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餘,我想與你品嚐閱讀這道小甜點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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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之餘,我想與你品嚐閱讀這道小甜點

撰文 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聖淵啟仁中心 張惠珍主任

首圖|源自Canva

高雄市私立聖淵啟仁中心是一間日間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我們以服務0-6歲及18-45歲的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為主,其中又以腦性麻痺和多重障礙為多數。我們秉持著「只要有心,一切問題都能克服」的精神,致力於幫助每位孩子及其家人,讓他們也能平等的站在陽光下,享受著被愛的權利。

為了舒緩工作壓力,中心每月都會舉辦著以教保員為核心的員工讀書會。十多年來,我們與超過三分之二的資深組員,一同度過了無數次不間斷的閱讀洗禮。同仁藉由深度閱讀與分享所帶來的思維和收穫,凝聚大家的共鳴,每次的討論主題不僅限於書本,更延伸至生活的應用,並獲得專業上的提升,提供服務對象更適切的協助。



秉持創辦人洪銀樹先生的創立宗旨「咱會老,孩子會長大,現在不做,二十年後咱會後悔」,中心提供早期療育及成人生活自理訓練等支持服務。圖|聖淵啟仁中心提供
 

悄悄捎來的閱讀饗宴,靜心滋養內在及豐富身心靈

在擔任主任的頭兩年,我承襲了讀書會行之有年的傳統,每月挑選一本和工作相關的專業書籍,由同仁來分享各自負責的章節。然而,突破既有框架,以更多元有趣的方式展現讀書會的價值一直是我心中的想望。過去兩年多,我們嘗試了團康遊戲、桌遊等有趣活動,將閱讀的知識轉化成具體的互動體驗,並逐一將過程紀錄下來。

歲末年終,當我正燒腦思索下一年度讀書會進行的方式時,收到了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
(以下簡稱誠品基金會)「閱讀分享計畫」申請二手書籍的訊息,腦中靈光乍現,這不正符合中心目前的閱讀需求嗎!我立刻不假思索上網申請了心理勵志、心靈成長、社會福利、特殊教育等多元書籍,基金會專員親切仔細地聽取我們的需求,收到的贈書也都滿足我們的期待,心中滿滿的感動,迫不及待想要拿大聲公呼喊:「誠品基金會的二手書送來囉!」
 

挑選一本有興趣的書,當一位稱職的引書人,一成不變的讀書會有趣多了

大夥圍在誠品基金會送來的二手書旁,七嘴八舌,手也沒停下過。每人手拿一本書翻閱瀏覽,從中挑選感興趣的書籍,準備在新年度讀書會中與大家分享。教保員美美挑選《與自己對齊》,從靈性的角度引導大家改變心口不一的方式:「先審視自己的心情,再決定要用什麼樣的字眼表達出情緒,透過與自己對齊,重新找回自己與生命的熱情。」

教保員小潔分享的這本《十人十色的小青蛙》,書名「十人十色」一詞出自日本俗諺,意思是每個人都有其獨特性。而故事裡由小青蛙飾演發展遲緩、不知道如何與人相處、特別執著等各種狀況的孩子,讓教保員美美有共鳴地說:「身心障礙的孩子喜歡沉溺於喜歡的事物上,讓我想到了服務對象歐小妹,只要把手上的書拿開她就會大哭,但如果拿手錶跟她交換就不會了。」教保員小娟也補充道:「林小弟也有類似的執著,喜歡的東西不與人分享,只要拿到氣球就不肯放手,但透過以物易轉移注意力,他就能妥協。」

引書人小潔認為這本書淺顯易懂,她也與大家分享:「閱讀這本書能讓未曾接觸特殊兒童的人,更能理解他們的行為。這些孩子就像某些障礙賽過不去的人,各有擅長和不擅長之處,每個人也並非十全十美。從這樣的角度讓我們能跳脫既定思維,以更寬容的態度對待有特殊需求的孩子。」



中心同仁有著物理治療、高齡及長期照護、老人服務、社工、護理、幼兒保育等不同領域的專業背景,10多位核心成員透過每月分享一本喜愛的書,為工作與內心充電。圖|源自Canva

自助閱讀〜成為一個會學習的人,自己就是KEY

閱讀如同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橋樑,透過聊書來開啟對話,能深入了解每個人的看法,侃侃而談的過程,也是一種放鬆自我的療癒,尤其對於長期服務重度與極重度身心障礙者的工作夥伴而言,社會的支持力量尤為重要,而「閱讀陪伴」更為他們帶來源源不絕的能量。

透過誠品基金會「閱讀分享計畫」,我也反思自身的閱讀學習歷程,閱讀是一種不急不躁、循序漸進的學習方式,讓我了解自己適合哪種學習方式和內容,想學什麼、想做什麼,為了什麼目的而學習,想和什麼樣貌的人在一起。我認為學習應該是多元的,更是活到老學到老,而非在止於某一階段。

某年參加一場研習活動,在會場中抬頭一望看到一段標語:「磨成一個自己喜歡的形狀,成為自己也心動的模樣。」,當下感動得無法言喻。人生後半場將帶著這段話語運用在生活、工作及人與人相處情感連結上。

 

 一起響應「閱讀分享計畫」♦

【分享書籍:捐本書,讓孩子看見更廣的世界】
歡迎透過指定誠品書店門市(門市查詢)分享6-15歲兒童與青少年適讀,書況良好的優質書籍,一同來推動兒少閱讀機會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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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更多請至「書籍申請」



以推廣閱讀為核心使命,「有書讀、愛讀書、讀好書」為目標,期望灑下書的種子、灌溉閱讀習慣的養分,在這片土地上耕耘出遍地書香的人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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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約定條款所稱之「誠品會員」包括「累計卡友」及「誠品人會員」,「累計卡友」係指累計卡之持有人,「誠品人會員」係指誠品人會員卡持有人;「誠品會員卡」為累計卡及誠品人會員卡之統稱(以下簡稱為「會員卡」)。


  • 壹、 一般條款
    • 一. 誠品會員卡之申辦
      1. 累計卡

        累計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誠品門市服務台或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線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網站、【誠品人eslite】APP)申辦累計卡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或線上平台申辦。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累計卡於誠品通路消費累計達新台幣1萬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誠品門市服務台換發誠品人會員卡,若出示身分證字號與累計卡申辦資料不符,恕無法進行升等換卡。

      2. 誠品人會員卡

        誠品人會員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申請書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申請人確實填具申請書並親自簽名後,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申請書,或未提供與累計卡申辦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予本公司進行身分核實,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 二. 誠品會員卡有效期間
      1. 累計卡無有效期間限制。
      2. 誠品人會員卡自申請日起算,有效期間一年。於有效期間到期時,消費金額或消費次數未達本公司設定之門檻,該會員累計消費金額、消費次數、點數均歸零,並自動調整為累計卡。如不同意調整,請於會員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個月內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請人經本公司核發會員卡號時即成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會員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利進行身分確認,如持卡人拒絕出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
    • 四. 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恕無法以任何方法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如透過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線上平台申辦之累計卡持卡人欲申請實體卡片,可至服務台享首次免費申辦發卡;若持有之實體卡片遺失或毀損,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得申請補發,本公司將酌收工本費新台幣50元。於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遺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權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或點數、重製/仿冒本卡,或有任何違反本約定條款及各項最新使用規則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權益,並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資格。
    • 六. 已作廢之會員卡(如遺失卡、過期卡等)仍被流通時,視為無效,本公司有權將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誤用。
    • 七.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本公司有權暫停卡片之消費登錄、兌換功能及查詢等相關服務,直至異常狀況解除。
    • 八. 會員同意誠品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誠品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 九. 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請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項活動資訊,可至全台門市服務台,或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以利本公司儘速為您查詢或更新相關資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確更新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權益通知、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持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持卡人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會員卡之核發、續卡、停用、註銷及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各項持卡人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及相關服務之權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對會員卡之「約定條款暨規則」,得隨時修改或變更,並於修改或變更前之一定期間,於本公司門市或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有關本卡各項最新使用規則、各項權益、消費優惠、標識符號、合作廠商、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詳見誠品門市公告或迷誠品【會員專區】訊息:meet.eslite.com,本公司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變更之,以最後更新者為準。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會員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違反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十二. 對於會員卡之使用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洽詢本公司誠品顧客服務中心0800-666-798。
  • 貳、 網路服務約定事項

    為利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網路交易與誠品會員之網路服務(以下稱「網路服務」),當您使用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提供之網路服務時,請您詳讀「網路服務約定事項」,在您開始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網路服務約定事項」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網路服務。

    • 一. 申請方式
      1. 開通網路服務完成驗證後,即同步成為累計卡友。
      2. 若您開通網路服務時已是誠品會員(包含誠品人會員及累計卡友),系統將自動為您登錄誠品會員卡號,或可於會員專區登錄您的誠品會員卡號,啟用網路服務功能。即可於線上平台(包含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誠品人APP等)進行個人消費紀錄之帳戶查詢(包含:效期、點數、消費明細…等),並可於線上即時維護您的個人資料、修改個人電子報退訂閱、參加指定之線上活動等網站內提供之各項專屬服務。
    • 二. 權利與義務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依《民法》等相關規定,是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特別約定事項,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特別約定事項後,才能使用網路服務。當您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特別約定事項之所有內容。
      2. 誠品會員應自行確保網路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誠品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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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網站或使用網路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網路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 (3) 網路帳號、密碼及網路權益,僅供誠品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當誠品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Facebook帳號之密碼是由Facebook網站所處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不會接觸到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帳號只能綁定一個網路帳號進行登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經營之各網路服務平台為第一次Facebook帳號登入功能時,需進行第一次綁定,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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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網路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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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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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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