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之死》作者李安如以人类学角度,谈「25淑女墓」的历史真相
2025年10月18日
太棒了
你的粉丝将会收到这则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会员专区查看收藏的内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帐号已设定为不开放他人关注,无法分享给粉丝。

《女工之死》作者李安如以人类学角度,谈「25淑女墓」的历史真相

撰文 阿潑(文字工作者)

《女工之死:後工业时代,一则关於闹鬼和空间记忆的人类学叙事》年中於台湾出版後,李安如便时常听人向她说起灵异经验,有时这些故事会特别透过 Email 的方式,递送到她的眼前,让这位纽约市立大学约翰杰依学院(John Jay College)人类学系教授见人便不断强调:「我很怕鬼,我真的很怕鬼,不要写信给我,跟我说鬼故事!」
但这个怕鬼的学者,探问「女工之死」的原因,却是「神鬼」——2008 年,在中山大学担任访问学者的李安如,听社会学家唐文慧说起高雄旗津有个「25 淑女墓」迁移改建之事,提到家属会替自己罹难的女儿、姊妹「装金身」时,眼睛为之一亮。

此篇透过李安如的视角,从《女工之死》一书看见「25 淑女墓」过去、现在与未来,给予大众重新了解这段历史的原貌。

《女工之死》探究女性劳工的角色转变


《女工之死》探究女性劳工的角色转变
高中六号,1971年。图片来源:叶清良拍摄
25 淑女墓里葬的是 25 位年轻未婚女性,在高雄加工出口区工作的她们,在 1973 年 9 月 3 日搭渡船上班的途中,因渡船翻覆而溺毙。在台湾民间习俗里,未婚女性死亡,牌位不能迎回家(父系祠堂),罹难者父母对女儿的未婚早逝伤心难过,觉得她们辛苦赚钱养家不仅没有得到相应的回馈,还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命运。因此,即使国家将她们合葬,家属仍会担心她们的永世安宁。
但或许得不到安宁的,是这些家属——每当家里有人生病、发生不好的事,或出现一些不可思议的现象,便是他们感知到鬼魂有所要求。最终,25 位死亡女工中有 22 位因托梦或乩童转告,说她们即将成为神明,而得到金身。这也意味着,家属可以透过「装金身」的方式,将女儿(姊妹)迎回家供奉。
「人类学家对这样的事会比较敏感。」李安如解释,在汉人文化体系中,未婚女性死亡,牌位不能够被带回家,即使不愿意信服这样的文化,但如果有一天家里有人莫名其妙生病或出事情,你也会半信半疑,「文化的韧性就在这里。」
原本埋首於台北、高雄捷运研究的李安如,因此探出头,走往一条分岔的研究方向,探讨「後工业时代」女性劳工角色跟其公共叙事的转变。疫情期间,她专心写书,成果最终於 2023 年以《闹鬼的现代性》(Haunted Modernities)为名出版。当此书来到台湾,在编辑的建议下,书名改为《女工之死》,让「女工」的主角地位更为凸显。
但这其实不是李安如第一次面对汉人父系结构下的女性劳工处境,甚至可以说,《女工之死》是她第一本书《以和谐与繁荣之名:台湾经济重组中劳动与性别政治》(In the Name of Harmony and Prosperity: Labor and Gender Politics in Taiwan's Economic Restructuring)的回溯:假如这 25 个加工出口区女工是第一代的话,那麽,她最初田野地(彰化县和美镇)的女工,便是第二代。

《女工之死》延展观察角度,看见女性文化发展脉络


《女工之死》延展观察角度,看见女性文化发展脉络
美国人类学家露丝.潘乃德(左)与玛格丽特.米德。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1990 年代,在纽约市立大学就读人类学博士班的李安如,为了完成「人类学的通过仪式」(Rite of passage),前往台湾的纺织重镇——彰化县和美镇做田野调查。当时产业大量外移,原本光是和美镇的镇平里就包办全球三分之一雨伞的生产量,却在短短 5 年内,有九成以上工厂出走。与此同时,留在台湾的传统工厂,也面临「缺工」的状态。
「工厂使用女工,当然是和台湾的父系结构是有关系的,这个社会把女性放在一个重要却又次等的地位,想说她们反正後来都是要嫁人的,薪水不用给太高,也不需要让她们升迁。」李安如指出,这是父系制度和资本主义的结合。而她也在田野调查中,看到台湾的女性劳动力如何被融入全球的工厂里面,而全球的工厂又怎样有效地利用汉人的父系家庭制度中的「女儿」,达到最大的资本积累功能。
然而,作为人类学者,透过人类学这个以人为本的学科,李安如更希望在这个田野调查中,看到人对文化结构的抵抗。
李安如是五年级生。从小就想当大学教授的她,目标是成为科幻作家张系国那样,既懂科学又能够写作的人。进了台湾大学农化系後,察觉自己对实验室毫无热情之时,意外阅读到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的书,受到人类学「以人为本」的精神感动,便趁着大四课少,选修了人类学系的课,毕业之後,顺利考上台大人类学研究所。
「我第二本读到的人类学着作,就是潘乃德(Ruth Benedict)的《文化模式》,现在我教书,从美国人类学家谈起,谈到米德跟潘乃德,都会哽咽,想到人类学给我的养分,还有人类学这学科的人本精神。我总对学生说,we love anthropology(我们都爱人类学)。」李安如戏剧性地喊了这一句,召唤现场几位同为人类学背景的听众共鸣。
访谈过程中,李安如几次提到对「女性」题目有兴趣,但问她原因,又说不上来。当她提到对她产生影响的前两本人类学民族志时,我注意到都是女性人类学家,她则哈哈大笑,说自己没有刻意挑选性别。或许,人生所有的选择都是这种无意之中,包含她自己生长的时代和阶级位置,也为她带来不同的选择和观看视野。

《女工之死》呈现未婚女性的身分认同


《女工之死》呈现未婚女性的身分认同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生於淡水「镇上」的李安如,国中毕业後「进城」(台北市)读高中,有些从「山上」下来镇上读书的同学却是到工厂当女工。「我们这代很幸运,阶级翻身就是在我们这代,那些住山上的同学虽然家里当时是没钱的,但是有土地,加上她们很努力,不会只停留在原本的阶级,而是『翻上去』了。」
「这个时候,透过加工出口区,台湾的财富已经累积一段时间,出现『黑手变头家』的情形,许多在工厂工作的男性结婚後,开始经营一个小工厂。」李安如到和美做田野的第一个报导人,就是自营小工厂家的女儿。虽然勤勉好学,家里也供得起她升学,但因为「缺工」的窘境,让她不得不留在工厂,填补缺少的劳动力。「她的父母会说,你不帮你哥哥做,你帮谁做?她因为未婚,劳动力就是自己家的。」
在这个报导人的介绍下,李安如後来进了一家纺织工厂做田野,居住在女工宿舍里。有些室友是一贯道信徒,信仰之外,她发现这些女工们追求的是「不婚不育的生活」——透过清修来解开现世的缠绕,也跳脱来世的轮回。
「她们能够可以任性地维持未婚的状态,是因为当时台湾的经济结构,刚好提供她们继续工作的可能性,她们的经济状态足以支援自己的生活,所以做了这种选择。」李安如从这个田野中发现,「未婚女性」在台湾这个文化系统里,是有趣的角色——因为挑战了女性在现实中既有的文化位置,也回应了往生後祭祀的问题。
李安如以一个已婚研究者身分,进入这些女工的生活里,其实是两种阶级的碰撞。原本在都市穿着洋装、个性直率的她,在做田野时则穿着白T恤、卡其裤,一副乖巧的样子,女工们也会嘲笑她:「在我们这边,没有人会穿白色衣服,会弄脏。」
女工们不相信她已婚,因为没有哪个 30 岁的已婚妇女还可以继续读书。她们也会要求看她手相,好了解为什麽她「命这麽好」,当知道李安如父亲是医生後,对这一切恍然大悟。李安如指出,「她们不是用你个人表现来评断你的成就,是根据你的父亲是谁去理解你为什麽现在是这样子。就因为我生在医生家庭,所以我不用做工。」
「这些看起来弱势、没有办法掌握自己人生和前途的女性,其实很有意识地知道自己为什麽在这个位置上,并且在所能容许的一些空间里,尽自己的努力。」李安如说,这里有她们作为一个人的 identity(认同)与尊严。而从第一个田野开始,「未婚女性在父系体系中的能动性」就一直吸引着她,让她深感到这是个值得研究的议题和挑战。


▌更多不为人知的历史故事


《女工之死》替鬼魂翻转污名化指控


《女工之死》替鬼魂翻转污名化指控
「廿五淑女之墓」牌坊。图片来源:唐文慧、陈昱名提供
《女工之死》中的 25 位女性也是如此。她们同样活在经济不公平、阶级不公平状态中,但在李安如眼里,这些女工也是有意识地认知到:没有人逼她去加工出口区工作,但如果不去,我们家就是没有饭吃,「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但也是她们的选择。」
「这虽然可以说性别不平等,但我写这本书是想把这个故事讲得更完整,它不只是个性别故事而已。如果真要谈性别,也必须重新回到既有的情境脉络里看。」李安如举例:这些父母不是不爱自己的女儿,所以才让女儿去加工出口区工作,而是因为加工出口区需要的,是女工。「现实环境让他们做了这样的选择,但如果发生问题,应该怎麽解决?」
这些父母会说因为家里穷,女儿又很孝顺,所以去赚钱,但正是因为如此孝顺的女儿就这样死去了,更让他们心里难过不舍,才会设法让死去的女儿能够「过得好」。「但这群女工已经过世了,所以,她没有办法出面替自己争取什麽的,只能透过活人来讲话。」李安如表示,「鬼魂徘徊不去是慾望尚未实现的表现,其中有生者的愿望,也有逝者的愿望。它是双方的,所以它不是一件坏事。」
李安如在书中以「幽灵政治」作为理论引用。她解释,近年来,社会人文学界时常做「幽灵政治」的研究,来反映这个多战乱、多纷争的时代心理,指向「不正义」。她说,「闹鬼」是一种隐喻,用来反映一种令人不安、遭到隐埋的历史,而闹鬼背後代表的意义,或许是失落或未竟之路的遗憾,因此尝试将自己认为不公平的历史转变成公义,「(这样的谈法)从来就不只是要谈过去,而是为了现在跟未来。」

《女工之死》处理国家、生者与逝者的折冲


《女工之死》处理国家、生者与逝者的折冲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而包围着 25 淑女墓迁移改建的论述,便是反映各方观点的「文化商品」——这 25 名女工,先是因为 1967 年高雄港第二港口的扩建工程,让旗津从一个半岛成为「孤岛」,以至於非得搭渡船过海不可,才会因船难溺毙。後又因 1988 年高雄港扩建计画,25 淑女墓用地被徵收,安葬她们的墓地不仅被迫迁到旗津大马路上,在 2008 年甚至以劳工公园的概念改建。
「包含台湾在内,近期很多东亚国家都在侵占墓地,将墓地移作其他用途,让你再也看不到任何跟死亡、鬼魅、超自然、神明有关的事。」李安如称她将着作命名为「闹鬼的现代性」,重点其实落在现代性,「现代性不是只有女权主义说了算,或是国家说了算,可能就是因为鬼魂不同意你的现代性,所以要闹你。但闹鬼不一定是件坏事,只是一个以文化处理事情的方式。」
李安如进一步解释:「闹鬼的现代性」主要在传达台湾社会中生者跟逝者之间的交流,也是生跟死之间的社会性连结,「不管是鬼真的来闹你,还是你觉得鬼来闹你,都是发生在生死之间的社会性连结,在不预期、不正常的情况下断掉,而必须重新去修复这个连结的时候。」
「所有的社会文化都要处理死亡的问题,因为社会秩序跟宇宙的秩序要重新回归到一个原点。」在李安如的观点里,25 淑女墓除了有汉文化体系下性别不正义的问题,也有现代国家对空间运用的想像。将私人空间移为公共使用,进而要求这 20 几个女儿或姊妹死亡的家庭配合迁墓或改建成公园时,就必须要沟通协调。因此,这本书呈现的是国家为了空间治理,和女性主义者要求政府正视女性劳工的贡献,以及家属为了亲人死後安宁三方的角力与折冲。
《女工之死》以相当大的篇幅,处理国家、女性主义者和家属的意见角力,因此,即使是国家公务员也必须透过掷笅作为国家和个人、生与死之间的折冲协调。

《女工之死》直面历史的暴力与苦痛


《女工之死》直面历史的暴力与苦痛
图片来源:Canva
「人类学者常被问到一个问题:你相信鬼神吗?」李安如强调,相不相信并不是她需要解决的问题,只要报导人相信这是真的,她就相信报导人的话。「不过,他们也可能是不相信的,还是会(对这种文化解决方式)抱持怀疑,所以即使把女儿的金身带回家,还是不会跟祖先或神明摆在一起,会放在另一个地方。」
李安如进一步解释,「装金身」吸引她这个人类学者之处,在於这些父母找到一个「文化容忍」的方式,为他们的困境提供转圜,解决了他们的问题。不管是将女儿的金身放在家里的另一层楼,或是置放在当地的庙宇,「当代会用理性科学的方式去谈论 25 淑女墓,谈女性劳工的贡献,谈高雄是性别平权的城市,媒体说的都是这样的事。装金身这样的故事,你可能没有听说过,但不代表这件事不存在,台湾民间力量是很强大的。」
对李安如来说,《女工之死》的出版是在 2025 年的今日回望 1970 年代的事情,藉此面对记忆、空间和时间之间的纠葛。「历史跟记忆不只是谈过去,它从来都是为了处理现在的问题、创造它所认知的未来而存在。过去只是一个很好的介面,让我们合理化我们现在要做的事情。」李安如表示,这本书如果要拉出重点,她会说是:历史如何变成记忆、记忆如何变成了遗产。遗产可以是空间,但也可以是文化商品,而 25 个淑女墓被改建成劳动女性纪念公园後,如何被介绍、行销,背後会有一套论述,或是政治上,文化上的目的,都是我们可以好好去思考的。
「鬼魂的出现扰乱习以为常的现实,所以终极来说,它形成蕴涵改变潜力的场域。」李安如说,没有人喜欢鬼,所以「闹鬼」的事,一定要解决,才能产生生者跟逝者合力唤醒社会认知历史的集体能力,从而认真面对过去的暴力和苦难。这麽一来,整个社会才可以彻底和过去社会撕裂摩擦告别,共同想像一个未来。


▌後工业台湾女性劳工被消失的真相
「25淑女墓」合葬了因超载翻覆,因此罹难的25位未婚女性,然而近年来迁墓、污名化的谣言在大众间流传,究竟这些未被细说的真相为何?
本书探讨後工业时期女性劳工的发展、艰难和想法,从过去、未来还有现在的角度,观望不曾被人讲述的历史真相。

女工之死: 後工业时代, 一则关於闹鬼和空间记忆的人类学叙事

▌展现1920~1940年代台湾的女性缩影
本书收录六篇当代青年创作者的作品,以及七篇日本时代台湾作家的相关文本,细腻描绘介於传统与现代的女性们。
跨越过去历史,看见不同时空下女性的幸与不幸。

她们将往何处去: 日本时代女性的十字路与青春梦


▌更多民间传统习俗与文化



《Openbook閱讀誌》是台灣的非營利專業數位書評媒體,我們也是華文世界唯一有系統地評介書籍和推廣閱讀的媒體。 深受各界產官學研和廣大讀者的肯定和支持。
太棒了
你已关注Openbook閱讀誌
取消关注
你已取消关注Openbook閱讀誌
您已經按過囉!
【会员专区 / 登入注册服务暂停公告】
为了提供更优良的系统服务品质,目前登入服务进行维护中,将暂停登入/注册服务、联络客服⋯等功能。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会员资料确认
您已是诚品会员,填写资料与会员卡资料不一致,请择一填写以下栏位进行验证。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记密码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设密码
验证码认证
已重新发送验证信至
尚未设定社群帐号快速登入
请登入诚品帐号进行绑定
尚未设定社群帐号快速登入
请登入诚品帐号进行绑定
登录卡号
诚品会员条款
欢迎您首次登入迷诚品,请您阅读并同意以下服务条款: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


本约定条款所称之「诚品会员」包括「累计卡友」及「诚品人会员」,「累计卡友」系指累计卡之持有人,「诚品人会员」系指诚品人会员卡持有人;「诚品会员卡」为累计卡及诚品人会员卡之统称(以下简称为「会员卡」)。


  • 壹、 一般条款
    • 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1. 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2. 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 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1.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2.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 六. 已作废之会员卡(如遗失卡、过期卡等)仍被流通时,视为无效,本公司有权将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误用。
    • 七. 为维护持卡人权益,如本公司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卡片之消费登录、兑换功能及查询等相关服务,直至异常状况解除。
    • 八. 会员同意诚品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EDM)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信箱帐号。惟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行销时,诚品将停止继续发送行销讯息。
    • 九. 持卡人资料若有异动请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项活动资讯,可至全台门市服务台,或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以利本公司尽速为您查询或更新相关资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确更新资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发的权益通知、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或变更、终止持卡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视为持卡人已经收到该等资讯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会员卡之核发、续卡、停用、注销及随时修改、变更或终止各项持卡人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及相关服务之权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对会员卡之「约定条款暨规则」,得随时修改或变更,并于修改或变更前之一定期间,于本公司门市或网站公告或个别通知持卡人后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个别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于前述特定期间内通知,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有关本卡各项最新使用规则、各项权益、消费优惠、标识符号、合作厂商、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请详见诚品门市公告或迷诚品【会员专区】讯息:meet.eslite.com ,本公司将于符合法令规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变更之,以最后更新者为准。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会员卡及相关制度从事不法行为,违反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 贰、 网路服务约定事项

    为利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网路交易与诚品会员之网路服务(以下称「网路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提供之网路服务时,请您详读「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在您开始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网路服务约定事项」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网路服务。

    • 一. 申请方式
      1. 开通网路服务完成验证后,即同步成为累计卡友。
      2. 若您开通网路服务时已是诚品会员(包含诚品人会员及累计卡友),系统将自动为您登录诚品会员卡号,或可于会员专区登录您的诚品会员卡号,启用网路服务功能。即可于线上平台(包含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诚品人APP等)进行个人消费纪录之帐户查询(包含:效期、点数、消费明细…等),并可于线上即时维护您的个人资料、修改个人电子报退订阅、参加指定之线上活动等网站内提供之各项专属服务。
    • 二. 权利与义务
      1.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及少年应负保护、教养之责任。若您未满二十岁,或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是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由您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同)陪同阅读本特别约定事项,在您的家长详读、了解并同意本特别约定事项后,才能使用网路服务。当您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已详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特别约定事项之所有内容。
      2. 诚品会员应自行确保网路帐号及密码之机密与安全。诚品会员对于自己本身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所为之一切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 (1) 网路帐号或密码如被冒用或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
        • (2) 不得将帐号、密码及其他相关资料,揭露、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盗用之情形外,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进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网站或使用网路服务之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检索、阅览、更改个人资料、参与各项活动,以及取得相关消费资讯、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均视为本人之行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帐号或密码使用网路服务。如有违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权利,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
        • (3) 网路帐号、密码及网路权益,仅供诚品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让、转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当诚品会员同意使用Facebook帐号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Facebook帐号之密码是由Facebook网站所处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不会接触到该密码,而且每一个Facebook帐号只能绑定一个网路帐号进行登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经营之各网路服务平台为第一次Facebook帐号登入功能时,需进行第一次绑定,第一次绑定后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经由登入Facebook帐号及密码而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登入的帐号即代表会员本人,使用者于使用网路服务之任何行为,均视为本人之行为,并需遵循诚品网路服务约定事项。诚品会员必须妥善设定、维护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帐号及密码,包含但不限使用网路服务结束时应适时登出网路服务之网站并同时登出Facebook帐号。
        • (6) 如果会员泄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个人资料、Facebook帐号及密码或付款资料,并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机会时,会员必须就第三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可随时暂停或终止提供本项使用Facebook帐号及密码登入使用网路服务之措施。
      3. 会员不得基于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网际网路之国际规范。若会员于中华民国领域外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当地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不得利用网路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侵害他人权益之行为:
        • (1) 散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之档案。
        • (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 (3)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网路服务。
        • (5)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
        • (6) 滥发广告邮件。
        • (7) 其他诚品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4. 如会员利用网路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或犯罪活动,或任何违法行为,会员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绑定社群帐号
请于24小时内至您的电子信箱进行验证。若您未能于期限完成验证,请您重新注册/开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权失败,请稍候再试!
您尚未申办累计卡,是否立即申办?


取消
确认
网站个人设定建置
更换照片
*设定昵称:
*请选择你兴趣的标签:(3个以上)
已选择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類商品
  • 旅遊文化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文活動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誠品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