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大再看一遍才懂!《下一站幸福》裡隱含的家庭問題,是每個人心中都存在的缺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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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再看一遍才懂!《下一站幸福》裡隱含的家庭問題,是每個人心中都存在的缺

撰文 迷誠品內容中心

如果你也曾經活在偶像劇盛產的2000年代裡,對於「米修米修」這句口號肯定不會陌生。

說的時候有印象、想起來的時候揪心,看起來低調,實際上佔據台灣連續劇收視率第二名的故事,正是《下一站幸福》;從青春、愛情談到家庭,每一處細節都像針線一般默默穿刺在一些人的記憶中,如同小說一樣的虐心情節,隨時都能同丁噹的歌聲撕心裂肺。



明明連導演陳慧翎自己也表示這部劇處處是老哏,不管誰看還是會忍不住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我們鍾愛這樣的橋段,並不為了成為裡頭的誰,只是在偌大的地球上,發現原來自己的故事也在別處上演,又或者社會本就如此狗血,若能在虛擬的世界中填滿一個缺,感覺上也是功德一件。

看似平淡而溫柔的輕鬆小品,充滿日系的清新色調,藏有當時的人們還不知道的大人物——監製陳玉姍,從《命中注定我愛你》《敗犬女王》到後來大紅大紫的電影《我的少女時代》,一出手便扣人心弦,縈繞在我為數不多的觀影經驗中,年輕的時候出現、成熟的時候再回憶一遍;不曉得現在的人們還有沒有追影的習慣,多虧這些偶像劇的影響,我會不時到曾經的拍攝地點走一走,猜想曾經的劇中角色面對困難時會怎麼辦,偶爾回去青春繞一繞,就不會覺得自己是一個人面對。

那麼,衛生紙準備好,我要按下播放鍵囉。



內容僅為撰文者創作觀點,與誠品立場和電影理念無關
*文章內容中可能含有劇透,請斟酌閱讀



第一站,難以擺脫的家庭陰影

同樣失去父親,同樣失去支柱,女孩拾起自己的尊嚴努力生活,相信這個世界像大富翁一樣,遊戲結束前都有機會;男孩自甘墮落,「如願以償」獲得了身邊人的關注,心裡卻恨不得在黑暗裡淹沒。劇集一開場就以最直白的方式給了觀眾人物設定,像在催促我們用最快的速度找出我們與人物間的關聯性,把自己投射在角色中;我們都是打從呱呱墜地的那一刻,就無法決定家庭、無法決定自己的出生,只是讓生命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面對,醒來的時候已經懂事了,連懷疑的時間都還來不及,就長成如今的我們。



你爸爸把你教得很好。在聖德堂裡,光晞和慕橙的第三次見面,他對她說。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一定都經歷過:性格溫順有禮貌,人家會說你的家教好;表現優異無偏差,別人還會對父母連忙道賀;從個性、生活習慣到價值觀,每個人身上多少都能找到來自家庭的浮水印,彷彿一台影印機般復刻這個家庭「該有」的樣子,好與壞都不歸自己。

對於幸福的家庭來說,那是一種默契:女孩梁慕橙,為了生存而遷就自己的落難千金,唯一不變的是父親教給她正直善良的心;雖然經常被看不起,雖然小阿姨曾為了脫離困苦,試圖丟下自己,仍然能感到自己是被愛著的。反之對失和的家庭來說,是一道欲蓋彌彰的瘡疤:男孩任光晞,活在失去父親和母親外遇的陰影下,唯一能夠信任的對象(母親)卻從不解釋,讓光晞的世界裡僅剩失望,像是一場笑話。

被撞擊,被傷害,我才感覺到我是真正在活著。手術失憶後回到冰球場上,光晞凝重地對未婚妻以茜說。

由於孩子的眼裡沒有大人世故般的濾鏡,無法判斷什麼才是更壞的選擇,只能從大人表現出來的舉手投足去排列組合,用自以為對的方式長大,導致站在一樣的角落裡,有人(光晞)深陷絕望、封閉疏離;有人(慕橙)仰頭見光、自願堅強。這些結果並沒有對錯之分,只是那些根深柢固的觀念已經變成一種氣味纏繞著後來的我們,肩負著名為「家」這個品牌的重量,讓我們必須經常經歷自我混淆:怎麼樣才是大人該有的反應?怎麼樣才能成為獨立的個體?我們無一日不在學習。



▶ 如何在這個世界找到立足之地?
☞ 《容身的地方》:從家庭關係思考安身於世的處境




光晞的童年聽著母親外遇的搖籃曲長大,慕橙則被當作拖油瓶般多餘的存在,諸如此類的緊箍咒每個家庭裡都有;很多痛無法被時間帶離,很多事情也不是說拋棄就能連根拔起,只能試著與之共處,並用我們自己信仰的方式來看待,給自己一個機會來修正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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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兩位主角,還有那個理智聰慧的集團千金以茜——以家族為名,但以自己為本。她沒有因為父親的寵溺而驕縱,反而看待事情的角度因此光明了一些。

你可以放棄,你可以發脾氣,但是如果你不努力,沒有人可以幫你。幫助失憶後的光晞重建基本能力時,以茜對氣餒的他說。這不僅是家庭背景帶給她的教育,也是她選擇如何對待自己人生的方式

「家」或許給了我們先天性的條件,但我們依然能夠「為了變得更好」而擁有動力改變,光晞為了逃避現實而把家庭當作理由、把責任推卸給原生家庭,因為不明白自己的定位而厭惡自己,或許他只是因為太害怕而急著否認和抗拒。

我們可能會因為家庭受到許多限制,但還是要從自己身上找出各種面向的可能,把自己好好梳理一遍,畢竟家庭是我們的一部分,是我們成長的機會成本,如果把自己割捨掉了,怎麼樣都沒辦法再完整


 



第二站,家人是你最熟悉的陌生人嗎?

你從小看著我長大的,你應該知道我就不是那樣子的人啊。
我就是不知道你是怎樣的人才可怕啦!


為了繼父性騷擾一事和繼母決裂,人在氣頭上的時候,最容易說出理性之外的語言。明明互相扶持了這麼久,「家人」難道不是最瞭解自己的人嗎?其實麗霞何嘗不疼愛慕橙,只是當自己成為被蒙在鼓裡的那一個,馬上要判斷自己應該相信什麼,也是有難度的。
當麗霞看見慕橙偷偷留給自己的感謝信,和阿財偷拍慕橙的那些照片時,她心裡明白,只是需要時間接受。到頭來,我們以為省去的溝通時間,還是得從頭經歷一遍,我們以為可以跳過的過程,還是要重新認識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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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情像是一道數學題,可證可解,可討論可引導,但答案永遠可能有上千種,因為有愛,每個人的公式都不同,只是我們成功的辦法不見得對別人適用,無論對上對下,愈是不說,我們愈不可能懂,強硬地要別人回應自己愛的方式,對他們不公平、對自己也不公平。

我曾對他人說過:愛你的人從來不是因為懂你才愛你,而是因為愛你才試著理解你失憶後的光晞總是期盼慕橙對他誠實,但是慕橙不說,光晞就容易誤會,因而兩敗俱傷;對於親人,我們都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向親愛的人放心交代,對他們來說,信任才是最重要的,會無語而生、堅不可摧,最起碼應該由他決定是否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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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記得,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好。」明明上一秒和慕橙討論光晞病情時還冷眼對待,下一秒兒子出現後便放下姿態釋出溫柔。作為母親,沒有一個不望子成龍、沒有一個不祝福孩子平安健康,然而我一直認為,就算作為親人也必然要保持適當的距離,我們有生養的關係,但仍為不同的個體,不是彼此的附屬品。

人生不是父母的翻拍外傳,也不是孩子的前言或番外篇。

失憶之後,為了給光晞嶄新的前程,德容和以茜聯合隱瞞關於他過往的人生,光晞從不認識自己,也不敢懷疑,僅僅只有六年記憶的他沒有抗議的餘地。然而從他和家人同桌吃飯的情況中,便能從他的笑容裡發現許多的無奈和不確定,也能感受他對於面對內心的恐懼,因為裡頭一片虛無,只剩下別人幫他建築起來的軀殼得以遮掩自己的醜陋,唯一能做的,是緊抓著軀殼上名為「任光晞」的繩索。

在大多數關係裡,跌倒過的人會先為搖搖欲墜的人擔憂,德容帶著光晞失去父親的虧欠和身兼父職的壓力,就算不被理解,也要用自己的方式阻止傷害發生。重新找回記憶的光晞也猶豫,他不清楚眼前的慕橙六年前拋棄他的原因,他不了解自己相信的是事實還是謊言。雖然有時候真相有可能會像潘朵拉的盒子一樣,打開了是好是壞不確定,只知道會改變很多事情;但愛應該是助力,而非阻力,要像慕橙和光晞一樣相信愛的力量不容懷疑,要為了愛去爭取,否則就只是把對方推得愈來愈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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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刀前,光晞追上了慕橙離去的卡車,為了心愛的人能毫無牽掛,慕橙心一橫地決定背負壞人的罪名,要光晞離開她。女孩是男孩的信仰、是他想要生存下去的原因,男孩是女孩的希望、是實現她相信世界的堅持;只可惜繼父出現刺傷男孩,讓女孩回頭時看不見他,光晞用盡生命痛心大喊的那聲「慕橙!」,讓我想起張惠妹的那首〈我為什麼那麼愛你〉

我想靜靜離開 你卻從背後 拉住我的手
你並沒有用力 怎麼我那麼痛


兩個人的世界都在此時搖晃,牽住的手卻一直沒有放。這一畫面讓螢幕前的我看得委屈難受;是不是少了隔閡,一切都會不一樣?


▶ 不受家人、朋友、戀人這些詞束縛,發自內心由衷為對方考量
☞ 《流浪的月》:善意的話語,總令人感到不對勁...

 



第三站,請不要用一生治癒童年

梁家家訓第13條:凡事自己來,不能麻煩別人。

有了過去的借鏡,成為媽媽的慕橙不要同情、也不要幫助,她無法保證下一次的虧欠要如何償還,所以將關心自己的人都排除在外;正如光晞當年的叛逆,除非自己想要痊癒,否則永遠都會活在從前的陰霾裡。

「有時候我會試著去回憶那些往事,才發現那些記憶變得好遠好模糊。」面對光晞的再次出現,慕橙提醒自己,只要此時有曉樂的存在,就該重視眼前的幸福大過於在意傷口的存在,對於釋懷不了的曾經,好好放在過去就好了,不需要隨身攜帶。人生多多少少會遭遇挫折、會遇人不淑、會適逢不幸,但永遠都不要覺得自己失敗,我們可以做錯,但不表示不能重來。



況且比起一片空白,充滿皺褶的人生才算是真正活過一遍吧?跌跌撞撞、歡欣鼓舞,如果當時慕橙的父親沒有離開,沒有遇見撞上公車的光晞,也許她會花更久的時間找到珍惜幸福的理由。如果光晞沒有得到腦瘤,沒有因為誤會而耽誤自己和母親、和以茜、和慕橙的緣分,也許故事會是另一個樣子。

因為慕橙,光晞變得柔軟,找到自己、看見未來。
因為光晞,慕橙變得堅定,脫離恐懼、捍衛自己。

還有那個因為官司受到侵犯而誤傷慕橙的女孩,慕橙並無責怪,她理解女孩的不堪,更明白她說不出口的難。
所有的因果都是一環扣一環,像是化學反應,我們要用新的人生經歷實驗出新的可能,而不是用彌補不了的遺憾懲罰自己



也許悲劇是你人生的開頭,但不代表是結局,你可以重新來過。光晞對誤傷慕橙的女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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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名言是這樣的:「幸運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癒,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癒童年。」
如果選擇用盡一生來撫平傷痕,會永遠忙不完的。我們只是需要一個碰上「剛好破洞漏水的石斑魚」來開啟轉捩點,然後好好地向撐過去的自己,說聲謝謝,你辛苦了。(抱)



第四站,如同翹翹板一般的親子關係

光晞向以茜求婚的晚會上,幸福的場面只有小林律師皺起了眉頭。他為光晞高興,同時也為光晞擔心。我一直覺得小林律師的角色和《哈利波特》裡的石內卜很類似,為了心愛的人,不踰矩、盡本分,但除了做個關心的旁觀者,不能再更多了。

這樣的光晞真的是你想要的嗎?他問德容。
光明的前程、合適的伴侶、人人稱羨的社會地位,這不就是一位母親對兒子的期盼嘛?



一直以來,德容面對兒子的指責總是一言不發,對照慕橙從不坦白關於外星人爸爸的事實一樣,為了維持表面的和諧、為了成全對方而妥協,像翹翹板一樣,比起愛情和友情,親情其實更容易失衡,我們很容易陷入對自己或對對方的高度期待,顧慮一個重心不穩,自己或對方就會下墜,我們也會害怕對方假如放開手,跌倒的時候有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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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拉回到中學時期,拓也曾經帶著痴心去見自己的親生母親,母親卻認不得眼前那個懷胎十月生下的孩子。痴心痛哭失聲,因此更依賴拓也和花姨,在她的世界裡,現在真正關心她的人才是重要的,我們能做到的頂多是安慰自己他們有苦衷吧。




另一邊,當光晞發現曉樂是自己孩子的當下,他連忙跑到曉樂面前想要彌補失去的六年:
以後你的作業我都會幫你做,以後你的發表會我都會陪你上台。這句話一部分也是想補償這六年的自己。
光晞叔叔,你可以哄我,但是不要讓慕橙聽到喔。但曉樂被騙習慣了。

明明面對同學欺負自己沒有爸爸時很傷心,卻要顧及母親的感受而大方表示不在意,他說自己有慕橙和「大仔」的陪伴就夠了,透亮的雙目卻掩飾不了他對父愛的渴望:今天的時間不能更長了嗎?才剛獲得光晞爸爸的拯救,不小心睡著的話以後就沒有了。


曉樂又問慕橙為什麼掉眼淚,慕橙說大人有時候開心的時候也會掉眼淚。有多少次,為了親人我們做出犧牲;有多少次,為了親人我們於心不忍。出了社會後的我才釐清劇裡面所有人的堅強,不過是經過一次次的學習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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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德堂要被拆,有興趣了吧?為了拯救財務危機,德容用最尖銳的利刃輕戳光晞柔軟的心,畢竟聖德堂是他與父親僅存的回憶之地。做得好的話,聖德堂就保得住,決定再告訴我。

等我死了,我墓邊的草長得跟你一樣高的時候,你再來擲筊,看我會不會答應。聽見兒子拓也為了慕橙拒絕和痴心結婚,花姨喪氣地說。

因為最親,所以傷害最大在最信任的人面前,我們總是能夠毫不掩飾地表達情緒、展現脆弱,和最不堪的那一面,也正因如此,我們在放心耍賴的同時常常自以為對方「應該」理解自己的行為,而造成傷害。德容拒絕解釋自己的蠻橫,而光晞也不願意嘗試了解,讓情緒勒索來取代合理諒解,快速又方便,但遺憾總是這樣造成的,不是嗎?

有時候我們自以爲對別人好,用看似保護的方式強迫他們轉彎,其實也是擔心自己會跟著再受一次傷;然而「替人考慮」的最大缺點就是,他們往往不知道對方需要的其實是「真相」,而不是被蒙在鼓裡、什麼也做不了的無措。相比之下,曾經失控崩潰的麗霞在慕橙父親死後選擇坦白,要她面對現實,讓慕橙能比較快適應父親的離開,對其諒解;因為只有攜手面對,才有辦法共度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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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用「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催眠自己接受現狀,將父母的不愉快歸咎經驗不足、說服自己因為他們從未準備好做父母親,但我們也不是做好萬全準備才成為誰的孩子,我們可以學著體諒,但那絕不是失責的藉口;身為孩子的角色,我們受傷是真的,需要一句坦白和真心歉意也是真的。



「失去的東西失去了,傷害還是傷害,道歉並不能讓時間倒轉,也不能讓發生的事情過去。」第一次在冰球場裡約會,是我最喜歡的一幕。雖然光晞表面上說是場打賭,但在外人看來卻格外認真。

無論是被害者或加害者,兩方都是受傷且立場不對等,就算無法站在對方的角度認同理解,至少都不要輕易否定他們的努力、堅持和信念,而要試圖相信我們每一個選擇都是經過深思熟慮而做出的選擇。



▶ 停止自責,家庭不是你的原罪
☞ 《回家》:檢視自己與父母的關係,耐心並仔細清理
 




所幸多數的親子關係,象徵的還是一段相伴和溫暖的過程。

如以茜的父親,雖為集團大佬、面對公事總是一板一眼,對待自己女兒卻如清水般柔潤。女兒失戀時他緊握她的手,女兒無助時他便想盡辦法提供協助。無論多難熬,只要一起面對,就能產生不容小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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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學(心算、作文)妳會不喜歡我了嗎?」曉樂向他的仙女婆婆撒嬌。
「我只要你開開心心的就好了。」德容有了不同於當年對光晞的反應。

在她的內心深處,對於光晞的陪伴一直是不足的,大概是時間的催化影響,藉由和曉樂相處,德容重新學習如何對待家人,只要健康平安,讓步幾分有什麼呢?就算是脫了鞋踩在泥濘的河堤邊,也會因為曉樂的快樂而滿足著。

大結局之前,光晞母子解開心結。

母親告訴他:「因為你是我兒子,因為我愛你,愛有很多方法,也是一直我的方法並不是很正確。」
光晞則回應:「我一直沒有告訴你,對不起,還有謝謝。
也告訴小林律師:「對不起誤會了你這麼久,我欠你一個謝謝,謝謝你陪著我媽一直照顧她這麼久。

嘗試往好的方面去想,愛你的人所顯露出來的關心,被愛的人一定感受得到,情緒雖然難以拿捏,但只要找到一個適當的位置安放好,幸福就不會再患得患失。



第五站,關於內心的拉扯和羈絆

只要知道彼此都是幸福的,即便注定分開,對拓也、以茜和慕橙來說也算是一種圓滿。



為了愛人,選擇離開所愛的人。
為了愛人,選擇做祝福的角色。

感情是許多人心裡無法理清的結,尤其親情,它的成分過於複雜,有愛、有自私、有責任、有需求,愈是思考、愈是無法理解;既達不到真正的理想,又不可能完全放下。它會像光晞失去的記憶一樣,在你人生重要的時刻(打官司、婚禮前一天)突然出現,讓潛意識裡的自己與之抗爭,作為我們心底深處的某一塊記憶,做出最後的掙扎。

但我們要正視它,要像光晞追問慕橙認不認識自己時那樣大膽,過程中會造成一點撕裂傷,如聖德堂的琴房裡留在地板上的那道直排輪刻痕一樣,代表一種成熟的紋路。畢竟逃避的行為早已出賣一切:會掛念在心的東西,通常是最渴望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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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的公車、一樣的教堂,一樣的場面,重演了兩遍。不管怎麼迴避都還是免不了要親自解決。所以就別再讓外在因素引起的痛苦繼續折磨自己了,好嗎?


▶ 拉近與自己的距離,揮別痛苦和茫然

☞ 《最大的示愛》:對別人好,對自己要更好!

 



從小到大,無論是看過的童話故事,乃至影集和電影,大部分的快樂結局都傳遞給我們「壞人總有得到報應的一天」 這樣的概念,然而套用到現實生活中,又有誰是全然的好人和壞人呢?那些給自己造成傷害或影響的人,說不定自己本身就是還沒有痊癒的患者,相信善良的你也不會因為別人的痛苦感到快樂。許多事情怪不得自己、怨不著世界,只願世界多點理解和溫柔,對自己、對他人,尤其對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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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網站或使用網路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網路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 (3) 網路帳號、密碼及網路權益,僅供誠品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當誠品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Facebook帳號之密碼是由Facebook網站所處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不會接觸到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帳號只能綁定一個網路帳號進行登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經營之各網路服務平台為第一次Facebook帳號登入功能時,需進行第一次綁定,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經由登入Facebook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使用網路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並需遵循誠品網路服務約定事項。誠品會員必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網路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網路服務之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帳號。
        • (6) 如果會員洩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個人資料、Facebook帳號及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機會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網路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網路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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