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想被金錢控制⋯⋯要怎麼花在喜歡的事情上?《提案》11月號|年過四十作家大叔劉揚銘╳九五後投資研究員Min對談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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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想被金錢控制⋯⋯要怎麼花在喜歡的事情上?《提案》11月號|年過四十作家大叔劉揚銘╳九五後投資研究員Min對談

撰文 劉揚銘(放棄商業世界、年過四十的文字工大叔).採訪場地|AW Café Wine Bistro

人生簡單化,就是時間和金錢的取捨,若不想被金錢控制,要怎麼花在喜歡的事情上?
金錢到底什麼,怎樣才算有錢?賺錢能讓社會變得更好嗎?
不想賺錢有錯嗎?如何看待資本主義貧富不均?(對金錢的疑問無限延伸⋯⋯⋯⋯)

財金系畢業、熱愛投資與閱讀的年輕研究員,以及放棄商業世界、年過四十的文字工大叔,會擦出什麼火花呢?

 




對談人O1:林旻毅(Min)
台大財金系剛畢業的九五後,大學開始投資操作,畢業後進入Fugle富果擔任研究員,個人經營「Min的投資說書小棧」粉絲專頁,分享投資、產業資訊與每月閱讀書單,商業、歷史、人文書籍都有涉獵。

 

對談人O2:劉揚銘
經濟系畢業的四十世代,畢業後沒進金融業,到商業雜誌當編輯,過勞離職後成為自由工作者,將上班與辭職的掙扎、接案與獨立工作的經驗寫成書籍分享,經營「工作即生活:劉揚銘」粉絲專頁。


 

Issue 1/投資市場與人性貪懶】
 
「從股票市場看到人性就是又貪心又懶惰!因為懶惰,就想聽別人的消息;因為想賺快錢,所以漲就快賣,跌又反而鴕鳥心態,想抱著有一天重返榮耀,覺得沒賣掉就沒輸。」── Min
  
劉揚銘(以下簡稱銘):你曾經一年賠掉一半財產,是怎麼回事?

林旻毅(以下簡稱Min):第一次投資是大二剛開學,用打工賺來的錢大概二十萬去操作,結果第一年就賠了十萬。那時什麼都沒有準備,就跳進去亂玩,做當沖
(註1)第一天賺了八千塊,很爽,第二天第三天繼續,有天股票直接跌停(註2),一天就賠了四萬塊。
當下覺得眼前一片黑,怎麼手機按一按就變成這樣?財產有一半不見,感覺很絕望,後來慢慢去想為什麼會這樣,累積知識經驗、慢慢賺回來。加上後來打工、家教、實習的薪水再投資,到現在大概有一百多萬,投資的年化報酬率大概二十幾接近三十趴左右。但我股齡才三年,還不長,而且最近市場很好。
從股票市場看到人性就是又貪心又懶惰!人都想賺很多錢,又不想慢慢來,因為懶惰,就想聽別人的消息、跟別人就好。因為想賺快錢,所以漲就快賣,想把錢收回口袋,結果常常錯失更大波段;跌又反而鴕鳥心態,想抱著有一天重返榮耀,覺得沒賣掉就沒輸。(編按:如果對這些橋段有興趣,推薦可以讀左拉的小說《金錢》)

(銘):那你怎麼克服這些人性?

(Min):沒有人可以完全克服吧,只能盡量減少。要有自己的觀點和判斷。我喜歡投資,第一個是投資成功,得到獲利的快感;第二個是知識上的獲得,因為投資會大量接觸不同資料,要去閱讀、分析、找出別人沒發現的東西,這過程中,看事情的觀點會變得比較不一樣。
假如投資成功,很賺錢,又得到產業上的知識,我覺得蠻划算,因為一般是要付錢去學知識。當然前提是要以價值投資,跟著公司本身成長,必須知道這間公司在幹嘛、了解法規、產業動向,並不是只關注價差、炒短線那種。


 
 

Issue 2/資本主義的勞資糾葛】
 
「我不覺得員工付出的努力和心力比老闆低多少,可是他們獲得的報酬卻天差地遠,這我有點無法接受。」── 劉揚銘

(銘):投資一天可以賠或賺到打工好久才累積的錢,你怎麼看待用勞力賺錢,還有用錢賺錢這兩種感覺?

(Min):回到資本主義的定義,是讓資本增殖、利潤最大化。這框架下產生兩種角色,一種資方,一種勞方。我兩種都做過,假如是勞方,選一份工作,可能在意薪資福利好不好,其他不關我事;但投資就是持有公司股份,成為股東,不可能還在計較工作一個小時有多少錢?而是去想怎麼讓公司賺最多錢,在市場上存活下去,怎麼成長、控制成本、在市場裡抓到機會,才會有更多錢來分配給員工或股東。
我覺得如果想把世界看得更清楚,應該站在資方立場。

(銘):我想挑戰一下,如果你知道一家公司是黑心企業,但你買它的股票會賺錢,你會買嗎?

(Min):長期投資來看,如果血汗工廠賺錢,代表公司應該有在成長,我可能一開始還是會投資,但如果公司一直賺錢卻沒有轉而去照顧勞工,就不是一件好事。假如我有足夠的股份和影響力,可以在股東會或法說會
(註3)去督促經營團隊。如果最後還是沒改善,那我覺得這間公司也沒有投資價值了。這不單是道德問題,假如公司有賺錢卻還是一直壓榨勞工,那它並不值得信賴。結論是我還是會投資,但會去觀察它有沒有改善。

(銘):所以你覺得,透過投資,能讓世界往更好的方向走?

(Min):這是要在有一定影響力之後,比如買下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可以影響管理層。假如我覺得一間工廠很血汗,想要把它變的不血汗,那我就把財富都去買它的股票,股權到一定程度,在董事會或股東會去藉機改變。

(銘):曾有大老闆對我說,他出國參加商展,一個晚上就跟客戶談下百萬美金訂單,很得意自己開公司賺很多錢。但他工廠生產線輪班勞工,一個晚上只能賺多少而已?你當然可以說自己很厲害,但我不覺得員工付出的努力和心力比老闆低多少,可是他們獲得的報酬卻天差地遠,這我有點無法接受。

(Min):資本主義的缺陷是財富分配不均,一定會有勞工被壓榨,有錢人愈賺愈多,最後財富掌握在少數。要解決,我覺得只能投過投資去影響,不可能上街抗議說分配不均,資方就對你很好,一定要變得比公司更有影響力,才有話語權。(Min補充:不過回到老闆和勞工付出一樣時間,報酬卻天差地遠的爭議上,我覺得這是因為兩者的機會成本、以及承擔的風險完全不同的關係。例如老闆需要承擔公司倒閉的風險、還有養員工的責任。因此雖然他們看起來都付出一樣多,但兩者所承擔的風險卻是天差地遠,我想這也是為什麼老闆的報酬會比較高的原因。)


 
 

Issue 3/有錢的定義?】
 
「像你喜歡投資,又能賺到錢,真的很好,我沒有那麼幸運。」── 劉揚銘

(銘):話說回來,你覺得怎樣才算有錢?

(Min):每個人對有錢的定義都不一樣,但共通點應該是希望買東西不被金錢控制。就算不工作,帳上的錢還是愈來愈多,投資的被動收入已經大於日常生活需要。當然前提是慾望是要符合實際,如果不符合現實,永遠會覺得錢不夠,像很多有錢人覺得自己很窮,但也有人小康就覺得很滿足。
好了,換我問你,你說你一個月賺三萬塊就不賺了,其他時間拿來幹嘛?

(銘):三萬塊是個比喻,就是達到最低生活成本就不賺了,我今年賺更少。因為對賺錢沒什麼興趣,所以想盡可能不花時間在賺錢,要花在喜歡的事情上,比如寫作。當然寫作有時候也可以賺一點錢,只是換算起來賺錢效率低落,所以策略就是精算生活花費,達標後就不再賺錢。
我覺得花愈多時間賺錢,就愈少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想人生變這樣。對未來也會焦慮或恐懼,就只能盡量讓喜歡的事情也能賺到錢,祈禱自己愈寫愈厲害。像你喜歡投資,又能賺到錢,真的很好,我沒有那麼幸運。

(Min):我覺得在什麼體制裡就要去玩什麼遊戲,照規則走,既然資本主義就是誰錢多誰的話語權就大,那唯一能改變世界的方法,就是讓我的錢變得比他們更多。比較好奇的是,你既然厭惡這種不公平,不會想改變它嗎?就算一點點也好。

(銘):因為我同時也很自私,只在乎自己喜歡的事情,對世界有點失望了吧。話說回來,我倒是從來沒想過你剛才說的,可以在資本體制裡取得影響力去改變它。

 
 
 

Issue 4/時間與金錢的取捨】
 
「咦,一九九七年我才出生⋯⋯應該說,我是把慾望給遞延到未來,所以現在賺的錢,必須能支付未來的慾望。」── Min

(銘):你剛才說有錢的定義是「財富可以超過慾望」,其實我也一樣。雖然很不想賺錢,但也沒有特別降低消費,比如去喝咖啡、出國玩,還是足夠支應。只是後來發現很多事情不用花太多錢,比如電腦用了六年想換,但看來看去,發現它還很好用,不用買新的啊;機車騎了二十幾年,一九九七年出廠,保養到現在還是滿好騎的。

(Min):咦,一九九七年我才出生⋯⋯應該說,我是把慾望給遞延到未來,所以現在賺的錢,必須能支付未來的慾望,慾望一定會膨脹,因為錢變多,慾望也會變大。所以我現在需要賺更多錢,以後才有辦法享受,因為這樣,才會覺得「現在花這個太浪費」,如果把錢用來投資,可以做更多有意義的事。

(銘):竟然一九九七年出生!?讓我冷靜一下。嗯,我可能反過來想,如果能脫離對金錢的需求,時間就會變得超級自由。發現設定賺錢上限、被金錢束縛之後,反而能取捨自己要什麼。到底什麼該買,什麼不用買,標準要建立在哪裡?會有自己的定義。不管金錢或是其他物品,我覺得不能無限擴張,不是發大財就解決所有問題。
(揚銘「讓我冷靜一下」示意圖)
 

(Min):我想一般人都還是會設定花費上限。只是一般人超過上限之後,多賺的錢會想存下來,把財富遞延到未來去消費更多;你的話,就是覺得未來也不會有什麼慾望,乾脆賺這樣就好,反正有其他目標。可能你覺得時間比多出來的錢重要,而存錢的人覺得金錢比時間重要

(銘):對,我希望把多出來的錢換成時間,拿那些時間來寫書。這算不算一種投資呢,就是希望寫書也可以賺到一些錢,可能沒辦法很多,也或許會失敗,但我願意承受失敗的風險。

(Min):我覺得如果把人生簡單化,就是時間和金錢的取捨,這是機會成本。如果想要金錢,就要花時間去賺;如果想要時間,就必須放棄賺錢的機會,把時間空下來。對你來說,一段時間的價格比較高,所以你選擇時間;對我來說,金錢的機會成本比較高,所以我選擇用時間去換取金錢。投資也是這樣,這也是我為什麼花時間去研究、實際去操作的原因。


 

劉揚銘:「對,我希望把多出來的錢換成時間,拿那些時間來寫書。這算不算一種投資呢?」
Min:「對我來說,金錢的機會成本比較高,所以我選擇用時間去換取金錢。投資也是這樣,這也是我為什麼花時間去研究、實際去操作的原因。」
在資本實像世界裡,對金錢與時間成本的取捨,造就不同的生活方式。


 
 
註1——當沖:「當日沖銷」,買進股票或期貨等金融商品當日即賣出。
註 2——跌停:當日跌幅到達台灣證券交易所規定之下限%數。
註 3——法說會:國內上市櫃公司舉辦給國內外證券或銀行等相關投資研究員、經理人之「對法人投資機構的業績說明會」



🎥 同場加映:今年,讓他們在資本的實像世界活下去的四本書

Min/從基礎財金理論到經營層面堆疊成的知識體系
大債危機》《非常潛力股》《我生命中的一段歷險》《窮查理的普通常識



大債危機》瑞.達利歐
橋水基金創始人用經濟指標說明市場周期,經濟由生產力的成長衰退,以及各種長期、短期債務周期構成,有上升的好周期,也有下降的壞周期,投資最重要的是判斷現在身處的波段處於哪個位置。閱讀後會對總體經濟運作更了解。


非常潛力股》菲利普.費雪
股神巴菲特曾說,自己的投資有85%來自葛拉罕,15%來自本書作者費雪。費雪是「成長股投資」的代表,書中告訴我們怎麼透過財務指標和閒聊找出有成長潛力的公司。六十年前寫的書,他的理念到今天還是可以良好運用。


我生命中的一段歷險》羅伯特.艾格
迪士尼執行長十五年經營的歷程,他購併皮克斯、盧卡斯影業、漫威、二十世紀福斯,而且能夠無痛整合原本不同文化的公司,書裡能看到一個成功者腦袋裡在想些什麼。第一本看總經、第二本辨識成長股,這一本就是看單一公司的經營。


窮查理的普通常識》查理.蒙格
這本書是把作者過往的各種演講稿收錄進來,最有名的一句是「如果你知道自己會死在哪,就別去那個地方。」他和一般人思維不太一樣,當市場往某個方向走,他會反過來思考,設法找到自己看不到的盲點,避開危機。



揚銘/跳脫資本世界規則活下來的人們啊!
企業的惡與善》《經濟不成長時代的新生活提案》《素人之亂》《才不是魯蛇


企業的惡與善》泰勒.柯文
是經濟學家寫給美國大企業的「情書」,許多人批評企業為富不仁、邪惡與壟斷,然而真相並不如此,受法規管制的企業無法比普通人說更多謊,批評資本主義的同時,我們不應忘記商業帶來更創新、低價、便利的生活。


經濟不成長時代的新生活提案》高坂勝
不停增加消費、追逐金錢的社會,能有終點嗎?作者離開東京前往千葉鄉間,以低價承租廢耕的土地、整修無人倒塌的民居,提倡「半農半○」的生活,以簡單的農業保障生存所需,逐漸脫離加班過勞的職場。


素人之亂》松本哉
作者大學就是造反大王,曾在校門吃火鍋看電視以抗議學費漲價,在教師辦公室外烤秋刀魚以香味抗議校方收回校園民主的承諾。告訴你房租談判力取決於露宿能力,把搭便車當成共享移動便能自由旅行,遊走法律邊緣但超有趣的左派生活。


才不是魯蛇》大原扁理
在年新兩百萬日圓就是低薪的時代,作者每年只賺九十萬日圓,過著周休五日、錢少事更少的生活,站在消費主義的另一端,思考到底什麼才是生命的必需,生活可以很簡單,而且一點也不會更辛苦。

 



🎥 加映再加映!五星吹唪!作家劉揚銘與《提案》編輯室 Call Out 股癌大大——

股癌Gooaye 謝孟恭:「很多人酸我只會賺錢,坦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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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經由登入Facebook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使用網路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並需遵循誠品網路服務約定事項。誠品會員必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網路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網路服務之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帳號。
        • (6) 如果會員洩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個人資料、Facebook帳號及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機會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網路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網路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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