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执法如山,还是未审先判?《无罪之日》对人性投下不信任票的尖锐诘问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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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执法如山,还是未审先判?《无罪之日》对人性投下不信任票的尖锐诘问

撰文 喬齊安(作家、百萬書評部落客)


为何我们并不在乎每一场死刑处决背後的「真相」?


月晕效应,是一个心理学名词,是指人们会根据第一印象,推论他人的整体特质。亦即,我们对他人的认知,往往系基於局限的资讯,以偏概全而来。如果初步印象是好的,那麽这个人通常会被正面的光环围绕,所做的一切都会被赋予正面评价。反之亦然。

人是不理性的,偏见让我们可以很容易恨一个人,或者很容易不恨一个人。在死刑,那就是生与死的差别。


──唐福睿《八尺门的辩护人》(2021)



《无罪之日》

年初笔者正在阅读《无罪之日》时,关於2000年谢志宏案(又称归仁双屍命案)的最新消息也恰好公布:2019年获释的死囚犯谢志宏共遭关押6,834天,台南高分院判赔3,417万元,创下台湾冤狱史上最高的国家赔偿金纪录。

谢志宏之所以一审判决就遭判死刑,在於他声称第一次做笔录时遭不当刑求而自白认罪,在第三次笔录在律师陪同下才得以说出真相。就连法医监定报告一开始也出错,认定死者的伤口为二人所为,直到六审的法医监定才修正为「刀伤无法判定行凶人数」,摆脱他被认定是共犯的「铁证」。

前七审,谢志宏都遭判死刑,2018年才在监察院监察委员王美玉协助下翻案,最终在隔年的再审後逆转宣判无罪。但这十九年来身陷囹圄虚耗的光阴、罹患精神焦虑、与家人饱受的折磨,自非赔偿金能够弥补的。

台湾在2009年引进两公约後,近年最高法院判决死刑定谳、法务部执行死刑案件的次数逐渐减少,更於2021年首度创下「双挂零」的纪录,也被部分法界人士批评为政府似乎已倾向废死立场。死刑制度存废争论不休,原因便是现今监识调查、司法审判皆无法排除冤狱的可能。只要死刑仍在,就随时会产生冤枉送命的无辜良民。曾身居日本刑事法学界最高权威的团藤重光法官,便因波崎事件自己下达的判死悔恨,晚年转变为提倡「为防止冤罪,只能废除死刑」绝对废死思想的反主流派。

日本犯罪推理小说的社会派作品中,对冤罪与死刑问题常有深入的探讨。并非老掉牙的「遏止犯罪论」,东野圭吾在《空洞的十字架》(2014)便以受害者家属的角度发表死刑之所以必须存在的理由:

「有人认为,可以用终生监禁代替死刑,但这些人完全没有理解遗族的感情。即使判处终生监禁,凶手还活着,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每天吃饭、和别人聊天,也许还有兴趣爱好。光是想像这件事,对遗族来说,就痛苦得想死。所以,在此一再重申,遗族绝对无法从死刑判决中得到任何救赎,对他们来说,凶手的死是理所当然的事。俗话常说,『杀人偿命』,但对遗族来说,凶手的死根本不是『偿还』,只是走出伤痛这条漫漫长路上的某一站而已,而且,即使经过了那一站,也无法看到未来的路,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克服什麽、走向哪里,才能够得到幸福。但如果连这种为数不多的歇脚站也被夺走,遗族到底该怎麽办?废除死刑,就是这麽回事。」


空洞的十字架

日本的法界也跟台湾一样受过不少批评,如司法流程、媒体环境长年忽视受害者家属的权益与心声,1997年的「酒鬼蔷薇圣斗事件」受害者土师淳一家遭受的巨大伤害便蔚为话题。在一连串检讨後的司法改革,2007年先是修正刑事诉讼法,创设了「被害人参加制度」,终於让被害者本人与遗族不再被排除在法庭之外,拥有与检察官一样陈述意见与质问被告的权利。2009年更正式引入等同陪审团的裁判员制度,令一般市民也得以参与审判,期让判决更贴近民情。

值得留意的是,确如东野所言,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家属几乎都希望行凶者被判处死刑,判死是遗族应得的「权益」。但现实中警检司法就算历经改革,调查与审判过程是否真能一丝不苟、符合程序正义却还是很大的疑问。《空洞的十字架》发表隔年,2015年荣获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肯定、并在2018年翻拍为日剧的《无罪之日》,作者早见和真便藉由数个旁观角色的第一人称叙事,缓缓道来一个关於「残酷女性杀人犯的一生」——田中幸乃的生命故事,传达「定罪」这件事背後隐藏的可能性。

那是谈话节目命名为「整形灰姑娘纵火杀人案」的凶恶案件,年轻母亲美香与一岁的双胞胎女儿在公寓被放火烧成焦屍,警方迅速逮捕了24岁的无业女子幸乃。幸存的丈夫敬介证实幸乃是他分手後纠缠不休、会在家门口站岗堵人的前女友。敬介在失火前听到妻子来电求救:「是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在外面!」再加上有公寓四周的目击者证词,让原本吞下安眠药企图自尽的幸乃很快就被锁定。

警方进一步展开调查後,发现了更多间接证据。幸乃曾遭继父虐待,国中时加入不良少年团体,更在未成年时就因强盗及伤害罪被送进儿童福利机构。在她住处搜索到书写对敬介一家恨意与想死的日记。幸乃在案发前三周做了大规模整形手术,更被周刊杂志认为是「掩饰罪行」所做的事先准备,显然是预谋犯案,罪大恶极。

日本社会普遍仍具「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鼓励整形的价值观。九零年代落网的知名杀人犯福田和子,亦是靠多次整容而成功逃亡15年後才被逮捕归案,这些背景大大影响了世人对幸乃的心证。最具决定性的,是根据战後制定的「永山准则」:通常杀人犯如果「只」杀害一人,就不会判处死刑。幸乃一次烧死了母女三人,依照准则的「人数」来看,死刑可说是板上钉钉。

就在法庭宣判严厉的死刑判决之後,幸乃没有昏倒、没有怨言,反倒是说出「对不起」後,对着旁听席露出了一抹微笑。从未对罪行辩驳,更不提出上诉的她在想什麽?经历了什麽样的人生?她真的是个出生不幸家庭而走上歧途的杀人恶魔?真相,要从死刑判决之後才开始揭晓——

阻止了幸乃母亲堕胎念头的妇产科医生、一同度过童年的义姐阳子、幸乃中学时代的挚友、前男友敬介的好友聪、狱中负责幸乃的女狱警伴随这些叙述者的视点回忆,原先板上钉钉的「真相」逐渐动摇。小说设计非常巧妙,引用法官死刑的判决理由作为章名,再由关系人们的阐述一一打脸回应。第二章「遭到继父严重家暴」是真有其事吗?阳子会告诉读者过去的情境;第四章「无辜的前任交往对象」又是谁在肯定敬介「无辜」呢?无法释怀的聪会带读者看见事实不知不觉间,阅读本书的我们对於「真相」的困惑与愤怒也益发强烈,直至结局的惊愕。

为了回应民意而引进裁判员制度,但现实里,日本原本在世界上高得离谱的99.8%定罪率(只要检察官起诉,法官几乎所有案子都会定罪)也只有略微降低到99.6%,显见日本社会对於犯罪的异常低容忍,光是面对「嫌疑犯」就会戴着有色眼镜检视,无罪推定原则只是理想。即使是被宣判冤罪释放的无辜人等,如足利事件入狱17年的菅家利和,更生後照样受到民间歧视。《无罪之日》里最出色的特点,便在於与其他冤罪推理小说做出的区隔:其他作品通常会集中焦点针砭警方办案、司法制度中的漏洞缺失,但本作的探讨范围大胆地扩散到整个日本社会大众的「全民审判,未审先判」这种无意识却极度残酷的「成见」。


无罪之日

无论是追求收视率与销量乱讲一通也不会被惩罚的新闻媒体;或是对传媒内容照单全收,轻易陷入本文引言中月晕效应,以「她看起来就像那种人!」下结论的市井小民;肆意滥用幸乃善意却将她推入深渊的挚友与男友;甚至是那群组成声援团体、看似要为冤罪发声的年轻律师吧,他们的讨论就算把「田中幸乃」换成其他死刑犯的名字也没差,所有人抢着畅谈改变制度的高见,却根本没有人真心在乎那位女性的死活,人性之自私冷漠尽露无遗。综观全书,其实没有一个角色是对幸乃抱持恶意,刻意陷害,但他们生命中一个卑鄙的决定、袖手旁观的麻木,再加上命运一些不幸的巧合,就逼她走上了无可挽回的绝路。每一个旁观者都是绞刑台上的帮凶,阅毕致郁的战栗感难以挥去。

也因此《无罪之日》结尾那深不见底的灰暗无力,在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的决选会议上引发了热烈争论,最终也击败了同样探索一个不幸女人一生的叶真中显杰作《绝叫》,与月村了卫的《沙漠之花》并列获奖。自由作家武田砂铁下了如此评论:「『因为太过震撼,看完之後躺了整整三天。』这是句强烈的文案,但我不认为这是一本读後会晕倒的小说。这本书真正的影响是我们即使躺了三天,起来後也会完全把事件遗忘的残忍,以及作者试图让我们摆脱这种态度的挑衅。

本作的这份影响力有多强大?大大突破了原本推理小说迷的阅读同温层,甚至令巨星妻夫木聪直接打电话给作者早见,请他将这本书交给自己,并发挥惊人行动力,联系了《愚行录》(2016)合作的石川庆导演团队提案,顺利将作品搬上电视萤幕演出。前榉坂46偶像长滨祢留亦在去年与早见的对谈中表示,自己高二刚搬到东京展开偶像的工作时,面对许多无法消化的苦恼,便是在阅读《无罪之日》中得到「如何区分真实的自我,与粉丝看到的我」、「网路时代的按赞是否代表人们的同理心?」等启发成长。


愚行录

早见和真自己则是这样说:「似乎这个社会的潜规则,和每个人抱持的共同想法,是每年都应该要杀死3万人。但这3万人没有自杀,所以社会决定帮他们这麽做。我认为我们正在杀人。我要在每一本小说里写下:请对自己负责,用自己的心去思考和做出选择。」《无罪之日》是作家对於现行死刑制度是否公允的严厉回应,更是对人性投下不信任票的尖锐诘问。不理性的我们必须知道,在拨云见雾的「谢志宏」背後,还有多少清白的血与泪被葬送在黑暗中?



{本内容由尖端出版提供,仅反映作者意见,不代表诚品立场;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撰文者简介|乔齐安

台湾犯罪作家联会成员,百万书评部落客,日韩剧、电影与足球专栏作家。本业为制作超过百本本土推理、奇幻、爱情等类型小说的出版业编辑,并成功售出相关电影、电视剧、游戏之IP版权。兴趣是文化内涵、社会议题的深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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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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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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