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作家林禹瑄談新書《夢遊的犀牛》的創作心境:生命是旅行,或是夢境?
2024年12月28日
太棒了
你的粉絲將會收到這則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會員專區查看收藏的內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帳號已設定為不開放他人關注,無法分享給粉絲。

詩人作家林禹瑄談新書《夢遊的犀牛》的創作心境:生命是旅行,或是夢境?

撰文 迷誠品內容中心

長年旅居歐洲的詩人作家林禹瑄,將這種懸宕的意象轉化為文字,集結成散文集《夢遊的犀牛》,叩問歲月,叩問人生,是這樣帶著哀愁,卻又優美的文字,悄悄擊中了我們的心。
 
本集邀請林禹瑄聊他的新作《夢遊的犀牛》,我們可以透過收聽迷誠品Podcast或是閱讀此篇文章,窺探他分享書名的由來、寫作的歷程,以及對禹瑄來說,生命究竟是一趟旅行,或是一場夢境?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內容皆為撰文者觀點,非代表誠品立場}
 
懸宕的那些日子

《正欲》_劇照
圖片來源:《正欲》_IMDb
 
林禹瑄《夢遊的犀牛》中紀錄她從2015年辭職後飛往比利時旅居的日子,對她來說,書名中的「夢遊」一詞是一切的起源:夢遊所想要詮釋的是一種『懸宕』的感覺,就好像是一個人,他的畫面是清楚的,但周遭景色卻是模糊的,你不確定這個人要跳到某個地方,或是只是失足的瞬間。
 
而犀牛源自於德國畫家阿爾布雷赫特.杜勒(Albrecht Dürer)的版畫作品——《杜勒的犀牛》,這幅畫奇特的地方在於,這並不是依據寫實的犀牛繪製而成,而是根據言傳與想像創作。

《正欲》_劇照
圖片來源:《正欲》_IMDb
 
因此,相較於真實存在的犀牛,杜勒的犀牛多了一分虛構與魔幻,結合夢遊的懸宕和不真實,像是間接闡述林禹瑄這些年的生活:「我很難跟大家說明我到底在做什麼,就算講完我的經歷,依然有很多人還是不清楚我在做什麼。
 
不過也因為這段懸宕的經歷,讓原先依循軌道等速運轉的林禹瑄得以「偏移」,看見原先無法察覺的事物,透過分享這些經驗,讓曾經進入懸宕的讀者能夠產生共鳴也是書寫《夢遊的犀牛》一書的原因之一。


▌看更多溫柔好詩
 
 


承擔壓力的勇氣

《正欲》_劇照
圖片來源:《正欲》_IMDb
 
如果我繼續待在台灣過著我不喜歡的生活,其實是更需要勇氣的,所以我把到國外的這個行為形容是一個懦弱的選擇。」林禹瑄在一般世俗的期望下耗時六年從牙醫系畢業,投入職場後發覺圍繞「尋常」軌道持續運轉的日子令她感到疲倦,於是毅然決然辭職,奔赴國外。
 
對當時的林禹瑄來說,她並沒有勇氣待在台灣承受環境帶來的擠壓與重量:我當時會選擇用一種比較極端的方式,到地球的另一端去生活來逃避我目前的生活。

《正欲》_劇照

圖片來源:《正欲》_IMDb

世俗視線是種無形的、窒息般緊緊依附每個人,這種期望迫使人們照著周圍的期望踏上「理想」的道路,如同每個人在求學的不同階段都曾聽過「等你考上好大學就會輕鬆了」諸如此類的話語,實質上,選擇沒有興趣的科系,出社會勞碌周轉的日子,忘卻自己喜歡什麼、想追求什麼似乎才是常態。
 
大多人會選擇龜縮在原處,持續過著一如既往的日子,雖然林禹瑄稱自己奔赴國外的決定為「懦弱的選擇」,但她拋下一切,跳脫廣義上的舒適圈,追尋自己渴望的生活,也是一種勇氣

家的存在意涵

《正欲》_劇照
圖片來源:《正欲》_IMDb
 
目前旅居在比利時的林禹瑄對於「家」抱持矛盾的情感:「我認為『家』可以分為兩種層次,她心中所認定的家分為「主觀認定的家」以及「國家」:「我覺得對我來說,家是一個你可以自由自在,躺在沙發上什麼都不用管,盡情做自己的概念。」林禹瑄深刻感嘆,由於生命歷程缺失這一塊拼圖,因此,她至今仍不斷追尋「家」的概念。
 
至於國家,她堅定地表示:「我生命前二十五年都是在台灣度過,我就是根深蒂固地台灣人,我沒有辦法光明正大變成另一個國家的人,這是無法改變的。」然而這份矛盾,基於一種「最熟悉的陌生人」之感。

《陽子之旅》_劇照
圖片來源:《陽子之旅》_IMDb
 
台灣雖是從小成長的國家,但長居比利時的林禹瑄,久久回到台灣,總感覺有種既融合,但卻有種隱形的隔閡:就像是你是台南長大的小孩,但在台北已經生活幾十年,回到台南時可能也有同樣的感受,就是你熟悉這個地方,但是好像某部分已經不屬於這裡了。
 
這種無法真正感同身受於其中一方所形塑的困惑,是需要花費時間去釐清與確認,對於林禹瑄來說是介於兩者之間的她需要面對的課題:「儘管我在比利時住了九年,我也沒辦法說我是個比利時人,當地人也不會認同我是一個比利時人,所以現在就處於一個矛盾狀態,我必須要在這個過程中建立自己的身分。

拾起那塊遺落的糖

《陽子之旅》_劇照
圖片來源:《陽子之旅》_IMDb
 
林禹瑄的筆下總能將文字化為一幀幀畫面,栩栩如生展展現在讀者眼前,靈活運用比喻與象徵手法也是她的文字特徵;其中,於〈在遠方〉中使用譬喻——「但寫作這件事情永遠是那顆糖」,將寫作形容為香甜的糖果,令人玩味
 
〈在遠方〉這篇文章主要是我一開始決定要去遠方生活,有部分是為了我喜歡的事,或是逃掉我不想做的事情。那我喜歡的有部分就包含寫作。」提到散文的創作由來,林禹瑄侃侃而談,而「像顆糖」的比喻源自於網路上的笑話,將糖果放在螞蟻可以看見的地方,等到接到通風報信的螞蟻趕來時,再悄悄拿走糖果。

《陽子之旅》_劇照
圖片來源:《陽子之旅》_IMDb
 
而這種悵然若失的感覺對林禹瑄來說和寫作相同。看似有趣的寫作,就像是使人趨之若鶩的甜美糖果,但當興沖沖實行時才發現寫作吃力不討好,不但辛苦,還需要擁有堅定的信念去相信自己書寫的文字
 
受到厲害作家鼓舞寫作的林禹瑄,現在除了身為追逐糖果的螞蟻,也成為放下糖果的人。在給予糖果或是追逐糖果的角色間切換,唯一不變的是寫作這件事:「寫作這件事,它永遠是那顆糖,只是看我們如何詮釋它。寫作對於林禹瑄來說永遠相同,但當身處位置不同時,所經歷的感受也有所差異,就算可能是騙局,仍讓人念念不忘

與讀者建立的連結

《陽子之旅》_劇照
圖片來源:《陽子之旅》_IMDb
 
林禹瑄沒有經營任何的社群平台,以現在的媒體趨勢來說非常少見,對此她表示:「因為要固定去發文,然後查看那些點讚數,或是轉發說我知道這些事情會讓我非常焦慮跟干擾,而我也不希望我的創作是建立在這些事情上面。
 
社群媒體對於作品的推廣具有一定效果,但是相對來說也會對心理層面產生一定的影響,林禹瑄將自己全然投入至文學中,近幾年除了屈指可數的返台次數外,也鮮少參與公開活動,這讓她認為自己與讀者的距離相對遙遠。
 
不過,她的作品仍受到廣大書迷喜愛,近期依然有讀者在尋找林禹瑄於十六年前出版的第一本詩集——《那些我們名之為島的》,她也收穫讀者的電子郵件來信詢問哪裡可以找到該本詩集,對於還有人記得多年前她所做過的事,令她驚喜不已:其實我自己現在已經不是很滿意那部作品了,但還是有人比我還珍視它,這件事情蠻令我感動。

文體的轉變

《陽子之旅》_劇照
圖片來源:《陽子之旅》_IMDb
 
大多數讀者是透過詩認識林禹瑄,不過這次她跳脫過往的寫作文體,採用散文的形式完成《夢遊的犀牛》一書,面對嶄新的創作方式和過往所產生的感受差異,林禹瑄笑道:「我大概從十四歲開始寫詩,當時寫詩比較膚淺的原因是因為比較短,我很懶的動筆寫字,所以我覺得在身體動作上,是比較簡單的,所以後來大部分都寫詩,大概是十年前才開始書寫散文。
 
詩與散文有根本上的差異,詩可以是斷裂的,也可以用意象將赤裸的想法包裹起來,迂迴地迷惑讀者,這也意味著,讀者可以憑藉自身感受去解讀一首詩、一個被隱藏在其中的想像領域。

《陽子之旅》_劇照
圖片來源:《陽子之旅》_IMDb
 
與之相反,散文是一種自我揭露的過程。或許筆下所書寫的是一種主觀、獨斷的見解,但其仍是透露生活、揭開自己的過程,在散文的世界中,必須要將一個個文字串聯成一段故事,而非像詩肆意玩起文字遊戲。
 
因為這樣巨大的差異,林禹瑄在書寫的過程中,必須時刻考量文章中一字一句如何鋪陳使用:「有些部分你不想揭露太多,或是它會牽涉到其他人的隱私,但是為了讀者可以進入作品,你還是必須要講一個完整的故事,那等於是材料的取捨上,會有一些道德上的考量與限制。這項轉變也使此次創作歷程更具挑戰性。

寫作的意義

《陽子之旅》_劇照
圖片來源:《陽子之旅》_IMDb
 
如果我真的喜歡寫作這件事的話,有沒有被看見,真的這麼重要嗎?林禹瑄今年出版《夢遊的犀牛》《春天不在春天街》兩本書後,她不禁陷入深刻的反思。
 
對於之前的她來說,寫作與被看見是混淆在一起的,由於周圍的同輩或是創作者都是以獲得文學獎、被刊登在副刊上作為目標,所以不會多想寫作對自己所代表的意義為何。
 
不過透過此次的出版經驗,林禹瑄頓悟寫作所代表的意義:我希望我想寫的東西,達到理想中的文字標準,那有沒有得到肯定或是被看見,就好像都是其次。她反覆咀嚼,意識到當自己寫作時,會進入讓她感到「自由」的狀態。

《陽子之旅》_劇照
圖片來源:《陽子之旅》_IMDb
 
自由是一個廣大的詞彙,有些難以一言以蔽之地概括,不過林禹瑄將其分成兩個部分:「自由的部份是來自於台灣的言論自由,這不是所有國家都能夠享受到的權利。」出版自由、作者書寫自由,像是安裝翅膀般翱翔天際源自這份得來不易的權利。
 
另一份自由,林禹瑄認為是調動文字的自由,書寫好似隨意拼圖、堆疊樂高,沒有限制,也沒有侷限,但毫無節制的自由也具有危險性:「就好像哲學家齊克果,他說自由就像凝視一個深淵,是沒有標準的。」對她來說,毫無限制的自由一方面不受拘束,但也因此而令人感到畏懼,為了享受文學,就必須學著克服恐懼:學著去掌握這個不確定性,你才可以真正地去享受自由。


▌找回真實的自我
 
林禹瑄散文集《夢遊的犀牛》集結這些年來旅居的經驗,從中體會到懸宕的情緒,以及試圖追尋自我的歷程。
 
從文字中尋找答案,擁抱正處於相同經歷的自己。

夢遊的犀牛
 

▌暌違多年的創作詩集
 
林禹瑄全新詩集,當中藉由旅居多年的目光,觀察街道上、自我,身分的叩問。
 
藉由一句句透明清澈,直擊人心的詩句,感受獨到的虛無與荒誕。

春天不在春天街
 


▌品味人生不同階段
 
 



遇見兩岸三地誠品,走進閱讀世界,品味美好生活。讓人文、藝術、創意、生活,點亮你的光譜人生!
太棒了
你已關注迷誠品
取消關注
你已取消關注迷誠品
您已經按過囉!
【會員專區 / 登入註冊服務暫停公告】
為了提供更優良的系統服務品質,預定於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進行維護,將暫停登入/註冊服務、聯絡客服⋯等功能。
立即驗證手機號碼,以獲得更便捷的服務體驗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會員資料確認
您已是誠品會員,填寫資料與會員卡資料不一致,請擇一填寫以下欄位進行驗證。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記密碼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設密碼
驗證碼認證
已重新發送驗證信至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登錄卡號
誠品會員條款
歡迎您首次登入迷誠品,請您閱讀並同意以下服務條款: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


本約定條款所稱之「誠品會員」包括「累計卡友」及「誠品人會員」,「累計卡友」係指累計卡之持有人,「誠品人會員」係指誠品人會員卡持有人;「誠品會員卡」為累計卡及誠品人會員卡之統稱(以下簡稱為「會員卡」)。


  • 壹、 一般條款
    • 一. 誠品會員卡之申辦
      1. 累計卡

        累計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誠品門市服務台或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線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網站、【誠品人eslite】APP)申辦累計卡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或線上平台申辦。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累計卡於誠品通路消費累計達新台幣1萬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誠品門市服務台換發誠品人會員卡,若出示身分證字號與累計卡申辦資料不符,恕無法進行升等換卡。

      2. 誠品人會員卡

        誠品人會員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申請書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申請人確實填具申請書並親自簽名後,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申請書,或未提供與累計卡申辦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予本公司進行身分核實,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 二. 誠品會員卡有效期間
      1. 累計卡無有效期間限制。
      2. 誠品人會員卡自申請日起算,有效期間一年。於有效期間到期時,消費金額或消費次數未達本公司設定之門檻,該會員累計消費金額、消費次數、點數均歸零,並自動調整為累計卡。如不同意調整,請於會員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個月內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請人經本公司核發會員卡號時即成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會員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利進行身分確認,如持卡人拒絕出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
    • 四. 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恕無法以任何方法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如透過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線上平台申辦之累計卡持卡人欲申請實體卡片,可至服務台享首次免費申辦發卡;若持有之實體卡片遺失或毀損,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得申請補發,本公司將酌收工本費新台幣50元。於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遺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權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或點數、重製/仿冒本卡,或有任何違反本約定條款及各項最新使用規則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權益,並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資格。
    • 六. 已作廢之會員卡(如遺失卡、過期卡等)仍被流通時,視為無效,本公司有權將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誤用。
    • 七.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本公司有權暫停卡片之消費登錄、兌換功能及查詢等相關服務,直至異常狀況解除。
    • 八. 會員同意誠品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誠品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 九. 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請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項活動資訊,可至全台門市服務台,或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以利本公司儘速為您查詢或更新相關資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確更新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權益通知、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持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持卡人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會員卡之核發、續卡、停用、註銷及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各項持卡人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及相關服務之權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對會員卡之「約定條款暨規則」,得隨時修改或變更,並於修改或變更前之一定期間,於本公司門市或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有關本卡各項最新使用規則、各項權益、消費優惠、標識符號、合作廠商、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詳見誠品門市公告或迷誠品【會員專區】訊息:meet.eslite.com,本公司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變更之,以最後更新者為準。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會員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違反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十二. 對於會員卡之使用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洽詢本公司誠品顧客服務中心0800-666-798。
  • 貳、 網路服務約定事項

    為利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網路交易與誠品會員之網路服務(以下稱「網路服務」),當您使用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提供之網路服務時,請您詳讀「網路服務約定事項」,在您開始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網路服務約定事項」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網路服務。

    • 一. 申請方式
      1. 開通網路服務完成驗證後,即同步成為累計卡友。
      2. 若您開通網路服務時已是誠品會員(包含誠品人會員及累計卡友),系統將自動為您登錄誠品會員卡號,或可於會員專區登錄您的誠品會員卡號,啟用網路服務功能。即可於線上平台(包含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誠品人APP等)進行個人消費紀錄之帳戶查詢(包含:效期、點數、消費明細…等),並可於線上即時維護您的個人資料、修改個人電子報退訂閱、參加指定之線上活動等網站內提供之各項專屬服務。
    • 二. 權利與義務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依《民法》等相關規定,是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特別約定事項,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特別約定事項後,才能使用網路服務。當您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特別約定事項之所有內容。
      2. 誠品會員應自行確保網路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誠品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 (1) 網路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
        • (2) 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網站或使用網路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網路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 (3) 網路帳號、密碼及網路權益,僅供誠品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當誠品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Facebook帳號之密碼是由Facebook網站所處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不會接觸到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帳號只能綁定一個網路帳號進行登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經營之各網路服務平台為第一次Facebook帳號登入功能時,需進行第一次綁定,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經由登入Facebook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使用網路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並需遵循誠品網路服務約定事項。誠品會員必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網路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網路服務之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帳號。
        • (6) 如果會員洩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個人資料、Facebook帳號及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機會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網路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網路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綁定社群帳號
請於24小時內至您的電子信箱進行驗證。若您未能於期限完成驗證,請您重新註冊/開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權失敗,請稍候再試!
您尚未申辦累計卡,是否立即申辦?


取消
確認
網站個人設定建置
更換照片
*設定暱稱:
*請選擇你興趣的標籤:(3個以上)
已選擇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
  • 運動休閒旅遊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術生活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迷韓劇
  • 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