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条款
会员约定条款
- 会员个人资料使用范围包含诚品集团内相关企业。
- 会员资料若有异动、出现错误资讯,或未收到各项活动资讯等异常状况,可亲身到诚品门市服务台,或以电邮通知诚品,以便查询确认,并从速为会员更新相关资料。
- 持卡人於开卡後在诚品香港门市消费,提供有效姓名及电话号码或出示诚品人_HK手机应用程式之行动会员卡,可累计消费金额及次数。
- 因故无法累计消费时,请於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至诚品香港各门市服务台或透过【eslite HK】手机应用程式补登消费累计。
- 若未能提供有效姓名及电话号码或出示【eslite HK】手机应用程式之行动会员卡,恕无法当场累计消费金额。
- 金卡及黑卡会员生日当月享特定礼遇,并可享不定期专属优惠活动。
- 诚品香港将不定期寄发活动讯息(限电邮地址或电话填写正确者),提供持卡人诚品艺文展演活动、新书发表、新品上市及优惠推广等活动资讯。
- 每会员帐号只可绑定一个电话号码或一个电邮地址,不得以同一电话号码或同一电邮地址申请多於一个会员帐号;如有发现重覆之登记,有关会籍将会被注销而不作任何通知;其帐户内未使用之点数或优惠券亦会一并注销。
-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之责任,如有怀疑被冒用会员应立即通知诚品。如会员卡遭冒用或行使相关权益,诚品概不负责。
- 无效之会员卡(如遗失卡、注销卡、伪造卡….等)一律作废失效;诚品有权将作废卡收回,避免误用或衍生其他争议。
- 会员资格及相关权益(含会员消费累计)为专属会员本人,不可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若发现会员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积分、重制或仿冒会员卡,或有任何违反诚品订定之会员规则之情形时,诚品有权立即停止该会员之一切权益、追回已享有之权益,甚至取消其会员资格;如有涉及不法行为,会员本人、行为人及相关人等应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 为保障会员权益及卡号安全,本公司将针对长期未使用的白卡会员卡号与资格进行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查核。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白卡会员帐户在查核日往前回溯连续5年(含)以上无消费纪录,该会员卡号及资格将自动终止。敬请会员留意,如帐户内仍有未使用之点数或优惠券,请於会员资格终止前兑换或使用。
- 详细持卡人权益请洽迷诚品网站https://meet.eslite.com 及【eslite HK】手机应用程式,诚品保有修改诚品会员卡各项权益之权利。权益如有变更或取消时,诚品将以电邮通知(限电邮地址填写正确者),或於诚品门市公布。
- 本会员约定条款只适用於诚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之门市,如有任何争议,诚品保留最终的决定权及解释权。
- 如条款及细则的中文版本与其他译本有任何歧异,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2025年1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