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認為太矮又缺乏魅力,卻是50年來唯一教父接班人:跌破眾人眼鏡的艾爾.帕西諾
2022年3月14日
太棒了
你的粉絲將會收到這則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會員專區查看收藏的內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帳號已設定為不開放他人關注,無法分享給粉絲。

他被認為太矮又缺乏魅力,卻是50年來唯一教父接班人:跌破眾人眼鏡的艾爾.帕西諾

撰文 珍妮.瓊絲(《教父寶典》作者)


2022年3月15日是電影《教父》(The Godfather)首映50週年,主角艾爾.帕西諾也在前幾日於《紐約時報》專訪中吐露半世紀以來的心聲。

1972年3月15日《教父》在紐約舉行全球首映時,創下票房史上新高紀錄。這部影史上最偉大的電影,從法蘭西斯.柯波拉創新的導演手法、馬龍.白蘭度和艾爾.帕西諾等人的實力派演技,到經典台詞,在在令影迷讚嘆不已。

關於《教父》籌拍和攝製的過程是如何天翻地覆、人仰馬翻,大家都略知一二,但鮮為人知的事件還有:
▶︎原著小說家不認為《教父》是他的代表作,劇本賣了超低授權金!
▶︎導演人選難產,多達12位導演婉拒拍片邀約,柯波拉最初也不想接拍本片!
▶︎製片人完全不想答應後來導演所提議的唯一男主角人選——馬龍.白蘭度!
▶︎派拉蒙影業曾擱置此拍片計畫,後來竟為這部電影定調為「低成本黑幫電影」⋯⋯

導演與演職員的優異表現,讓製片人的噩夢最終成為美夢,《教父》大獲市場與專業好評,入圍多達10項奧斯卡獎提名,最終榮獲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原著改編,影史經典地位不墜,IMDB 9.2超高分評價至今鮮有劇情片超越其上。

《教父寶典》一書收錄豐富的圖文內容,包括:18處電影拍片失誤或穿幫的鏡頭、29個拍攝現場的幕後花絮與趣聞、34場未在1972年《教父》正片出現的劇情段落、38行難忘金句的電影經典語錄大整理、44段本片拍攝的技術竅門與製片細節、242張精美的電影劇照與工作照,將導演心法、製作祕辛與拍攝密技全數公開。

翻閱本書,就像柯波拉陪著你坐在沙發上,將電影重看一遍,也重拍了一次。

教父寶典

 

艾爾.帕西諾如何跌破眾人眼鏡,成為「教父」接班人?
 
到底要由誰來飾演麥克.柯里昂這個要角,在派拉蒙和法蘭西斯.福特.柯波拉之間引發了激烈的爭辯。公司高層希望是華倫.比提、傑克.尼可遜(Jack Nicholson)或勞勃.瑞德福(Robert Redford)這樣的知名演員,都被拒絕。勞勃.伊凡斯喜歡雷恩.歐尼爾(Ryan O’Neal),他稍早和伊凡斯的妻子艾莉.麥克勞共同主演了派拉蒙的《愛的故事》,成績非常亮麗。柯波拉猜想,伊凡斯之所以喜歡歐尼爾,是因為歐尼爾就像他自己。查爾斯.布魯東(派拉蒙的母公司,海灣西方公司的總裁)則想要用查理斯.布朗遜(Charles Bronson),認為他能夠為這個角色帶來一些不同的特質。達斯汀.霍夫曼對該角色有興趣的謠言也甚囂塵上,甚至在角色選定之後,他的名字還被提出來討論。

教父
 
在柯波拉和選角指導佛列德.魯斯試鏡過的無數演員中,有大衛.卡拉丁(David Carradine)、狄恩.史托克維爾(Dean Stockwell)、馬丁.辛(Martin Sheen)、詹姆斯.肯恩和勞勃.狄.尼洛等。許多媒體都報導過,當時派拉蒙影業的總裁史丹利.傑夫,在觀看麥克.柯里昂的試鏡畫面時,氣呼呼地大吼:「我想你是找到了我所見過最糟的一綑燈罩。」
 
柯波拉由衷希望這位藉藉無名的三十一歲劇場演員艾爾.帕西諾來飾演麥克.柯里昂的角色。艾爾弗雷多.詹姆斯.帕西諾(Alfredo James Pacino),道地西西里人的孫子,生於東哈林區,年少時搬到東布朗克斯區。他高中時輟學,四處漂泊,工作一個換過一個,勉強餬口,又常因偷懶而被解職。他對演戲產生興趣,於1966年進演員工作室修習表演。1968年即以《布朗克斯的印第安人》(The Indian Wants the Bronx)獲得外百老匯最佳男演員奧比獎(the OBIE Award),接著以《老虎也打領帶?》(Does the Tiger Wear a Necktie?)得到東尼獎(Tony Award)。在參加《教父》試鏡時,他演過的較有分量的電影角色,只有尚未發行的《毒海鴛鴦》(The Panic in Needle Park);該片於1971年坎城影展首映。
 
在閱讀《教父》小說時,帕西諾的容顏經常縈繞在柯波拉心裡,他認為那張臉流露著一種隱伏的威脅,正是麥克這角色不可或缺的特質。普佐的小說中經常提到麥克的冰冷:「那冷凝的令人膽寒的憤怒,不會以任何手勢或嗓音變化表露出來;那種冰冷就像死亡。(⋯)麥克.柯里昂感受到渾身盡是那美妙的、心曠神怡的凍寒。」

《教父》
 
在柯波拉心目中,艾爾的臉龐有著某些古老西西里的氣韻,那已然就是麥克.柯里昂了。柯波拉的美國西洋鏡公司的合夥人,喬治.盧卡斯的太太瑪希雅.盧卡斯(Marcia Lucas)也很喜歡帕西諾,還說:「他光用眼神,就可以把你的衣服剝光。」

教父
 
一旦柯波拉決定了他想要的,就像他對《教父》其他許多物事的意向一樣,一定不顧一切,力爭到底!帕西諾也承認,正是因為柯波拉一心一意的堅持,才使他得以演出那角色。那是一場艱困的硬仗。派拉蒙公司認為,帕西諾並不具備電影明星的外貌;認為他太義大利,太沒魅力,而且,五呎七吋的身高也太矮。派拉蒙高層叫他「小矮仔」——伊凡斯常稱他為「那矮子帕西諾」。據製片人艾爾.魯迪說,柯波拉使盡各種花招來協助帕西諾得到這份工作;有一回試鏡,他指示將攝影機擺在地上,好讓帕西諾看起來高一些。
 
試鏡那場戲為婚禮時麥克跟凱談到他家人的對話——的確算不上是劇本中最引人入勝的場景。更糟的是帕西諾表現得很糟,一再吃螺絲。正因為帕西諾明知派拉蒙不想用他,所以不太情願投注心力在一個他很確定自己永遠得不到的角色上。他接受《婦女家庭雜誌》訪談時說:「我知道法蘭西斯是唯一一位想要用我的人,所以我覺得,『我記那些台詞有什麼意思?不管我怎麼做,我都得不到那個角色。』」

教父
 
帕西諾為了該角試鏡不下三次。據報導,在開拍前七個禮拜,柯波拉還被要求再試鏡三十位新演員。魯迪去見總裁布魯東,請他「妥協」。甚至馬龍.白蘭度都貢獻了他的「淺見」,告訴伊凡斯說帕西諾是個「深謀遠慮」型的麥克.柯里昂。魯迪說起一次午餐時,伊凡斯猛敲餐桌,大聲表示沒完沒了地談論帕西諾使他非常沮喪:「我在經營他媽的片廠——還管他我們該做什麼?」終於,在三月三日,在其他每一位主管都簽了字以後,與帕西諾的戲約公佈了。派拉蒙高層觀看了他在尚未發行的《毒海鴛鴦》片中八分鐘令人印象深刻的表演,輔以柯波拉的鍥而不捨,這才扭轉為對帕西諾有利的情勢。
 
然而,帕西諾之戰猶未終了。當派拉蒙還在為聘任帕西諾與否猶豫折騰,他又接了米高梅公司的黑幫電影《黑社會風雲》的戲約。三月十日,《教父》開拍前兩個禮拜,米高梅公司賞了帕西諾一紙訴訟,逼他履行合約。到頭來,派拉蒙出面擺平,帕西諾得負擔法庭費用,並應允參與爾後米高梅電影的演出。帕西諾演出《教父》的三萬五千美元片酬中,好大一部分成為交給米高梅公司的訴訟費。

教父
 
《教父》開拍之後,帕西諾會被解聘的耳語不絕於耳。在一次訪談中,他回憶道:「很顯然有些人不想用我。我記得曾說過,『我永遠沒辦法挺過這部片子;它會把我害死。』」他在拍攝時聽過不友善的劇組在一旁竊笑。不過,他深信,在《教父》的最初幾場戲裡,麥克必須顯得對自己舉棋不定;誠如帕西諾在《艾爾.帕西諾:與勞倫斯.葛羅貝爾對談》(Al Pacino: In Conversation with Lawrence Grobel)一書中所說的,「他陷在他的舊世界家庭和戰後的美國夢之間,進退兩難」。直到第四個拍攝天,在麥克槍殺索洛佐和麥克魯斯基那場戲裡,麥克讓片廠高層印象深刻,這才止息了那些蜚短流長。
 
柯波拉慧眼獨具,看上沒沒無聞的帕西諾來演麥克.柯里昂,以及他為不受歡迎的選擇據理力爭的膽識,都無庸置疑。帕西諾那令人膽寒的力度,以及他處理麥克的靈魂那細緻卻又勢不可擋的轉變過程,在在都精采動人——精準完美的表演,足以和美國電影史上任何傑出的表演匹敵。
 

{本內容節錄自《教父寶典》,由黑體文化提供,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誠品立場;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撰文者簡介|珍妮.瓊絲 Jenny M. Jones

《謀殺綠番茄:史上最偉大邪典電影記事評註插圖版》(The Big Lebowski: An Illustrated, Annotated History of the Greatest Cult Film of All Time)作者,她曾在西北電影中心(Northwest Film Center)、沃克藝術中心(Walker Art Center)以及知名的橡樹街電影院(Oak Street Cinema,已歇業)修習電影運作,現在與女兒瑪蒂(Maddie)定居於美國明尼亞波利市(Minneapolis)。


 

▌延伸閱讀

閱讀更多【黑體文化】

再看經典黑幫電影《教父》隱含的人性啟示,句句令人反思

絕望藍領階級的編年史家——瑞蒙.卡佛

盧卡斯《五百年後》(THX 1138):一場左右電影史的片廠竊盜案|葉郎電影徵信社

 

 


以黑洞外有光的意象展開,啟發自藝術家Anish Kapoor的純黑色「奈米碳管黑體」,以及台灣與國際合作觀測黑洞的「事件視界」。「黑盒子」人文社科書系:探索社會與歷史光鮮現象背後,隱微未顯的時代暗部;「灰盒子」藝術設計書系:鑽研當代電影與動態影像,在各種視域中流變的形體;「白盒子」文學書系傾向捕捉個人意識與集體心態之間,相互吸納或排除的模糊輪廓。
太棒了
你已關注黑體文化
取消關注
你已取消關注黑體文化
您已經按過囉!
【會員專區 / 登入註冊服務暫停公告】
為了提供更優良的系統服務品質,預定於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進行維護,將暫停登入/註冊服務、聯絡客服⋯等功能。
立即驗證手機號碼,以獲得更便捷的服務體驗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會員資料確認
您已是誠品會員,填寫資料與會員卡資料不一致,請擇一填寫以下欄位進行驗證。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記密碼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設密碼
驗證碼認證
已重新發送驗證信至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登錄卡號
誠品會員條款
歡迎您首次登入迷誠品,請您閱讀並同意以下服務條款: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


本約定條款所稱之「誠品會員」包括「累計卡友」及「誠品人會員」,「累計卡友」係指累計卡之持有人,「誠品人會員」係指誠品人會員卡持有人;「誠品會員卡」為累計卡及誠品人會員卡之統稱(以下簡稱為「會員卡」)。


  • 壹、 一般條款
    • 一. 誠品會員卡之申辦
      1. 累計卡

        累計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誠品門市服務台或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線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網站、【誠品人eslite】APP)申辦累計卡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或線上平台申辦。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累計卡於誠品通路消費累計達新台幣1萬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誠品門市服務台換發誠品人會員卡,若出示身分證字號與累計卡申辦資料不符,恕無法進行升等換卡。

      2. 誠品人會員卡

        誠品人會員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申請書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申請人確實填具申請書並親自簽名後,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申請書,或未提供與累計卡申辦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予本公司進行身分核實,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 二. 誠品會員卡有效期間
      1. 累計卡無有效期間限制。
      2. 誠品人會員卡自申請日起算,有效期間一年。於有效期間到期時,消費金額或消費次數未達本公司設定之門檻,該會員累計消費金額、消費次數、點數均歸零,並自動調整為累計卡。如不同意調整,請於會員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個月內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請人經本公司核發會員卡號時即成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會員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利進行身分確認,如持卡人拒絕出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
    • 四. 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恕無法以任何方法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如透過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線上平台申辦之累計卡持卡人欲申請實體卡片,可至服務台享首次免費申辦發卡;若持有之實體卡片遺失或毀損,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得申請補發,本公司將酌收工本費新台幣50元。於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遺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權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或點數、重製/仿冒本卡,或有任何違反本約定條款及各項最新使用規則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權益,並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資格。
    • 六. 已作廢之會員卡(如遺失卡、過期卡等)仍被流通時,視為無效,本公司有權將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誤用。
    • 七.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本公司有權暫停卡片之消費登錄、兌換功能及查詢等相關服務,直至異常狀況解除。
    • 八. 會員同意誠品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誠品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 九. 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請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項活動資訊,可至全台門市服務台,或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以利本公司儘速為您查詢或更新相關資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確更新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權益通知、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持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持卡人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會員卡之核發、續卡、停用、註銷及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各項持卡人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及相關服務之權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對會員卡之「約定條款暨規則」,得隨時修改或變更,並於修改或變更前之一定期間,於本公司門市或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有關本卡各項最新使用規則、各項權益、消費優惠、標識符號、合作廠商、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詳見誠品門市公告或迷誠品【會員專區】訊息:meet.eslite.com,本公司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變更之,以最後更新者為準。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會員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違反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十二. 對於會員卡之使用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洽詢本公司誠品顧客服務中心0800-666-798。
  • 貳、 網路服務約定事項

    為利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網路交易與誠品會員之網路服務(以下稱「網路服務」),當您使用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提供之網路服務時,請您詳讀「網路服務約定事項」,在您開始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網路服務約定事項」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網路服務。

    • 一. 申請方式
      1. 開通網路服務完成驗證後,即同步成為累計卡友。
      2. 若您開通網路服務時已是誠品會員(包含誠品人會員及累計卡友),系統將自動為您登錄誠品會員卡號,或可於會員專區登錄您的誠品會員卡號,啟用網路服務功能。即可於線上平台(包含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誠品人APP等)進行個人消費紀錄之帳戶查詢(包含:效期、點數、消費明細…等),並可於線上即時維護您的個人資料、修改個人電子報退訂閱、參加指定之線上活動等網站內提供之各項專屬服務。
    • 二. 權利與義務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依《民法》等相關規定,是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特別約定事項,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特別約定事項後,才能使用網路服務。當您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特別約定事項之所有內容。
      2. 誠品會員應自行確保網路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誠品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 (1) 網路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
        • (2) 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網站或使用網路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網路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 (3) 網路帳號、密碼及網路權益,僅供誠品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當誠品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Facebook帳號之密碼是由Facebook網站所處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不會接觸到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帳號只能綁定一個網路帳號進行登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經營之各網路服務平台為第一次Facebook帳號登入功能時,需進行第一次綁定,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經由登入Facebook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使用網路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並需遵循誠品網路服務約定事項。誠品會員必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網路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網路服務之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帳號。
        • (6) 如果會員洩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個人資料、Facebook帳號及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機會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網路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網路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綁定社群帳號
請於24小時內至您的電子信箱進行驗證。若您未能於期限完成驗證,請您重新註冊/開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權失敗,請稍候再試!
您尚未申辦累計卡,是否立即申辦?


取消
確認
網站個人設定建置
更換照片
*設定暱稱:
*請選擇你興趣的標籤:(3個以上)
已選擇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
  • 運動休閒旅遊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術生活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迷韓劇
  • 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