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文藝青年的回憶:「跟敦南誠品說再見前,我想記得的21件事。」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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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文藝青年的回憶:「跟敦南誠品說再見前,我想記得的21件事。」

撰文 EVERYDAY OBJECT 創辦人Eric.攝影|Shih Yu Chen

本文授權轉載自 EVERYDAY OBJECT,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敦南誠品,不就是另一間書店嗎?跟其他大大小小的誠品有什麼不一樣?」

當代的年輕人或許很難想像,對於現今活躍於創意文化業界的六七年級生來說,我們歷經了20年前,台灣從一個處處依靠進口或是致敬(抄襲)美日商品,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之下,逐漸演進到今日成為世上最不容小覷的原生創意國家。在這個過渡時期,24小時的誠品書店敦南店及其商場確確實實地提供了我們再進化的必要動力,我們之所以成為現在的我們,或多或少一定跟這個獨特的場所有著高度的關係。


▲本圖由 EVERYDAY OBJECT 授權提供.攝影|Shih Yu Chen


如果說五六年級生是從小逛中華商場長大的,那麼形容誠品敦南店是培育我們長大成人的重要養分其實一點也不為過。凌晨一點鐘,思緒泉湧、滿腦子的想法需要沈澱與整理,當我們知道留在自己的房間不是辦法,急需出門透氣,這時當然是往誠品敦南店跑 !

當年還是年輕人的我們,有多少個靈光閃過的過程、發現某本受用一生的書籍、從此愛上一個獨立樂團,又或是與陌生人的短暫邂逅,這些難以忘懷的瞬間都曾經發生在我們的故事當中,更精確的說,都曾經在「敦南誠品」發生過 – 這個對你我來說,最重要的人生場域。

當然,不只是夜半時分的書店精彩,它的音樂館、文具館、戶外的(非法)流動攤販、官方(合法)市集,都是我們這個世代的最好群像紀錄。

換句話說,要如何定義我們這個世代價值與特色,敦南店的故事就是最好的紀錄。但是要如何解構、分析或是敘述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與瞬間,我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條列式的方式記錄下來。人的記憶是破碎且不可靠的,今日想要特以此文,來紀念、歌頌甚至是單純記錄我永遠也不想要忘記的回憶片段。


▲本圖由 EVERYDAY OBJECT 授權提供.攝影|Shih Yu Chen





跟誠品敦南說再見前,我想記得的21件事

001.
一樓的蘋果專賣店應該是當年北市最早出現的新型態 Apple Store,我在2002年購入了人生第一台蘋果電腦( 檯燈款 iMac )以及 iPod。從此以後成了果粉,再也沒用過 PC。

002.
位於蘋果附近的「青庭」,亦是國內第一代的設計商品專買店,兩千年初曾經在店內購入一款大型奈良美智的「夢遊寶寶」公仔,可惜已不在身邊,畢竟奈良美智的品牌價值早已不可同日而語。

003.
想要買獨立音樂CD以及黑膠唱片,當年除了西門町的「佳佳唱片」,再來應該就是「誠品音樂」了吧,在我最愛的公館店關閉之後,誠品音樂敦南店應該就是我們這群愛好者的聖地,每次都可以發掘國內外許多看都沒看過的寶物,重點是還可以拆開試聽。

2003 年左右在這裏購入 Tizzy Bac 的首張專輯「什麼事都叫我分心」,改變了我的世界。
☞Tizzy Bac首張專輯 『甚麼事都叫我分心』復刻黑膠​


▲本圖由 EVERYDAY OBJECT 授權提供.攝影|Shih Yu Chen

004.
2003的跨年夜,不知道該去哪裡的我,決定在敦南誠品外的「小廣場」跨年,當年記憶的細節逐漸退去,但是我總是記得倒數的壓軸有林強與雷光夏。隨著101大樓的花火落下,身處在千禧跨年熱潮延續下的高峰點,有機會參加這種溫馨的小型跨年活動也是令我印象深刻,心裡覺得:「不愧是敦南誠品!」
而隔年的陣容更是有著蘇打綠、自然捲、陳珊妮,只可惜當晚沒有緣分參與,回想起來只覺得可惜。

005.
每次坐手扶梯到B2的時候,總是會聞到一種木質調的味道,我很是喜歡。20年來不變,我到現在仍然搞不清楚究竟,可能是專櫃保養品的味道?

006.
為何書店的木頭地板走起來總是有嘎滋聲?夜深人靜時,很怕打擾到專心看書的人。


▲本圖由 EVERYDAY OBJECT 授權提供.攝影|Shih Yu Chen

007.
在東區想要上廁所的時候,都去B2借廁所。

008.
搭捷運到忠孝敦化站要去書店就要從安和路出口上去,每次那段路加上那個樓梯,總是令人腿軟。

009.
去書店之前,在忠孝敦化路口買個傳統雞蛋糕也是一件簡單幸福的事。

010.
2000 年代初期,敦南店擁有著非常多的國外雜誌,當然單價也不簡單,但是因為有首創的拆閱的服務,不至於浪費太多金錢與時間,而且也藉此認識了許多世界各地的刊物。


▲本圖由 EVERYDAY OBJECT 授權提供.攝影|Shih Yu Chen

011.
20年前的雜誌區不在現今入口的左手邊,而是在右手邊(現今的結帳與伴手禮區,範圍也比現在大了許多),中心的白色的巨型飛碟設計,放著最主流的且熱銷的雜誌,當時是華語雜誌的全盛時期,種類多到我都記不住,我最喜歡的就是放在圓形飛碟平台上的國外雜誌,因為只有這裡有,總是讓人想要拆開每一本來試讀。

整間都是白色的設計時常有讓人進入異次元空間的感覺。配合著來自世界各地的超酷刊物,當年的雜誌區是我在臺北最愛的地方之一,每到週末時分,總會遇到很多朋友與同好聚集在那裡,見了面又是一陣天南地北,幾乎變成了標準行程。

☞還有10件事,聽Eric繼續說......



本文授權轉載自 EVERYDAY OBJECT,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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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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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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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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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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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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