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力是飄蕩在萬事萬物間的神祕物質|專訪《夜晚的潛水艇》作者陳春成
2021年11月17日
太棒了
你的粉絲將會收到這則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會員專區查看收藏的內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帳號已設定為不開放他人關注,無法分享給粉絲。

想像力是飄蕩在萬事萬物間的神祕物質|專訪《夜晚的潛水艇》作者陳春成

撰文 朱嘉漢(作家)



王德威老師說:「他的文字清晰典雅,在年輕世代作家中並不多見。他的故事天馬行空,字裡行間在在顯示鍛鍊的痕跡。世界文學和傳統典故巧妙糅合,『舊山河和新宇宙』奇特接軌。」

作家余華說:「他的寫作既飄逸又扎實,想像力豐富,現實部分的描寫又很扎實,敘述中的轉換和銜接做得非常好。是一個前程無量的作家。」

他是陳春成,1990年生,福建省寧德市屏南縣人。《夜晚的潛水艇》是他的首部短篇小說集,獲《亞洲週刊》2020年度十大小說、豆瓣讀書2020年度中國文學(小說類)Top 1、第六屆中國單向街書店文學獎年度作品、首屆PAGEONE文學賞。

九篇故事,筆鋒游走於舊山河與未知宇宙間,彷彿開啟了一個新視野。

在這篇訪談中,小說家朱嘉漢和陳春成有一場精采的對談。從「如何開始走上了文學,被什麼打動,又怎麼開始寫?」、「是否覺得可以寫得更好?」等文學寫作經驗,到「想像力是什麼?」、「波赫士小說跟陳春成的小說有什麼關係?」等問題,試圖去探究想像力的邊界。


《夜晚的潛水艇》
 
{本內容由撰文者及麥田出版提供,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誠品立場;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Q=朱嘉漢|A=陳春成


Q:春成好,在提出第一個問題之前,容我先說明一下閱畢後的感受。我感到「似曾相識」。我有一種早就認識你的感覺。不過,我暫且先不濫情,先來聊聊小說本身。諸多的篇章,或者說是每一篇,我都感到似曾相識,除了令我聯想起波赫士外,也想起卡爾維諾、艾可,甚至培瑞克(Georges Perec)。我猜想,你應該是一位已經相當有自覺的作者了。意思是,不論自己感覺寫得如何,他人評價如何,你很清楚自己在寫什麼。因此我可以想像,你或許也不需要為作品辯護或解釋了。

我感覺你的作品要寫出的,就是這種似曾相識,「déjà vu」的感覺。像是你小說裡面陳透納的畫,葉書華未能呈現出的文章。也許這些小說已經寫出來過,被閱讀過。以夢的形式、潛意識的形式,在生活中以雲彩、樹木的形狀、鳥鳴聲等方式展現過了。

作為第一個問題也許有點奇怪,這種「似曾相識」感,是你寫作時想追求的,並給予讀者的嗎?在明顯的隱藏、逃逸、消散主調外,整體而言,我認為這是你小說想要捕捉到的感覺,並且是相當積極的。

A:謝謝朱老師。你所說的意思,或許類似古人所說「疑此江頭有佳句,為君尋取卻茫茫。」——文章在凝聚為文章之前,預先以其他形式存在。我欣賞這想法的趣味,因為它把人類編織符號的技藝提升到了與自然事物一樣確鑿而神祕的地位。不過說實話,寫作時我沒有預設過這個,包括隱藏、逃逸的主調,醞釀階段我只是專注於某種氛圍。


Q:除了〈夜晚的潛水艇〉之外,許多的時候,我仍然想到波赫士。譬如讀〈《紅樓夢》彌撒〉時想到了波赫士的〈永生〉、〈巴別塔圖書館〉,甚至〈鳳凰教會〉。跟你分享一個趣事,當我讀著讀著,心裡正想著「不過這集子似乎沒有像波赫士的鏡像概念」,結果就恰好讀到〈尺波〉,馬上讓我想到了〈環形廢墟〉。

同樣喜歡波赫士的我想問,你最喜歡波赫士哪些作品?哪個部分吸引你?若是可以,我想問你,波赫士與你的小說的關係是什麼?

A:我喜歡波赫士的幾乎所有作品,喜歡他的玄思、書齋氣質和對無限的迷戀,因此同名的那篇小說,讓他開頭的甲板上登場了一下。他的故事多數都在講一次精神遭遇,沒有多少外部的情節,是一種明顯「內傾」的小說。我認為古文中的一個詞很能形容他的風格:冥搜。向內部,向幽暗中盡情發掘。我承認我受了他很大影響。現代作者似乎輕視繼承而強調原創性,古人則反之,謙卑到願為更古的人做僕役,傳得一點神髓就歡喜踴躍。但波赫士的玄思趣味供給寫作的養分沒有持續性,也許是他寫得很少的一個原因。或許以後我不得不偏離他的版圖。另一個源頭是汪曾祺,在語言方面的啟蒙和示範。沒有這兩位,我或許根本不會寫小說。如果說他們是矗立在往昔的瑰偉宮殿,我的寫作只是拾起一小片殘瓦,研磨成我的硯台。不過也不好說,到現在小說創作不過兩三年,新鮮感尚存,還想多試試各種路子。第一本小說集如一張專輯一樣,反映一個時期的創作風格,今後如何發展,非我所能預料,因此不去設限。


茱萸集


Q:《夜晚的潛水艇》喚起我的很大一部分的情感,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好像這些小說,反反覆覆所涉及的,好像就是文學本身,或說文學之愛本身。再更確切來說,文學之愛,是愛的追求。我感覺你心中有個相當「純粹」的念頭,展現在〈夜晚的潛水艇〉、〈傳彩筆〉、〈釀酒師〉等篇章了。這種絕對感,讓我想到韓波的〈告別〉:「我應該埋葬我的想像與回憶!」尤其是〈夜晚的潛水艇〉,你用了一個相當令我驚喜的方式,只用想像來告別自己的想像力,我讀到的時候,忍不住拍了自己的大腿一下,我立刻肯定這不是單純的模仿波赫士的形式的作品了,因為你直接掌握到想像力的邊界,你「看過那邊的風景了」(即使也許代價是遺忘,是無法言說)。

然而我想問的問題相當簡單,看了小說寫了這些角色的初衷、追尋與惆悵,我想聽你說一說你文學的初衷。你是在怎樣的情況下走上了文學,受什麼打動,又怎麼開始寫的呢?

A:其實這篇看似荒誕而自傳性最強,我確實一度為想像力困擾,無法專注與學業,青春期一直在勉力克服。我初中時的志向是寫舊體詩,從未想過寫小說,一直默默在課堂筆記的背面寫古詩,虛構一片山水,吟遊其間,有時一連數日沉浸於一行詩句中。我迷戀那種一字不可動搖的圓融之美,我的野心是留下二十或二十八個字(五絕或七絕)傳世就足夠。但似乎力有不逮。寫散文是二十多歲的事,那時我信奉汪曾祺的語感、文氣、節奏意識,開始喜歡散文的舒展之美。寫小說是前幾年開始,某日忽然有了一個故事,覺得非寫不可,於是就開始寫了,直到如今。不過我還是認為短篇小說是次於詩的體裁


Q:對你而言,想像力是什麼?是現實的反面,抑或現實更深裡面的真實?在讀〈竹峰寺〉時,我感動當中某種「確認」感。這「確認」感是一但產生了,無論記得與否,重新拾獲與否都不在意的,無形的卻是更確然存在的事物。

A:我傾向於認為它是飄蕩在萬事萬物間的神祕物質,出入其中,無往不在。但對現實生活也構成一點干擾。我似乎有一點強迫症,不喜混亂和歡變,更因此確認感對我很重要。


Q:另外,這問題也許有點直接,但我想知道,這些作品當中,我個人首愛是我上題說到的〈竹峰寺〉(另外是〈夜晚的潛水艇〉、〈釀酒師〉)。不過對你來說,這些作品寫完,是否有感覺到力有未逮的部分?覺得應該可以寫得更好的地方?

A:就我個人目前的閱讀趣味而言,我覺得已經很滿足了,找不到可以改的地方。我一度擔心出版後某日發現某處還想修改,可已白紙黑字流諸四方,就很焦灼。慶幸現在還沒發生。人常說寫作的初心僅在取悅自己,可取悅自己是多麼難的事,眼下讓你心滿意足的作品,也許三五年後再看時覺得尷尬。也許這並不意謂著你寫作上進步了,僅僅是閱讀口味改變了。因此應該享受眼下的心滿意足。


Q:我讀完〈音樂家〉時有點詫異,也去搜尋些你的相關訪談。我覺得除了翻譯語言的仿效、除了諜報的形式外,你試圖在這篇小說裡做點不一樣的嘗試的,這樣說對嗎?這本小說集裡面,有哪些作品是對於你而言挑戰比較大的作品?

A:應該是〈音樂家〉和〈竹峰寺〉。前者是蘇聯故事,沒法用慣常的語言來寫,我想模仿汝龍翻譯契訶夫的語言風格(我覺得是極好的譯本),因此動筆之前埋頭讀了一個時期,且收集了一個文件夾的資料。還有一個就是長度,我從未試過信馬由韁地寫作,而是習慣將短篇故事想到七八分熟,再一氣寫出,超過兩萬字腦筋就跟不上了,比較艱難。挑戰方面,應該還是〈音樂家〉,是外在的挑戰,寫作時不相信這故事能發表或出版,完全抱著寫出來給自己和幾個朋友看看就好的心態來寫。這就不細說了。


Q:有人說翻譯猶如作品的輪迴轉世。以繁體在台灣出版雖然跟翻譯仍然有差別,但你心中是否會期待這本書有另一次不同的命運?或是換一個比較普通的角度來問,你有沒有什麼話想對台灣的讀者說的,你會怎麼對台灣讀者介紹你的作品與想法?

A:就我個人的閱讀經驗,我覺得台灣作家的語言習慣和大陸已有微妙甚至明顯區別,像口袋妖怪伊布分別進化成火伊布和雷伊布一樣,相互比對是很有意思的事。我一向讚同汪曾祺的觀念,寫小說就是寫語言,不可分割,不存在「內容很好就是語言差了一點」的說法。一點點微小的用詞習慣差異,可能滋生出全然不同的閱讀體驗。因此我對能得到台灣讀者的喜愛毫無信心,順其自然而已。我覺得作者能對讀者所說的最得體的話就是:希望不令你們失望



 
▌採訪者簡介|朱嘉漢

1983年生。曾就讀法國高等社會科學院社會學博士班。現為台北藝術大學兼任講師。寫小說與Essays。著有《在最好的情況下》《禮物》《裡面的裡面》,文哲學導讀書《夜讀巴塔耶》等。

《在最好的情況下》
 

▌延伸閱讀

《想像的動物》|附全球獨家精印藏書票

想像的動物想像的動物藏書票


文城

文城


1992年創立,為城邦出版集團內之綜合出版社。秉持「質量均優」的主軸持續發展,出版類型囊括華文創作、世界文學、人文史地、社科哲學、軍事、藝術設計、生活風格等,並有子品牌「小麥田」(兒童及青少年文學)。
太棒了
你已關注麥田出版
取消關注
你已取消關注麥田出版
您已經按過囉!
迷商品
夜晚的潛水艇

夜晚的潛水艇

作者:陳春成

價格:297

作文十九問全新修訂典藏版

作文十九問全新修訂典藏版

作者:王鼎鈞

價格:300

【會員專區 / 登入註冊服務暫停公告】
為了提供更優良的系統服務品質,預定於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進行維護,將暫停登入/註冊服務、聯絡客服⋯等功能。
立即驗證手機號碼,以獲得更便捷的服務體驗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會員資料確認
您已是誠品會員,填寫資料與會員卡資料不一致,請擇一填寫以下欄位進行驗證。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記密碼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設密碼
驗證碼認證
已重新發送驗證信至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登錄卡號
誠品會員條款
歡迎您首次登入迷誠品,請您閱讀並同意以下服務條款: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


本約定條款所稱之「誠品會員」包括「累計卡友」及「誠品人會員」,「累計卡友」係指累計卡之持有人,「誠品人會員」係指誠品人會員卡持有人;「誠品會員卡」為累計卡及誠品人會員卡之統稱(以下簡稱為「會員卡」)。


  • 壹、 一般條款
    • 一. 誠品會員卡之申辦
      1. 累計卡

        累計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誠品門市服務台或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線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網站、【誠品人eslite】APP)申辦累計卡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或線上平台申辦。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累計卡於誠品通路消費累計達新台幣1萬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誠品門市服務台換發誠品人會員卡,若出示身分證字號與累計卡申辦資料不符,恕無法進行升等換卡。

      2. 誠品人會員卡

        誠品人會員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申請書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申請人確實填具申請書並親自簽名後,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申請書,或未提供與累計卡申辦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予本公司進行身分核實,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 二. 誠品會員卡有效期間
      1. 累計卡無有效期間限制。
      2. 誠品人會員卡自申請日起算,有效期間一年。於有效期間到期時,消費金額或消費次數未達本公司設定之門檻,該會員累計消費金額、消費次數、點數均歸零,並自動調整為累計卡。如不同意調整,請於會員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個月內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請人經本公司核發會員卡號時即成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會員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利進行身分確認,如持卡人拒絕出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
    • 四. 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恕無法以任何方法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如透過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線上平台申辦之累計卡持卡人欲申請實體卡片,可至服務台享首次免費申辦發卡;若持有之實體卡片遺失或毀損,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得申請補發,本公司將酌收工本費新台幣50元。於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遺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權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或點數、重製/仿冒本卡,或有任何違反本約定條款及各項最新使用規則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權益,並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資格。
    • 六. 已作廢之會員卡(如遺失卡、過期卡等)仍被流通時,視為無效,本公司有權將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誤用。
    • 七.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本公司有權暫停卡片之消費登錄、兌換功能及查詢等相關服務,直至異常狀況解除。
    • 八. 會員同意誠品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誠品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 九. 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請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項活動資訊,可至全台門市服務台,或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以利本公司儘速為您查詢或更新相關資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確更新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權益通知、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持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持卡人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會員卡之核發、續卡、停用、註銷及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各項持卡人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及相關服務之權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對會員卡之「約定條款暨規則」,得隨時修改或變更,並於修改或變更前之一定期間,於本公司門市或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有關本卡各項最新使用規則、各項權益、消費優惠、標識符號、合作廠商、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詳見誠品門市公告或迷誠品【會員專區】訊息:meet.eslite.com,本公司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變更之,以最後更新者為準。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會員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違反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十二. 對於會員卡之使用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洽詢本公司誠品顧客服務中心0800-666-798。
  • 貳、 網路服務約定事項

    為利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網路交易與誠品會員之網路服務(以下稱「網路服務」),當您使用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提供之網路服務時,請您詳讀「網路服務約定事項」,在您開始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網路服務約定事項」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網路服務。

    • 一. 申請方式
      1. 開通網路服務完成驗證後,即同步成為累計卡友。
      2. 若您開通網路服務時已是誠品會員(包含誠品人會員及累計卡友),系統將自動為您登錄誠品會員卡號,或可於會員專區登錄您的誠品會員卡號,啟用網路服務功能。即可於線上平台(包含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誠品人APP等)進行個人消費紀錄之帳戶查詢(包含:效期、點數、消費明細…等),並可於線上即時維護您的個人資料、修改個人電子報退訂閱、參加指定之線上活動等網站內提供之各項專屬服務。
    • 二. 權利與義務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依《民法》等相關規定,是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特別約定事項,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特別約定事項後,才能使用網路服務。當您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特別約定事項之所有內容。
      2. 誠品會員應自行確保網路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誠品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 (1) 網路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
        • (2) 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網站或使用網路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網路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 (3) 網路帳號、密碼及網路權益,僅供誠品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當誠品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Facebook帳號之密碼是由Facebook網站所處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不會接觸到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帳號只能綁定一個網路帳號進行登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經營之各網路服務平台為第一次Facebook帳號登入功能時,需進行第一次綁定,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經由登入Facebook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使用網路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並需遵循誠品網路服務約定事項。誠品會員必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網路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網路服務之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帳號。
        • (6) 如果會員洩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個人資料、Facebook帳號及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機會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網路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網路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綁定社群帳號
請於24小時內至您的電子信箱進行驗證。若您未能於期限完成驗證,請您重新註冊/開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權失敗,請稍候再試!
您尚未申辦累計卡,是否立即申辦?


取消
確認
網站個人設定建置
更換照片
*設定暱稱:
*請選擇你興趣的標籤:(3個以上)
已選擇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
  • 運動休閒旅遊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術生活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