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炎上要繼續護航嗎?作家朱宥勳談《大師失格》,釐清人品與作品的界線|迷誠品Podcast
202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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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炎上要繼續護航嗎?作家朱宥勳談《大師失格》,釐清人品與作品的界線|迷誠品Podcast

撰文 迷誠品內容中心

喜愛的藝人、演員、網紅翻車炎上,還能繼續喜愛他們的作品嗎?究竟反對他們人品但喜愛作品,有沒有錯?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人爭論這個議題,短期內也很難有結論。
 
《大師失格》以哲學角度幫我們抽絲剝繭,作者沒有提供唯一正解,而是提供許多思考方式,幫助我們釐清思緒,在人品與作品之間劃出界線。
 
本集邀請作家朱宥勳與我們對談,我們可以透過收聽迷誠品Podcast或是閱讀此篇文章,了解他對取消文化的看法、演算法的觀察,以及創作者人品與作品之間,耐人尋味的差異。
 

藝術與道德的模糊界線


界線
圖片來源:Canva
 
藝術和道德一樣,都得要在某個地方劃出界線。英國推理小說家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的話被引用在《大師失格》中,不過也讓人困惑,所謂「某個界線」是什麼?而這條界線,又是由誰界定?
 
這條線,老實說,沒有任何人能夠告訴你絕對的真理,它多半是一個社群共識。」朱宥勳認為,不同時代,對於這條界線的界定也可能產生相異的轉變。因此,這條界線既穩固又脆弱,堅固在於,群眾的認同相對強大,卻也連帶擴大接受的範圍,模糊這之間的準則。
 
若今天有三位作家,第一位曾經性騷擾其他女作家,第二位表態支持納粹,而第三位作家則是殺人出獄,並撰寫一本書來分享他殺人過程的心路歷程,彼時,我們可能會抵制前兩者,卻會想購買後者出版的書籍。
 
藝術的場域跟邏輯,讀者們會產生一種奇怪的共識,我們的界線會在微妙的地方,這個線其實不是『對錯線』,而是有點像是『讀者的體驗』。以上述者的型態來說,第三者相對涉及較為嚴重的層面,然而讀者卻會對嶄新的經驗產生好奇心,試圖從體驗過程中獲得共鳴:「這條線在藝術圈太奇怪,甚至不符合常人的道德判斷,就算平時擁有正常判斷能力的人,遇到藝術的時候,你的道德也會歪掉,每個人都可能歪掉。」朱宥勳說。這也讓人不禁想起,眾多經典文學作品中描繪的扭曲情感,人性的叩問與剖析,大多數都是偏離「尋常定義」下的道德標準,卻仍被後世的讀者津津樂道地談論、推崇。
 
在藝術場域中,會不自覺放寬某些原則,因此是否合乎世俗的道德規範成為大眾對立、爭論的議題:「有趣的地方在於,它會變成一個扭曲的立場,所有的線都會亂掉。」朱宥勳指出,這也是《大師失格》這本書存在的價值之一,書中將一團亂的線中,試圖釐清幾條準則,提供一些判斷的方向

從《大師失格》了解另一層面的自己


堆疊書籍
圖片來源:Canva
 
《大師失格》一書不斷在「是否要繼續支持失德的藝術家?」這個課題上反覆辯證,然而朱宥勳敬告閱讀本書的讀者,無須試圖在書裡找到唯一的正解:艾瑞克.哈塔拉.馬特斯是一位典型的哲學家,他的工作不是告訴你絕對的答案,而是告訴你可能有幾種答案。
 
所以相較於解答之書,《大師失格》更像是一份有點複雜的心理測驗,同時也是幫助自己思考的過程。作者透過哲學的角度,深入探究這個問題可能引發的結果,這些答案又可能是基於什麼原因產生,透過另一面向認識自己是怎樣的人。
 
這個話題在臺灣相信短期內不會結束,這可能會是接下來主宰我們文化圈十幾二十年的重要議題,會是一個全新的道德標準。」關注社會事件的同時,會覺得飄渺不定、不斷下修標準的自己有些雙標,不過在開始否定、批判前,不妨可以詢問為何內心會這麼想?這或許能夠給予另一個對話的機會,這場質疑與辯論從未結束,甚至還有無限的延伸空間,從中產生嶄新的評斷標準。
 
人會雙標、滑移到不同立場很合理,所以我覺得完全是看脈絡、情況,人都只能從當下所知的資訊跟心理狀態去達到此刻最好的結果。朱宥勳提出,由於並非每個人如同專業的學者,擁有完整的學術架構,因此只能盡可能做出符合內心的想法,在不欺瞞自己的情況下做出最理想的判斷。


▌更多哲學思考新面向
 
 


要繼續支持失格創作者嗎?


痛苦
圖片來源:Canva
 
當創作者因私德問題引爆炎上事件,你會選擇護航創作者,還是強烈抵制,亦或是了解事情的全貌後,再進而決定是否要繼續支持?發生事件時,身為粉絲的你,會產生何種看法或是行動呢?
 
如果你真的只是因為那個藝術品本身帶給你好處或是享受,並覺得我就是喜歡這個東西,這我覺得是可以接受的。當然可以享受一部作品所帶來的樂趣,但同時不贊同他的私德
 
不過,朱宥勳也提出他反對的立場:「我覺得有些人是為了刻意顯示自己特立獨行,顯示我反對你們的批評,所以我假裝喜歡他的東西。」這是現今社群網路上經常發生的情況,為了彰顯自己身為某種優勢族群,享受踐踏別人的快感。但要準確區分一個人背後的真實動機並不容易,這也是採取某些行動前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你是基於什麼動機去做這件事情?如果動機是良善的,那其實行為並非唯一的判斷依據,不是不能聽、不能讀,而是你為何聽,為何讀?
 
這延伸聯想到羅蘭.巴特提出的「作者已死」的觀點,可以透過這個觀點延伸思考,作者已死的意思是指不去詢問創作的意圖,但可以從作者客觀的軌跡去評斷一部作品:主觀的意圖和客觀的軌跡兩個是分開的,作者的主觀是不重要的,但是客觀的軌跡卻是存在的,那拿客觀的軌跡來判斷並沒有什麼不對,這是合理的,可以做這樣的處置。朱宥勳提出作者已死概念背後的微小區別提供不同的思索面向。

面對失格創作者,如何梳理內在情緒?


看書
圖片來源:Canva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曾經歷過幾次自己喜愛的創作者在某些觀點、行為上與自己不同,甚至是涉及炎上或犯罪案件,深深顛覆原先的道德準則,當再次面對當初喜愛的作品時,似乎無法再以最純粹的心態來看待。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面對、處理內心的情緒?
 
談到人生經歷中是否有過喜愛的創作者犯下不可容忍的錯誤時,朱宥勳回想起以往的經驗。由於從小的成長經歷以及當時的文壇風貌影響,朱宥勳的第一個台灣小說家啟蒙便是張大春,雖然在政治立場、觀點上產生歧異,然而就文學的技術運用上,卻是令人敬佩的存在。
 
我寫小說的第一個十年有一半的技巧,都是從張大春的小說裡面學的,直到現在,我很清楚知道,我的技術有多少東西出自他身上。張大春對朱宥勳的寫作有著深遠的影響,然而這份深厚的熱愛,間接造成巨大的衝擊
 
1989年,鄭南榕自焚案隔幾天,其追隨者之一的詹益樺,為履行同一立場的政治理念,至公開場合選擇引火自焚。這樣慘烈的事件後,隔日的晚報上,刊登了一篇一由張大春撰寫,名為〈回鄉運動員〉的文章,其中以不恰當的方式暗喻詹益樺的自焚事件。
 
朱宥勳大學時期接觸相關文本後大為震撼,對他來說,這是一件罪惡且不可原諒的事情,他花費長久的時間爬梳自己複雜的感受:「我花了很長的時間釐清我從他身上學到的東西,還有尊敬與熱愛、政治立場之間的關係,所以我在腦袋中切了兩個軌道,現在知道我對他是純技術上的尊敬。不過分離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將創作者本身的作品與人格區分開來本就不是輕易的課題,這也促使許多人即便認知到創作者犯了錯,仍會選擇替對方護航
 
如果你不護航,就會進入我當時那個很痛苦的過程,如果說還是持續護航,這其實也反映一件事,就是他做了那件事,可能在你的意識裡還沒有嚴重到無法接受的程度」朱宥勳提到,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價值觀的判斷,雖然這沒有絕對的正確或是錯誤,也不會因此受到懲罰,不過相較於什麼都不思考,逃避了解事件的全貌,嘗試將事情放上天秤衡量事情的輕重,除了反映自我價值觀,也能避免成為一位盲目的追求者。

取消文化的觀察


網路鄉民
圖片來源:Canva
 
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逐漸成為某種社群媒體的趨勢,當一個人犯了錯,群體就會想盡辦法訴諸群眾,並試圖將其從該領域驅逐。不過回過頭來,這些人真的有因此被「取消」了嗎?
 
取消文化並不是一個嚴格的辯證,是一種宣傳、公關戰。」朱宥勳舉例,我們幾乎無法想到一位擁有一定資本以上的藝術家被真正定義上的取消,因為就算少數,只要有人持續支持,那該位創作者的舞台依然存在,相較於讓全世界的人討厭,找到少量人的支持相對輕易許多:當然,反過來要取得大家的原諒也不容易,但取消文化的成功率太低了。
 
這可以連結到近期的事件,2013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首位加拿大女性作家——艾莉絲.孟若,2024年去世後,其女兒史肯納控訴曾被孟若的第二任丈夫,同為史肯納的繼父性侵,當她向孟若求助時,卻沒有獲得協助,反而默許這件事情的發生。
 
這讓大批讀者無法接受,在道德上,孟若的做法令人感到不適,不過朱宥勳從另一角度切入觀看其作品內容與真實的經歷上產生相呼應的脈絡:「我們覺得這本小說漂亮的背後,有一個非常固執的思考方式。」朱宥勳進一步提到,他更提倡了解根源、經過更深化的思考後,再來判定自己能否接受這位創作者的作品:我不太喜歡一種說法,就是會有人跳出來說:『哎呀,他是這樣的壞人,幸好我都沒有看過他的東西』以無知自豪這件事情我覺得是不太好看的畫面,你沒有看過沒關係,但這不會讓你變得比有看過的人更優越。
 
很多時候,我們可能是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閱讀、觀看作品,雖然相較於沒有看過的人會遭遇更多的痛苦與糾結,但是也能因此學到更多、思考更多。盡可能了解事情的全貌,認知事件的根源,能防止輕易地跟隨社群媒體上變形、轉化,甚至過於偏激的言論隨之起舞,喪失判斷能力。

社群媒體聲浪戰


社群媒體戰
圖片來源:Canva
 
用演算法獲得流量的方式不是只有一種,而挑起對立跟尖銳是最簡單獲得關注的方式。」隨著各種不同型態的社群媒體興起,許多人想抓住流量,因此無所不用其極地發布一些容易引來爭議、炎上的貼文:「演算法是數學公式,所以當它以互動為導向的時候,根本不會在乎內容的好壞,也無法去在乎。」就算是人,也可能在判斷標準上出錯,反之若將演算法視為人類更為如此,不過具有越高爭議性的東西,就會獲得高流量,促使更多人關注。
 
朱宥勳認為,比起採用這樣的發文方式,可以試圖發布有營養的內容,讓演算法的選擇產生轉變,才是更有意義的作法:「我會說倉鼠式的推文,人其實有一種天性,就是看到好東西會像倉鼠一樣叼回家,就會按讚、分享,這樣你就會對這個社會又更多的貢獻。」不過呼應到創作者的私德這項議題,朱宥勳感嘆,或許在網路上採取極端立場謾罵的人,只是想製造流量,獲得某種有些空虛的關注:「最終唯一會獲利的只有社群平台,不是你啊,因為平台獲得更多的互動和停留時間。
 
因次,無論是在社群上,或是面對自己喜歡的創作者陷入炎上紛爭中,除了強烈抵制,或是選擇盲目支持前,不妨先停下來思考,你選擇這麼做的原因是什麼?這樣的行為是出於本意,還是單純地群眾效應?也許經過一番辯證與思考,能夠帶來更多不同的觀點


▌如何在人品與作品之間劃出界線?
 
若喜歡的創作者不小心翻車,或是引發嚴重的炎上事件,遭到譴責、唾棄,甚至犯法,身為粉絲的你我,又該如何看待他的作品呢?
 
本書從哲學的角度思考,提供你面對這些疑惑的方向,在獲得嶄新觀點的同時,釐清自身的想法。

大師失格: 如何在人品與作品之間劃出界線?
 
 
 
 


▌聽朱宥勳談更多書籍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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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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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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