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之死》作者李安如以人類學角度,談「25淑女墓」的歷史真相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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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之死》作者李安如以人類學角度,談「25淑女墓」的歷史真相

撰文 阿潑(文字工作者)

《女工之死:後工業時代,一則關於鬧鬼和空間記憶的人類學敘事》年中於台灣出版後,李安如便時常聽人向她說起靈異經驗,有時這些故事會特別透過 Email 的方式,遞送到她的眼前,讓這位紐約市立大學約翰傑依學院(John Jay College)人類學系教授見人便不斷強調:「我很怕鬼,我真的很怕鬼,不要寫信給我,跟我說鬼故事!」
 
但這個怕鬼的學者,探問「女工之死」的原因,卻是「神鬼」——2008 年,在中山大學擔任訪問學者的李安如,聽社會學家唐文慧說起高雄旗津有個「25 淑女墓」遷移改建之事,提到家屬會替自己罹難的女兒、姊妹「裝金身」時,眼睛為之一亮。

此篇透過李安如的視角,從《女工之死》一書看見「25 淑女墓」過去、現在與未來,給予大眾重新了解這段歷史的原貌。

《女工之死》探究女性勞工的角色轉變


《女工之死》探究女性勞工的角色轉變
高中六號,1971年。圖片來源:葉清良拍攝
 
25 淑女墓裡葬的是 25 位年輕未婚女性,在高雄加工出口區工作的她們,在 1973 年 9 月 3 日搭渡船上班的途中,因渡船翻覆而溺斃。在台灣民間習俗裡,未婚女性死亡,牌位不能迎回家(父系祠堂),罹難者父母對女兒的未婚早逝傷心難過,覺得她們辛苦賺錢養家不僅沒有得到相應的回饋,還淪落到「無家可歸」的命運。因此,即使國家將她們合葬,家屬仍會擔心她們的永世安寧。
 
但或許得不到安寧的,是這些家屬——每當家裡有人生病、發生不好的事,或出現一些不可思議的現象,便是他們感知到鬼魂有所要求。最終,25 位死亡女工中有 22 位因託夢或乩童轉告,說她們即將成為神明,而得到金身。這也意味著,家屬可以透過「裝金身」的方式,將女兒(姊妹)迎回家供奉。
 
「人類學家對這樣的事會比較敏感。」李安如解釋,在漢人文化體系中,未婚女性死亡,牌位不能夠被帶回家,即使不願意信服這樣的文化,但如果有一天家裡有人莫名其妙生病或出事情,你也會半信半疑,「文化的韌性就在這裡。」
 
原本埋首於台北、高雄捷運研究的李安如,因此探出頭,走往一條分岔的研究方向,探討「後工業時代」女性勞工角色跟其公共敘事的轉變。疫情期間,她專心寫書,成果最終於 2023 年以《鬧鬼的現代性》(Haunted Modernities)為名出版。當此書來到台灣,在編輯的建議下,書名改為《女工之死》,讓「女工」的主角地位更為凸顯。
 
但這其實不是李安如第一次面對漢人父系結構下的女性勞工處境,甚至可以說,《女工之死》是她第一本書《以和諧與繁榮之名:台灣經濟重組中勞動與性別政治》(In the Name of Harmony and Prosperity: Labor and Gender Politics in Taiwan's Economic Restructuring)的回溯:假如這 25 個加工出口區女工是第一代的話,那麼,她最初田野地(彰化縣和美鎮)的女工,便是第二代。

《女工之死》延展觀察角度,看見女性文化發展脈絡


《女工之死》延展觀察角度,看見女性文化發展脈絡
美國人類學家露絲.潘乃德(左)與瑪格麗特.米德。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1990 年代,在紐約市立大學就讀人類學博士班的李安如,為了完成「人類學的通過儀式」(Rite of passage),前往台灣的紡織重鎮——彰化縣和美鎮做田野調查。當時產業大量外移,原本光是和美鎮的鎮平里就包辦全球三分之一雨傘的生產量,卻在短短 5 年內,有九成以上工廠出走。與此同時,留在台灣的傳統工廠,也面臨「缺工」的狀態。
 
「工廠使用女工,當然是和台灣的父系結構是有關係的,這個社會把女性放在一個重要卻又次等的地位,想說她們反正後來都是要嫁人的,薪水不用給太高,也不需要讓她們升遷。」李安如指出,這是父系制度和資本主義的結合。而她也在田野調查中,看到台灣的女性勞動力如何被融入全球的工廠裡面,而全球的工廠又怎樣有效地利用漢人的父系家庭制度中的「女兒」,達到最大的資本積累功能。
 
然而,作為人類學者,透過人類學這個以人為本的學科,李安如更希望在這個田野調查中,看到人對文化結構的抵抗。
 
李安如是五年級生。從小就想當大學教授的她,目標是成為科幻作家張系國那樣,既懂科學又能夠寫作的人。進了台灣大學農化系後,察覺自己對實驗室毫無熱情之時,意外閱讀到人類學家瑪格麗特・米德(Margaret Mead)的書,受到人類學「以人為本」的精神感動,便趁著大四課少,選修了人類學系的課,畢業之後,順利考上台大人類學研究所。
 
「我第二本讀到的人類學著作,就是潘乃德(Ruth Benedict)的《文化模式》,現在我教書,從美國人類學家談起,談到米德跟潘乃德,都會哽咽,想到人類學給我的養分,還有人類學這學科的人本精神。我總對學生說,we love anthropology(我們都愛人類學)。」李安如戲劇性地喊了這一句,召喚現場幾位同為人類學背景的聽眾共鳴。
 
訪談過程中,李安如幾次提到對「女性」題目有興趣,但問她原因,又說不上來。當她提到對她產生影響的前兩本人類學民族誌時,我注意到都是女性人類學家,她則哈哈大笑,說自己沒有刻意挑選性別。或許,人生所有的選擇都是這種無意之中,包含她自己生長的時代和階級位置,也為她帶來不同的選擇和觀看視野。

《女工之死》呈現未婚女性的身分認同


《女工之死》呈現未婚女性的身分認同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生於淡水「鎮上」的李安如,國中畢業後「進城」(台北市)讀高中,有些從「山上」下來鎮上讀書的同學卻是到工廠當女工。「我們這代很幸運,階級翻身就是在我們這代,那些住山上的同學雖然家裡當時是沒錢的,但是有土地,加上她們很努力,不會只停留在原本的階級,而是『翻上去』了。」
 
「這個時候,透過加工出口區,台灣的財富已經累積一段時間,出現『黑手變頭家』的情形,許多在工廠工作的男性結婚後,開始經營一個小工廠。」李安如到和美做田野的第一個報導人,就是自營小工廠家的女兒。雖然勤勉好學,家裡也供得起她升學,但因為「缺工」的窘境,讓她不得不留在工廠,填補缺少的勞動力。「她的父母會說,你不幫你哥哥做,你幫誰做?她因為未婚,勞動力就是自己家的。」
 
在這個報導人的介紹下,李安如後來進了一家紡織工廠做田野,居住在女工宿舍裡。有些室友是一貫道信徒,信仰之外,她發現這些女工們追求的是「不婚不育的生活」——透過清修來解開現世的纏繞,也跳脫來世的輪迴。
 
「她們能夠可以任性地維持未婚的狀態,是因為當時台灣的經濟結構,剛好提供她們繼續工作的可能性,她們的經濟狀態足以支援自己的生活,所以做了這種選擇。」李安如從這個田野中發現,「未婚女性」在台灣這個文化系統裡,是有趣的角色——因為挑戰了女性在現實中既有的文化位置,也回應了往生後祭祀的問題。
 
李安如以一個已婚研究者身分,進入這些女工的生活裡,其實是兩種階級的碰撞。原本在都市穿著洋裝、個性直率的她,在做田野時則穿著白T恤、卡其褲,一副乖巧的樣子,女工們也會嘲笑她:「在我們這邊,沒有人會穿白色衣服,會弄髒。」
 
女工們不相信她已婚,因為沒有哪個 30 歲的已婚婦女還可以繼續讀書。她們也會要求看她手相,好了解為什麼她「命這麼好」,當知道李安如父親是醫生後,對這一切恍然大悟。李安如指出,「她們不是用你個人表現來評斷你的成就,是根據你的父親是誰去理解你為什麼現在是這樣子。就因為我生在醫生家庭,所以我不用做工。」
 
「這些看起來弱勢、沒有辦法掌握自己人生和前途的女性,其實很有意識地知道自己為什麼在這個位置上,並且在所能容許的一些空間裡,盡自己的努力。」李安如說,這裡有她們作為一個人的 identity(認同)與尊嚴。而從第一個田野開始,「未婚女性在父系體系中的能動性」就一直吸引著她,讓她深感到這是個值得研究的議題和挑戰。


▌更多不為人知的歷史故事
 
 


《女工之死》替鬼魂翻轉汙名化指控


《女工之死》替鬼魂翻轉汙名化指控
「廿五淑女之墓」牌坊。圖片來源:唐文慧、陳昱名提供
 
《女工之死》中的 25 位女性也是如此。她們同樣活在經濟不公平、階級不公平狀態中,但在李安如眼裡,這些女工也是有意識地認知到:沒有人逼她去加工出口區工作,但如果不去,我們家就是沒有飯吃,「這是無可奈何的事,但也是她們的選擇。」
 
「這雖然可以說性別不平等,但我寫這本書是想把這個故事講得更完整,它不只是個性別故事而已。如果真要談性別,也必須重新回到既有的情境脈絡裡看。」李安如舉例:這些父母不是不愛自己的女兒,所以才讓女兒去加工出口區工作,而是因為加工出口區需要的,是女工。「現實環境讓他們做了這樣的選擇,但如果發生問題,應該怎麼解決?」
 
這些父母會說因為家裡窮,女兒又很孝順,所以去賺錢,但正是因為如此孝順的女兒就這樣死去了,更讓他們心裡難過不捨,才會設法讓死去的女兒能夠「過得好」。「但這群女工已經過世了,所以,她沒有辦法出面替自己爭取什麼的,只能透過活人來講話。」李安如表示,「鬼魂徘徊不去是慾望尚未實現的表現,其中有生者的願望,也有逝者的願望。它是雙方的,所以它不是一件壞事。」
 
李安如在書中以「幽靈政治」作為理論引用。她解釋,近年來,社會人文學界時常做「幽靈政治」的研究,來反映這個多戰亂、多紛爭的時代心理,指向「不正義」。她說,「鬧鬼」是一種隱喻,用來反映一種令人不安、遭到隱埋的歷史,而鬧鬼背後代表的意義,或許是失落或未竟之路的遺憾,因此嘗試將自己認為不公平的歷史轉變成公義,「(這樣的談法)從來就不只是要談過去,而是為了現在跟未來。」

《女工之死》處理國家、生者與逝者的折衝


《女工之死》處理國家、生者與逝者的折衝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而包圍著 25 淑女墓遷移改建的論述,便是反映各方觀點的「文化商品」——這 25 名女工,先是因為 1967 年高雄港第二港口的擴建工程,讓旗津從一個半島成為「孤島」,以至於非得搭渡船過海不可,才會因船難溺斃。後又因 1988 年高雄港擴建計畫,25 淑女墓用地被徵收,安葬她們的墓地不僅被迫遷到旗津大馬路上,在 2008 年甚至以勞工公園的概念改建。
 
「包含台灣在內,近期很多東亞國家都在侵佔墓地,將墓地移作其他用途,讓你再也看不到任何跟死亡、鬼魅、超自然、神明有關的事。」李安如稱她將著作命名為「鬧鬼的現代性」,重點其實落在現代性,「現代性不是只有女權主義說了算,或是國家說了算,可能就是因為鬼魂不同意你的現代性,所以要鬧你。但鬧鬼不一定是件壞事,只是一個以文化處理事情的方式。」
 
李安如進一步解釋:「鬧鬼的現代性」主要在傳達台灣社會中生者跟逝者之間的交流,也是生跟死之間的社會性連結,「不管是鬼真的來鬧你,還是你覺得鬼來鬧你,都是發生在生死之間的社會性連結,在不預期、不正常的情況下斷掉,而必須重新去修復這個連結的時候。」
 
「所有的社會文化都要處理死亡的問題,因為社會秩序跟宇宙的秩序要重新回歸到一個原點。」在李安如的觀點裡,25 淑女墓除了有漢文化體系下性別不正義的問題,也有現代國家對空間運用的想像。將私人空間移為公共使用,進而要求這 20 幾個女兒或姊妹死亡的家庭配合遷墓或改建成公園時,就必須要溝通協調。因此,這本書呈現的是國家為了空間治理,和女性主義者要求政府正視女性勞工的貢獻,以及家屬為了親人死後安寧三方的角力與折衝。
 
《女工之死》以相當大的篇幅,處理國家、女性主義者和家屬的意見角力,因此,即使是國家公務員也必須透過擲笅作為國家和個人、生與死之間的折衝協調。

《女工之死》直面歷史的暴力與苦痛


《女工之死》直面歷史的暴力與苦痛
圖片來源:Canva
 
「人類學者常被問到一個問題:你相信鬼神嗎?」李安如強調,相不相信並不是她需要解決的問題,只要報導人相信這是真的,她就相信報導人的話。「不過,他們也可能是不相信的,還是會(對這種文化解決方式)抱持懷疑,所以即使把女兒的金身帶回家,還是不會跟祖先或神明擺在一起,會放在另一個地方。」
 
李安如進一步解釋,「裝金身」吸引她這個人類學者之處,在於這些父母找到一個「文化容忍」的方式,為他們的困境提供轉圜,解決了他們的問題。不管是將女兒的金身放在家裡的另一層樓,或是置放在當地的廟宇,「當代會用理性科學的方式去談論 25 淑女墓,談女性勞工的貢獻,談高雄是性別平權的城市,媒體說的都是這樣的事。裝金身這樣的故事,你可能沒有聽說過,但不代表這件事不存在,台灣民間力量是很強大的。」
 
對李安如來說,《女工之死》的出版是在 2025 年的今日回望 1970 年代的事情,藉此面對記憶、空間和時間之間的糾葛。「歷史跟記憶不只是談過去,它從來都是為了處理現在的問題、創造它所認知的未來而存在。過去只是一個很好的介面,讓我們合理化我們現在要做的事情。」李安如表示,這本書如果要拉出重點,她會說是:歷史如何變成記憶、記憶如何變成了遺產。遺產可以是空間,但也可以是文化商品,而 25 個淑女墓被改建成勞動女性紀念公園後,如何被介紹、行銷,背後會有一套論述,或是政治上,文化上的目的,都是我們可以好好去思考的。
 
「鬼魂的出現擾亂習以為常的現實,所以終極來說,它形成蘊涵改變潛力的場域。」李安如說,沒有人喜歡鬼,所以「鬧鬼」的事,一定要解決,才能產生生者跟逝者合力喚醒社會認知歷史的集體能力,從而認真面對過去的暴力和苦難。這麼一來,整個社會才可以徹底和過去社會撕裂摩擦告別,共同想像一個未來。
 


▌後工業台灣女性勞工被消失的真相
 
「25淑女墓」合葬了因超載翻覆,因此罹難的25位未婚女性,然而近年來遷墓、汙名化的謠言在大眾間流傳,究竟這些未被細說的真相為何?
 
本書探討後工業時期女性勞工的發展、艱難和想法,從過去、未來還有現在的角度,觀望不曾被人講述的歷史真相。

女工之死: 後工業時代, 一則關於鬧鬼和空間記憶的人類學敘事
 

▌展現1920~1940年代臺灣的女性縮影
 
本書收錄六篇當代青年創作者的作品,以及七篇日本時代臺灣作家的相關文本,細膩描繪介於傳統與現代的女性們。
 
跨越過去歷史,看見不同時空下女性的幸與不幸。

她們將往何處去: 日本時代女性的十字路與青春夢
 
 
 


▌更多民間傳統習俗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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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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