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第一要紧的事,但是你摆在第一了吗?──诚品31周年特别企画Part 1|健康医疗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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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第一要紧的事,但是你摆在第一了吗?──诚品31周年特别企画Part 1|健康医疗

撰文 提案 on the desk

有数据,就有真相吗?!随着不同的解读方式,同一份数据能是好数据、也能是坏数据。
健康医疗居住条件、公共安全社会照顾文化休闲经济发展、国际关系自然环境以数据看台湾八大面向,二十年来,台湾是变好、还是变坏?


诚品31周年,邀您一起由31个切身议题观察台湾变化的轨迹,从31种读本拓展思索的角度,让好数据发声,创造31种让台湾好事发生的可能!


健康医疗|活得老,也要活得好|#儿童疫苗 #器官捐赠 #学生近视 #忧郁 #癌症 #过重肥胖 #食品中毒

疫苗接种,打?不打?
儿童疫苗接种政策对於感染症预防非常重要,台湾的儿童疫苗接种政策也相对完善,近十年来,台湾的儿童疫苗接种率从89%提升至93.89%,使传染病流行状况控制得宜。与OECD组织国家相比,台湾的麻疹疫苗接种率(98.6%)为第三名、DPT疫苗接种率(98%)为第四名。


然而,随着长者、慢性病患者等传染病高风险族群人口数目逐渐增加,成人疫苗接种将是接下来不可忽视的挑战。观察目前成人疫苗接种状况,2017年65岁以上长者的流感疫苗接种率为48.8%,仍和WHO建议的75%接种率有段距离。
【延伸阅读】

《神奇酷科学 19:对抗传染病大作战》|尼克.阿诺,小天下出版
小朋友一听到打针就大哭?
打针真的是「不痛不痛就像蚊子咬一样」吗?
不如让小朋友学习疾病如何产生、医疗方法如何帮助身体抵抗疾病,让小朋友不再恐惧。

器官捐赠同意书,你签署了吗?
人类如何「更新器官、升级躯体」来延命,在科幻小说或戏剧里,始终是不坠的主题。
设定往往如此:不久的未来,权贵之人除了不乏健康的器官随时「汰旧换新」,更可能在神秘的岛屿上拥有「地下分身」,把动物的特殊能力「加装」在自己身上。特殊阶级不仅是不伤不老,更能不死。
在当下,生命的延续可以不必如此极端。不论是捐赠可再生的肝,或是遗爱人间,器官捐赠或许可列入对生命意义的思考之一。


台湾从2002年器官捐赠正式登录以来,器捐人数逐年增加,近十年的每百万人器官捐赠率大致维持在4.7%至5.8%间,然而因器官移植手术盛行及移植成功率提高,器官短缺的问题也更加严重。


目前台湾器官捐赠采取「选择同意制」(Opt-in),意即死者生前须签署器官捐赠同意书,或於死亡时其最近亲属同意器官捐赠,医疗人员才会执行器捐流程。有些人提倡台湾应仿效西班牙等国家采取「推定同意制」(Opt-out),让器官捐赠改为预设同意。然而,推定同意不应是强迫捐赠,除了需要更加完善的配套措施,政府更应积极与社会沟通器官捐赠的重要,才能真正改变病患及家属的观念,提高器捐接受度。
【延伸阅读】

《Designs 1 - 2》|五十岚大介,脸谱出版
为了移民宇宙,科学家奥田将人类与动物基因混种,设计出拥有动物感官、体能与人类智慧的「人化动物HA」(Humanized Animal)。但一群怀抱野心的人以开发训练HA之名,将其化为杀戮的武器。当人类终於开启禁忌之门,将人兽结合,创造出的会是怎样的生命?!

视力竟然跟存钱一样,愈早存愈好?!
根据教育部及国健署统计,近视比率增加最快的期间是国小时期,2017年有约三分之一的高三学生有高度近视。



愈早近视,日後高度近视的机会也愈大,不仅引发早年性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剥离及黄斑部病变,甚至有10%导致失明。由於视力会在18岁左右渐趋稳定,若能在儿少阶段及早预防近视,日後近视的机率也会降低。

分享国健署「护眼123」运动,大家一起来及早存视力!
1|每年定期检查视力1-2次,做好视力存款
2|未满2岁避免看萤幕,2岁以上每日不要超过1小时
3|每日户外2-3小时,用眼30分钟休息10分钟
【延伸阅读】

《赢在起跑点!眼科名医教你打造儿童优视力》|陈佑瑲、陈品芳,出色文化
近视、远视、散光、斜视、弱视……都是视力出了问题,但你知道该怎麽治疗,又该如何保养吗?
透过10个常见视力保健迷思、25件个案解说,让家长学习正确的眼科新知!

「忧郁症就像是心理的感冒」?!
忧郁症是21世纪的三大疾病之一,成因除了心理、社会因素,也与脑内神经传导物质甚至免疫能力有关。






台湾抗忧郁药物使用人数逐年增长,除了代表忧郁症或其他情绪调控失衡的患者增加,也可能与社会意识逐渐能接受「忧郁症是一种疾病」,让更多患者愿意主动寻求专业医疗协助有关*。
另一方面,各年龄层使用抗忧郁药物的人口比率皆有上升,其中以65岁以上族群最为明显。老年忧郁症的主要成因与大脑额叶功能退化。随着平均余命持续延长,除了需要关注老年人的生理健康,也不能忽视他们的心理健康。


*抗忧郁药物使用人数增加的可能原因尚无定论,可能原因也包括历年陆续有作用机转不同的抗忧郁剂新纳入健保;此外,抗忧郁药物可作为非忧郁症替代药物(如TCA亦可用於协助缓解失眠症状),亦为可能原因之一。
【延伸阅读】

《终结忧郁症》|艾德华.布尔摩,如果出版
透过免疫系统,身体、大脑和心理紧密相连!身体发炎时,血液中的细胞激素可以穿透血脑屏障传递信号,从身体传到大脑内部,影响神经网络,改变人的情绪、认知与心理。
精神免疫学开辟忧郁症治疗的革命性途径!
消炎药、抗生素、神经刺激装置与冥想将取代百忧解,从根源击败你的忧郁。

癌症会改变生活,但永远无法定义人生
▼参考图表【2O14台湾十大癌症|Re-lab制作


连续37年,癌症位居国人死亡原因之首(1982 - 2018 年),但观察2000年後的年龄标准化发生率,成长已逐渐趋缓,年龄标准化死亡率在2007年後甚至有下降的趋势。不过,并非所有癌症的死亡率都在下降,男性主要癌症死因中的口腔癌与食道癌标准化死亡率近十年未见改善,女性主要癌症死因中的乳癌标准化死亡率甚至在成长中!



30 - 34岁与35 - 39岁的国人在结直肠癌(大肠癌)、肺癌、甲状腺癌、女性乳癌、子宫体癌、卵巢癌等的年龄别发生率都在近二十年呈现增长的趋势,加拿大与美国等也陆续发现一些年轻族群罹癌率上升的证据。虽然年轻人罹癌率没有年长族群严重,但年轻族群罹癌与致死所造成的负担,将对社会与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
【延伸阅读】

《乳房告白》|苏珊.乐芙、凯伦.林塞、伊莉莎白.乐芙,帕斯顿出版
问世3O年,阐述乳癌知识的指标巨作,唯一经典最新第六版。
苏珊.乐芙作为乳癌权威暨宣导医学新知与推广女性权益的先锋,不仅熟知大众最易於理解的说明方式,以此阐述近乎全面的基础知识;更直言不讳此刻医学的能与不能,让读者得以务实地看待病况、疗程及预後。无论对病友、病友家属、欲了解乳癌的读者而言,本书都无疑是一道强而有力的指引。

小时候的胖不是胖?!
观察台湾中小学生的过重及肥胖率,从2011年以来皆稳定维持在30%上下。然而,成年人的过重及肥胖率,却在七年内增加5%。2015年後,每两个成年男性就有一个过重或肥胖,女性则是约三个人就有一个过重或肥胖,且逐年呈现上升趋势。






国内外研究皆指出,肥胖将提高各项慢性疾病的风险;根据国健署资料,2017年国人十大死因中,就有癌症、心脏疾病、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性疾病、肾炎、肾病症候群及肾病变、慢性肝病及肝硬化等七项与肥胖有关!别再认为小时候的胖不是胖,健康饮食、多运动,维持健康的BMI,从小做起。
【延伸阅读】

《运动迷宫》|香川元太郎、香川志织,小天下出版
各项运动竞赛变成迷宫了,不管是大脑还是身体,全力冲刺吧!让我们一边穿梭在各个运动场馆,一边找出隐藏图案、走出迷宫、解开谜题,迷宫马拉松,开跑!



《奥运》|陈又凌,联经出版
台湾第一本奥运主题绘本,《台湾地图》、《台湾最美的地方:国家公园地图》作者、义大利波隆纳插画奖得主陈又凌,以童趣的绘图风格,完整介绍奥运的历史与运动项目,让每个人都能透过这本好看的书,轻松愉快看懂奥运。

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



近20年来,台湾食品中毒人数在波动中爬升,2009年後明显增加。食品中毒人数与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可能因为民众对食品中毒认知提高,也可能与外食与团膳比例持续提高有关。





观察各场所的中毒人数,学校与供膳之营业场所最多,案件数月份则主要分布在年节、中秋等假日节庆及开学时期。
【延伸阅读】

《毒生物图监》|马克.西德,脸谱出版
一道土耳其香料烤鹌鹑,为何让一场盛筵瞬间变成赌命轮盘游戏?
竟然有人带着宠物蝾螈上酒吧,而且还……泡酒吃掉!?(然後他/牠就死掉了。)
美国自然史博物馆【毒物威力特展】策展人.生物学博士惊人之作,嗜毒饕客×野外求生专家×生物学家的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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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约定条款所称之「诚品会员」包括「累计卡友」及「诚品人会员」,「累计卡友」系指累计卡之持有人,「诚品人会员」系指诚品人会员卡持有人;「诚品会员卡」为累计卡及诚品人会员卡之统称(以下简称为「会员卡」)。


  • 壹、 一般条款
    • 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1. 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2. 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 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1.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2.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 六. 已作废之会员卡(如遗失卡、过期卡等)仍被流通时,视为无效,本公司有权将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误用。
    • 七. 为维护持卡人权益,如本公司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卡片之消费登录、兑换功能及查询等相关服务,直至异常状况解除。
    • 八. 会员同意诚品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EDM)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信箱帐号。惟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行销时,诚品将停止继续发送行销讯息。
    • 九. 持卡人资料若有异动请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项活动资讯,可至全台门市服务台,或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以利本公司尽速为您查询或更新相关资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确更新资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发的权益通知、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或变更、终止持卡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视为持卡人已经收到该等资讯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会员卡之核发、续卡、停用、注销及随时修改、变更或终止各项持卡人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及相关服务之权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对会员卡之「约定条款暨规则」,得随时修改或变更,并于修改或变更前之一定期间,于本公司门市或网站公告或个别通知持卡人后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个别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于前述特定期间内通知,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有关本卡各项最新使用规则、各项权益、消费优惠、标识符号、合作厂商、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请详见诚品门市公告或迷诚品【会员专区】讯息:meet.eslite.com ,本公司将于符合法令规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变更之,以最后更新者为准。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会员卡及相关制度从事不法行为,违反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 贰、 网路服务约定事项

    为利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网路交易与诚品会员之网路服务(以下称「网路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提供之网路服务时,请您详读「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在您开始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网路服务约定事项」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网路服务。

    • 一. 申请方式
      1. 开通网路服务完成验证后,即同步成为累计卡友。
      2. 若您开通网路服务时已是诚品会员(包含诚品人会员及累计卡友),系统将自动为您登录诚品会员卡号,或可于会员专区登录您的诚品会员卡号,启用网路服务功能。即可于线上平台(包含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诚品人APP等)进行个人消费纪录之帐户查询(包含:效期、点数、消费明细…等),并可于线上即时维护您的个人资料、修改个人电子报退订阅、参加指定之线上活动等网站内提供之各项专属服务。
    • 二. 权利与义务
      1.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及少年应负保护、教养之责任。若您未满二十岁,或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是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由您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同)陪同阅读本特别约定事项,在您的家长详读、了解并同意本特别约定事项后,才能使用网路服务。当您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已详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特别约定事项之所有内容。
      2. 诚品会员应自行确保网路帐号及密码之机密与安全。诚品会员对于自己本身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所为之一切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 (1) 网路帐号或密码如被冒用或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
        • (2) 不得将帐号、密码及其他相关资料,揭露、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盗用之情形外,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进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网站或使用网路服务之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检索、阅览、更改个人资料、参与各项活动,以及取得相关消费资讯、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均视为本人之行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帐号或密码使用网路服务。如有违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权利,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
        • (3) 网路帐号、密码及网路权益,仅供诚品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让、转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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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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