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符號意義解剖,結構主義文化分析開山之作──神話學(華文世界首度全譯版)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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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符號意義解剖,結構主義文化分析開山之作──神話學(華文世界首度全譯版)

★★ 羅蘭.巴特一代經典《神話學》首度完整中譯 ★★

當代最重要思想家,揭櫫消費社會意識形態背後的隱含意義。痛擊布爾喬亞符號宰制,書寫結構主義文化分析的傳奇篇章。


【本書特色】

★ 法國當代符號學泰斗羅蘭.巴特成名代表作,問世逾六十年,華文世界首度「全譯」

★ 結構主義文化分析開山之作,文化研究、符號媒介、當代思潮、社會學、流行學必讀經典

★ 書中開創之神話分析方法,影響二十世紀後半各大符號意義解讀、流行符碼運用相關領域

★ 近代思想大師中,以日常生活事物為理論分析對象的罕見奇書,深入淺出,與庶民接軌

★ 羅蘭.巴特研究者、國立中央大學法文系教授許綺玲審訂/專文導讀



【簡介】

羅蘭.巴特成名作,二十世紀文化符號學經典,看穿日常事物背後的暗含意義,書寫大眾文化分析的傳奇篇章。

法國二十世紀符號學奇才羅蘭.巴特成名之作。他於一九五四至一九五六年間在雜誌上以專欄形式發表「每月小神話」,後集結成書,於一九五七年出版。全書取材自當時社會現象及日常時事,旨在揭露布爾喬亞階級如何包裝符號、扭曲語言,將歷史與人為的刻意操弄,不著痕跡地轉化為「理所當然的自然狀態」與「神話」迷思。

本書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神話分析】,收錄五十三篇專欄評論。從劇場藝術、電影明星、報刊廣告、清潔洗劑,到食物飲品、運動競賽、脫衣舞蹈、星座專欄等,如實還原了那個布爾喬亞崛起、消費社會擴張、大眾文化與各式思潮激盪衝撞的黃金歲月風貌,可謂法國五〇年代萬象羅列的「浮世雜貨舖」。巴特運用他一向獨特的犀利目光,看穿日常事物表層之下、暗藏深處的布爾喬亞意識型態,分析對象貼近大眾生活,揭露神話的筆力細膩、諷刺精妙,高明地揮動符號學的剖刀,片片切開常人所不察的事物肌理,翻轉整個世代「觀看的方式」;第二部分則是題為【今日神話】的理論說明長文。巴特親自講述大眾神話生成的脈絡及符號作用的產製過程,鉅細靡遺、層層遞進地展示「神話」如何不知不覺中主宰我們的日常感知,如何偷樑換柱、扭曲改造、竊奪意義。兩大部分猶如「理論闡述」與「實作範本」的巧妙呼應,合而觀之,有助我們理清意義的糾結線團。

本書堪稱文化研究、大眾符號分析的開山之作,出版六十多年來,影響遍及人文社科各大領域,凡是觸及「符號意義分析解讀」的相關研究多所援引,至今不歇。放眼當下資訊橫流暴漲的網路世代,媒體信息與大眾符碼的疊加扭轉更趨極端,如何在意義拼貼的纏亂絲線中,梳理出事物的本質?跨越世紀、從未休止的符號流動現象,證明了巴特的洞見不僅毫不過時,且更見深意。此刻重讀這本劃時代經典,正是時候。



【大師眼中的大師】

巴特是我們這時代偉大的公眾導師,他完整思考、提出主張,且提供幾個步驟,讓我們深刻反思語言符號系統、文本,以及這些事物告訴我們身為人是怎麼回事。

——彼得・布魯克斯(Peter Brooks)



巴特對身邊幾乎所有事物的意義越來越有興趣,而《神話學》即展現巴特的淵博學識……書中的短文皆是對常見的建構物提出定義,讓事物說出其所蘊含的諸多意義。這些意義是製造出來的,雖然隱而不宣,卻時時存在。

——愛德華・薩伊德(Edward W. Said)



羅蘭・巴特是教師、文人、道德學者、文化哲學家、重要概念行家、百變的自傳作者……在二戰後重要的知識分子之中,我相信巴特是少數幾位作品將永垂不朽的人。

——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



巴特的《神話學》出版於一九五七年,但我後來才讀到這本書。若我已先讀過,絕對不敢動筆寫一篇關於「脫衣舞」的文章。在讀過巴特的《神話學》之後,因為自嘆不如,我放棄了社會神話分析的風格,逐漸轉向了仿擬寫作。

——安伯托.艾可(Umberto Eco)



你們都知道,你們曾經選擇的是少見的智慧與創造的平衡,是一位對事物的本來面目具有奇特領悟力的人,他以前所未有的角度更新看事情的方法,他是一位偉大的作家、一名不同凡響的教授,他的教學對聽眾來說不是一堂課,而是一種體驗……

——米歇爾.傅柯(Michel Foucault),法蘭西學院弔念巴特講辭。



【巴特在《神話學》中的日常生活符號意義解剖】

 巴特論洗潔劑 ——

「我們總是覺得賈微牌的洗潔液類似某種液體之火,其作用要小心翼翼地評估,否則物品本身就會毀損,『被燒壞』;這種產品暗含的傳說感,乃是倚賴一種對物質劇烈的、打磨式的改變。其作用皆屬於化學性或肢體損傷的範疇:洗潔劑能夠『殺滅』髒污。反之,清潔粉則是產生分離作用的物質;它們的理想功能是將物品自不完美的狀態中解放出來:我們『驅除』髒污,不再是殺掉它;在『奧妙』的圖片介紹中,污垢是一名虛弱、髒兮兮的渺小敵人,僅僅在『奧妙』的審判威脅之下,就從潔淨美麗的棉布中拔腿逃跑。毫無疑問,氯及氨全然是某種火焰的代言人,負有拯救之力,但也盲目打擊;而肥皂粉則不同,它是有選擇的,它在衣衫的經緯紗線之間推擠、引導污垢尋找出路,像警察在維持秩序,而非戰爭的廝殺。」



 巴特論玩具 ——

「玩具在表面上預見了成人世界的工作樣貌,顯然這個事實只會讓孩子準備全盤接受、甚至在他能夠自行思考之前,直接為他建立一個原始本能的託辭藉口,這股本能無時無刻創造出士兵、郵務員、偉士牌機車。……舉例來說,還有一種娃娃會撒尿;娃娃體內都安裝了食道,我們把奶瓶塞過去,接著它們就會尿濕襁褓巾;當然囉,它們腹腔裡的牛奶很快就會轉變成水。我們可以藉由這種方式,讓小女孩熟悉家務工作的因果定律,讓她開始『適應』未來母親的角色。在這座充滿了準確及複雜物件的宇宙面前,孩子只會變成擁有者或使用者,永遠不會成為創造者。他不創造世界,他使用這個世界:我們已經幫他準備好缺乏冒險、缺乏驚奇、缺乏歡樂的起步動作。我們讓孩子變成一位小房東,成天宅在家裡,甚至用不著去創造應付成人命運所需要的精力;我們把整套東西準備好,直接交給他們:孩子只須直接取用,我們從來不給他自己從頭到尾親身悠遊的機會。」



 巴特論水災——

「它改易了某些物體的樣貌,引入了一些不符合常態、卻可以解釋的視點,使人對世界的感知煥然一新:我們看到汽車淹到只露出車頂;路燈一大半泡在水中,只餘頂部浮出水面,有如朵朵睡蓮;房舍被切割成東一塊、西一塊,像孩子玩的積木;貓咪受困樹上多日。所有這些日常物件看似瞬間失根斷線,被奪走了最合理的典型實體:大地。這道斷裂保留了稀奇古怪的感受,卻不會引發魔幻妖異的威脅感:這片汪洋大水製造了一種出色的、人們常見的特效場面──事物的形貌改變了,卻依然顯現出『渾然天成』的樣子──,我們的心思可以專注在效果上。洪水打亂了日常視覺的觀看方式,卻並未引發幻覺。事物部分消失抹除,而非變形走樣:這場奇觀極其殊異,卻合情合理。……但凡一切日常生活稍微大幅的斷裂都會導向『節慶』。然而,洪水不只是選定並改變某些物品的外貌,它甚至顛覆了風景的感知以及自古以來的地平線結構:土地量測的慣用線條、樹木形成的連綿綠幕、房屋的排列、道路,乃至河床本身,這恆常穩定的稜角分明,曾經如此妥善精準地安排土地所有權的形式,這一切都像用橡皮擦拭去一樣,從邊角到平面攤開抹平:不再有道路,不再有河岸,不再有方位;一個平坦的實體,水漫八方,鋪天蓋地,如此便中止了人的生成發展,使人脫離理智,脫離了地點的實用工具性。」



 巴特論牛奶與葡萄酒——

「牛奶是真正與葡萄酒相反的東西:不只因為孟岱斯.法朗斯所倡議的措施(這是刻意設計的神話姿態:在議會演講的講臺上喝牛奶,就像大力水手卜派吃菠菜一樣),也由於在物質各種各樣的形態中,牛奶與火相互對立──出於它密集的分子結構和表層覆蓋的乳油狀本質(因而能使人鎮靜);葡萄酒會毀損健康,具整形作用,它能引發變質,又負有催生之力;牛奶則有美容功效,它可以黏合、遮蓋、恢復元氣。此外,它的白淨可以連結到嬰孩的純真,是力量的保證,這股力量不會誘發、引導,不會導致充血,但卻令人沉靜、臉色白皙、神智清明,這一切與牛奶的實體樣態相符。」



 巴特論罷工——

「仍有不少人認為罷工是一件可恥的事:換言之,罷工不只是一項錯誤、騷亂或不法之舉,還是一起道德犯罪,在這些人眼中,這項行徑擾亂了自然秩序,令人難以容忍。無法接受,可恥之至,引人反感,這是某些《費加洛報》讀者對最近一次罷工行動所下的評語。這種語言的使用其實可以上溯到復辟時期,表達出該時期深層的心靈狀態;那個時候,布爾喬亞階級才剛執政沒多久,在道德與自然之間操縱一種融接的過程,使雙方互為彼此的保證:他們擔心必須將道德自然化,於是便將自然道德化了,假裝混淆了政治秩序與自然秩序,最後下了一個結論──一切質疑社會結構法則的事物都是不道德的。……對他們來說,罷工首先是一種對道德化的理性規範的挑戰:罷工等於『不把社會放在眼裡』,與其說它違背了公民權的合法性,不如說它違反了『自然的』合法性,危害到布爾喬亞社會的哲學基礎……罷工意味著人是完整的存在,其所有的功能都相互牽連、密不可分,不論是使用者、納稅人或軍人的角色都如同太過窄薄的城牆,不足以抵禦事件的擴散,而且在社會當中,人人彼此牽涉。布爾喬亞階級反對罷工行為,認為罷工會干擾他們,這就證明了社會的各種作用有其內部的凝聚力,到了罷工最後階段才會顯露出來:矛盾在於,就在罷工正要使小布爾喬亞階級臣服於其明顯的隸屬關係之刻,小布爾喬亞階級卻懇求能夠保有自身獨立狀態的理所當然性。」



 巴特論競選照片——

「我們這位未來的議員直直瞪視敵手、障礙以及『問題之所在』。只露出四分之三臉龐的取鏡方式比較常見,它暗示了一種理想的專橫力道:目光莊重地陷入未來,這道目光並不正視,而是俯瞰,低調地散播一個廣泛無垠的他方願景。幾乎所有露出四分之三臉龐的照片都呈現仰角構圖,人物的臉孔迎向一道超自然的光芒,面部表情帶有一份憧憬,使之提升到高尚人性的精神境界,於是候選人便抵達崇高情感的奧林帕斯之巔。在那裡,一切政治上的矛盾衝突都解決了:阿爾及利亞的戰爭與和平、社會進步與資方的利潤、私立學校與甜菜補助、左右派之爭(這其實一直是種『落伍』的對立!),這一切都在這道深思的目光中和平共存,莊重地鎖定秩序的隱藏利益。」
 



《神話學(全新翻譯完整版)》

作者│羅蘭.巴特
出版│麥田



銷售單位 誠品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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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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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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