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民就是怀民──如此斑斓的风景《激流与倒影》
2022年5月24日
太棒了
你的粉丝将会收到这则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会员专区查看收藏的内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帐号已设定为不开放他人关注,无法分享给粉丝。

怀民就是怀民──如此斑斓的风景《激流与倒影》

撰文 林奕華


「大疫中,准备出书,重读旧作,才意识到云门四十六年,我竟然去过那麽多地方,做了那麽多事,编了九十出舞,文章却极稀少……。」林怀民说。

七八零年代,台湾的舞蹈资讯很少,因找不到聊舞蹈的对象,就认真阅读舞蹈家的传记和西方媒体的舞蹈讯息,并把心得写出来,跟大家分享。

如今阅读,发觉自己敬仰的舞蹈大师各个特立独行。他们笃信,坚持。书写这些偶像,其实是孤独中的自我勉励

九零年代後,年轻的舞蹈写手倍增,林怀民歇业,不再写介绍西方舞蹈的文字,偶然的书写多是新舞创作的背景与心境。真正让我彻夜思索,不得不写的是悼文,像仪式,写过了才能保住亲长师友的体温,记住他们的风范与嘱咐。

上下飞机,幕起幕落,江湖匆忙,赶场隙缝写就的文字──像瘂弦〈深渊〉的诗句『激流怎能为倒影造像』──都没写好,没写下来的事,更如过眼烟云,忘了……」透过《激流与倒影》里的岁月痕迹,一起回顾林怀民人生历程与内心情感最真实的文字呈现。




{本文内容由撰文者及报文化提供,仅反映作者意见,不代表诚品立场;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第一次去云门剧场探望林老师偷拍了一张照片。那是一月,很冷,但我觉得很温暖。(林奕华摄影)

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在写信或传讯息给「他」时,要落下上款了,每每犹疑该是「亲爱的林老师」,还是「怀民」。

「他」却是数十年如一日,叫我「爱德华」。

洋名说是方便,但「他」又把译音随口当中文使用,第一次听见这般被称谓,但觉耳目一新。反而第一次从听见「他」的名字到站在本尊面前,却似已是早认识了的。一九八三年初夏,我的启蒙老师荣念曾把一卷录影带放在黄纸皮信封里,「把这送去香港艺术中心给林怀民」。虽说连名带姓,那三只字在荣的语调里,我却听出了亲厚。这让我被带到人丛中的「他」身跟前时,胆子便大了起来。

但对惯常性在悬崖峭壁上如履平地的人来说──那些说变就变的音符──出於一半盲目一半无知的横冲直撞算得什麽。从第一次见面,我的直觉便跟我说,「什麽都可以跟他说」。而从「盲撞」到了「顶撞」的一次,是在国家戏剧院发表了「四大名着系列」的《水浒传 What is Man?》(二零零六年)之後。其中一场演出,当盛监说罢独白中最後一句「而我嘴巴里含的不是莲花,是一把刀片」,观众席响起了一个人的掌声。据说鼓掌的人是「他」。这使後来我收到讯息说「林老师请你打电话给他」时,便想求证传言是否属实。

我是在往桃园机场的巴士上把电话打过去,「他」问我人在哪里,知道是回港途中,大抵要长话短说。於是传来单刀直入的问号,「为什麽要做这麽『俗』的戏?」

那段时间,有关《水浒传 What is Man?》的负评远远多於正面的观感,这让很好打开话匣子的题目,变了被我太急喝下去而呛着的一口水:「就不是做给『你』看的。」随後,记忆也剩下大片空白:很明显,过头的反应,淹盖了当时在想什麽和为什麽那样想。

不久之後,读到《表演艺术》杂志(170期)上引述「他」的一段话:「两厅院(《水浒传》主办单位)也可以是思考交流的地方,多演出如《水浒传》这样具有争议性、话题性的作品。」没有太多前文後理,但不难想像,「他」曾试图就我那被质疑的创作手法打开对话空间,偏偏我才是门禁森严的一个。假如电话上的「我」不是那麽defensive的「我」,「他」应该就是来帮助我了解他人想法的「他」,以至於我因而也忘记了,「俗」这个字,从来都不是「他」会忌讳贴在身上的形容词。



虽然舞蹈名列高雅艺术,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十和十一日两天在香港艺术中心寿臣剧院初识「云门舞集」,不论长篇的《薪传》,短篇的《白蛇传》、《涅盘》、《春之祭礼》,在东西文化不同脉络中贯穿游走的,是对人作为人的激情和热爱。这教编作肢体语言诉说众生经历的「他」,得以在动与静、快与慢、光与暗、这个和那个当下之间,贯注无比的能量。「仪式」是千变万化的生之庆祝,「云门」的烟火人间,马上抓住了我,更开启了才刚开始舞台创作的我对Ensemble的向往与追逐。

这,我会归功於「他」从精致的「雅」中提炼了有助聚焦生活的「俗」。在跟「他」多年互动的讯息中,找到这一条:「八里,追剧抗疫。两个韩剧好看。《我是遗物整理师》(如没空,先看第五集)。《如蝶翩翩》。」、「看到老先生雪中为宋江演的老师起舞,铁石心肠的我落泪了,最美的舞蹈。」

「他」不会知道,我也是当年看了金文、惠、素君、碧桃、台竹、柏榆、贺文等等在《薪传》的急流中翩腾,矢志给才刚诞生的「进念二十面体」许下成长的使命:我们也要这样的活过。




一年後,促成部分这个愿望的,也是「他」。应「云门舞集」邀请,一行近三十人的香港青年剧团,在台北演出马奎斯同名原着改编的《百年孤寂》和原创剧目《列女传》。轰轰烈烈在台北艺术馆(今南海剧场)绽放出剧团有史以来最青春的一场火花後,在香港等着回归的我们的,将是与艺术中心的「决裂」,还有部分团员因意见相左而演变成的「分手」。

那些都是过去了。没被岁月磨灭的,是那年回程上我在飞机上读过吴静吉先生写的一篇〈用动作写小说──林怀民的四级跳〉。当时不可能与「他」面对面谈到的前因与後果,在一行行文字里逐渐立体起来。吴的记叙加上我所见过的「他」的行事作风,使我猛然醒悟,与他「似曾相识」不是出於偶然有感,而是「他」充沛着对人的敏锐感应,也就是聆听、思考、表达的关键所在:同理心。得悉「他」的另一份天赋是写作,兼且在小说之外,也擅长新闻写作,致使「他」的文字总在印证这方面的得天独厚──「一见如故」,故事的「故」。

也就是「故」乡的故。还有「故」人的故。

如果有人问我爱好阅读的启蒙者是谁,答案一定会被嫌过於泛泛,曹雪芹、张爱玲、普鲁斯特。但如果问题改成「那使你对写作产生动力的人是谁?」,这个人却又非常近,部分可能是有共同锺情的作者,但更重要的是,我在一篇字数不多的文章里,读到「故事」在会说故事的笔下如龙蛇游走,是如此斑斓的风景。文章的题目不费吹灰已把我摄住,第一次被〈擦肩而过〉触动,要多谢的人便是「他」。

「每逢有人问我如何『坚持』地熬过十年的舞蹈岁月,立时当刻,我总答不出话来。脑海里涨满了人影,许多竟是擦肩而过,不知名姓的脸孔。」原本只是为了《薪传》二度演出前发在报纸上的文章题目,後来在一九八九年出版的散文集上,却与「他」的照片并列,成为书名。

「他」是鼎鼎有名的「林怀民」,走到世界各地,都被认出来自那里。对外人来说的台湾,异地的同乡便是家。从《擦肩而过》到《激流与倒影》让我印象深刻,是以「故」事的「故」说了许多故乡和故人。

柏林围墙前站着在台北一家大厦旁卖贡丸的十七岁女孩;威尼斯圣马可广场上,一群犹如在妈祖庙前昂然走来走去,问「他」家住何处的太太;住处旁边的温泉要合法被大家使用,那位白发苍苍,总是叮嘱「少年家」:「先在外头冲乾净再入池」的老先生;野台演出过後,掏出三千块要给舞者宵夜,用双手抓住「他」的手硬要他收下的肥胖妇人;大甲那位「七八十了吧」的老太太,看着《薪传》的〈渡海〉流泪的刹那;雅典机场一位准备换机到土耳其上船的海员,响亮叫他「林先生!」──「我立刻问起台湾的近况。他钜细无遗地跟我剖析台北的时事,包括经济的不景气,立法院的质询……还有,市银行劫钞案破了。独行盗叫李师科。说完李师科的故事,他叹口气,加上一句:『原是个好人。』雅典机场里,我们抽着菸,沉默了十几分钟。上机的时候到了,他的握手坚定有力。没有说再见,我们各走各的,也许步子有力了一点。」





至於不认识「他」的,不会跟「他」肝胆相照的,也被「他」照样感激:「我们借用华江女中礼堂为居民演出。……演出间,我由礼堂外出打电话,却进不了化妆室,一位十岁左右的小朋友,握着童军棍一将当关。我告诉他我是谁。他很简单地回答:『你没配戴工作证。』那样瘦小,又那样坚持,不行就是不行。他站了两三个小时,他没看戏。我绕道而行。我想向他鞠躬。」

萍水相逢之外,还有相知相惜。「他」写引他入门的俞大纲先生的过世「很久一段时间,我在睡梦中,仍然听到电话铃声,挣扎着想起来接电话」;写目送模斯康宁汉和约翰凯吉过马路「始终忘不了凯吉短短的白发在风中颤动的模样」;写与碧娜鲍许最後一次四目交投「如果预知那是最後的告别,我会陪她撑到天亮」;写Linda吴美云女士「没有汉声,小汉声三岁的云门一路走来,势必更加艰难」;还有瘂弦,在《他们在岛屿写作:如歌的行板》镜头前洒下老泪,「他」以拥抱给他揩拭。「我问自己:瘂弦返台时,为什麽没跟他吃几顿饭聊聊天?」

二零零二年,知悉我中学时代锺意的那人亡故,刚巧「他」来港。听完我伤心的把少时与这位同学的琐事说完,「他」说:「快把自己关起来,把你刚才对我说的统统写下(但我有千百个问题未有答案呀!),把想问的也写下来,不要修饰,更不要理会别人读了对你将有何看法,总之要把呕吐变成一枝笔,写。」

「你现在必然会重复又重复地把和他的故事讲给人知,但口述不会触及这个故事的灵魂,就像那边案上的檀香,烧完,不过黑成一块。」我说想飞去同学永远安息的地方看他,「他」:「写完了再去。」那次临别,「他」抱我两次,我记得「他」说:「这故事是一个blessing,honour it。」


林怀民《激流与倒影》

「他」是永远的「林老师」,但在快将四十年的接触与互动之间,说两人只有「师」而没有「友」,对任何一方也有失公允。何况年纪比我少上一截的小友也客气把我抬举到「老师」的称谓上了,使我面对「他」时,总觉得「怀民就是怀民」之独特,之重要。

尽管每次这样叫「他」,心虚之情,溢於言表。







▌编辑阅读笔纪


文字的好在於其容易保存,也在於细致地反映笔者的心境。林怀民心中世界的各种倒影,或许也唯有文字能为微微地靠近,翻阅《激流与倒影》,彷佛窥探在打破雅俗隔阂的舞蹈外,林怀民生命所藏有的生命中的感动。



▌关於《激流与倒影》

林怀民在十四岁时发表第一篇小说,并於二十一岁出版《蝉》,之後更成了华人世界必读的长销杰作。

二十六岁後,林怀民创办云门舞集,成为国际级的编舞大师,成功用精细的舞蹈,让台湾得以跃上国际舞台,获得众人目光。在半世纪之後,他编了无数的舞蹈,却渐渐惜墨如金。

《激流与倒影》中,共汇编了二十五篇林怀民以往至今的作品,试图将其笔下的华丽与感动永远保存。


林怀民 激流与倒影

▌关於作者

知名舞蹈家「林怀民」原是一位着名的小说家。

2019年,他长销的成名作《蝉》发行50周年纪念版。1970年,就读美国艾荷华大学「作家工作坊」期间,开始正式习舞,1973年创立云门舞集。1983年创办国立艺术学院(今国立台北艺术大学)舞蹈系。1999年创立云门2。2019年年底,林怀民从他主持46年的云门舞集退休。

2019年,英国卫报将他的《关於岛屿》选入「21世纪顶尖20舞作」。同年云门舞集从全球舞团脱颖而出,获颁英国国家舞蹈奖的最佳舞团奖。

《蝉》




《云门舞集: 经典台湾 (3DVD)》





▌延伸阅读

时报文化@迷诚品

【敦南岁月】林怀民:「当世界安静下来,迎接新世代的到来。」

《挑战—安藤忠雄展》逛展前小知识;日本当代建筑巨擘经典作重现,世界巡回最终场此生必看

《春光乍泄》之後,再从9部王家卫电影参透爱情的百般面貌



1975年成立,為華文世界第一家股票上櫃出版公司。出版書籍包括文學、人文社科、商業理財、生活風格、科普知識、漫畫、趨勢、心理勵志等各領域,獲得國內外專家讀者、多項大獎肯定,打造出無數暢銷傳奇和重量級作者,將持續介紹好書給愛閱讀的讀者。
太棒了
你已关注時報文化出版
取消关注
你已取消关注時報文化出版
您已經按過囉!
迷活动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音乐家的无聊人生《孟德尔颂「们」的钢琴三重奏》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音乐家的无聊人生《孟德尔颂「们」的钢琴三重奏》

活动日期 2025/02/22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巨擘征途二部曲—俄国世纪之声》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巨擘征途二部曲—俄国世纪之声》

活动日期 2025/04/19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首席.永恆贝多芬—淬鍊奇蹟》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首席.永恆贝多芬—淬鍊奇蹟》

活动日期 2025/04/27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周年】《光辉德奥─胡乃元 & TC室内乐》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周年】《光辉德奥─胡乃元 & TC室内乐》

活动日期 2025/05/18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法式当代钜献—Diotima弦乐四重奏》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法式当代钜献—Diotima弦乐四重奏》

活动日期 2025/05/24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印象舒曼.唯美风采》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印象舒曼.唯美风采》

活动日期 2025/06/07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法式狂潮再现—Arod弦乐四重奏》

【2025诚品室内乐节10週年】《法式狂潮再现—Arod弦乐四重奏》

活动日期 2025/07/03
2024 台北当代艺术博览会|artBOOKgallery 诚品书店限定进驻

2024 台北当代艺术博览会|artBOOKgallery 诚品书店限定进驻

活动日期 2024/04/23~2024/05/12
點亮黑盒繁星計畫|誠品生活新店 ✶ 分享你的小宇宙

點亮黑盒繁星計畫|誠品生活新店 ✶ 分享你的小宇宙

活动日期 2024/01/19~2024/12/31
【会员专区 / 登入注册服务暂停公告】
为了提供更优良的系统服务品质,预定于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进行维护,将暂停登入/注册服务、联络客服⋯等功能。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会员资料确认
您已是诚品会员,填写资料与会员卡资料不一致,请择一填写以下栏位进行验证。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记密码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设密码
验证码认证
已重新发送验证信至
尚未设定社群帐号快速登入
请登入诚品帐号进行绑定
尚未设定社群帐号快速登入
请登入诚品帐号进行绑定
登录卡号
诚品会员条款
欢迎您首次登入迷诚品,请您阅读并同意以下服务条款: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


本约定条款所称之「诚品会员」包括「累计卡友」及「诚品人会员」,「累计卡友」系指累计卡之持有人,「诚品人会员」系指诚品人会员卡持有人;「诚品会员卡」为累计卡及诚品人会员卡之统称(以下简称为「会员卡」)。


  • 壹、 一般条款
    • 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1. 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2. 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 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1.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2.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 六. 已作废之会员卡(如遗失卡、过期卡等)仍被流通时,视为无效,本公司有权将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误用。
    • 七. 为维护持卡人权益,如本公司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卡片之消费登录、兑换功能及查询等相关服务,直至异常状况解除。
    • 八. 会员同意诚品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EDM)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信箱帐号。惟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行销时,诚品将停止继续发送行销讯息。
    • 九. 持卡人资料若有异动请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项活动资讯,可至全台门市服务台,或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以利本公司尽速为您查询或更新相关资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确更新资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发的权益通知、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或变更、终止持卡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视为持卡人已经收到该等资讯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会员卡之核发、续卡、停用、注销及随时修改、变更或终止各项持卡人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及相关服务之权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对会员卡之「约定条款暨规则」,得随时修改或变更,并于修改或变更前之一定期间,于本公司门市或网站公告或个别通知持卡人后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个别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于前述特定期间内通知,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有关本卡各项最新使用规则、各项权益、消费优惠、标识符号、合作厂商、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请详见诚品门市公告或迷诚品【会员专区】讯息:meet.eslite.com ,本公司将于符合法令规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变更之,以最后更新者为准。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会员卡及相关制度从事不法行为,违反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 贰、 网路服务约定事项

    为利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网路交易与诚品会员之网路服务(以下称「网路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提供之网路服务时,请您详读「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在您开始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网路服务约定事项」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网路服务。

    • 一. 申请方式
      1. 开通网路服务完成验证后,即同步成为累计卡友。
      2. 若您开通网路服务时已是诚品会员(包含诚品人会员及累计卡友),系统将自动为您登录诚品会员卡号,或可于会员专区登录您的诚品会员卡号,启用网路服务功能。即可于线上平台(包含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诚品人APP等)进行个人消费纪录之帐户查询(包含:效期、点数、消费明细…等),并可于线上即时维护您的个人资料、修改个人电子报退订阅、参加指定之线上活动等网站内提供之各项专属服务。
    • 二. 权利与义务
      1.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及少年应负保护、教养之责任。若您未满二十岁,或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是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由您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同)陪同阅读本特别约定事项,在您的家长详读、了解并同意本特别约定事项后,才能使用网路服务。当您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已详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特别约定事项之所有内容。
      2. 诚品会员应自行确保网路帐号及密码之机密与安全。诚品会员对于自己本身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所为之一切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 (1) 网路帐号或密码如被冒用或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
        • (2) 不得将帐号、密码及其他相关资料,揭露、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盗用之情形外,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进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网站或使用网路服务之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检索、阅览、更改个人资料、参与各项活动,以及取得相关消费资讯、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均视为本人之行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帐号或密码使用网路服务。如有违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权利,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
        • (3) 网路帐号、密码及网路权益,仅供诚品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让、转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当诚品会员同意使用Facebook帐号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Facebook帐号之密码是由Facebook网站所处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不会接触到该密码,而且每一个Facebook帐号只能绑定一个网路帐号进行登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经营之各网路服务平台为第一次Facebook帐号登入功能时,需进行第一次绑定,第一次绑定后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经由登入Facebook帐号及密码而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登入的帐号即代表会员本人,使用者于使用网路服务之任何行为,均视为本人之行为,并需遵循诚品网路服务约定事项。诚品会员必须妥善设定、维护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帐号及密码,包含但不限使用网路服务结束时应适时登出网路服务之网站并同时登出Facebook帐号。
        • (6) 如果会员泄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个人资料、Facebook帐号及密码或付款资料,并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机会时,会员必须就第三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可随时暂停或终止提供本项使用Facebook帐号及密码登入使用网路服务之措施。
      3. 会员不得基于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网际网路之国际规范。若会员于中华民国领域外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当地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不得利用网路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侵害他人权益之行为:
        • (1) 散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之档案。
        • (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 (3)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网路服务。
        • (5)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
        • (6) 滥发广告邮件。
        • (7) 其他诚品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4. 如会员利用网路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或犯罪活动,或任何违法行为,会员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绑定社群帐号
请于24小时内至您的电子信箱进行验证。若您未能于期限完成验证,请您重新注册/开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权失败,请稍候再试!
您尚未申办累计卡,是否立即申办?


取消
确认
网站个人设定建置
更换照片
*设定昵称:
*请选择你兴趣的标签:(3个以上)
已选择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
  • 運動休閒旅遊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術生活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迷韓劇
  • 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