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必訪特色誠品!全台最接近哈利波特的書店、亞洲最大植生牆竄出書櫃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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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必訪特色誠品!全台最接近哈利波特的書店、亞洲最大植生牆竄出書櫃

撰文 迷誠品內容中心

印象中的诚品书店会是什麽样子,有着悠闲步调可以好好坐下来翻阅一本书,偶尔让生活停顿与放空,从容地吐出一句人生感慨,如果还有一片绿意盎然的景色相伴就更适合不过了!在台中最知名的文创胜地,有一家拥有全亚洲最大植生墙景观的诚品书店,可是在这里工作的人却一点也不悠闲、每天都「烧脑」得厉害,除了常要被赤裸裸地检视,近期竟还得把「灵魂」来出来卖!他们擅长互相惊吓,喜欢叫不适合的人去做不适合的事,像是故意让有女友的人去体悟单身等,因此每天一上班大家便集体眼神死,但却又心甘情愿地加班,下班後家人看到他们都管这叫「爱着卡惨死」!到底这是一家怎样令人又爱又恨、充满矛盾纠葛的诚品书店呢?

拥有亚洲最大植生墙,却无法悠闲的「烧脑」书店

勤美诚品绿园道店位在自然科学博物馆、台湾美术馆与草悟道一带所连成的台中景点热区,除了附近有不少文创聚落蓬勃发展,商场内的贯穿四层楼、高达20公尺的植栽景观,还是目前全亚洲最大的植生墙,不时吸引文青与网美们前来打卡。而登上三楼的诚品书店,甫进门便可看到另一壮观的拍照热点,挑高设计的巨幅《兰亭集序》,将王羲之的人生感慨尽收眼底,颇有「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的意境。然而,感慨良多的不只名帖,还有每天在书店里工作的店员们,据说他们每天上班时最害怕听到一句话,「我有一个idea」!

为了一个idea,店长赤裸裸恶整员工好过瘾?

诚品绿园道书店店长杨雅君自爆,书店员工常常在收到工作任务後反问「究竟是在整你还是整我呢?」这时她便会俏皮地回覆「整大家啊!」勤美诚品绿园道店为台湾中部地区最大的旗舰店,曾在丰原、中友与金典店都待过的店长,来到绿园道店後终於能把脑海中多年的想法逐一实践。不时都有新想法的店长一到店里常会对大家说「我有一个idea!」这时同事们便又惊又喜,既期待有趣任务执行,却又担心自己会被整了。店长特别喜欢让店员接手不熟悉的事物来激出火花,如近期针对不同族群规划出的推荐书区,便故意让有女友的同事来负责单身专区;店长也会让拥有20几年与不到1年经历的员工互相磨合、负责策展,每个人想法有所不同或冲突,屡次在会议中赤裸裸的分析与激荡都让大家觉得非常过瘾!

会让读者泪崩的书店,辛苦加班却被说「爱着卡惨死」

近期在艺术书区进行的「灵魂成就实验所」,试图以电影讲述人生状态来与读者互动,也是店长先前在别家分店时便有的想法。小小的回馈区里常有民众边写边落泪,一度还让大家不知如何是好!曾有位女性读者在展区前写了两个多小时,最後回馈单上还贴满了便条纸补充,字里行间感叹着人生不美好、对於过往的无奈等,收到这张回馈也彷佛参与了她的生命一样。店长说,当下觉得自己好像做对了一件事,虽然与同事们策展很累、费时耗力,还常拖延到下班时间,但能有如此真实的回馈相当值得!旗舰店能够玩的东西实在很多,店长也常心甘情愿地加班,回到家里妈妈便会对她说,你这是「爱着卡惨死」!然而,能够找到自己所喜欢的事物逐步实践,或许真是精神上无法取代的粮食。

「皮痒」也是精神粮食?翻书就是从生活到生命

阅读与刺青都是店长不可或缺的精神粮食之一,访谈中聊及身上大大小小刺青都代表着不同的人生意义与体悟,店长还笑说已经好几个月没刺青、感觉有点「皮痒」了!而店长最喜欢一句话「翻书就是从生活到生命」,便是自己多年来的阅读心得,年轻时爱看翻译文学,现在则较喜欢社会科学书籍,也会常翻阅杂志来更新资讯,她认为看杂志可以快速地知道当下世界的面貌,如同店长秀出最喜欢的刺青图案之一北极熊,她说每次看到北极熊便可以提醒自己「人类有多麽愚蠢!」店长感触最深的世界面貌,在阅读与自身表达之间,且结合工作上的策展呈现,让人读来觉得丰富且精彩!

长辈比文青还多?书店变身里民活动中心

在绿园道店书店最常见的人文面貌则和大家想像有所不同,这麽新颖的建筑、这麽文青气息的胜地,长辈与亲子客群是这里最常出现的读者,由於附近许多长辈居民常会前来阅读,因此书店还设有不少大型阅读桌供使用,能看到一旁草悟道景色的落地窗区,更是每天一早最抢手的座位。店长笑说,员工们都还想把办公室搬到这里来看风景、放空,好好沉淀一下平时烧脑的思绪。另外,全台第三大的童书区是亲子客群聚集之地,店长分享,一大早便会有许多妈妈们推着婴儿车来这里报到、互相交换育儿资讯,彷佛是最亲切的里民中心;而二楼的文具馆也是除台北地区外规模最大门市,每到耶诞节等档期总会有大批青少年及游客前来挑选卡片、礼品等,好不热闹。

生命力窜出书柜的书店!不小心会泪流满面

店长感觉,绿园道店就像座大型的身心灵绿地一样,拥有亚洲最大植生墙与窗外草悟道景色相伴,蓬勃的阅读互动可为各年龄层的人找到心灵所需,如同生命力旺盛的植生墙一样。店长笑说,没想到来书店工作还要会园艺修剪,不然最靠近植生墙的书柜可是会有植物窜出来啊!就算你是个游客,或许也能在短暂逗留绿园道店的诚品书店时感受到满满活力,从每个店员阅读後细心在书本上夹上推荐书签,或是在每个月不同的阅读策展活动中体验人生,或许你也会在写下感想与回馈时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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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约定条款所称之「诚品会员」包括「累计卡友」及「诚品人会员」,「累计卡友」系指累计卡之持有人,「诚品人会员」系指诚品人会员卡持有人;「诚品会员卡」为累计卡及诚品人会员卡之统称(以下简称为「会员卡」)。


  • 壹、 一般条款
    • 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1. 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2. 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 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1.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2.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 六. 已作废之会员卡(如遗失卡、过期卡等)仍被流通时,视为无效,本公司有权将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误用。
    • 七. 为维护持卡人权益,如本公司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卡片之消费登录、兑换功能及查询等相关服务,直至异常状况解除。
    • 八. 会员同意诚品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EDM)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信箱帐号。惟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行销时,诚品将停止继续发送行销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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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 本公司保留会员卡之核发、续卡、停用、注销及随时修改、变更或终止各项持卡人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及相关服务之权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对会员卡之「约定条款暨规则」,得随时修改或变更,并于修改或变更前之一定期间,于本公司门市或网站公告或个别通知持卡人后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个别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于前述特定期间内通知,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有关本卡各项最新使用规则、各项权益、消费优惠、标识符号、合作厂商、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请详见诚品门市公告或迷诚品【会员专区】讯息:meet.eslite.com ,本公司将于符合法令规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变更之,以最后更新者为准。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会员卡及相关制度从事不法行为,违反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 贰、 网路服务约定事项

    为利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网路交易与诚品会员之网路服务(以下称「网路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提供之网路服务时,请您详读「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在您开始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网路服务约定事项」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网路服务。

    • 一. 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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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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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网路帐号或密码如被冒用或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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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会员不得基于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网际网路之国际规范。若会员于中华民国领域外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当地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不得利用网路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侵害他人权益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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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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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会员利用网路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或犯罪活动,或任何违法行为,会员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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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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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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