimmer beauty。
● 「诚品书店独享回馈」活动限诚品生活南西5F 诚品书店消费发票列入累计,消费累计以发票金额为准。
● 「点点成金 诚品点换购物金」活动扣点限同一位会员,恕无法合并扣点兑换,点数兑换以会员当日持有点数为准,兑换後恕无法取消及退回。


共同注意事项─
● 「指定餐饮$100 电子抵用券」仅限以下专柜使用:B1 │大户屋、小南门豆花暨点心世界、名厨排骨、VEGE CREEK 蔬河、天仁 CHAFFEE、继光香香鸡、葡吉、凯林铁板烧、达橙生活馆、Fun Tower 日式可丽饼、The Greenery 蔬坊、CURISTA COFFEE 奎士咖啡、想嗑酸菜鱼、先喝道、高桥咖哩、芳珍蔬食、韩鹤亭、肉的长谷川、GOLDIAMOND、CY. W Patisseries、胖胖猪、觅梅酒、澜之点心、翰方御品、蛋白工坊;1F │鹤茶楼、金脆甜甜圈 GOLD DONUT、芋艿川、POKE GO、Baskin Robbins 31 冰淇淋、六月初一、OASIS 马琳糖;2F │ YABI Kitchen;3F │ FLIPPER'S、这一小锅、默尔Pasta&Pizza、英格莉莉;4F │神农生活、食习、登义DengYi、柠檬大叔 UNCLE LEMON;5+F │ Waku Waku Burger。
● 自动汇券之电子券将依据当日诚品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於南西全馆活动指定专柜累计金额计算,汇券时间约於交易完成後15 分钟内陆续汇入会员帐户。
● 「全馆/加码全馆$500、全馆$300 电子抵用券」及「指定餐饮$100 电子抵用券」采当日消费後系统自动汇券,无需至赠品处兑换,惟「刷指定银行独享加码回馈」需於消费当日至4F 顾客服务中心兑换;活动金额认列以发票扣除所有折抵後之实际金额为准,诚品会员结帐前请先出示实体会员卡或诚品APP 行动会员卡完成发票消费注记方符合自动赠券之资格;非当日消费补登者恕无法补赠。
● 购买礼券、三联式发票或转开发票恕不列入计算。
● 兑换活动消费须累计於同一张会员卡,方可进行赠品兑换;会员请出示实体会员卡、有照身分证件或诚品APP 行动会员卡任一证明,方可兑换。
● 券面为无偿发行之抵用券,不受礼券定型化契约之规范;抵用券使用期间请见本活动页上方,详细使用规范依券面说明为准。
● 抵用券为电子券型式,兑换後将汇入会员帐号,可於诚品APP 查看抵用券明细,或於专柜消费时出示实体会员卡、诚品APP 直接进行折抵。
● 以下专柜恕不得使用「点点成金$100 元电子抵用券」;单笔消费每满 1,500 元,方可使用「全馆/加码全馆 $500、全馆 $300 电子抵用券」乙张或「银行 $100 电子抵用券」乙张,并以此类推:5F │诚品书店、诚品风格文具馆、诚品儿童馆、Gift+ 礼物包装专门店。
● 「刷指定银行独享加码回馈」须持台湾发行之指定银行信用卡刷卡累计满额,并须凭实体信用卡(或手机装置支付画面,非截图)、同卡号签单及诚品生活消费发票(含销货明细)至指定地点兑换,以上限出示正本,恕不接受以其它形式提供辨识;如使用行动支付,仅限Apple Pay / Samsung Pay / Google Pay 消费兑换,且实体卡与行动支付若绑定同张信用卡,二者刷卡消费恕不合并计算亦不重复兑换;其余行动支付消费恕不参加本活动。
● 储值卡加值或储值卡加值後之消费及红利折抵不列入上述活动计算,各银行采限量赠完为止。
● 「刷指定银行独享加码回馈」若有未尽事宜依「会员专属银行刷卡满额礼」注意事项为准。
● 使用抵用券、商品礼券、书店礼券及行动支付点数折抵消费之抵用金额,恕不列入全馆满额活动之累计金额。
● 如需办理退货,活动抵用券/诚品礼券/赠品需一并退还;若券已使用,须无条件同意诚品生活公告之退货价格退还券面金额╳张数之等值现金(新台币),恕无法以其它形式退还。
● 排除专柜若有异动及本活动其它未尽事宜以现场公告为主,诚品生活保有调整及变更之权利。

即日起 - 11.09 Sat. 时髦入会首购金

於诚品APP注册新会员,并输入南西店专属邀请码<南西会员日>赠$300电子抵用券
内含│全馆$100电子抵用券×3张
※ 抵用券使用期限:2024.11.09Sat.
※ 诚品APP 点选申办会员→填写会员资料→完成简讯验证→填写邀请码→系统自动汇入抵用券


注意事项─
● 南西专属邀请码赠送之全馆$100电子抵用券仅限诚品生活南西使用,使用期限:2024.11.09Sat. 单笔消费满1,000元即可抵用乙张,恕不累抵,逾期无效,详细使用说明请见券面说明为准。
● 以下专柜消费恕不得使用抵用券:B1&1F│麦当劳;B1│MATCHA ONE、大心;1F│PETIT SAM LIU;4F│纹身便利店;5+F│谦硕修改室,全馆临时柜与活动快闪店。
● 活动期间新注册之会员,限输入乙次活动邀请码,并限回馈乙次,赠送之抵用券恕不得转赠。
● 成功加入会员後,系统将自动发送电子抵用券至诚品APP会员帐号内,可於诚品APP【优惠券】中查询。
● 活动期间若於注册流程跳过邀请码输入页面,可至APP会员中心补填乙次,补填成功後系统将於20 分钟内自动发送电子抵用券至诚品APP会员帐号内。(仅限活动期间内注册会员,并於活动期间内完成补填)
● 本活动赠送之抵用券为无偿发行之抵用券,不受礼券定型化契约之规范。●使用抵用券之抵用金额恕不得参加全馆赠品及赠券活动。
● 本活动其它未尽事宜以现场公告为主,诚品生活保有调整及变更之权利。

11.09 Sat. Join us! 会员限时升级

当日累计满3,600立即升等金卡诚品会员(原需累计满6,000


注意事项─
● 本活动仅适用於台湾申办之诚品会员;非诚品会员,请先下载诚品APP申办白卡会员。
● 会员升等需持当日全馆满额消费发票至4F顾客服务中心办理。
● 诚品生活保有调整与变更活动奖项及内容之权利。

11.09 Sat. 细致养颜 会员满额抽

当日累计满5,000即可获得抽奖机会乙次
有机会抽中Mu Meilleur顶级美肤体验3堂 (价值24,000,共乙名)



注意事项─
● 本活动得奖者将由系统自动抽出,会员当日消费满5,000元可参加乙次,满10,000元两次依此类推,共抽出乙名。
● Mu Meilleur 顶级美肤体验详细使用方式详券面说明为准。
● 活动中奖名单将於11.30 Sat.公告於『迷诚品网站得奖公告』,并由专人电话通知中奖与领奖,领奖时须持与中奖人相同姓名之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生活南西4F顾客服务中心进行领奖作业,并於公告日至2024.12.15 Sun.办理领奖,未於期限内领奖,视同放弃兑奖资格。
● 活动仅适用於台湾申办之诚品会员卡,海外会员帐号恕不适用。
● 根据中华民国税法规定,机会中奖奖品市值超过1,001元(含)以上者,本国中奖人须填妥个人所得收据凭证,附上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始得以领奖,机会中奖奖项市值超过20,000元(含)以上者,本国中奖人须填妥个人所得收据凭证,附上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并缴交10%之奖品税金,方可领奖;外籍人士(含大陆人士)不论机会中奖奖品市值,皆须填妥个人所得收据凭证,附上护照正反面影本,并缴交20%之奖品税金,方可领奖。注:外籍人士(含大陆人士)若在台居留达183天以上须检附在台居留证,则视为本国中奖人。
● 诚品生活保有调整与变更活动奖项及内容之权利。

11.09 Sat. 风格叠搭 会员入店礼

全会员───────
累计满300即可兑换未来美 早C晚A体验组乙份(价值390)

内含│1.5%超级A醇精华1ml×2包+
0.5%超级A醇精华1ml×2包+双C美白精华1ml×2包

累计满1,000加赠南西独家 时髦混合香氛吊卡乙片(价值150)


黑卡限定───────
当日累计满1,000再赠菘蓝之钥 温和保湿洁肤皂乙颗(125g,价值320)



注意事项─
● 每人/每卡各门槛限兑乙份,数量有限,兑完为止。
● 以下专柜消费金额恕不列入满额礼消费累计:4F│纹身便利店;5+F│谦硕修改室,全馆临时柜与活动快闪店。
● 排除专柜若有异动及本活动其它未尽事宜,以现场公告为主,诚品生活保有调整变更活动内容之权利。

11.09 Sat. 玩美家居 会员独享礼

累计满12,000即可兑换BLUEMEI布乐美双重樱桃PLUS维C粉乙盒(30入,价值1,280)


当日累计满36,000即可兑换Lourdes 3D金字塔型温热按摩抱枕乙台(价值4,880)


当日累计满50,000即可兑换MoriMori LED W Speaker乙台(价值5,280)


当日累计满80,000即可兑换Acer 巴塞隆纳前开式行李箱28寸乙个(价值10,990)


当日累计满100,000即可兑换TWINBIRD 全自动手冲咖啡机乙台(价值17,800)


注意事项─
● 每人/每卡各门槛限兑乙份,数量有限,兑完为止。
● MoriMori LED W Speaker及Acer 巴塞隆纳前开式行李箱28寸颜色采随机赠送,恕不挑款。
● 单张发票限兑换乙项门槛赠礼(BLUEMEI布乐美 双重樱桃PLUS维C粉除外),发票经兑换後恕无法重复累计,兑换後剩余金额不得与下次消费合计。
● 以下专柜消费金额恕不列入满额礼消费累计:4F│纹身便利店;5F│诚品书店、诚品风格文具馆、诚品儿童馆、Gift+礼物包装专门店;5+F│谦硕修改室,全馆临时柜与活动快闪店。
● 排除专柜若有异动及本活动其它未尽事宜,以现场公告为主,诚品生活保有调整变更活动内容之权利。

共同注意事项─
● 发票消费累计金额限诚品生活南西当日当店兑换,恕不跨店跨日累计,逾期无效。
● 购买礼券、三联式发票或转开发票恕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计算,如使用发票载具,请务必保留销货明细资料,兑换时请出示电子发票证明联及销货明细资料。单张发票除指定赠礼外,限兑换乙项活动赠礼,发票经兑换後恕无法重复累计,兑换後之发票剩余金额不得与下次消费合计。
● 使用抵用券、商品礼券、书店礼券、行动支付点数之抵用金额恕不得参加全馆赠品、赠券活动。
● 诚品会员活动兑换诚品点数、赠礼时,须累计於同一张会员卡,方可进行赠品兑换;会员请出示实体会员卡、有照身分证件或诚品APP 任一证明,方可兑换。
● 活动消费累计限申办/升等诚品会员的下一笔消费纪录方可列入计算。
● 诚品会员活动,仅限适用台湾申办白卡/金卡/黑卡/小童学卡之会员,台湾以外之海外会员恕不适用。
● 诚品会员相关活动,活动须本人持会员卡至4F 顾客服务中心兑换;点数相关活动仅限台湾申办之诚品会员独享。
● 根据中华民国税法规定,机会中奖奖品市值超过1,001 元(含)以上者,本国中
奖人须填妥个人所得收据凭证,附上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始得以领奖,机会中奖奖项市值超过20,000 元(含)以上者,本国中奖人须填妥个人所得收据凭证,附上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并缴交10% 之奖品税金,方可领奖;外籍人士(含大陆人士)不论机会中奖奖品市值,皆须填妥个人所得收据凭证,附上护照正反面影本,并缴交20% 之奖品税金,方可领奖。注:外籍人士(含大陆人士)若在台居留达183 天以上须检附在台居留证,则视为本国中奖人。
● 如需办理退货,须持该日消费发票及活动赠礼(包含抵用券/诚品点)至4F 顾客服务中心办理,如赠礼已使用或遗失,须无条件同意依诚品生活所公告之退货价格退还等值现金,且无条件同意诚品生活退货程序。
● 活动赠礼数量有限兑完为止,所有赠品活动依现场告示为准,图片仅供参考,兑出後除瑕庛品恕不接受退换。
● 排除专柜若有异动或其它未尽事宜以现场公告为主,诚品生活保留替换等值赠礼与调整变更活动内容之权利。详情请见4F 顾客服务中心及「迷诚品」官网公告。https://meet.eslite.com/tw/tc。



Life comes from light, Spectrum is the essence of light. 光幻化成色彩,並帶來了能量與生命,將人文、藝術與創意融入於你我的生活,綻放自我的精彩,這就是我們的誠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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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供更优良的系统服务品质,预定于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进行维护,将暂停登入/注册服务、联络客服⋯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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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品会员条款
欢迎您首次登入迷诚品,请您阅读并同意以下服务条款: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


本约定条款所称之「诚品会员」包括「累计卡友」及「诚品人会员」,「累计卡友」系指累计卡之持有人,「诚品人会员」系指诚品人会员卡持有人;「诚品会员卡」为累计卡及诚品人会员卡之统称(以下简称为「会员卡」)。


  • 壹、 一般条款
    • 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1. 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2. 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 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1.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2.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 六. 已作废之会员卡(如遗失卡、过期卡等)仍被流通时,视为无效,本公司有权将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误用。
    • 七. 为维护持卡人权益,如本公司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卡片之消费登录、兑换功能及查询等相关服务,直至异常状况解除。
    • 八. 会员同意诚品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EDM)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信箱帐号。惟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行销时,诚品将停止继续发送行销讯息。
    • 九. 持卡人资料若有异动请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项活动资讯,可至全台门市服务台,或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以利本公司尽速为您查询或更新相关资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确更新资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发的权益通知、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或变更、终止持卡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视为持卡人已经收到该等资讯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会员卡之核发、续卡、停用、注销及随时修改、变更或终止各项持卡人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及相关服务之权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对会员卡之「约定条款暨规则」,得随时修改或变更,并于修改或变更前之一定期间,于本公司门市或网站公告或个别通知持卡人后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个别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于前述特定期间内通知,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有关本卡各项最新使用规则、各项权益、消费优惠、标识符号、合作厂商、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请详见诚品门市公告或迷诚品【会员专区】讯息:meet.eslite.com ,本公司将于符合法令规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变更之,以最后更新者为准。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会员卡及相关制度从事不法行为,违反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 贰、 网路服务约定事项

    为利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网路交易与诚品会员之网路服务(以下称「网路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提供之网路服务时,请您详读「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在您开始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网路服务约定事项」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网路服务。

    • 一. 申请方式
      1. 开通网路服务完成验证后,即同步成为累计卡友。
      2. 若您开通网路服务时已是诚品会员(包含诚品人会员及累计卡友),系统将自动为您登录诚品会员卡号,或可于会员专区登录您的诚品会员卡号,启用网路服务功能。即可于线上平台(包含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诚品人APP等)进行个人消费纪录之帐户查询(包含:效期、点数、消费明细…等),并可于线上即时维护您的个人资料、修改个人电子报退订阅、参加指定之线上活动等网站内提供之各项专属服务。
    • 二. 权利与义务
      1.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及少年应负保护、教养之责任。若您未满二十岁,或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是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由您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同)陪同阅读本特别约定事项,在您的家长详读、了解并同意本特别约定事项后,才能使用网路服务。当您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已详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特别约定事项之所有内容。
      2. 诚品会员应自行确保网路帐号及密码之机密与安全。诚品会员对于自己本身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所为之一切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 (1) 网路帐号或密码如被冒用或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
        • (2) 不得将帐号、密码及其他相关资料,揭露、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盗用之情形外,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进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网站或使用网路服务之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检索、阅览、更改个人资料、参与各项活动,以及取得相关消费资讯、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均视为本人之行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帐号或密码使用网路服务。如有违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权利,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
        • (3) 网路帐号、密码及网路权益,仅供诚品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让、转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当诚品会员同意使用Facebook帐号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Facebook帐号之密码是由Facebook网站所处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不会接触到该密码,而且每一个Facebook帐号只能绑定一个网路帐号进行登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经营之各网路服务平台为第一次Facebook帐号登入功能时,需进行第一次绑定,第一次绑定后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经由登入Facebook帐号及密码而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登入的帐号即代表会员本人,使用者于使用网路服务之任何行为,均视为本人之行为,并需遵循诚品网路服务约定事项。诚品会员必须妥善设定、维护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帐号及密码,包含但不限使用网路服务结束时应适时登出网路服务之网站并同时登出Facebook帐号。
        • (6) 如果会员泄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个人资料、Facebook帐号及密码或付款资料,并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机会时,会员必须就第三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可随时暂停或终止提供本项使用Facebook帐号及密码登入使用网路服务之措施。
      3. 会员不得基于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网际网路之国际规范。若会员于中华民国领域外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当地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不得利用网路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侵害他人权益之行为:
        • (1) 散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之档案。
        • (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 (3)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网路服务。
        • (5)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
        • (6) 滥发广告邮件。
        • (7) 其他诚品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4. 如会员利用网路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或犯罪活动,或任何违法行为,会员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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