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不出門的生活,好像沒想像中無聊?|《提案》3月號:一個人在家的生活練習
2021年3月10日
太棒了
你的粉絲將會收到這則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會員專區查看收藏的內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帳號已設定為不開放他人關注,無法分享給粉絲。

14天不出門的生活,好像沒想像中無聊?|《提案》3月號:一個人在家的生活練習

撰文 提案編輯室.設計|張甯嫣

當自己一個人在家的時候,生活會變成什麼樣子?《提案》3月號訪問了5位曾經14天沒有出門的人,問問他們當時每天都安排了些什麼事情,在不與外人接觸的日子裡,有什麼新發現或是新嘗試嗎?
《提案》3月號_一個人在家的生活練習

 
 
//那些人的14天不出門生活\\


|庭仔|
26歲女,心心念念想和貓貓見面的女子。



Q:一開始有為不出門的14天做什麼準備嗎?
(庭仔):主要都是我媽在準備,像是擺了一張露營用的折疊式桌子讓我當作書桌使用,我自己只有特別準備了三個泡麵耶!想說肚子餓的時候可以馬上弄來吃。

Q:不出門的時候你都在幹嘛?
(庭仔):是很無聊的學生生活哈哈哈,那時一週三天要視訊上課,我就會特別早起,但我到後來有點日夜顛倒,有時在趕學校作業,可能早上5、6點才睡,另外也因為沒有那麼常打開窗戶,就失去時間感,常常要靠家人的電話才會知道現在是幾點。其他天沒課的時候,我就會一直看電影,而且之前都待在日本,那裡看電影很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就比較少看電影,而且日本的串流也跟台灣不一樣,上映類型會有差別,回到台灣後就用網路上找的免費序號,趕緊把《返校》《熱帶雨》……等電影追完。因為覺得也沒有什麼事情可做,有一台筆電擺在那就會想說來追劇,那時看過的電影當中,最喜歡《燃燒女子的畫像》這部。

Q:那時會很期待出去玩嗎?後來可以出門後,最想做的事情是?
(庭仔):因為我平常也滿宅的,在家裡的時候也不會一直想說要出去外面玩,第一週心情都滿平順的,但倒是有在期待一些事情,第一個是想要和很久不見的貓貓見面,其實最後幾天的時候就已經忍不住透過監視器和牠說話,不過牠沒什麼理我;另一個是我大學時期非常喜歡的一家小吃店要關了,所以可以外出活動的第一天我就搭了很早的車衝去台北吃這一頓,吃完覺得很心滿意足。

 

|熊熊|
37歲男,要開始一個月不出門的生活前,爬了大屯山,爬完的時候有種:「阿~這是最後一次的感慨。」


Q:聽說你前陣子將近一個月都沒出門?當時的心情是?
(熊熊):我先在香港住了14天的旅館,然後在台灣又待在家裡15天。那時像是要開始過新生活的感覺,不想要每天都懶在床上,所以我幫自己規畫了課表,像是中午前要畫完一幅畫、下午要看書、看完書要追劇,然後我有事先把所有外送的app都下載好,想說要每天醒來都要有不一樣的早餐可以吃!

Q:這些事情你一直堅持到最後一天嗎?
(熊熊):因為前面每天都在重複一樣的事情,我大概第8天開始怠惰哈哈哈!像是不一定每餐都會事先想好自己要吃什麼,變成是附近有什麼店家我就訂來吃了;畫畫這件事情我也廢了幾天,但在最後倒數2天的時候我有堅持住,因為這件事情是我本來就預期要完成,所以最後一天的時候沒有看youtube也沒有追劇,就瘋狂地一直畫,把它完成。

還有另一件有特別做的事情,是那陣子會很想要運動,即使待的房間再小都會小跑步一下,因為一直在吃、坐著、看劇,再加上空氣不太循環,感覺生活方式不太健康,所以在比較有空閒的情況下讓我很想運動。

Q:後來在台灣15天不出門的日子,也有繼續畫畫嗎?
(熊熊):有,我把香港的生活畫下來,然後也有事先買了一些樂高,還有安排趁這段時間整理房間,我就是不想耍廢。

Q:回想那時無法出門的日子,你的感覺是?
(熊熊):我覺得我會想把它畫下來耶!覺得這輩子不太有可能再去經歷這樣的生活,就是難得有很多閒餘的時間可以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而且本來就已經知道自己會有一個月的時間無法出門,所以有做好事前準備,並沒有讓自己太廢,親戚有時會來關心我,怕我待在家裡會無聊,但我覺得其實還好。

 

|霖霖|
25歲男,曾經以為一直打電動是件幸福的事情,後來發現好像不是這麼一回事。



Q:待在家的14天做了些什麼事情呢?
(霖霖):我去年有兩次待在家14天的經歷耶!第一次的時候離上工還有一段時間,所以是一種度假的心情,基本上就是醒來吃飯、沒事就打電動、累了就睡覺的糜爛人生,其實剛開始還滿開心的,沒有需要做的作業或是找工作的壓力,但過了5天左右,覺得打電動打到膩了,生活好像有點無聊(題外話,也因此很敬佩那些電競選手,我想如果電動變成工作的話,應該就不好玩了),而且一開始是玩PS4的個人遊戲,後來我改去玩一些可以跟人講到話的遊戲,像是線上大富翁,然後也會多跟朋友視訊聊天,這樣的確讓生活有趣一點。

Q:這段期間心情上有什麼變化嗎?
(霖霖):因為朋友也需要上班或是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所以不一定都能聯絡到,後來幾天我就找一些事情給自己做,像是運動、線上課程,心情上的崩潰感減少很多,比較不那麼痛苦了。

雖然過到一半的時候,還是覺得有點痛苦,但也因此對自己有新的認識,比如說我真的當不了電競選手,開玩笑的!是說發現自己沒辦法接受沒有目標的生活,還有也體認到自由的可貴,反而待在家無法出門的時候會很期待趕快出門玩,迫不及待地想要見到朋友、家人們。後來第二次待在家裡14天,心情就比較不崩潰了,因為很明確知道自己有該做的事情得做。

Q:如果重新再過一次14天,你覺得會有不一樣嗎?
(霖霖):會有一些不同吧!至少不會再天真地想說每天打電動就好,而是會多多去找一些自己有興趣的事情,我覺得這段時間滿適合去接觸平常比較少投入時間的事情。

 

|吟仔|
26歲女,不出門待在家裡的期間,每天期待台灣的食物、妹妹小孩的照片、里長的問候電話。


Q:要開始14天之前的心情是?
(吟仔):之前在日本就滿享受一個人生活的感覺,對於即將開始的14天並沒有特別覺得緊張或是焦慮,我只有確認網路ok,我就萬事ok。


Q:你14天在家的時候,都在幹嘛?
(吟仔):我前一天要回台灣的時候熬夜,所以一開始真的都在睡耶!幸好每天早上會有來自里長的問候電話,讓我可以維持一定的生活作息,雖然常常又會躺回去睡,有時會睡到接近中午。


Q:真假,那你到後來還是繼續在睡嗎?
(吟仔):到第5、6天的時候突然意識到自己好像都沒在做事的感覺,開始會和在日本的朋友練習講日文,那時也有跟一些朋友講電話,因為他們知道我很閒,也會毫無顧忌地打給我。有件比較特別的事情,我妹的小孩剛好出生了,所以我那時開始會期待她傳小孩的照片來。阿!對了!我每天都有堅持做操,那是規律會做的事情,平常會有惰性,想說今天耍懶一下不做,但反而是14天的時候,我可以很專注地做這件事情,像是跟自己下的一個承諾,特別要在這14天裡要完成的感覺。如果是像語言學習或是媽媽盯著我要完成的事情,我就會不想做,原本也有準備英文學習和日文教材的書來讀,但只有最後一天的時候拿出來翻一下。


Q:你覺得這14天過下來的感覺是?如果要再過一次14天,會有不一樣嗎?
(吟仔):我覺得那是「在外人看來會覺得你很不自由,但其實是自己內心最自由的時刻」,因為有自己的小宇宙,沒有人可以干涉你,一切事情都有自己的秩序,比較像是讓自己好好休息,也因為沒辦法出門、跟別人接觸,這段時間對我來說是非常自由的。


如果要再過一次14天,我會事先規畫每天要做的事情。因為現在的自己有明確的目標,在工作一段時間後會知道下一站可能落在哪裡,想要給自己下目標,計畫性地去完成。
|婷婷|
27歲女,嘗試了平常不會做的事情,例如泡澡。


Q:一開始有為不出門的14天做什麼準備嗎?
(婷婷):有特別買了很多睡衣、泡澡劑還有濾掛式咖啡,想說每天早上可以好好開啟一天,晚上可以好好放鬆。第一次有那麼多時間,就會想把平常覺得花時間在那上面是奢侈的事情在這14天嘗試看看,像是認真享受泡澡這件事。以前太忙的時候,就會覺得生活趕快過去就好,但那14天我做什麼事情都會很慢,還有很喜歡打掃。心情上的話,因為已經一年沒有回來台灣,很想念台灣的食物,第一個禮拜的每一餐都會全部吃光光。

本來有事先想像每天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想說早上起床吃完早餐之後要念一小時的英文,再看一小時的書然後追劇,晚上運動一小時之後去泡澡。

Q:原本的規畫和後來實際發生的有差異嗎?
(婷婷):一開始前兩天都很開心地完成預定要做的事情,但後來第三天就陷入一個覺得這樣的人生好浪費生命、自己到底在幹嘛的疑惑,就這樣無意識地過了五天,再加上那時被朋友推坑一個日本動漫《排球少年》,就把看電
影的時間拿來追這部劇,或是會一直泡在按摩浴缸裡,連今天是禮拜幾都不知道,直到有人傳訊息請我幫忙做一些事情,那之後才開始有在安排生活,比較自律地管理時間,也意識到時間其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多。

Q:會很想找人聊天嗎?
(婷婷):前3天還滿想跟別人聊天,因為終於回來台灣了,覺得很開心,第4天開始就陷入自己的世界,除了每天跟男朋友聯絡,其他人的訊息就比較少回,有點提不起勁去回覆,生活上的事情也都分享的差不多了,當時會想說可以先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訊息晚點再回也可以。

Q:這段待在家的日子,對你有什麼影響嗎?如果要再過一次14天,會有不一樣嗎?
(婷婷):我覺得這14天就是一個養豬的生活,會覺得自己毫無產值,但每天都過得很爽,真的就是很廢,所以結束的時候,就會發現我不能過這種沒有產值的人生。在第一個禮拜過去,感覺自己閒不下來,但反而在閒不下來的狀態下還得放慢腳步生活的時候,才突然迫使我去思考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

如果之後還要再過一次14天,我覺得我應該會更逼自己把預定要做的事情完成吧!原本這一次有這麼打算,但後來沒什麼做到,或是完成度只有一半,希望之後可以把想要精進的能力在那14天裡好好去學。因為我大部分時間都滿忙的,研究所也快畢業了,會特別去思考接下來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

 

 

延伸閱讀
今天,試著做菜給自己吃吧!|《提案》3月號:一個人在家的生活練習
從天亮到天黑,都有一本書可以陪著你!|《提案》3月號:一個人在家的生活練習



關於《提案on the desk》

一本聚合日常閱讀與風格採買的書店誌,每個月1日準時於全台誠品書店免費發刊。每期封面故事討論一個讀者關心的生活與消費的議題,並於全台書店展示議題的「延伸主題書展」,推薦給讀者從中外文書籍、雜誌、影音或食品文具等多元商品。除紙本刊物,另有線上版與《誠品書店 eslite bookstore》粉絲專頁,隨時更新封面故事背後的最新動態!

線上閱讀《提案on the desk》

《誠品書店eslite bookstore》粉絲專頁




Current Issue_一個人在家的生活練習



聚合日常閱讀與風格採買的書店誌。每月一日,可至全台誠品書店和商場免費索取!
太棒了
你已關注提案 on the desk
取消關注
你已取消關注提案 on the desk
您已經按過囉!
【會員專區 / 登入註冊服務暫停公告】
為了提供更優良的系統服務品質,預定於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進行維護,將暫停登入/註冊服務、聯絡客服⋯等功能。
立即驗證手機號碼,以獲得更便捷的服務體驗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會員資料確認
您已是誠品會員,填寫資料與會員卡資料不一致,請擇一填寫以下欄位進行驗證。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記密碼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設密碼
驗證碼認證
已重新發送驗證信至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登錄卡號
誠品會員條款
歡迎您首次登入迷誠品,請您閱讀並同意以下服務條款: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


本約定條款所稱之「誠品會員」包括「累計卡友」及「誠品人會員」,「累計卡友」係指累計卡之持有人,「誠品人會員」係指誠品人會員卡持有人;「誠品會員卡」為累計卡及誠品人會員卡之統稱(以下簡稱為「會員卡」)。


  • 壹、 一般條款
    • 一. 誠品會員卡之申辦
      1. 累計卡

        累計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誠品門市服務台或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線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網站、【誠品人eslite】APP)申辦累計卡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或線上平台申辦。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累計卡於誠品通路消費累計達新台幣1萬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誠品門市服務台換發誠品人會員卡,若出示身分證字號與累計卡申辦資料不符,恕無法進行升等換卡。

      2. 誠品人會員卡

        誠品人會員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申請書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申請人確實填具申請書並親自簽名後,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申請書,或未提供與累計卡申辦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予本公司進行身分核實,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 二. 誠品會員卡有效期間
      1. 累計卡無有效期間限制。
      2. 誠品人會員卡自申請日起算,有效期間一年。於有效期間到期時,消費金額或消費次數未達本公司設定之門檻,該會員累計消費金額、消費次數、點數均歸零,並自動調整為累計卡。如不同意調整,請於會員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個月內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請人經本公司核發會員卡號時即成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會員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利進行身分確認,如持卡人拒絕出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
    • 四. 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恕無法以任何方法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如透過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線上平台申辦之累計卡持卡人欲申請實體卡片,可至服務台享首次免費申辦發卡;若持有之實體卡片遺失或毀損,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得申請補發,本公司將酌收工本費新台幣50元。於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遺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權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或點數、重製/仿冒本卡,或有任何違反本約定條款及各項最新使用規則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權益,並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資格。
    • 六. 已作廢之會員卡(如遺失卡、過期卡等)仍被流通時,視為無效,本公司有權將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誤用。
    • 七.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本公司有權暫停卡片之消費登錄、兌換功能及查詢等相關服務,直至異常狀況解除。
    • 八. 會員同意誠品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誠品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 九. 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請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項活動資訊,可至全台門市服務台,或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以利本公司儘速為您查詢或更新相關資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確更新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權益通知、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持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持卡人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會員卡之核發、續卡、停用、註銷及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各項持卡人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及相關服務之權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對會員卡之「約定條款暨規則」,得隨時修改或變更,並於修改或變更前之一定期間,於本公司門市或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有關本卡各項最新使用規則、各項權益、消費優惠、標識符號、合作廠商、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詳見誠品門市公告或迷誠品【會員專區】訊息:meet.eslite.com,本公司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變更之,以最後更新者為準。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會員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違反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十二. 對於會員卡之使用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洽詢本公司誠品顧客服務中心0800-666-798。
  • 貳、 網路服務約定事項

    為利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網路交易與誠品會員之網路服務(以下稱「網路服務」),當您使用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提供之網路服務時,請您詳讀「網路服務約定事項」,在您開始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網路服務約定事項」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網路服務。

    • 一. 申請方式
      1. 開通網路服務完成驗證後,即同步成為累計卡友。
      2. 若您開通網路服務時已是誠品會員(包含誠品人會員及累計卡友),系統將自動為您登錄誠品會員卡號,或可於會員專區登錄您的誠品會員卡號,啟用網路服務功能。即可於線上平台(包含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誠品人APP等)進行個人消費紀錄之帳戶查詢(包含:效期、點數、消費明細…等),並可於線上即時維護您的個人資料、修改個人電子報退訂閱、參加指定之線上活動等網站內提供之各項專屬服務。
    • 二. 權利與義務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依《民法》等相關規定,是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特別約定事項,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特別約定事項後,才能使用網路服務。當您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特別約定事項之所有內容。
      2. 誠品會員應自行確保網路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誠品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 (1) 網路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
        • (2) 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網站或使用網路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網路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 (3) 網路帳號、密碼及網路權益,僅供誠品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當誠品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Facebook帳號之密碼是由Facebook網站所處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不會接觸到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帳號只能綁定一個網路帳號進行登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經營之各網路服務平台為第一次Facebook帳號登入功能時,需進行第一次綁定,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經由登入Facebook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使用網路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並需遵循誠品網路服務約定事項。誠品會員必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網路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網路服務之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帳號。
        • (6) 如果會員洩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個人資料、Facebook帳號及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機會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網路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網路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綁定社群帳號
請於24小時內至您的電子信箱進行驗證。若您未能於期限完成驗證,請您重新註冊/開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權失敗,請稍候再試!
您尚未申辦累計卡,是否立即申辦?


取消
確認
網站個人設定建置
更換照片
*設定暱稱:
*請選擇你興趣的標籤:(3個以上)
已選擇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
  • 運動休閒旅遊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術生活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迷韓劇
  • 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