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博物学家的博物学家:史隆先生和大英博物馆的诞生《蒐藏全世界》#诚品选书
2021年12月16日
太棒了
你的粉丝将会收到这则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会员专区查看收藏的内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帐号已设定为不开放他人关注,无法分享给粉丝。

收集博物学家的博物学家:史隆先生和大英博物馆的诞生《蒐藏全世界》#诚品选书

撰文 詹姆士.德爾柏戈(哈佛大學科學史系兼任教授)


当今的大英博物馆(TheBritish Museum)收藏了人类过去的宝藏,但是在它诞生的时刻,却是探索新世界的前沿基地。它的奠基者汉斯.史隆(Hans Sloane)为博物馆的库房藏量和定位,立下了第一个里程碑。他过世後,後人根据他的遗嘱,成立世界上第一个「公共博物馆」。

为什麽史隆愿意不计一切代价,致力收得全世界各处的物件?自然史的采集,不只是为了个人求知的热忱,更是承自「藏珍合」的传统,透过物件的排列和分类,博物学家不仅揭示了可资利用的经济资源,还意图展现神的秩序,文明与野蛮的分野,迷信到理性的进程。但是,要网罗什麽样的物件,才能展现世界运行的奥秘?什麽样的事物才算「珍奇」?这些奇特的物品如何被归类?又如何视觉化这些物件,让知识交流更精确?

詹姆士.德尔柏戈(James Delbourgo)所撰的《蒐藏全世界》告诉我们,史隆并不是唯一的智者:若没有非洲奴隶提供的采集技能和植物知识,史隆便无法从距离欧洲千里之遥的牙买加,深度探取美洲的物件,奠定跨洋尺度的多样性;若没有英国东印度公司雇员的协助,或者从「福尔摩沙」来到伦敦的骗子的诓言,或者全球各地各有所图的采集者所上缴的标本,史隆便无法突破地理空间限制,将物件集中到帝国中心。他亲自做采集(collecting),但更多时候,他是收集博物学家的博物学家(the collector of collectors)。


{本内容由左岸文化提供,仅反映作者意见,不代表诚品立场;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蒐藏全世界》

从种植园到标本馆

一翻开史隆的两大部对开本的《牙买加自然史》,读者很自然地会震慑於充斥扉页中的数百幅实体大小的版画,其数量和细微程度都极为惊人,像是可可豆(也就是巧克力原料)的版画。

《蒐藏全世界》内页


就史隆看来,这些插图不仅辅助他为植物所写的文字叙述,图画更能承载最根本的关乎物种构造的科学知识,能传达的讯息可说远胜於文字。这些图片也成为他最伟大的科学成就之一,不仅为视觉知识建立一个模型,也将他在加勒比海研究的成果传达给後代的植物学家。要了解史隆如何制作这些图片,必须要检视一连串横跨大西洋两岸的过程:在牙买加时收集、保存、描述,以及绘制样品,结合在伦敦进行的後续研究与绘图。在当时,执行这些过程是件了不起的工程。将标本转化为生理结构上精确的图片本身就很艰难,更遑论要在加勒比海进行这项工作。史隆也承认「在那遥远地方的气候,极其炎热又多雨,经常对工作造成阻碍」。牙买加无人居住的地区有着「许多奇特的事物,但却不宜人、马居住,也经常满布蛇类与其他有毒生物」——更别提视白种人为仇雔、随时准备偷袭的奴隶。

史隆的植物收集得利於前人启动的环境移植,这是在他踏上牙买加土地许久前就开始的。比方说,可可豆应该不是岛上的原生植物,而是来自美洲大陆,马雅人和墨西哥人(指的是成立於墨西哥河谷的阿兹提克帝国的伟大子民)食用已有数百年。墨西哥人将可可豆与多种香料、玉米以及辣椒混和,制成一种他们称为chocolatl的饮品,温热或常温饮用皆可——在纳瓦特尔语的意思便是苦汁。西班牙人在十六世纪时发现这种饮品,叫它做巧克力。不过,天主教观察家对其在当地典礼中的仪式性用途不以为然,认为这些仪式与魔鬼崇拜并无二致。同时,基於希波克拉底学说,认为当地气候会影响生理结构,担忧喝下此饮品会使体液退化,导致他们的身体更接近美洲原住民的体质。尽管如此,除了西班牙所属美洲的克里奥人,连伊比利半岛上的消费者也渐渐成为巧克力饮品的爱好者,他们以不同的形式饮用,加入了糖使可可变甜。他们将可可豆带到牙买加,使之成为岛上早期利润最高的作物之一,由奴隶来收割。据法国博物学家克卢什所言,「只有最灵巧的黑人」才有足够的技巧从事这项工作;他们「用分叉的棍棒,一株接一株、一排接一排地将成熟的果实从树上打落,小心翼翼地避开尚未成熟的可可豆以及(尚未结实的)花朵」。到了史隆居留於牙买加时,可可豆的收成仍未摆脱一六七○年代开始的病害摧残。然而,当时在法国、荷兰以及英国已经流传多种巧克力饮品,也促使了巧克力馆这个新兴文化的发展,是比咖啡馆更难打进的社交圈。史隆为了表示他本人也涉猎这种奢侈品消费文化,稍後也收入了数个滚金边的陶制巧克力饮用杯,杯上绘有精细的图案,其中一只杯子显然还有摩西从大石中取水的图样。

《蒐藏全世界》内页

史隆收集植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表它们的图片。博物学家认为,视觉化对生产更好的科学知识而言至为重要。约翰.威尔金斯在一六六八年出版的《试论真实性格与哲学语言》(Essay towards a Real Character and a Philosophical Language)中指出,语言本身需要改革,使它享有立即性,更接近图片。他认为语意不清的文字是问题所在,而图片则是解决问题之钥:总之,语言应该越接近图片越好。渐渐地,少数有财力的博物学家开始用精炼的铜版为材料来印制手绘的版画,此技术取代了十六世纪所发明的、较粗略的木刻版画。然而,没有一个显着的技术能「精准地」呈现科学研究成果:尽管视觉化的技术不断进步,博物学家们对於呈现自然界最好的方法依旧无法达成共识。在一七三○年代後,插画界受林奈式的植物学影响而产生了一个趋势,亦即结合同一种植物的数个不同标本中所呈现的生理特徵来绘图,创造出该物种理想化的合成体形象,他们认为这些图像比任何单一的标本更能真实地呈现某植物确切的形体。反之,史隆的最高指导原则却是培根的学说,旨在收集各种能呈现真实现象的个体,超出标准型或是不理想的品种也不例外,以此作为自然界的最佳指南。史隆也很信任芮,采用这位好友的分类法,检视每种植物的所有特徵、而不聚焦在某个单独特色。秉持着上述信念,史隆制造出数量庞大且内容详尽的标本图片。

史隆对可可豆的处理便是个鲜明的范例,显示他如何将特定植物转化成科学性的物种图片。他将从牙买加收集到的可可豆标本黏贴在第五册牙买加标本集的第五十九页
(参见下图),可可树棕色的叶子被压平并用胶水黏贴(後来用胶带补强)在页面的右方,三个世纪以来只受到轻微的毁损和腐坏。几朵可可树的小花黏贴在叶子上方,也因年岁而呈现棕色,而下方则是一颗可可豆的核果,连带原本包覆着它的豆荚外壳。在牙买加时,史隆会将刚取得的标本以伍德沃德描述的方式乾燥并重新包装它们,等过了一段漫长的时间、回到伦敦之後,再将标本收纳进装订成册的对开本标本集。在此,几位助手「黏贴并缝制」他的标本集。亨利.杭特可能是他的助手之一,他曾在英国皇家学会协助罗伯特.虎克进行实验、绘图印刷,并管理典藏库。一旦植物安置妥当,史隆便着手写标签,贴在当页的底部来标明每件样本的名称;史隆以之前芮在《植物志》中的说明作为指南来辨识已知的物种,命名时尽量依照此书进行。

《蒐藏全世界》内页

然而,史隆从加勒比海带回的不仅是标本。在可可豆样本的对页贴着一张来自牙买加的纸张,绘有活体可可树垂下结实累累的豆荚的图案(史隆在标签上写着:「一杆或一枝可可树及其果实」)。这图片却不是史隆画的。大多博物学家致力於挤入仕绅阶级,希望被认可为上流社会的作者或是博学之士,他们的美术造诣不高,而且绘图这项能力经常与社会地位低的匠人手艺相提并论。这幅活体可可树的图片其实是偕同史隆游历圣安斯的一位夥伴的作品:他是一位名叫盖瑞特.摩尔的牧师,据史隆所述,他是「我在此地所结识最优秀的画家之一」,因此「我带着他一同到各处参访」。在产地绘制植物的图片也是一种收藏的方式,当「欲采集的果实无法乾燥或保存时」(例如凤梨),摩尔就为史隆素描。摩尔同时运用赤陶土蜡笔和铅笔完成了好几幅图片,包括许多棵树是「在现场依照活体大小画的」。无疑地,摩尔从史隆处得到很好的报酬,但史隆也对他做了其他的承诺。稍後摩尔提醒史隆:「您曾积极地表示一定会与我的伦敦主教大人谈谈」,暗示史隆曾承诺助一臂之力,提升他在教会中的地位。摩尔也曾经向史隆索求「您嘱咐我完成的作品」所需的画布、油彩以及铅笔,史隆也毫不犹豫地供应。

摩尔的素描只是视觉化的最初阶段:这是为数年之後才完成的第二轮插画工程打底,要到史隆在整整十年後回到伦敦才得以进行。在牙买加的事业画下句点後,史隆便忙着行医、专注於他在英国皇家学会的工作以及他的收藏活动,直到一六九九到一七○一年期间,才委托艾弗拉德斯.齐齐厄斯协助完成其着作《牙买加自然史》的视觉目录,他是当时许多身处英格兰的荷兰艺术家之一。齐齐厄斯的任务有二:一是绘制来自牙买加但摩尔没有当场速写的、已乾燥的标本(还包括像是史隆收集的吉他等物件);二是以摩尔最初对活体植物的速写为基础,在观察乾燥标本後,加上细节,绘制出能捕捉一整株开花植物各部分的合成图。因此,史隆标本馆中活体可可树的插图都有艾弗拉德斯.齐齐厄斯「E. K.」的署名——但事实上,此图是先由摩尔於牙买加完成素描,之後再由齐齐厄斯於伦敦着墨上色,过程中依史隆指示修改某些细节,或是单纯地避免铅笔素描褪色而进行。此外,他也根据史隆提供的标本,在图上增添乾燥可可花、核果以及豆荚外壳等细节。这幅以活体素描与乾燥後的样本两者为主体的可可树合成图,成为史隆《牙买加自然史》第二册当中一幅版画的基础资料
(下图)。随後,由另一位荷兰人麦可.凡.德.古奇特偕同英国画家约翰.萨维奇共同制作。後者也为《自然科学会报》制图。在标本集的某处,摩尔与齐齐厄斯两人似乎在标有两人名字的一棵牙买加茉莉花树的地方相会。但这样的相遇只是假象罢了,凸显了史隆有能力将不同艺术家的作品并列,即便他们之间有一海之遥、或是相隔十年之久的岁月。

《蒐藏全世界》内页

正因为如此,史隆的图片有一种特殊艺术感的自然主义:他用人工的方式结合活体与乾燥样本的元素,以一致的视角来描绘一株植物的所有特徵。他为曼密树制作的版画正是齐齐厄斯手绘的一幅合成图,结合了史隆的乾燥标本以及摩尔在牙买加所绘制的实体图画
(下图)。然而,史隆显然希望他的读者相信他们看到的标本与活体无异,故将一条垂悬在摩尔和齐齐厄斯分别所绘的曼密树的茎所造成的直线阴影,保留在最後定案的版画中,让读者有一种某植物在特定时间点被捕捉下来的错觉。同样地,史隆的破布子树版画也结合了摩尔以蜡笔所绘的果实和树叶(画在史隆从牙买加携回的一张纸上,编排进他的标本集中),以及齐齐厄斯依照史隆所提供该树种的乾燥标本、稍後补画上的细节。每当史隆谈到他的插画,他总是说「这是我在牙买加看到的」。虽然从表面上看来,在史隆的《牙买加自然史》扉页中看到植物是再自然不过,但事实上这是殖民式科学所产生的凝视所造就出的细致艺术品。严格说来,这些图片既不是在牙买加也不是在伦敦完成的,而是成就於英格兰与西印度群岛之间的移动与合作。

《蒐藏全世界》内页

如同众多依赖他人作图的绅士博物学家,史隆尽量对为他作画的绘图者严格控管。即便绘图师的技巧对史隆从事的科学至关重要,博学的作者与视觉「技工」(史隆如此称呼他们)两者间的地位悬殊。版画家确实会在出版品中为自己的作品署名,但除了史隆在导言中简短的致谢词外,摩尔和齐齐厄斯的名字在《牙买加自然史》中完全缺席(其余的助理,例如为史隆建立起牙买加标本集的亨利.杭特,则未曾留下任何姓名的线索)。如此的合作方式也容易导致意见不合,因为作者们会极力确保耗资聘请的绘图艺术师能呈现出与期望完全一致的作品。史隆的标本集中即露出他曾经更正齐齐厄斯草稿的痕迹。他在一张旋花梗的素描上写着:「叶子画得太厚了」;在他处也指出:「将花叶与梗分开,不要画出梗」。摩尔与齐齐厄斯两人描绘出的细节着实超凡入胜,且例证无数。例如,齐齐厄斯费工描绘的Lonchitis altissima标本,折了数个折页、收於标本集中,另外还有他令人惊艳的Viscum cariophylloides maximum的图片。史隆在加勒比海游历的科学价值,大多是因为他有能力投资此种艺术。生性吝啬的芮便曾经如此提点史隆:「我理解要价可能会令你却步」,所以「你应该选择微型画、以小比例作画,并在一张版上放上数种物种」。但史隆偏偏没这麽做,最後更洋洋洒洒耗费五百英镑、制作了一共两百七十四张的版画。尽管标本终将毁损败坏,出版描绘详尽的版画却让史隆得以经由图片这个亘久的形式、流传令人赞叹的收藏。而读者不论在何处,在细细监赏这些图画之时,就彷佛也曾亲身前往牙买加游历一般。


阅读更多史隆及大英博物馆的故事:《蒐藏全世界》




▌延伸阅读

《植物猎人的茶盗之旅》

植物猎人的茶盗之旅

《兰花絮语:台湾第一本水彩古典兰花画》

《兰花絮语:台湾第一本水彩古典兰花画》

《通往世界的植物:台湾高山植物的时空旅史》
通往世界的植物:台湾高山植物的时空旅史

《大英博物馆里的伊斯兰史》
大英博物馆里的伊斯兰史








左岸到底在哪裡?從上游往下游看,就在景美溪的左岸;從下游往上游看,則在新店溪的左岸。左岸不是地理方位,而是一種觀看世界的態度。左岸的出版旨趣側重歷史、政治時事、社會學與人類學田野。世界那麼複雜,不是只有一個方向!
太棒了
你已关注左岸文化
取消关注
你已取消关注左岸文化
您已經按過囉!
迷商品
蒐藏全世界史隆先生和大英博物館的誕生

蒐藏全世界史隆先生和大英博物館的誕生

作者:詹姆士.德爾柏戈

價格:632

大自然的藝術圖說世界博物學三百年

大自然的藝術圖說世界博物學三百年

作者:朱蒂絲.瑪吉(Judith Magee)

價格:900

渺小一生 上下 (2冊合售)

渺小一生 上下 (2冊合售)

作者:柳原漢雅

價格:690

【会员专区 / 登入注册服务暂停公告】
为了提供更优良的系统服务品质,预定于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进行维护,将暂停登入/注册服务、联络客服⋯等功能。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会员资料确认
您已是诚品会员,填写资料与会员卡资料不一致,请择一填写以下栏位进行验证。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记密码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设密码
验证码认证
已重新发送验证信至
尚未设定社群帐号快速登入
请登入诚品帐号进行绑定
尚未设定社群帐号快速登入
请登入诚品帐号进行绑定
登录卡号
诚品会员条款
欢迎您首次登入迷诚品,请您阅读并同意以下服务条款: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


本约定条款所称之「诚品会员」包括「累计卡友」及「诚品人会员」,「累计卡友」系指累计卡之持有人,「诚品人会员」系指诚品人会员卡持有人;「诚品会员卡」为累计卡及诚品人会员卡之统称(以下简称为「会员卡」)。


  • 壹、 一般条款
    • 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1. 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2. 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 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1.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2.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 六. 已作废之会员卡(如遗失卡、过期卡等)仍被流通时,视为无效,本公司有权将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误用。
    • 七. 为维护持卡人权益,如本公司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卡片之消费登录、兑换功能及查询等相关服务,直至异常状况解除。
    • 八. 会员同意诚品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EDM)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信箱帐号。惟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行销时,诚品将停止继续发送行销讯息。
    • 九. 持卡人资料若有异动请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项活动资讯,可至全台门市服务台,或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以利本公司尽速为您查询或更新相关资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确更新资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发的权益通知、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或变更、终止持卡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视为持卡人已经收到该等资讯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会员卡之核发、续卡、停用、注销及随时修改、变更或终止各项持卡人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及相关服务之权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对会员卡之「约定条款暨规则」,得随时修改或变更,并于修改或变更前之一定期间,于本公司门市或网站公告或个别通知持卡人后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个别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于前述特定期间内通知,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有关本卡各项最新使用规则、各项权益、消费优惠、标识符号、合作厂商、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请详见诚品门市公告或迷诚品【会员专区】讯息:meet.eslite.com ,本公司将于符合法令规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变更之,以最后更新者为准。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会员卡及相关制度从事不法行为,违反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 贰、 网路服务约定事项

    为利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网路交易与诚品会员之网路服务(以下称「网路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提供之网路服务时,请您详读「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在您开始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网路服务约定事项」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网路服务。

    • 一. 申请方式
      1. 开通网路服务完成验证后,即同步成为累计卡友。
      2. 若您开通网路服务时已是诚品会员(包含诚品人会员及累计卡友),系统将自动为您登录诚品会员卡号,或可于会员专区登录您的诚品会员卡号,启用网路服务功能。即可于线上平台(包含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诚品人APP等)进行个人消费纪录之帐户查询(包含:效期、点数、消费明细…等),并可于线上即时维护您的个人资料、修改个人电子报退订阅、参加指定之线上活动等网站内提供之各项专属服务。
    • 二. 权利与义务
      1.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及少年应负保护、教养之责任。若您未满二十岁,或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是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由您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同)陪同阅读本特别约定事项,在您的家长详读、了解并同意本特别约定事项后,才能使用网路服务。当您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已详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特别约定事项之所有内容。
      2. 诚品会员应自行确保网路帐号及密码之机密与安全。诚品会员对于自己本身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所为之一切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 (1) 网路帐号或密码如被冒用或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
        • (2) 不得将帐号、密码及其他相关资料,揭露、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盗用之情形外,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进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网站或使用网路服务之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检索、阅览、更改个人资料、参与各项活动,以及取得相关消费资讯、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均视为本人之行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帐号或密码使用网路服务。如有违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权利,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
        • (3) 网路帐号、密码及网路权益,仅供诚品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让、转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当诚品会员同意使用Facebook帐号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Facebook帐号之密码是由Facebook网站所处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不会接触到该密码,而且每一个Facebook帐号只能绑定一个网路帐号进行登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经营之各网路服务平台为第一次Facebook帐号登入功能时,需进行第一次绑定,第一次绑定后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经由登入Facebook帐号及密码而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登入的帐号即代表会员本人,使用者于使用网路服务之任何行为,均视为本人之行为,并需遵循诚品网路服务约定事项。诚品会员必须妥善设定、维护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帐号及密码,包含但不限使用网路服务结束时应适时登出网路服务之网站并同时登出Facebook帐号。
        • (6) 如果会员泄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个人资料、Facebook帐号及密码或付款资料,并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机会时,会员必须就第三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可随时暂停或终止提供本项使用Facebook帐号及密码登入使用网路服务之措施。
      3. 会员不得基于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网际网路之国际规范。若会员于中华民国领域外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当地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不得利用网路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侵害他人权益之行为:
        • (1) 散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之档案。
        • (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 (3)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网路服务。
        • (5)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
        • (6) 滥发广告邮件。
        • (7) 其他诚品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4. 如会员利用网路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或犯罪活动,或任何违法行为,会员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绑定社群帐号
请于24小时内至您的电子信箱进行验证。若您未能于期限完成验证,请您重新注册/开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权失败,请稍候再试!
您尚未申办累计卡,是否立即申办?


取消
确认
网站个人设定建置
更换照片
*设定昵称:
*请选择你兴趣的标签:(3个以上)
已选择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
  • 運動休閒旅遊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術生活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