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於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蒐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蒐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於上开蒐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蒐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於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包含但不限於证件号码、生日、密码、姓名、性别、电子信箱、行动电话)或日後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蒐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本公司於使用者注册及登入页面未就会员证件号码、生日、密码、姓名、性别、电子信箱、手机号码进行部分遮蔽,以利会员於操作流程可透过介面直观确认当下输入之资讯无误;另因使用者需要输入密码登入後方能查看个人资料如会员卡号、生日,且前述资料非属支付工具等高风险资讯,故本公司未於介面中就前述资讯进行部分遮蔽。使用者应自行确实保管所使用之装置、设备及相关登入资讯之安全,防止他人窥视、非法使用、取得登入资讯、窜改或毁损身分资料及记录等情形。如使用者发现前述状况发生,应立即通知本平台停止相关服务并采取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暂停付款、变更密码等),本平台将协助调查厘清冒用或盗用之事实,惟若因使用者故意或过失所发生之损害,应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诚品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停止蒐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蒐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