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菸時光》VOL.42:「我是我自己,夢的捕手」── To Capture My Dream Whatever The World Says.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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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菸時光》VOL.42:「我是我自己,夢的捕手」── To Capture My Dream Whatever The World Says.

撰文 松菸時光

設計|楊士慶
企劃編輯|梁孟娟
圖片提供|陳映之、陳青琳、廖小子、脆樂團、陸穎魚、賴凱俐、何景窗、翁子騏(順序無特殊意義)
 

在屬於誠品生活松菸店的五週年,我們引據經典名作《麥田捕手》,
期許自己能追溯過去種種,將所有收獲轉化成給予,守望著台灣的夢 ───

 


MV、廣告導演|陳映之

「夢的捕手,將夢釀成美麗的影像。」

 「夢想」是發自內心喜歡一件事、想要成為某個身分,而成就生命意義的一個重要組成。曾經我也覺得夢想離我好遠,直到勇敢跨出第一步,才曉得它並非單純擺在眼前的巨大目標,而是必須仰賴逐步的累積,被視作實踐過程中的一個指引。從千禧年開始,我踏上夢的旅途,成為影像工作者:將美好的畫面保存下來,專攻廣告和 MV 拍攝,擔任導演及攝影師;一直以來,在眾多的創作形式裡頭,我始終認為「影像」是最直覺性的表達方式,每當內心湧出創作念頭,它便可以支撐著我去實踐、具象化腦海的思想,甚至將此填滿現實生活與事業。現下,影像已然與我的日常彼此結合、交融,這絕對是件十足幸福的事情。
 
 然而,這幾年來為了精益求精,勢必會遭遇挫折—例如突破限制,以及尋覓「變與不變」之間的良好平衡。某段期間我的靈感思考幾乎停止,那是非常可怕的狀況,好在後來選擇放空、重新將自己慣用的技巧再三檢視過一回,才能再次看見出口。而相對於個人,台灣的藝術、文化產業其實還有更大的困難,那就是許多創作者沒有足夠的平台發揮光彩,因而轉身出走。我真心期許自己能散播一些力量,譬如讓作品直接傳遞影響,一首歌、一句話、一段影像都好,隻字片語間去啟發某個生命和環境;或者,你我也能攜手建議相關政策的調修方向,以令社會觀念與時俱進,不枉費現下這個創作者能量逐日茁壯、強大的世代。



視覺藝術|陳青琳

「做夢的捕手,讓夢成為現實。」
 
 從2008年開始追夢,到現在也是第十個年頭了,現在當別人問起簡歷,我會說自己是一個「製造垃圾還笑呵呵的人類」—可能是因為我還在找尋所謂「夢想」和「擅長」兩者之間的關聯吧?到目前為止,我仍舊會困惑是什麼東西使我繼續堅持下去,到頭來答案其實很簡單:「能做」,就是我之所以不放棄的最重要的原因。再者,「夢想」於我心頭就如築巢的小鳥,當內心下起狂風暴雨,鳥巢會搖搖欲墜;當天際又轉為晴空豔陽時,鳥兒即探出頭來,安身成長茁壯。夢想就像目標,沒有也無所謂,但有了就會產生動力,即使孤單也不害怕。
 
 這些年,待在這個未成氣候的文化產業裡,我更體會到其無形的價值。對比其他業別,這裡恐怕較無法獲得即刻的經濟效應,然而它琢磨的、在乎的,是某種認同與意識的構築。這無非需要眾人凝聚的力量,並積極向外拓展、連動外界跨領域的合作,才可以真正展現我們耕耘的結晶 —而我十分企盼那一天的到來,使產業能獲取真正實質的重視。當然,我也想對所有甫踏進藝術、設計領域的新鮮人坦言,追夢是一種自我實現,希望大家都能在追夢的正途上實現自我。



設計師|廖小子

「不覺得自己是夢的捕手,因為我不是做夢的人;夢之於我就等於計畫,需要親自實行。」

 我是一名靠著藝術力過活的設計師,草稿和成品完全是兩回事的男人(哈哈哈)。會做設計並不是什麼選擇,只是剛好在那樣的環境下長大、剛好對某些領域感興趣,又剛好遇到一個合宜的時局;有時我甚至會想,說不定在另一個平行世界裡,自己會有完全不同於現在的專業。之於我,其實不太有餘裕去思索「原因」和「挫折」之類的事,因為工作中必須讓大腦維持在一個高運轉速度的狀態,一旦想到下一步要怎麼做、如何解決,就是趕快衝了—如果真要去回答是什麼因素支撐我到現在,大概也只有「想做自己喜歡的事」這樣的執念吧?也許這確實就是答案了。

 談台灣的創作環境,問題有太多、太多。高工時但低薪、制度混亂,每一個人都很辛苦。所以我想堅定地說,能夠身處之中但不腐化,光是如此,就很不簡單了。我並非一個具有英雄主義的人,因此也不奢求可以對時代和產業有所改變,只想盡力讓生活過得開心,接著驕傲地走出去跟別人說,自己在幹藝術文化這一行也可以活得好、有尊嚴。老實講,想做設計的話,應該「先求不傷身,再講究效果」—因為無論走到什麼階段、處理什麼樣的案子,永遠都不可能擺脫失敗;既然如此,就先別在意失敗了吧。



音樂人|脆樂團

「給過去的自己:儘管去追尋吧!不需隱藏或偽裝,我一直都在這裡,做你夢的捕手。」
 
 人生很短,「夢想」說到底其實便是你最渴望和這個世界對話、並在短暫人生裡得到快樂的「方式」;而每個人擁有的天賦和機會都不同,所進而誕生的目標與渴求也就相異,但這背後的動機全是類似的—希望自己成為心目中理想的模樣,並完成來到這世上的使命。對脆樂團而言,我們和世界連結的途徑,即為音樂和創作。
 
 自2010年成團到現在,面臨音樂產業的困境、自身的難關時,我們都在許多人的作品裡找到堅持下去的勇氣,那是一種最純粹的力量和感動。至今,我們仍期許彼此可以寫出更多更好的歌,即使有時感到痛苦疲累,有時心裡有很多話想說,卻怎樣都無法說得精準動人—有時甚至被生活掏空,所有感官都一片死寂—我們依舊要繼續寫下去。明明曉得這會是一條充滿打擊和失敗的道路,但正因為永遠無法忘懷產出一首好歌的感動,也無法尋到任何可比擬的快樂去取代這條路上的收穫,我們甘心於這輪迴之中打轉、掙扎、奮戰。尤其在現今閱聽習慣改變的時代,音樂創作者越來越難以單純運用音樂本身就抓住受眾的注意力,我想我們就更需要成為彼此「夢的捕手」,支持和推廣優質且具備深度的作品,讓如是內容得以成為某種程度的主流,引發更多迴響。




詩人|陸穎魚

「一直逛書店,一直當夢的捕手。」

 原本是詩人,現在多了一個身分:「詩生活」的主人。去年創立了以「現代詩」為主題的書店「詩生活」後,再回頭看望,會覺得一半是選擇,一半則為被選擇;事實上,多年前會開始接觸詩、成為大家口中的「詩人」,也算命運上精心安排的巧合。後來從香港移民到台北定居,尋不著工作又無法掩蓋自己持續「想把詩意融入日常或反常生活裡」的渴望,因而決定開立書店,在傳遞文學之美的同時,希冀每個人能在此處找到安頓靈魂的詩能量。

 最近又掉入為何寫詩、如何寫詩的迴圈中,挫折感仿若斷裂的文句一行一行;如果要繼續捕夢,也許就是放空心靈,加上不斷地逛覽書店、大量閱讀。而無論是在寫詩方面、營運「詩生活」方面,我在裡頭看見的「夢想」兩字,解構後就如「持續潔癖的謎語,拆穿影子盡頭後的謎底」那樣不可解答—你沒法預知將來會發生什麼事,大多時候僅能抱持著孤獨和無助行走,時代的流動、市場的流動、內心話語的流動,跟著這些漂向一個冥冥中存在的目的地,最後一定能是好的結果吧。至少我是這麼想的,對於懷抱文學夢的人,許多事情並無必要責任,夢想即是在尋一個答案,而那份答案早已完美了結。



獨立出版人|賴凱俐

「在出版的路上,我願成為夢的捕手,守護人與書籍的緣份。」

 在成長過程中,無論順境逆境、喧嘩孤獨、快樂沮喪,始終是閱讀陪伴著我,使我從中長出堅強。由於相信著閱讀的力量,也相信即使網路通訊、影音娛樂如日中天,人們亦然需要夜色沉澱身心—閱讀就是那璀璨煙火,是那帳篷裡的小小營燈,讓讀者藉此貼近內心、自我對話,安撫體內好奇的靈魂—基於這些濃厚的對於「閱讀」的信仰,在2015年,我成立松鼠文化,自完全的圖書出版業外者踏上出版之路。

 初期當然需要摸索,凡事皆非一蹴可幾。因此對我而言,「堅持」就是這條路上最不可或缺的行囊。縱然偶爾會因為資金的缺口、鎮日的忙碌遂將初衷染塵擱置,我依舊會找到重燃夢想初衷的方式,好比每天將松鼠文化出版的書拿出來翻閱,我便能因當時的驚喜及美好而再次感動。就像所有的藝文產業一樣,「獨立出版」其實是需要眾志成城的領域,未來如果我也能是位守望者,我期許自己能替新創出版人提供資源與協助,爭取時間、延展他們成長茁壯的豐沛可能性。正如現在我從前輩中得到的所有關愛一般,我會將這份捕夢的力量傳遞下去:「相信善良,相信愛。相信心所嚮往之境皆可順利到達。」



書法藝術家|何景窗

「捕夢的起點即是提起毛筆的那一刻,一切都不一樣了。」

 以前的我單純認為自己是個寫作者,直到提起毛筆的那一刻,世界開始變得不同。與其說做一個「夢的捕手」,我覺得我更像是「跟著夢一起走」:夢很輕,要讓自己走進夢的第一步,就是變得如夢一樣。自2002年以來,我行進於夢的軌道上,步調也許很緩、近乎無聲,但我從來沒有一刻停下來過—書法的藝術、寫字的輕重緩急、頓撇橫豎的情感收放,我選了這條或抽象或具體的創作之路,而這條路也選擇了我。夢想之於我來說,就是這樣一個「說服」的歷程,說服別人看見你的創作、你的風格。

 只是無法避免地,要創作,就一定會遇到暫停產出的狀況。這麼多年了,我尚未克服的難關就是自我的創作焦慮—一旦沒有產出,就無法安撫自己心中的不安;即使有產出,也一樣會有另一種不安。我曾為此就醫,但截至目前為止,也許只能維持如此態樣,然後提醒自己:雖然焦慮不會消失,但我們仍不忘善待身體,好好吃飯、好好睡覺。



SOSreader執行長|翁子騏

「捕夢的同時,也要不忘規劃人生的配球。」

 2015年,和夥伴共同創立了「SOSreader」,一個支持「好內容應當付費」的平台。而實踐這樣的事情,好似也像在台灣的藝文產業裡進行一場革命—故我大概已處在革命之中,也就能相對理解,「改變」並不容易,更遑論實踐夢想。在我心中認定的「夢想」,應當是經歷審慎評估、冷靜分析之後,由理智告訴你「不要」,一顆心還是忍不住全盤投入的東西;甚者,夢想還不能太輕易、太簡單就達到,否則就近乎「目標」或「任務」了—它必須難以名狀又百般矛盾,使你我一邊相信著它總有一天會成真,又一邊擔心它是否具備足夠的挑戰性,假使不費力就做到,心裡還會因此失落⋯⋯

 總括來說,夢想是幾乎不可能被實踐的(笑),只能盡力去靠近它。在奮力捕夢的日子裡,對一切挫折、失敗都得抱有積極的熱情,同時還要記得設立「停損點」,告訴自己為了夢想所犧牲掉的生活、物質、健康等等,只能持續到何時就得停止—在那之前,則必須用力嘗試,擁抱所有創新跟不確定性,切勿墨守成規。對於踏進與我相似產業的新鮮人啊,我非常樂於分享華特迪士尼的一句話:「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是一種樂趣。」它始終為我的人生圭臬,也時時提醒著我:「選擇不要的,遠比選擇你要的,來得重要太多」。

















































































 
──《松菸時光》第42刊:生日慶/夢的捕手(歡迎至誠品生活松菸店館內自由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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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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