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精神康复者一起品味生命的力量,以阅读烹煮口感与情感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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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神康复者一起品味生命的力量,以阅读烹煮口感与情感

撰文 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

每位精神障碍的患者,内在都有一个艰辛的历程,在撕去标签後,看见的是他们的勇敢与爱。

大家对於精神疾病是否曾因媒体报导而存有着刻板印象呢?缺乏友善的环境与情感支持系统,往往容易让患病者与社会脱节,远离康复之路。「所谓的长年待在家,有时是指10几、20多年,甚至更久。」为了让精神康复者们能被理解、被接纳、找回信心与尊严,云林县心来富身心健康发展协会於2022年成立了一处友善空间─「心来富会所」,作为踏入社区的起点,展开为精神障碍者服务的旅程,而打造一隅阅读对话区便成为会所夥伴共同的心愿。担任社工的映佳与我们分享,心来富的夥伴大多患有思觉失调,幻听或幻觉症状其实是大脑生病所致,就像我们其他器官也会生病异常。「在会所里我们倾听、同理、相信、支持与陪伴,这是他们最缺乏且最需要的。」映佳提到持续透过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以下简称诚品基金会)「阅读分享计画」为会所申请食谱料理、心理测验相关书籍,将阅读融入更多的复健活动,期盼看见夥伴们能因阅读扎根,渐渐长出生命的力量。


心来富身心健康发展协会承接云林县社会处的社会福利服务,期待透过阅读及多元活动,让夥伴慢慢找寻未来的方向。
社团法人云林县心来富身心健康发展协会 廖映佳社工 分享

阅读食谱书籍,煮一道我们喜欢的料理

我们的夥伴因为精神疾病的缘故,面临生活破碎、孤立、失去,在家庭、职场等人际关系中经常被病情起伏影响,也须长期忍受与适应服药後的副作用,夥伴们的沟通表达、生涯规划也因此有了许多困难与限制……我们形容「心来富会所」就像是一个大学社团,在民情较为保守的云林县,让鲜少有机会与社会互动的精神康复者学会自信与勇敢,也陆续尝试改变,彼此能够互相倾听、接纳,一起做点事情、习得技能,连结就业资源,成为重拾新生活的中继站。

我们向诚品「阅读分享计画」提出的重点书籍需求,像是食谱、心灵励志、生活手作、文学创作等,都是和夥伴共同讨论出来的。提出申请後,便接到基金会专员细心来电确认,最後收到的赠书也都能满足我们的阅读期待。不过也有许多夥伴长久没有翻阅实体书本,加上因为疾病影响与药物副作用,导致专注力不足,所以我们也在思考,如何运用这些好书让大家凝聚在一起,慢慢与社会接轨。

为了提升夥伴自理能力及管理健康,每周两天,我们会作伙烹饪、作伙吃饭,大家一起思索、讨论并设计菜单,也因为有了「阅读分享计画的赠书,在讨论过程中我们能翻阅食谱,共同阅读厨师与作者的料理创作,互相分享书里的每一道美食。我们阅读《闷烧罐的养生指南》、《阿基师59元出好菜》、《颐养好食》等料理书籍,从阅读到实际完成烹饪的过程,夥伴们开始建立自信。



有丙级证照的夥伴带着大家煮出一道道美味料理,在这友善的空间,夥伴能一起参与、能被听见、能被理解、能被重视。


患有思觉失调及选择性缄默症的小宇,除了有幻听、幻视症状外,面对不熟悉的环境和人,或在极度焦虑的情况下,即使想说话,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给人的印象总是非常安静。因疾病生活封闭、长年待在家的她得知会所提供的服务後,主动前来参与活动。经过几个月的相处,每当夥伴们讨论、投票选出想要挑战烹煮、品嚐的餐食时,小宇虽仍然无法积极交流,但也能渐渐融入群体,一起翻翻料理书籍,并在大家鼓励下尝试练习表达意见。而这些看似微小的改变,对小宇来说已经是很重要的一步与突破了!患有躁郁症的小慈,本身的兴趣是阅读与写作,身受情绪障碍所苦的她,每当找工作不顺心时,便会靠着读写的过程逐渐专注当下,减少焦虑感。现在她正在准备公职考试,除了来会所参与活动、翻翻书外,平时还会撰写恋爱小说,发布在网路平台展现她的兴趣与梦想。

此外,也有夥伴分享,为了能更了解自我,会大量阅读心灵励志、医疗保健相关的书籍,於是社工便运用诚品基金会分享的《看漫画,秒懂MBTI 16型人格》,带领夥伴们进行MBTI测验,阅读人格特质,在更了解自己是内向、外向等特质後,也能协助夥伴思考适合的工作类型。


稳定服药、有外界资源和支持,精障者一样可以有美好的生活。心来富会所的成立,不仅让因病待在家中的精神康复者,能有机会走出来,更盼能练习自我选择与负责,不再是依靠家人或孤军奋战。我们会继续举办读书会,透过阅读与夥伴进行聚焦议题讨论,也让夥伴重新练习表达及与社会沟通的能力。阅读,帮助我们重拾对生活的想像;阅读,让我们开始决定生活的模样;阅读,让我们多了一份温暖的交流。

一起响应阅读分享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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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廣閱讀為核心使命,「有書讀、愛讀書、讀好書」為目標,期望灑下書的種子、灌溉閱讀習慣的養分,在這片土地上耕耘出遍地書香的人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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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约定条款所称之「诚品会员」包括「累计卡友」及「诚品人会员」,「累计卡友」系指累计卡之持有人,「诚品人会员」系指诚品人会员卡持有人;「诚品会员卡」为累计卡及诚品人会员卡之统称(以下简称为「会员卡」)。


  • 壹、 一般条款
    • 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1. 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2. 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 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1.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2.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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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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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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