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品線上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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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週五08: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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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申辦誠品會員卡?2020年9月1日全新誠品人會員制度上線,您可透過以下方式申辦誠品會員卡。
(一)白卡會員
透過誠品APP或於迷誠品/誠品線上平台,註冊會員後,即可成為白卡會員。下載登入誠品APP,即可出示使用行動會員卡。
「白卡」會員累計消費滿NT$6,000元,即可自動升等為「金卡」會員效期一年。升等後不需換卡(卡號不變),原(虛擬)卡可繼續使用,登入誠品APP即會顯示目前的會員卡別。
「白卡」會員效期內,單筆消費達NT$5萬元(含以上),原卡號自動升等「黑卡」會員效期一年。
(二)金卡會員
「金卡」會員效期內,累計消費滿8次或達NT$6,000元(含以上),「金卡」會員效期自動延續一年。
「金卡」會員效期內,累計消費達NT$5萬元(含以上),原卡號自動升等「黑卡」會員效期一年。
「金卡」會員效期內,若累計消費未達8次且未滿NT$6,000元,將於會員效期到期後轉為「白卡」會員。
(三)黑卡會員
「黑卡」會員效期內,累計消費達NT$5萬元(含以上),「黑卡」會員效期自動延續一年。
「黑卡」會員效期內,若累計消費未滿NT$5萬元,將於會員效期到期後轉為「金卡」會員。
※提醒說明:會員卡別升等或調降、會員續會時,原累計之消費金額、次數將歸零重新累計,誠品點到期日不變。 -
2. 原本是累計卡或誠品人會員,新會員制度上線會有影響嗎?2020年9月1日全新誠品人會員制度上線後,於2020年9月1日依據會員累計消費,自動轉為對應的會員卡別。
(1)原累計卡會員,累計消費未達NT$6,000元,於2020/9/1自動轉為「白卡」會員。
(2)原累計卡會員,累計消費已達NT$6,000元(含)以上,於2020/9/1自動轉為「金卡」會員,會員效期一年,原消費金額、次數將重新歸零累計。
(3)原誠品人會員,會員效期或2019/9/1-2020/8/31期間累計消費未達NT$5萬元,於2020/9/1自動轉為「金卡」會員,原會員效期、消費金額、次數不變,誠品點到期日亦維持。
(4)原誠品人會員,會員效期或2019/9/1-2020/8/31期間累計消費已達NT$5萬元(含)以上,於2020/9/1自動轉為「黑卡」會員,會員效期一年,原消費金額、次數將歸零重新累計,誠品點到期日不變。
詳請參閱「迷誠品」會員專區-會員權益。
※提醒說明:原愛書人終身會員消費累計以2019/9/1-2020/8/31計算。 -
3. 升等「金卡」或「黑卡」會員有哪些權益?「金卡」及「黑卡」會員,除了享有更多樣豐富的通路優惠,消費累點也提高為單筆消費50元2點 (白卡為單筆消費50元1點),生日禮遇更多了生日電子優惠券、誠品線上優惠券...等。
首次升等「黑卡」會員,可獲得首次升等禮包-電子優惠劵,含消費抵用劵、餐飲/住宿優惠劵等專屬禮遇,每位會員限獲贈一次,日後續會或再次符合升等「黑卡」會員,均不再發送升等禮包。
詳請參閱「迷誠品」會員專區-會員權益 -
4. 白卡/金卡/黑卡於誠品線上的會員優惠與權益說明誠品線上會員生日禮優惠券,將於生日前月25日依匯券當日卡別發放相應優惠券至會員帳戶,您可於會員專區查詢優惠券使用說明。
「白卡」:贈誠品線上50元優惠券乙張,滿499元可抵用。
「金卡」:贈誠品線上100元優惠券乙張,滿1,000元可抵用。
「黑卡」:贈誠品線上150元優惠券乙張,滿1,500元可抵用。
詳細誠品線上會員權益說明,請參考:
https://www.eslite.com/docs/membership-level -
5. 小童學(附)卡的申辦條件?
2020年9月1日全新誠品人會員制度上線,推出「小童學卡」附卡。
「小童學卡」需由「金卡」或「黑卡」會員為主卡人持雙分有照身分證件,前往全台誠品書店服務台填寫申請書免費辦理。
※提醒說明:
(1) 小童學卡持卡人需未滿13歲。
(2) 同一主卡人限申辦3張小童學卡。
「小童學卡」會員權益詳請參閱「迷誠品」會員專區 -
6. 已經申辦會員,沒有拿到會員卡?
2020年9月1日全新誠品人會員制度上線後,簡化申辦流程且無紙化,完成會員申辦流程,將立即取得虛擬會員卡,只需下載「誠品APP」,輸入預設帳號及密碼,即可登入使用手機版會員卡。
「白卡」會員累計消費滿NT$6,000元,可自動升等為「金卡」會員效期一年。升等後不需換卡(卡號不變),於APP即會顯示持有的會員卡別,更加方便且即時掌握會員卡別效期及消費資訊。 -
7. 原有的會員卡遺失,可以申請補卡嗎?
2020年9月1日全新誠品人會員制度上線後,簡化申辦流程且無紙化。
若原有的會員卡遺失,請會員本人攜帶本人有照證件(身分證、健保卡、駕照、護照、居留證),前往全台誠品門市服務台,辦理原會員卡掛失停用並補辦新「虛擬會員卡」,辦理完成後,原卡的會籍及消費資訊將移轉至新卡,繼續享有會員權益。 -
8. 已經符合升等金卡或黑卡會員,何時會升等?2020年9月1日誠品全新會員制度上線,會員升等方式將升級為立即升等,讓您可以即刻享有會員升級權益。
「白卡」會員累計消費滿NT$6,000元,當日即可自動升等為「金卡」會員效期一年。
「金卡」會員累計消費達NT$5萬元(含以上),當日即可自動升等「黑卡」會員效期一年。
※提醒說明:
(1)升等後不需換卡(卡號不變),原(虛擬)卡可繼續使用,登入「誠品APP」即會顯示目前的會員卡別。
(2)會員卡別升等或調降、會員續會時,原累計之消費金額、次數將歸零重新累計,誠品點到期日不變。 -
9. 金卡或黑卡會員要如何續會?2020年9月1日誠品全新會員制度上線,會員續會方式如下。
(一)金卡會員
「金卡」會員效期內,累計消費滿8次或達NT$6,000元(含以上),「金卡」會員效期自動延續一年。
「金卡」會員效期內,累計消費達NT$5萬元(含以上),原卡號自動升等「黑卡」會員效期一年。
「金卡」會員效期內,若累計消費未達8次且未滿NT$6,000元,將於會員效期到期後轉為「白卡」會員。
(二)黑卡會員
「黑卡」會員效期內,累計消費達NT$5萬元(含以上),「黑卡」會員效期自動延續一年。
「黑卡」會員效期內,若累計消費未滿NT$5萬元,將於會員效期到期後轉為「金卡」會員。
※提醒說明:會員續會、會員卡別升等或調降時,原累計之消費金額、次數將歸零重新累計,誠品點到期日不變。 -
10. 金卡/黑卡會員效期到期未符合續會,沒有收到調整為白卡/金卡會員的通知?
會員效期到期前,您將會收到簡訊或會員權益電子報的提醒通知。若未收到相關通知,通常可能的原因如下:
(1)會員未填寫手機或E-Mail信箱,或者有填寫但資料有誤或未更新。建議您可登入會員專區,確認會員登錄聯絡資料更新且正確。
(2)會員設定不收會籍簡訊或不收會員權益電子報。建議您可洽詢各門市服務台或聯絡客服,協助開啟權益或行銷通知。
(3)會員權益電子報被各郵件業者伺服器判斷誤歸至廣告信件或垃圾信件匣。請至相關信件匣查看是否有相關信件,並將此通知信設定為非垃圾信件。
(4)手機當時收訊不良或手機門號有設定拒收廣告商務簡訊。 -
11. 會員卡身份可以移轉給家人或朋友嗎?誠品人會員制度及權益限申請會員本人使用,恕無提供會員身分轉讓或會員消費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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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誠品會員卡是否可在台灣以外的誠品門市使用?各地的會員制度並非相通,「金卡」和「黑卡」會員跨區消費可同享當地會員折扣,恕無法跨區累計消費及點數、查詢會員消費及個人資料,亦不可跨區使用點數。
※提醒說明:
(1)日本誠品會員於當地無購物折扣,故台灣誠品會員跨區於日本亦無購物折扣。
(2)建議選擇較常消費的所在地申辦當地的誠品會員卡,以方便累計消費及續會。
(3)誠品線上的訂單消費僅限申辦台灣誠品會員卡可登錄及累計會員消費,台灣外申辦之會員卡恕不適用。
台灣誠品會員權益: https://meet.eslite.com/tw/tc/member/membernewsfeed
香港誠品會員權益: https://meet.eslite.com/hk/tc/member/membernewsfeed
誠品生活蘇州會員專區: https://meet.eslite.com/cn/sc/member/membernewsfeed
誠品生活日本橋官網: http://www.eslitespectrum.jp
誠品生活吉隆坡官網: http://www.eslite.com.my -
13. 如何查詢消費紀錄?會員可透過「迷誠品」或「誠品APP」的【會員專區】查詢會員消費及點數紀錄。
若主卡有申辦小童學(附)卡,登入主卡的會員專區,可查詢主卡的消費明細紀錄;登入小童學(附)卡會員專區,可查詢小童學(附)卡的消費明細紀錄。 -
14. 會員消費時可以出示哪些身分證明?累計會員消費:
(1)出示會員卡(實體卡/誠品APP行動會員卡)。
(2)提供會員身分證號。
(3)提供會員手機號碼。
使用/核銷電子券、折抵點數:
為確保會員權益,僅接受出示會員卡(實體卡/誠品APP行動會員卡)。 -
15. 消費時忘了出示會員卡,如何補登消費?請於消費七日內透過以下方式補登消費:
(1)透過「誠品APP」掃描電子發票銷貨明細聯的QR碼自行補登。
(2)前往全台誠品門市服務台,出示會員卡、發票、電子發票銷貨明細聯進行補登。
※提醒說明:
(1)消費日早於辦卡日的發票,無法追溯補登。
(2)於非誠品機台結帳之消費,請於消費7日內至全台誠品門市服務台補登。 -
16. 誠品線上的消費也可以累計至會員卡嗎?誠品線上完成訂購的訂單,系統將於訂單成立發票開立後兩個工作日,自動將消費累計入您的消費累計中。
歡迎您於二個工作天後,可透過【誠品線上】、【誠品APP】、【迷誠品】的會員專區,查詢會員消費紀錄。 -
17. 查不到剛剛在誠品門市的消費紀錄或點數?於台灣誠品通路出示會員身分消費,消費紀錄將於2個工作日內累入會員卡。
若消費時未出示會員身份,請於消費7日內透過「誠品APP」掃描電子發票銷貨明細聯的QR碼自行補登,或前往全台誠品門市服務台,出示會員卡、發票、電子發票銷貨明細聯進行補登。
※提醒說明:
(1)消費日早於辦卡日的發票,無法追溯補登。
(2)於非誠品機台結帳之消費,請於消費7日內至全台誠品門市服務台補登。 -
18. 誠品點的累計及使用方式?2020年9月1日全新誠品人會員制度上線,會員消費累計誠品點也同步升級,原累計卡(白卡)會員消費也可累計誠品點,原誠品人會員的累點也更加優惠。2020年9月1日起,誠品點累計說明如下。
(一)累點方式:「白卡」會員單筆消費50元累計1點;「金卡」及「黑卡」單筆消費50元累計2點。
(二)點數期限:為點數取得日的隔年年底(12/31)失效。
(三)使用方式:
(1)消費折抵:10點折抵1元,每次使用點數折抵,以1元為單位
(2)兌換贈禮:可於誠品APP、迷誠品網站點數兌換專區兌換或加購贈禮,門市亦不定期推出兌換贈禮。 -
19. 讀書人徽章、品酒人徽章有什麼用途?2020年9月1日全新誠品人會員制度上線,推出讀書人徽章、品酒人徽章制度,透過虛擬徽章的形式,於誠品書店購書及誠品酒窖消費,累計達門檻後,即獲得誠品點數或折扣優惠,徽章資訊請下載登入【誠品APP】即可查詢。
(一) 讀書人徽章
分為「好讀」、「勤讀」、「樂讀」三級。
好讀:年度購書15本,可回饋誠品點500點。
勤讀:年度購書30本,可回饋誠品點1,000點。
樂讀:年度購書50本,可回饋誠品點2,000點。
回饋點數匯入時間:達成當日匯入會員帳戶
回饋點數有效期間:點數取得日至隔年底(12/31)
(二) 品酒人徽章
分為「Village村莊級」、「Grand Cru特級園」二級。
Village村莊級:年度酒窖消費達NT$30萬,可獲酒窖8折折扣優惠。
Grand Cru特級園:年度酒窖消費達NT$100萬,可獲酒窖75折折扣優惠。
酒窖折扣優惠生效時間:達成當日生效
酒窖折扣優惠有效期間:升效日至隔年底(12/31)
※提醒說明:
(1)累計期間:2020年首年累計期間為2020/9/1~2021/12/31,次年起為每年1/1~當年度12/31,到期重新計算。
(2)適用對象:台灣誠品申辦之白卡、金卡、黑卡會員。 -
20. 如何修改个人基本资料?您可透过迷诚品、诚品线上或诚品APP登入「会员专区」,选择「会员资料」功能,进入您的个人帐户後,即可修改您的个人资料。
如需更改会员帐号、生日或身份证号...等资料,请洽询客服。 -
21. 如何享有月读一册优惠?月读一册阅读回馈内容包含:
(一)每月一书77折
诚品黑卡/金卡/白卡/小童学卡会员于结账时出示有效会员卡或官方APP的77折电子券购书,享每月一书77折优惠。
(二)每月限礼(书签)
诚品黑卡/金卡/白卡/小童学卡会员使用月读一册77折电子券购书,可获赠限量书签乙张,数量有限,赠完为止。
(2025年1月起白卡会员同享每月限量书签优惠)
(三)年度回馈-会员专属赠礼
黑卡/金卡/小童学卡会员每年1月至12月连续使用月读一册77折电子券购书或「在线月月乐读$50 购书金」(2025年1月起新增适用月月乐读购书金),可获年度回馈会员专属礼,专属礼内容及领取信息将于次年度第一季公告,公告时程请参见活动页面说明。 -
22. 月读一册77折的适用范围?月读一册77折电子券适用於全台诚品书店(不含诚品线上)购买单本书籍使用,不得与其他优惠并用。
月读一册77折电子券恕不适用於杂志、教科书、字辞典、工具书、特价品、不可折扣商品及非书籍商品,详细依照券面注意事项及现场门市说明为主。欢迎您可洽询预计前往购买门市,协助确认书籍库存及是否适用月读一册77折优惠。
透过诚品APP「门市预订」服务订购书籍,收到诚品门市通知前往诚品门市取货及付款时,於结帐时出示有效会员卡或官方APP的月读一册77折优惠券,亦可享有月读一册77折优惠。
提醒您:此处仅可查询最近三个月会员登入成功所提出的建议,如您提出建议时未进行登入,将无法于此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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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发问时间问题类型问题内容客服状态
为了提供更优良的系统服务品质,预定于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进行维护,将暂停登入/注册服务、联络客服⋯等功能。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
本约定条款所称之「诚品会员」包括「累计卡友」及「诚品人会员」,「累计卡友」系指累计卡之持有人,「诚品人会员」系指诚品人会员卡持有人;「诚品会员卡」为累计卡及诚品人会员卡之统称(以下简称为「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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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一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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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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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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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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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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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 六. 已作废之会员卡(如遗失卡、过期卡等)仍被流通时,视为无效,本公司有权将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误用。
- 七. 为维护持卡人权益,如本公司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卡片之消费登录、兑换功能及查询等相关服务,直至异常状况解除。
- 八. 会员同意诚品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EDM)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信箱帐号。惟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行销时,诚品将停止继续发送行销讯息。
- 九. 持卡人资料若有异动请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项活动资讯,可至全台门市服务台,或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以利本公司尽速为您查询或更新相关资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确更新资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发的权益通知、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或变更、终止持卡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视为持卡人已经收到该等资讯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会员卡之核发、续卡、停用、注销及随时修改、变更或终止各项持卡人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及相关服务之权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对会员卡之「约定条款暨规则」,得随时修改或变更,并于修改或变更前之一定期间,于本公司门市或网站公告或个别通知持卡人后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个别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于前述特定期间内通知,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有关本卡各项最新使用规则、各项权益、消费优惠、标识符号、合作厂商、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请详见诚品门市公告或迷诚品【会员专区】讯息:meet.eslite.com ,本公司将于符合法令规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变更之,以最后更新者为准。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会员卡及相关制度从事不法行为,违反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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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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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网路服务约定事项
为利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网路交易与诚品会员之网路服务(以下称「网路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提供之网路服务时,请您详读「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在您开始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网路服务约定事项」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网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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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方式
- 开通网路服务完成验证后,即同步成为累计卡友。
- 若您开通网路服务时已是诚品会员(包含诚品人会员及累计卡友),系统将自动为您登录诚品会员卡号,或可于会员专区登录您的诚品会员卡号,启用网路服务功能。即可于线上平台(包含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诚品人APP等)进行个人消费纪录之帐户查询(包含:效期、点数、消费明细…等),并可于线上即时维护您的个人资料、修改个人电子报退订阅、参加指定之线上活动等网站内提供之各项专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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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权利与义务
-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及少年应负保护、教养之责任。若您未满二十岁,或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是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由您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同)陪同阅读本特别约定事项,在您的家长详读、了解并同意本特别约定事项后,才能使用网路服务。当您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已详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特别约定事项之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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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品会员应自行确保网路帐号及密码之机密与安全。诚品会员对于自己本身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所为之一切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 (1) 网路帐号或密码如被冒用或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
- (2) 不得将帐号、密码及其他相关资料,揭露、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盗用之情形外,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进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网站或使用网路服务之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检索、阅览、更改个人资料、参与各项活动,以及取得相关消费资讯、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均视为本人之行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帐号或密码使用网路服务。如有违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权利,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
- (3) 网路帐号、密码及网路权益,仅供诚品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让、转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当诚品会员同意使用Facebook帐号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Facebook帐号之密码是由Facebook网站所处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不会接触到该密码,而且每一个Facebook帐号只能绑定一个网路帐号进行登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经营之各网路服务平台为第一次Facebook帐号登入功能时,需进行第一次绑定,第一次绑定后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经由登入Facebook帐号及密码而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登入的帐号即代表会员本人,使用者于使用网路服务之任何行为,均视为本人之行为,并需遵循诚品网路服务约定事项。诚品会员必须妥善设定、维护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帐号及密码,包含但不限使用网路服务结束时应适时登出网路服务之网站并同时登出Facebook帐号。
- (6) 如果会员泄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个人资料、Facebook帐号及密码或付款资料,并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机会时,会员必须就第三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可随时暂停或终止提供本项使用Facebook帐号及密码登入使用网路服务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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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不得基于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网际网路之国际规范。若会员于中华民国领域外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当地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不得利用网路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侵害他人权益之行为:
- (1) 散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之档案。
- (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 (3)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网路服务。
- (5)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
- (6) 滥发广告邮件。
- (7) 其他诚品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 如会员利用网路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或犯罪活动,或任何违法行为,会员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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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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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网路交易须知
-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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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商品的退回
-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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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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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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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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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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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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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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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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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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