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選擇將自己活成了對方所期待的模樣,才是他們對你最大的傷害|Peter Su的真實告白
2022年1月27日
太棒了
你的粉絲將會收到這則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會員專區查看收藏的內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帳號已設定為不開放他人關注,無法分享給粉絲。

當你選擇將自己活成了對方所期待的模樣,才是他們對你最大的傷害|Peter Su的真實告白

撰文 Peter Su


Peter Su的第一本著作《夢想這條路踏上了,跪著也要走完。》盤踞暢銷榜長達一年以上。
《愛》《如果可以簡單,誰想要複雜。》等書也分別在發行不到一年的時間裡,銷售突破100,000本。

隨著亮眼成績而來的是更多外界批評的聲浪,大部分的人不在乎他的真實生活,只期待更多的「金句」,他知道那才是大家想要的Peter Su,而不是那個也會感到低潮和困惑的Peter Su。他害怕失去「Peter Su」,因為這是他和讀者之間的溝通語言,所以即使有再多的挫折和迷茫,他選擇繼續被這「正向」框架死扣著。

Peter Su是真實的,那確實是他的一部分,可卻也成了他這個人最虛假的一部分。

「我討厭過去的自己喊著『做自己』的口號,卻絲毫沒有勇氣去展現更多真實的自己。」

《我也曾想過,殺了過去的自己》是一本誠實面對自己的自白書,Peter Su決定剖開過去那些曾經不敢直視的事情。他並不是要否認過去,那都只是一部分的Peter Su。

每個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屬於自己的一道信念,有點像是生命中的精神指引,在沒有人陪伴的時候,是那樣的聲音陪著自己前進的。

無論你心底那無法觸碰的傷,讓你用什麼方式去愛或是恨這個世界,Peter依然相信,當你學會了與之共生共存,那復原過後的傷口,終究會成為你未來最強大的力量。

 

{本內容節錄自《我也曾想過,殺了過去的自己》,由是日創意文化提供,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誠品立場;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我也曾想過,殺了過去的自己》

作繭自縛

討厭你的那些人並沒有實質的傷害你,可你因為害怕「被討厭」,所以活成了對方認同的樣子。當你選擇將自己活成了對方所期待的模樣,這才是他們對你最大的傷害。
 
作繭自縛,是最致命的行為。
 
每個人的性格跟原生家庭有很大的關係,這當中包含著成長的經歷和交友圈,我們通常都會和價值觀相同的人聚在一起。每當我受到傷害的時候,我身邊的人總是和我說,不要跟那些人計較,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好。
 
從小到大,我盡可能不去和別人起衝突。因此,當我面對外界的負面評論時,即使心裡有話想說,我還是選擇「假裝」沒關係,反正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好。況且,真正在我身邊的人懂我,這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我沒意識到的是,當我不斷的忽略自己心底最真實的聲音時,也正一步步的將自己推向一段自己騙自己的人生。
 
出版《夢想》沒多久,出版社詢問我是否有意願再出下一本書。那時我自由接案設計師的工作收入逐漸穩定,加上受邀出席了將近百場的校園講座,實在沒有太多時間去思考下一步,我簡單的回覆出版社:「想寫的我都寫了,不知道還要寫什麼。」
 
出版社和我說:「沒關係,我們可以再慢慢討論。」
 
當時,壓根也沒想過自己還會再寫一本書。


《夢想這條路踏上了,跪著也要走完。》
 
《夢想》發行後,我開始收到各式的評論。第一次面對網友的負評時,我花了一段時間適應,然而原本忙碌的生活,讓我沒有時間去想太多。早上跑完講座,回到家繼續趕客戶當天要的設計稿是我的日常;一邊還必須照顧無法自理的父親,餵他吃飯、幫他洗澡,唯一能讓我感受到真正屬於自己的時間,是躺在床上到入睡前的那十幾分鐘。唯有此時,才能感受到自己的情緒,但在還沒來得及好好宣洩之前,身體早已沒了力氣,只想呆滯的放空。
 
偶爾,大腦片段式的浮現講座裡見到的陌生面孔。畫面裡,有人緊張的拿書給我簽名;有人興奮的跟我分享自己的夢想;還有更多的只是一刻安靜的眼神交會。這一幕幕讓我不禁回想,究竟是什麼一直支撐我走到現在?
 
開始準備《夢想》的下一本書之前,我和一直以來非常信任的編輯又瑜聊了許多,也一五一十的和她說了自己面對那些負評的焦慮與不安,在每一次我想要放棄的時候,她都提醒我還有非常深愛的家人和朋友在身邊。這突如其來的生活變化讓我幾乎快忘了,一直以來自己不顧一切的堅持,都是因為我知道還有一個家要照顧。
 
那天,我拿起手機,在記事本裡寫下這麼一段話——
 
「其實我也和你一樣,會有摸不透自己的時候。碰到挫折,有時可以很堅強、有時又好脆弱,我不是超人更不是英雄,無法在身中多彈 時,還可以站起來說我沒事。明天會是怎樣,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再糟的今天終究會過去,我不能放棄,因為我沒有依靠,而且我還有夢。」
 
我把這段話收錄在隔年出版的第二本書《愛》,把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四個和愛有關的元素寫了下來,出版社幫我加上了一段書名副標——「即使世界不斷讓你失望,也要繼續相信愛」,或許也是寫給當時的我吧。


愛
 
這本書在2015年獲得了更好的成績。隨之而來的當然是更多的討論,這時我才逐漸意識到自己早已無法擺脫那些負面的評論。原以為自己能從容的面對不同的聲音,可是當《愛》銷售超過十萬本後,我卻在第一時間主動和出版社說:「千萬不要再做任何慶功版的規劃,對外也不要宣傳這本書在短時間內迅速累積的銷量。」那時候的我,面對外界批評的聲浪,只想要低調一些。接下來的每本書,我也不再因銷售成績做任何特別慶祝的版本。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把那些本該值得擁有的喜悅變成了一種錯誤,因為害怕被討厭,所以把自己捏造成他們最想看見的樣子。我以為自己就要徹底的被那些人打敗了,可從頭到尾,他們只是隔空揮舞著一把恐嚇的刀,真正刺傷我的,其實是我自己⋯⋯
 
 
有多少人脫口而出的「我沒事」,只是不想讓人發現心底的感受。以前我也是這樣,解釋嫌多餘,不解釋又是個結,就這樣迂迴的卡在那,說了無數次「我沒事」的謊,但開始覺得無法承擔、需要有人傾聽的時候,我才漸漸理解很多事情必須誠實面對才有被解決的機會,不然你以為的倔強,最後都會死在自己胡思亂想的小劇場裡。

Peter Su




重新開始

沒有人知道,那兩年的我有多脆弱,當時有好多話,不敢和任何人說,因為我知道,大家只會覺得:「真的有這麼嚴重嗎?」
 
當然更不敢讓網路上那些討厭我的人知道,因為這樣只會得到一個「玻璃心」的稱號。
 
也許是小時候曾被霸凌過的經驗,日常生活中的某些場景,只要沾上回憶裡的邊,一場又一場難堪的內心戲都會悄悄的浮現。
 
走在街上時,只要有路人在偷笑,我都會認為:「對!他們就是在笑我。我就是那個説廢話的作家。」偶爾,走進某間很喜歡的咖啡廳,店員看著我的眼神,我知道他一定很討厭我,可是因為工作,所以必須對我維持最基本的服務。我不知道自己還要不要繼續待在店裡,因為我真的不想為難他。
 
我只能儘量讓自己看起來討喜一點,希望對方可以看見一個真實的我,而不只是網路上別人說的那個樣子。
 
最嚴重的那段時期,即使遇見了讀者、粉絲跟我打招呼,或是想要合照,第一時間,我都會懷疑是不是討厭我的人假扮的,他們其實只想看看我有多糗,以為真的還有人會喜歡我這種白痴。

Peter Su
 
因為童年時曾被同學這樣對待過,「看別人笑話,是人類取得優越感的最快途徑」這樣的印象深刻烙印在我心中。最難受的是,每次回到家看見爸媽時,我都好想說出自己裡就快崩塌的事,但是當我看著他們臉上安穩的神情時,又很害怕自己的崩潰會毀了這一切。
 
心情的壓抑讓我胸口偶爾會無預警的產生無力的沉悶感,我有點害怕與陌生人的交流,也害怕路上那些根本不認識我的人;曾經我以為自己是不是生病了,但我還能這樣想,也許就代表沒有。我想自己還夠堅強能繼續面對吧,為了我心愛的人,我也只能保持堅強,當時心裡是這麼想著。
 
2016年,《如果可以簡單,誰想要複雜。》這本書的亞洲巡迴簽書會進行到一半時,我取消了大部分正在安排但還沒簽約的工作,我和出版社說,我想要去做些不一樣的事,我知道這是一個非常任性的要求,但他們只對我說了一句話:「就安心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吧。」


《如果可以簡單,誰想要複雜。》
 
接下來的計畫是什麼,其實我也不知道,除了不想再出書,其他的事情都有可能。我報名了大學的心理學和哲學課程,買了一台代步腳踏車,穿梭在校園和住家的途中,沒有上過大學的我,渴望著人生能擁有一個嶄新的角色;接了一些設計工作,也成了大好人建恆哥的電台節目客串主持人,每個禮拜四的晚上,我在空中說出的每句真心話,彷彿都在期望,是不是真的有人能聽見,然後認識不同的自己。
 
沒有安排任何工作的日子,我就推著老爸下樓曬曬太陽,度過最開心的一天。我看著城市高樓間的藍天,心想,就差一個說了好久的旅行了。正當我開始著手準備旅行時,我收到了一封來自三立電視台外景節目製作人的信,內容大概是問我有沒有興趣參與他們正在規劃的國外旅遊節目。收到信的那刻,我想起了自己從小就羨慕電視裡的旅遊節目主持人,可以邊旅行邊工作,這完全就是我的夢想啊!
 
同年十二月,我正式參與了我的第一場外景節目。在某次拍攝中,我們一路從仙台拉車到北海道,途中遇上了大風雪,快要抵達休息站時,導演和我們說這裡是日本電影《情書》女主角對著山谷大喊的拍 攝場景;那個最經典的鏡頭,是女主角決定放下過去,於是對著山谷重複吶喊著:「你好嗎?我很好。」
 
看著窗外被大雪覆蓋成一片安靜的銀白世界,我對著車窗呼出一口熱氣,在玻璃上形成了一圈霧氣,手指在冰冷的窗上畫出了一 個笑臉。我看著眼前的山谷,接下來究竟會怎麼樣,似乎也無力去想像⋯⋯
 
我只能在心底不斷的吶喊著,無論如何,我也會很好的。
 

有多少次你把那些傷痛說得雲淡風輕,用開玩笑的方式去化解尷尬,只為了不想解釋那些只有自己才懂的情緒。解釋真的是一件討人厭的事。




 

▌延伸閱讀

自我才是最孤獨的荒野

專訪攝影師.影像導演奧山由之:最接近自我本質的瞬間

某個人的逝去,總會照見每個人各自的缺口|《親愛的艾文漢森》(Dear Evan Hansen)

 


以出版社做為創意公司的經營方式,「把作家的日常裝進書裡」為是日深耕的理念,讓每本書,都呈現美學的極致,立體化呈現作者腦海中的世界。
太棒了
你已關注是日創意文化
取消關注
你已取消關注是日創意文化
您已經按過囉!
【會員專區 / 登入註冊服務暫停公告】
為了提供更優良的系統服務品質,預定於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進行維護,將暫停登入/註冊服務、聯絡客服⋯等功能。
立即驗證手機號碼,以獲得更便捷的服務體驗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會員資料確認
您已是誠品會員,填寫資料與會員卡資料不一致,請擇一填寫以下欄位進行驗證。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記密碼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設密碼
驗證碼認證
已重新發送驗證信至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登錄卡號
誠品會員條款
歡迎您首次登入迷誠品,請您閱讀並同意以下服務條款: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


本約定條款所稱之「誠品會員」包括「累計卡友」及「誠品人會員」,「累計卡友」係指累計卡之持有人,「誠品人會員」係指誠品人會員卡持有人;「誠品會員卡」為累計卡及誠品人會員卡之統稱(以下簡稱為「會員卡」)。


  • 壹、 一般條款
    • 一. 誠品會員卡之申辦
      1. 累計卡

        累計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誠品門市服務台或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線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網站、【誠品人eslite】APP)申辦累計卡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或線上平台申辦。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累計卡於誠品通路消費累計達新台幣1萬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誠品門市服務台換發誠品人會員卡,若出示身分證字號與累計卡申辦資料不符,恕無法進行升等換卡。

      2. 誠品人會員卡

        誠品人會員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申請書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申請人確實填具申請書並親自簽名後,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申請書,或未提供與累計卡申辦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予本公司進行身分核實,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 二. 誠品會員卡有效期間
      1. 累計卡無有效期間限制。
      2. 誠品人會員卡自申請日起算,有效期間一年。於有效期間到期時,消費金額或消費次數未達本公司設定之門檻,該會員累計消費金額、消費次數、點數均歸零,並自動調整為累計卡。如不同意調整,請於會員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個月內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請人經本公司核發會員卡號時即成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會員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利進行身分確認,如持卡人拒絕出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
    • 四. 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恕無法以任何方法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如透過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線上平台申辦之累計卡持卡人欲申請實體卡片,可至服務台享首次免費申辦發卡;若持有之實體卡片遺失或毀損,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得申請補發,本公司將酌收工本費新台幣50元。於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遺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權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或點數、重製/仿冒本卡,或有任何違反本約定條款及各項最新使用規則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權益,並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資格。
    • 六. 已作廢之會員卡(如遺失卡、過期卡等)仍被流通時,視為無效,本公司有權將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誤用。
    • 七.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本公司有權暫停卡片之消費登錄、兌換功能及查詢等相關服務,直至異常狀況解除。
    • 八. 會員同意誠品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誠品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 九. 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請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項活動資訊,可至全台門市服務台,或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以利本公司儘速為您查詢或更新相關資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確更新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權益通知、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持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持卡人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會員卡之核發、續卡、停用、註銷及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各項持卡人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及相關服務之權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對會員卡之「約定條款暨規則」,得隨時修改或變更,並於修改或變更前之一定期間,於本公司門市或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有關本卡各項最新使用規則、各項權益、消費優惠、標識符號、合作廠商、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詳見誠品門市公告或迷誠品【會員專區】訊息:meet.eslite.com,本公司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變更之,以最後更新者為準。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會員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違反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十二. 對於會員卡之使用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洽詢本公司誠品顧客服務中心0800-666-798。
  • 貳、 網路服務約定事項

    為利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網路交易與誠品會員之網路服務(以下稱「網路服務」),當您使用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提供之網路服務時,請您詳讀「網路服務約定事項」,在您開始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網路服務約定事項」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網路服務。

    • 一. 申請方式
      1. 開通網路服務完成驗證後,即同步成為累計卡友。
      2. 若您開通網路服務時已是誠品會員(包含誠品人會員及累計卡友),系統將自動為您登錄誠品會員卡號,或可於會員專區登錄您的誠品會員卡號,啟用網路服務功能。即可於線上平台(包含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誠品人APP等)進行個人消費紀錄之帳戶查詢(包含:效期、點數、消費明細…等),並可於線上即時維護您的個人資料、修改個人電子報退訂閱、參加指定之線上活動等網站內提供之各項專屬服務。
    • 二. 權利與義務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依《民法》等相關規定,是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特別約定事項,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特別約定事項後,才能使用網路服務。當您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特別約定事項之所有內容。
      2. 誠品會員應自行確保網路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誠品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 (1) 網路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
        • (2) 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網站或使用網路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網路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 (3) 網路帳號、密碼及網路權益,僅供誠品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當誠品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Facebook帳號之密碼是由Facebook網站所處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不會接觸到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帳號只能綁定一個網路帳號進行登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經營之各網路服務平台為第一次Facebook帳號登入功能時,需進行第一次綁定,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經由登入Facebook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使用網路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並需遵循誠品網路服務約定事項。誠品會員必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網路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網路服務之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帳號。
        • (6) 如果會員洩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個人資料、Facebook帳號及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機會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網路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網路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綁定社群帳號
請於24小時內至您的電子信箱進行驗證。若您未能於期限完成驗證,請您重新註冊/開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權失敗,請稍候再試!
您尚未申辦累計卡,是否立即申辦?


取消
確認
網站個人設定建置
更換照片
*設定暱稱:
*請選擇你興趣的標籤:(3個以上)
已選擇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
  • 運動休閒旅遊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術生活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迷韓劇
  • 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