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委屈自己,不要为难余生|明星煌新作《我们的感情校正後不必回归》陪你酝酿面对感情的勇气
2022年1月22日
太棒了
你的粉丝将会收到这则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会员专区查看收藏的内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帐号已设定为不开放他人关注,无法分享给粉丝。

不要委屈自己,不要为难余生|明星煌新作《我们的感情校正後不必回归》陪你酝酿面对感情的勇气

撰文 李郁琳(臨床心理師)


不要委屈自己,不要为难余生,请相信能与你走得很远的人,会知道你也是慢慢长大,慢慢变得温柔可爱的。

新生代作家明星煌在新作《我们的感情校正後不必回归》中,以35篇散文 BGM歌单,以七分温柔三分犀利的口吻爬梳爱情,陪你酝酿面对感情的勇气。


{本内容由撰文者及天下杂志出版提供,仅反映作者意见,不代表诚品立场;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陪你走过爱的风花雪月及不爱时的烽火连天
文/李郁琳(临床心理师)


我第一次阅读作者明星煌的文字,是在他的前本着作《你要永远不知好歹,永远热泪盈眶》。再次阅读他这次的新书《我们的感情校正後不必回归》,文字仍维持一贯的风格,用词非常洗练,像是信手拈来都能成诗的那种。透过文字,我想像他坐在透着阳光的落地窗旁,不疾不徐地啜饮着咖啡,屋中流泄出的音乐伴随着他的书写,用一种慵懒的姿态,但下笔却有着雷霆万钧的笔触。

在书中,他透过文字传递出的爱情观,和年龄似乎不甚匹配,是有点过於成熟的视角,套句《後宫甄嬛传》中,皇帝对心腹太监苏培盛说的一句话:「你看东西,太毒!」那是一种恭维吧!我想。我对作者的文字和观点,也有这种感受。

不同的成长背景和人生历练,会让人对同一件事情有着不同观点的诠释或解读。我用心理师的视角,观察起每个故事里,为爱悲喜,为爱浮沉的人们,想着他们的原生家庭是什麽样貌?想着人格养成的过程中,他们各自经历过什麽创伤事件吗?想着他们在面对爱情里的冲突情绪时,是如何宣泄及处理?当然,作者对现代人感情迷惘时所下的注解,更是令我好奇,我常常想,如果换作是我,我又会如何思考?我喜欢观察每个人在面对「爱」时,那独有的迷人样貌。

作者的文字,是有画面的。有时,温柔中带点犀利的玩笑感;有时,沉稳中突然跳出顿悟後的狠劲,还有时下年轻人最喜欢的直白和不羁,让人在阅读时,也有如坐云霄飞车的畅快感。最重要的,在阅读时,我常觉得书里会时不时地跳出一根棒槌,在关键时刻狠狠的把我敲醒,那时,我会摸摸头,带着心领神会的苦笑。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命故事,有时你可以静静地当个旁观者,有时你可能就是故事中的主人翁,爱情世界里的不甘与成全,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书中一个又一个的爱情故事,结局并非为了圆满谁的想望而存在,爱情本就没有那麽容易,所以才会有那麽多人为情所伤,为爱所苦。那些曾经在一起的时光,未必都是错付了!即便是分开,都不算浪费,都曾有过真心,都跟美梦一样,都丰富了某些时候,只是,後来你们不再相爱了。

阅读时,你可能会想起那些属於你们的时光,不论是眼眶泛泪还是嘴角漾着幸福微笑,你都可以试着搭配这本书为每个篇章设计的专属歌单,让音乐伴随着你进入时光隧道,找寻记忆中相爱的味道。

书中35篇散文,透过不同的主题爬梳男男女女的爱恋心情。其中,我最喜欢〈我好想你,但我们不必在一起〉,光看篇名,就很让人揪心。你是否也曾有这样的心情记事?你们在同一个城市中忙碌,岁月不停的流转,但分开後,却也从未再相遇。你想说,这地方就这麽丁点大,为什麽我们连巧遇的机会都没有?你问自己,巧遇後会如何?你们还会再相爱吗?如果不会,你爱的是那个曾经的美好,还是心疼那个不甘心放弃的自己,又或是气那个不曾挽留的他?抑或者,只是想再看他一眼,再听他说一句:「嗨,好久不见!」即使,你认识的那个他,应该只会含笑点头便转身离去。

相见争如不见,多情何似无情。

不再相见,刹时便让过往的冲突灰飞烟灭。不是冲突不在了,而是,心力再不用放在恨上面,能想像到的,都是美好。想你,但不用再在一起,因为不适合的两个人,勉强放在一起,也是在岁月里折煞了曾经的美好。

「你跟他完成了一段感情,这比你跟他有一段完美的感情重要。」作者如是说。我即便心领神会,却也心如刀割。

失去爱,固然难受,但曾经拥有的美好不会失去,因为曾经发生过的不会忘记,曾经爱过的都会留在心底。想爱不敢爱或爱而不可得,同样心伤;前者没有勇气打破僵局,所以失去相爱的机会,後者得当机立断设下停损点,避免伤害继续扩大。在爱里泅泳听起来很浪漫,但过分浪漫,不食人间烟火,则容易溺毙。能从爱里摆渡出来的人,终究不容易。

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学习爱与被爱,也都在寻爱的过程中跌跌撞撞,慢慢学习如何调整我们对爱的想法及付出的程度,我们不再全然付出,我们懂得收手,我们知道要留下余裕给自己。在回去爱与不爱的源头,看清关系的本质後,我们才会知道,在爱人之前,要先爱自己。

让作者的文字,陪你一起走过爱的风花雪月,也陪你走过不爱时的烽火连天。



▌精选书摘:我们的感情校正後不必回归


孤单并不难受,
难受的是你清楚曾经有人不愿让你孤单。
#放下 #过度温柔 #回忆重复播放
BGM:〈我想我不会爱你〉(演唱者:田馥甄)



感情里最大的误会就是以为总有相处的方法,没有!有些人,比如你与他,就是不适合,你们会爱上彼此,你们有过美好的时光,这与适合无关,只是巧合使然。

就像你遇见鬼或被鬼压床,你也不能说你跟鬼特别合适。

我跟你浅浅地说个身边事吧。有个朋友名小白,他很逗趣,如果他喜欢跟你玩耍,他就会跟你要糖吃!说实话,他本来就出身不俗,你送他几千几万的礼物,算不上厚待他,从小家里到长大出社会,人人都对他特别,他淘气又讨喜,这是他的本事,所以在他身上耗钱,只能说明你尊重在意他,不能上升到你对他真是好、他要对你感恩戴德。

就这样受雪花银宠爱的人,却特别爱与亲近的人要糖吃,终於有人问他,「为什麽你爱糖?」

他说:「花大钱的东西要别人买那你求不出口,也可能对方给不起,但超商几十块的糖大家都能负担。」

「拿过糖,就会记得跟你的相处不只有苦,还有甜。当你做了让我伤心的事,我可以想起码你记得我爱吃糖,你生命中有一刻是为了我,花时间进超商挑糖给我。」

他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无法不怜爱的人,你以为他讨糖吃是因为任性,是要所有亲近的人花更多心力宠他,却不!是他害怕有一天他会失望,是他希望在每一次相见,在那些受伤的时分,他看着那包糖能在委屈里尝到一点好滋味。

那一刻我们都明白了,他的天真的确是有人为他负重前行,他才能躺在丝绒被里满目温柔地欣赏世界。但他被周围朋友以爱娇宠,是因为他比谁都洞悉人性,他阻止不了会犯错的人,所以他先给那些会犯错的人一个救赎的机会。只要一颗糖,他就愿意念着你的好。只要尝到糖的甜,他就会忘记自己小委屈的眼泪有多咸。

他小心翼翼怕失去所爱的模样,是不是像极了感情里患得患失的你!

可即便光明灿烂的他,只有这麽淡薄的可爱要求,还是有他交付真心的人让他失望。

他曾满身疲惫地对一个在意至极的人说:「你以後不要给我带糖了,因为我不想要再多一个理由,去证明你的不够用心。」

你是不是也曾双眼装满失望地看向某人?其实在你要放弃的时候,你还是想着再努力一把,你可以说出一百个该离开的理由,但是单凭一点你就是放不下,因为你爱他。

不要委屈自己,不要为难余生。余生很长,而过去会过会远去。
你的要求再少,比起爱你,他更爱自己,那麽你注定要用双倍的力,才能得到一份不断线的爱。
友情与恋爱都是如此,双向的互动才是爱的唯一途径!

我知道你还是放不下,想起他还是会深吸一口气,眼眶湿润。你对他的思念就是一场他不会来送药的重感冒。

你曾与他彻夜未眠,好不开心,但逐渐长大的你,需要的是劝你早睡的人。我从不羡幕能睡到一起的爱情,我羡慕能一起喝晨起的咖啡,闲聊一天的工作,商量晚餐要吃什麽的感情。

他猝不及防地散场,需要你毫不留情地说声再见成全。我知道你说不出来,所以分开就无声地微笑吧,不要失了气度。无论是生者或是死人最後一面都格外重要,你在他往後余生的最後一次定格,你希望是乾净明亮还是歇斯底里?

你自选,爱情里你永远有选择。

无论玫瑰香不香,玫瑰就是玫瑰,无论他爱不爱你,你仍然是你。我要你明白,他着迷的你是一开始七分自信三分调皮的你,至头到尾,你都不该为他爱到失去尊严。

让他从你的LINE通讯录和手机相簿离开吧。

爱他的反面不是不爱,而是再也不主动想起,不时刻关心。




《我们的感情校正後不必回归》|献给过度体贴的你——你必须主动为爱松绑,你的手才不会勒得疼。

我们的感情校正後不必回归



▌明星煌

台湾青春文学代表人物,2018年台北国际书展「30岁以下读者最喜爱男作家」。
起初,他是不愿意再写散文的,因为诉说真实的生活风景太难,不经意写得深刻便触痛人。痛别人,也痛自己。
後来,接到一个被公司辞退的年轻读者私讯,感谢因为阅读他的文字,获得被激励的正能量,因此豁然心安。

台湾大学中文系毕业,从事作家与编剧工作,长居台北。代表作有:《你要永远不知好歹,永远热泪盈眶》《花漾心计》《不怕青春太疼痛,只怕青春没来过》《浮华世界》系列等。多部作品并售出影视版权。

《你要永远不知好歹,永远热泪盈眶》

▌延伸阅读

【迷测验】你对爱情的依赖程度有多高?选一种动物马上知道

这才是爱情的真面目!关於相爱的 #好片推荐,愈贴近真实人生愈圆满

这才是爱情的真面目!关於相爱的 #好剧推荐








For Better Ideas and Practice. 天下雜誌出版持續製作與出版國內外好書, 引進新趨勢、新做法、新觀點,期盼能透過「讀」跟「Do」將知識內化, 開拓視野、促進管理、領導、職場能力、教養教育、同時促進身心靈的美好生活。
太棒了
你已关注天下雜誌出版
取消关注
你已取消关注天下雜誌出版
您已經按過囉!
【会员专区 / 登入注册服务暂停公告】
为了提供更优良的系统服务品质,预定于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进行维护,将暂停登入/注册服务、联络客服⋯等功能。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会员资料确认
您已是诚品会员,填写资料与会员卡资料不一致,请择一填写以下栏位进行验证。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记密码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设密码
验证码认证
已重新发送验证信至
尚未设定社群帐号快速登入
请登入诚品帐号进行绑定
尚未设定社群帐号快速登入
请登入诚品帐号进行绑定
登录卡号
诚品会员条款
欢迎您首次登入迷诚品,请您阅读并同意以下服务条款: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


本约定条款所称之「诚品会员」包括「累计卡友」及「诚品人会员」,「累计卡友」系指累计卡之持有人,「诚品人会员」系指诚品人会员卡持有人;「诚品会员卡」为累计卡及诚品人会员卡之统称(以下简称为「会员卡」)。


  • 壹、 一般条款
    • 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1. 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2. 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 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1.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2.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 六. 已作废之会员卡(如遗失卡、过期卡等)仍被流通时,视为无效,本公司有权将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误用。
    • 七. 为维护持卡人权益,如本公司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卡片之消费登录、兑换功能及查询等相关服务,直至异常状况解除。
    • 八. 会员同意诚品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EDM)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信箱帐号。惟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行销时,诚品将停止继续发送行销讯息。
    • 九. 持卡人资料若有异动请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项活动资讯,可至全台门市服务台,或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以利本公司尽速为您查询或更新相关资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确更新资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发的权益通知、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或变更、终止持卡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视为持卡人已经收到该等资讯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会员卡之核发、续卡、停用、注销及随时修改、变更或终止各项持卡人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及相关服务之权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对会员卡之「约定条款暨规则」,得随时修改或变更,并于修改或变更前之一定期间,于本公司门市或网站公告或个别通知持卡人后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个别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于前述特定期间内通知,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有关本卡各项最新使用规则、各项权益、消费优惠、标识符号、合作厂商、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请详见诚品门市公告或迷诚品【会员专区】讯息:meet.eslite.com ,本公司将于符合法令规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变更之,以最后更新者为准。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会员卡及相关制度从事不法行为,违反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 贰、 网路服务约定事项

    为利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网路交易与诚品会员之网路服务(以下称「网路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提供之网路服务时,请您详读「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在您开始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网路服务约定事项」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网路服务。

    • 一. 申请方式
      1. 开通网路服务完成验证后,即同步成为累计卡友。
      2. 若您开通网路服务时已是诚品会员(包含诚品人会员及累计卡友),系统将自动为您登录诚品会员卡号,或可于会员专区登录您的诚品会员卡号,启用网路服务功能。即可于线上平台(包含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诚品人APP等)进行个人消费纪录之帐户查询(包含:效期、点数、消费明细…等),并可于线上即时维护您的个人资料、修改个人电子报退订阅、参加指定之线上活动等网站内提供之各项专属服务。
    • 二. 权利与义务
      1.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及少年应负保护、教养之责任。若您未满二十岁,或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是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由您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同)陪同阅读本特别约定事项,在您的家长详读、了解并同意本特别约定事项后,才能使用网路服务。当您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已详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特别约定事项之所有内容。
      2. 诚品会员应自行确保网路帐号及密码之机密与安全。诚品会员对于自己本身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所为之一切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 (1) 网路帐号或密码如被冒用或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
        • (2) 不得将帐号、密码及其他相关资料,揭露、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盗用之情形外,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进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网站或使用网路服务之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检索、阅览、更改个人资料、参与各项活动,以及取得相关消费资讯、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均视为本人之行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帐号或密码使用网路服务。如有违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权利,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
        • (3) 网路帐号、密码及网路权益,仅供诚品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让、转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当诚品会员同意使用Facebook帐号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Facebook帐号之密码是由Facebook网站所处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不会接触到该密码,而且每一个Facebook帐号只能绑定一个网路帐号进行登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经营之各网路服务平台为第一次Facebook帐号登入功能时,需进行第一次绑定,第一次绑定后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经由登入Facebook帐号及密码而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登入的帐号即代表会员本人,使用者于使用网路服务之任何行为,均视为本人之行为,并需遵循诚品网路服务约定事项。诚品会员必须妥善设定、维护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帐号及密码,包含但不限使用网路服务结束时应适时登出网路服务之网站并同时登出Facebook帐号。
        • (6) 如果会员泄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个人资料、Facebook帐号及密码或付款资料,并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机会时,会员必须就第三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可随时暂停或终止提供本项使用Facebook帐号及密码登入使用网路服务之措施。
      3. 会员不得基于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网际网路之国际规范。若会员于中华民国领域外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当地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不得利用网路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侵害他人权益之行为:
        • (1) 散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之档案。
        • (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 (3)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网路服务。
        • (5)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
        • (6) 滥发广告邮件。
        • (7) 其他诚品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4. 如会员利用网路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或犯罪活动,或任何违法行为,会员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绑定社群帐号
请于24小时内至您的电子信箱进行验证。若您未能于期限完成验证,请您重新注册/开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权失败,请稍候再试!
您尚未申办累计卡,是否立即申办?


取消
确认
网站个人设定建置
更换照片
*设定昵称:
*请选择你兴趣的标签:(3个以上)
已选择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
  • 運動休閒旅遊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術生活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迷韓劇
  • 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