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究必须与爱、与恨、与记忆和解|安.派契特《幸存之家》 #诚品选书
2022年1月5日
太棒了
你的粉丝将会收到这则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会员专区查看收藏的内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帐号已设定为不开放他人关注,无法分享给粉丝。

我们终究必须与爱、与恨、与记忆和解|安.派契特《幸存之家》 #诚品选书

撰文 李靜宜(譯者・出版人)


有「日本安徒生」之誉的童话作家小川未明曾写过一篇以姊弟为主题的故事〈到港的黑人〉。

一对姊弟失去父母,在茫茫人海中相依为命,盲眼的弟弟善吹笛,漂亮的姊姊便随笛声翩翩起舞,卖艺维生。姊弟两人相互扶持的深情,赢得众人的怜悯。某日,有个大财主派人请姊姊到他家一趟。姊姊推辞不掉,只好吩咐弟弟在原地等候,保证一个钟头之後就回来。但过了约定的时间,姊姊迟迟未回,心急的弟弟怕姊姊忘了他,於是吹起笛子,希望姊姊听到笛声就归来。此时,一只经历丧子之痛的白鸟恰巧飞过,被这优美哀凄的笛声深深吸引,得知弟弟被姊姊抛弃,便劝说弟弟变成一只白鸟,与牠一齐展翅飞向南方。日暮时分,匆匆归来的姊姊不见弟弟踪影,着急四处寻觅,但日复一日,再也找不到弟弟。

过了许久之後,姊姊在港口遇见刚下船的黑人,黑人说他在遥远异国见过一名与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子,日日伴着弟弟的笛声歌唱起舞。姊姊不禁悲从中来,想:「这世上竟然还有另一个我。」她知道就是那名女子带走了弟弟,连忙问如何到那里去。但黑人告诉她,那个地方远在大洋彼端,船即使航过惊涛骇浪靠岸,还得攀过重重高山荒岭。

她是绝对不可能到得了的。

《新译小川未明的大人童话》,红通通文化
《新译小川未明的大人童话》,红通通文化




也有弟弟的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时心想,这大概是所有姊姊的梦魇吧,被亲爱的弟弟抛弃?就像童话中这位美丽的姊姊,仅只一念之间,就失去了她一生竭力保护的弟弟。又或者,我们每一个人都时时揣着恐惧,担心被自己心爱的人背弃,甚至终至背叛所爱?一如盲眼男孩以为自己被姊姊抛弃,最终却成了背叛姊姊的人。

安.派契特的《幸存之家》The Dutch House)充满了童话色彩。有宏伟华丽的城堡,有一夕坐拥城堡的灰姑娘,有恶毒的继母,有善良的神仙教母,还有一对被逐出家门相依为命的姊弟。甚至在小说里,也多次提到大家耳熟能详的童话故事:〈汉弥赛与葛丽泰〉(格林童话里的《糖果屋》)、《小公主》、《胡桃钳》。然而,《幸存之家》并非迪士尼那「王子与公主终於过着幸福快乐生活」的童话,而是小川未明那映照人心恐惧的生之悲歌。

高踞山丘顶端的荷兰大宅,是故事上演的场景,也是贯穿整部小说的隐喻。大宅前後均为玻璃墙,「站在车道上,你的目光可以拾门阶而上,穿过玻璃大门,跨过玄关长长的大理石地板,越过观测室,望见大宅後方花园里忘我随风款摆的紫丁香。」屋里的一举一动,昭然若揭。但是,在这屋里来来去去的众人,心里背负着什麽样的爱恨懊悔,却是谁也无法理解的。

白手起家的西里尔为妻子艾娜献上豪宅作为爱的见证,得到的回报是妻子转身离去。艾娜坐拥财富,却摆脱不了「贫穷是美德」的宗教训示,不惜抛家弃子去服务穷人。被母亲遗弃、又失去父爱的梅芙,牺牲自己人生的一切,以恨为武器,保护弟弟丹尼。童年回忆迥异於姊姊的丹尼,竭力满足姊姊的期待,以自己的方式默默守护姊姊。一个原本应该是和乐圆满的「美国梦」典范家庭,却不堪现实的一击,晶亮耀眼的玻璃墙粉碎坠落,一片片锐利碎片折射出从爱到恨光谱之间的种种色泽亮度,迷乱刺眼,虚实莫辨。

整部爱恨错综的作品里,最揪心折人的,莫过於梅芙与丹尼的姊弟之情。姊弟俩先是被母亲遗弃,接着遭逢父丧,最後为继母赶出家门,靠着彼此的爱与忠诚相依为命,藉由回忆滋养的恨意对抗外在的风雨,最终成为密不可分的共同体,活在越缩越小的世界里,无法探头看见真实的人生。

丹尼的妻子瑟莱丝特就曾这样说丹尼和姊姊梅芙:「你们两个简直像汉赛尔与葛丽泰,不管长到几岁,都还手拉着手穿过黑暗森林。整天不停回忆往事,你们不累吗?」


汉赛尔与葛丽特
《汉赛尔与葛丽特》,大块文化


但是瑟莱丝特不懂的是,童话故事里的葛丽泰与汉赛尔姊弟历经艰辛,终於挣脱巫婆魔掌,找到回家的路。而在真实的人生里,梅芙和丹尼真的能找到回家的路吗?即使真的找到所谓的「家」,黑暗森林里的一切,能不在他们人生中留下永恒的阴影吗?

梅芙和丹尼不时开车到荷兰大宅前,坐在车里,看着大宅,谈起他们往昔的回忆,也讨论他们现实生活中种种重要的问题。因为,对他们来说,所谓的家早就已经消失,如今他们所拥有的,就只是停在大宅前面的这辆车,就只是停放这辆车的这一小方空间。「我们变了,是在车子变成我们老家的那个时候我们的回忆储存在范胡贝克街,但已不在荷兰大宅里了。如果有人要我明确告诉他们说我的老家在哪里,我会说我家就在这幢房子前面的这一小块柏油路面上。」读到丹尼的这句话,我不禁落泪。

天地何其辽阔,他们却只能拥有一个反覆摺叠缩小到可以收进一小辆车子空间里的人生!

爱是真的,恨或许也是真的。但我们总是透过滤镜回望往昔,於是记忆并不全然可靠,而靠记忆滋养的恨意,更未必真实。耽溺在恨意里,只会让人生永远停格在某个瞬间,再也无法往前走。就像梅芙与丹尼,明知道该放下过往的一切,继续向前,但却像燕子与鲑鱼一样,无助地受制於迁徙的习性,一次又一次回到悲剧开始的起点,假装自己失去的不是他们的妈妈,不是他们的爸爸,而是这幢大宅。假装是大宅里的某人夺走他们所拥有的一切,他们只要继续恨着这个人,那麽他们两人所赖以生存的世界就永远不会改变。

然而,我们只能选择爱或者恨吗?爱与恨之间,难道没有其他的可能性吗?


几年前曾参加一场很特别的婚礼。

国外长大的新郎新娘把惯常庄重的婚礼办成一场别开生面的同乐会,来宾轮流上台致词敬、敬酒,甚至以歌唱、舞蹈献上祝福,欢闹非常。
新娘弟弟举杯致词,「警告」姊夫要好好善待姊姊。这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新娘竟起身抱着弟弟痛哭,谢谢他成为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这恣意流露的真情,让之前并不认识新娘、更不明所以的我,也跟着红了眼眶。

後来才听说,新娘姊弟童年时期随父母迁居海外,没过多久,爸妈离婚,尚未完全融入异国环境的姊弟俩,犹如置身荒野,相依为命,度过一整个惨淡的童年与青春期。

译读《幸存之家》期间,那突如其来痛哭的一幕不时跃然眼前。很为姊姊庆幸,因为她似乎已经走出阴影,找到幸福的方向。但我更惦念那位弟弟,暗暗期待他也能像丹尼一样,挥别记忆,迎向自由的未来。

我们终究必须与自己的爱恨记忆和解,才能找到真正属於自己的人生,不是吗?





幸存之家

◎《幸存之家》雍容宽厚、格局恢宏,置身其中有如再次享受狄更斯小说的美妙风华。(Chapter 16 文学社群网站)
◎有如遥向亨利.詹姆斯致意,本书悄然迈向破败的叙事,时而神秘又优雅,使人读来感伤动容。(观察者报)



安.派契特 Ann Patchett

《时代杂志》年度百大影响人物,最推崇的事是「到地方书店买书」。

1963年出生於洛杉矶,爱荷华大学写作坊毕业,曾任美国麻州普罗文斯顿驻市作家、雷德克里夫大学玛莉.彭定研究中心驻校作家。2002年,她以《美声俘虏》一举荣获美国笔会/福克纳奖、英国柑橘奖,并入围国家书评奖,销售超过100万册,全球译为30余种语言。2004年,她以《真相与友谊》回忆录获奖无数,包括美国文艺学会最佳书奖与图书馆协会奖。

她是美国当代最受注目的小说家,作品主题清楚明确,故事流畅迷人,极受读者喜爱,屡屡登上畅销书排行榜。除出版着作以外,她亦曾获邀担任「年度美国最佳短篇小说」等文选的主编,也是《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等媒体的固定撰稿人。

2011年,在田纳西州纳许维尔市最後一间书店关门之际,安与好友共同出资出力开了一间独立书店,以神话里缪思的栖息地「帕尔纳索斯」命名。至今营运迈入第十年的书店,因书店主人不时分享「特选好书」「读诗」小影片而广受各界关注,并获CNN电视网评选为「全球最酷书店」之一。

她的最新作品《幸存之家》出版後,各界好评如潮,除了蝉联《纽约时报》畅销榜超过30周,荣获当年度各大媒体选书之外,更入选普立兹奖决选,被评审誉为精巧优美的当代寓言故事。


{本内容由撰文者及寂寞出版提供,仅反映作者意见,不代表诚品立场;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幸存之家》译者李静宜献声说书


▌延伸阅读|安.派契特(Ann Patchett)中译作品

《完美家庭
完美家庭

《奇蹟之邦》

奇蹟之邦




為讀者在文學的汪洋中精選、引介世界各國深具特色又精采好看的作品。希望每個寂寞的靈魂,都能在這些故事中找到共鳴、相互取暖、獲得撫慰、有所啟發。
太棒了
你已关注寂寞出版
取消关注
你已取消关注寂寞出版
您已經按過囉!
迷商品
【会员专区 / 登入注册服务暂停公告】
为了提供更优良的系统服务品质,预定于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进行维护,将暂停登入/注册服务、联络客服⋯等功能。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会员资料确认
您已是诚品会员,填写资料与会员卡资料不一致,请择一填写以下栏位进行验证。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记密码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设密码
验证码认证
已重新发送验证信至
尚未设定社群帐号快速登入
请登入诚品帐号进行绑定
尚未设定社群帐号快速登入
请登入诚品帐号进行绑定
登录卡号
诚品会员条款
欢迎您首次登入迷诚品,请您阅读并同意以下服务条款: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


本约定条款所称之「诚品会员」包括「累计卡友」及「诚品人会员」,「累计卡友」系指累计卡之持有人,「诚品人会员」系指诚品人会员卡持有人;「诚品会员卡」为累计卡及诚品人会员卡之统称(以下简称为「会员卡」)。


  • 壹、 一般条款
    • 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1. 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2. 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 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1.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2.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 六. 已作废之会员卡(如遗失卡、过期卡等)仍被流通时,视为无效,本公司有权将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误用。
    • 七. 为维护持卡人权益,如本公司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卡片之消费登录、兑换功能及查询等相关服务,直至异常状况解除。
    • 八. 会员同意诚品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EDM)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信箱帐号。惟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行销时,诚品将停止继续发送行销讯息。
    • 九. 持卡人资料若有异动请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项活动资讯,可至全台门市服务台,或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以利本公司尽速为您查询或更新相关资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确更新资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发的权益通知、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或变更、终止持卡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视为持卡人已经收到该等资讯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会员卡之核发、续卡、停用、注销及随时修改、变更或终止各项持卡人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及相关服务之权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对会员卡之「约定条款暨规则」,得随时修改或变更,并于修改或变更前之一定期间,于本公司门市或网站公告或个别通知持卡人后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个别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于前述特定期间内通知,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有关本卡各项最新使用规则、各项权益、消费优惠、标识符号、合作厂商、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请详见诚品门市公告或迷诚品【会员专区】讯息:meet.eslite.com ,本公司将于符合法令规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变更之,以最后更新者为准。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会员卡及相关制度从事不法行为,违反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 贰、 网路服务约定事项

    为利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网路交易与诚品会员之网路服务(以下称「网路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提供之网路服务时,请您详读「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在您开始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网路服务约定事项」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网路服务。

    • 一. 申请方式
      1. 开通网路服务完成验证后,即同步成为累计卡友。
      2. 若您开通网路服务时已是诚品会员(包含诚品人会员及累计卡友),系统将自动为您登录诚品会员卡号,或可于会员专区登录您的诚品会员卡号,启用网路服务功能。即可于线上平台(包含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诚品人APP等)进行个人消费纪录之帐户查询(包含:效期、点数、消费明细…等),并可于线上即时维护您的个人资料、修改个人电子报退订阅、参加指定之线上活动等网站内提供之各项专属服务。
    • 二. 权利与义务
      1.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及少年应负保护、教养之责任。若您未满二十岁,或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是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由您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同)陪同阅读本特别约定事项,在您的家长详读、了解并同意本特别约定事项后,才能使用网路服务。当您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已详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特别约定事项之所有内容。
      2. 诚品会员应自行确保网路帐号及密码之机密与安全。诚品会员对于自己本身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所为之一切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 (1) 网路帐号或密码如被冒用或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
        • (2) 不得将帐号、密码及其他相关资料,揭露、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盗用之情形外,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进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网站或使用网路服务之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检索、阅览、更改个人资料、参与各项活动,以及取得相关消费资讯、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均视为本人之行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帐号或密码使用网路服务。如有违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权利,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
        • (3) 网路帐号、密码及网路权益,仅供诚品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让、转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当诚品会员同意使用Facebook帐号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Facebook帐号之密码是由Facebook网站所处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不会接触到该密码,而且每一个Facebook帐号只能绑定一个网路帐号进行登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经营之各网路服务平台为第一次Facebook帐号登入功能时,需进行第一次绑定,第一次绑定后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经由登入Facebook帐号及密码而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登入的帐号即代表会员本人,使用者于使用网路服务之任何行为,均视为本人之行为,并需遵循诚品网路服务约定事项。诚品会员必须妥善设定、维护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帐号及密码,包含但不限使用网路服务结束时应适时登出网路服务之网站并同时登出Facebook帐号。
        • (6) 如果会员泄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个人资料、Facebook帐号及密码或付款资料,并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机会时,会员必须就第三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可随时暂停或终止提供本项使用Facebook帐号及密码登入使用网路服务之措施。
      3. 会员不得基于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网际网路之国际规范。若会员于中华民国领域外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当地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不得利用网路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侵害他人权益之行为:
        • (1) 散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之档案。
        • (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 (3)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网路服务。
        • (5)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
        • (6) 滥发广告邮件。
        • (7) 其他诚品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4. 如会员利用网路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或犯罪活动,或任何违法行为,会员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绑定社群帐号
请于24小时内至您的电子信箱进行验证。若您未能于期限完成验证,请您重新注册/开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权失败,请稍候再试!
您尚未申办累计卡,是否立即申办?


取消
确认
网站个人设定建置
更换照片
*设定昵称:
*请选择你兴趣的标签:(3个以上)
已选择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
  • 運動休閒旅遊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術生活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迷韓劇
  • 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