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飞兔之父「迪布纳」的创作历程,分享他如何用一笔画出温柔故事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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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飞兔之父「迪布纳」的创作历程,分享他如何用一笔画出温柔故事

撰文 莊世瑩(作家)

书店里有琳琅满目的儿童图画书,那些深受小朋友欢迎的经典作品,都是怎麽创作出来的呢?来自不同国家和文化的知名图画书创作者,他们的作品为何具有吹笛人般的魔力,让一代代孩童着迷?他们在童书的发展上有什麽贡献,又为童书世界注入了什麽样的新活水?
 
今年迎来七十岁的米飞兔,简约的线条搭上标志的「X」形状嘴巴,在大小朋友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米飞兔独特的魅力,直到现在仍有许多童书与授权商品仍在市面上贩售,也有广大粉丝为此疯狂。
 
米飞兔的创作者——迪布纳(Dick Bruna)如何创造这只受人喜爱的小兔子?他的人生经历又有什麽跌宕起伏的历程?以下介绍迪布纳的人生经历,以及米飞兔的起源与初衷,邀请读者一起逛游多采多姿的儿童图画书世界。

除了米飞兔,那些受人喜爱的兔子角色


坦尼尔绘制《爱丽丝漫游奇境》的白兔先生及波特绘制《小兔彼得的故事》的彼得兔(图片来源:左/右)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路易斯.卡洛尔(Lewis Carroll)在一个金色的午後,为三个女孩讲述了一则荒诞的故事,经过两年增补改写,於 1865 年出版了《爱丽丝漫游奇境》。全书由一只古怪的白兔开篇,牠穿着背心,手持怀表,自言自语,行色匆匆。好奇的爱丽丝跟着牠跑,掉进了深深的兔子洞里,由此展开一段不可思议的冒险旅程。
 
《爱丽丝漫游奇境》与续集《爱丽丝镜中奇遇》的首版插画,皆由约翰.坦尼尔(John Tenniel)绘制,他为这两本书所创作的插画,亦是有史以来最为知名的文学插图。谜样的白兔先生,还有故事中疯狂下午茶会里的三月兔,在坦尼尔扎实灵活的钢笔画技法下,不仅展现出角色的独特性,更赋予了他们不可磨灭的经典形象。
 
灵动矫捷的兔子,是儿童文学作品中的要角。20 世纪初,穿着蓝外套且调皮捣蛋的彼得兔,蹦蹦跳跳跃上了图画书舞台,《小兔彼得的故事》的文图创作者碧雅翠丝.波特(Beatrix Potter),陆续又创作了《小兔班杰明的故事》、《班家小兔的故事》和《陶先生的故事》,逐渐建构起一个完整的彼得兔家族故事世界。充满活力的彼得兔,至今依然走跳全世界,受到无数读者喜爱。

米飞兔之父,迪布纳的诞生


米飞兔之父,迪布纳的诞生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经过了半世纪,另一只风靡全球的小兔子米飞(miffy),在迪布纳(Dick Bruna)1955 年出版的《米飞》里初登场。今年是米飞的 70 岁生日,以她为主角的系列图画书,已被翻译成 50 多种语言,销售超过 8,500 万册,不仅成为儿童图画书的经典角色,更对大众文化、时尚等领域,产生跨域的影响力。被誉为「米飞之父」的迪布纳,是如何创造出这只掳获人心的可爱小兔呢?
 
艺术家迪布纳在 1927 年 8 月 23 日,出生於荷兰中部的城市乌特勒支(Utrecht)。他出生的这一年,恰好是中国十二生肖的兔年,冥冥之中似乎和兔子有着深厚的因缘。他的教名是亨德里克.马格达莱努斯.布鲁纳(Hendrik Magdalenus Bruna),但因为他是个胖嘟嘟的小宝宝,家人就昵称他为 Dik 或Dikkie,也就是「小胖子」之意。因为双脚患有先天的马蹄内翻症,矫正治疗时需长时间静坐,因此让他变成一个安静阅读和喜欢做白日梦的小孩。
 
迪布纳的童年在小镇度过,弟弟是他的最佳玩伴。他们自由的在花园里和鸡、兔子、狗和山羊玩耍,冬天则在自制的溜冰场学习滑冰,过着如田园诗般的生活。生活里还充满着音乐和书籍,几乎所有类型的书迪布纳都喜欢,但其中让他百读不厌的是尚.德.布伦诺夫(Jean de Brunhoff)的《大象巴巴的故事》。如同巴巴的故事描绘了温馨的家庭生活,迪布纳的家庭也给了他充分的安全感和文化教养。
 
上小学之後,迪布纳对绘画的兴趣更加明显。虽然与同学相处和乐,但他更喜欢独自画画,一画就是好几个钟头,停都停不下来。1940 年,他就读位於比尔托芬的中学,学会了弹奏手风琴,经常为家人演奏。这个时期他也在家中的书架发现了林布兰和梵谷的画册,一遍又一遍的翻阅,大师们的画作给予他深刻的印象。

创作米飞兔的艺术启蒙


Bruna是荷兰的全国连锁书店/文具店,品牌可追溯到Bruna家族1868年创立的书店兼出版社,现为独立公司并隶属Audax集团。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岁月看似静好,但远方战争的喧嚣已渐渐逼近,当 1943 年德军没收了他们家在比尔托芬的房产,迪布纳的父亲为了逃避自己和儿子可能被德军强行徵兵的危险,决定躲藏到雷赫特湖畔的避暑度假屋。天性浪漫的迪布纳,对於乡居生活一点也不以为苦,反倒拥有更多自由幻想的时间,他尽情作画、写作、作曲,甚至为母亲创作了他的第一个故事《Japie》。
 
布鲁纳家族自 1868 年起即经营出版公司,到了迪布纳父亲这一代,更是经营得有声有色,几乎荷兰的每个火车站都设有他们的售书亭。迪布纳家不时有作家和设计师来访,其中童书插画家赖因.范洛伊(Rein Van Looy)更和迪布纳成为忘年好友。他们一起探访林间,或到湖上泛舟,再将所见景致入画。迪布纳还曾经将这些小幅画作,和附近的农民换得一些战时珍稀的糖和奶油。
 
身为长子,迪布纳理所当然被视为家族企业的继承人。严肃的父亲对迪布纳的天真不知世事很不以为然,父子时起冲突。二战结束後,迪布纳不愿意再回到学校,而由父亲安排到乌特勒支的布罗泽书店实习,之後,又前往伦敦的出版商 W.H. Smith,以及巴黎的普隆出版社实习两年。
 
父亲一定没想到:这趟巴黎行彻底激发了迪布纳对艺术的狂热之情,一个前所未见的世界自此向他展开。20 世纪 40 年代末的巴黎,艺术人文荟萃,一片歌舞昇平,迪布纳沉浸在香颂的乐声里,流连在美术馆和画廊间。现代艺术给予他全新的体验,毕卡索(Pablo Picasso)的作品让他了解艺术家无需受限於传统,费尔南.雷捷(Fernand Léger)丰富的颜色和粗线条轮廓,对他日後的创作影响至深。但对他一生最重要的人是马谛斯(Henri Matisse)。

 旺斯玫瑰教堂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马谛斯晚年的彩色剪纸作品,是将线条和色彩单纯化、平面化的终极成果,启发并形塑了迪布纳的艺术创作风格。尤其是结合马谛斯毕生艺术菁粹的旺斯玫瑰教堂,其中的彩色玻璃窗,运用剪纸手法和大胆的配色,光线穿透流泄在神圣空间中。当迪布纳参观时,深为这座教堂的纯净与美丽而感动,从那一刻起,迪布纳所有的创作都是这份感动的回响。
 
从巴黎回荷兰後,父亲期待迪布纳继承家业,但经过巴黎的文化启蒙,迪布纳更坚定了要成为画家的决心,於是说服父亲,让他前往阿姆斯特丹的皇家视觉艺术学院接受美术教育。他拜在乔斯.弗罗斯门下,但很快的就发现自己对传统油画一点也没有兴趣。他更喜欢运用剪纸在平面塑造立体感,就像马谛斯的作品一样,色彩鲜艳、充满活力,且富有韵律。於是 6 个月之後,他就退学了。
 
就在这个时候,爱情轻巧的叩动他的心扉。他对住对街的艾琳.德.容(Irene de Jongh)一见倾心,个性腼腆的他,为了能在遛狗时不期而遇,因此养了一只拳师犬,还傻气的支起画架,在父母亲的阳台上作画,希望能引起艾琳的注意。经过一段时间交往,迪布纳鼓起勇气开口求婚,没想到却遭到拒绝。带着情伤,他逃避到法国南部,继续追求他的画家梦。
 
但见不到艾琳的日子,迪布纳根本无心作画,於是他回到乌特勒支再次求婚,这次艾琳虽然答应了,可是未来的岳父却提出一个条件:他坚持迪布纳一定要有正职,才能养得起他的女儿。尽管曾与父亲抗争多次,最後迪布纳还是在爱情之前俯首称臣,正式进入家族的出版公司工作,成为封面设计师。他和艾琳於 1953 年结婚,此後终其一生,艾琳都是他作品的首席评论员。


▌更多不为人知的冷知识
 
 


极简笔法打造米飞兔,增添孩子想像力


黑熊丛书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二战後,欧美出版业为因应大众的需求,兴起一股平装书的风潮,布鲁纳出版公司顺此潮流,也在 1955 年推出以推理、犯罪小说为主的「黑熊丛书」(Zwarte Beertjes)。这个系列囊括了许多知名的作家和作品,如:英国伊恩.佛莱明(Ian Fleming)的《007》、美国莱斯利.查特里斯(Leslie Charteris)的《圣徒》、荷兰作家 Havank 的《阴影》,还有比利时乔治.西默农(Georges Simenon)的《迈格雷》,都是高发行量的品牌保证。
 
到了 1969 年,「黑熊丛书」已缔造 2,500 万册的佳绩,除了拜布鲁纳出版公司设立的绵密销售网,部分原因也在於迪布纳设计的书封醒目易懂、引人入胜,而且魅力十足。他为每个作家系列都设计了一个专有形象,譬如迈格雷探长的烟斗、圣徒头上的光环,既用来彰显该系列的特色,也形成识别不同系列的标志。区别与相似并存,独特又融合於整体,这完全是迪布纳对於图形元素的精采诠释。
 
这些书封始终遵循着不能妨碍读者想像力的原则而创作。迪布纳总是先细读文稿,将他读後的情绪转化为封面所使用的颜色,然後用剪刀剪出描绘书籍主题的形状,再选择标题字体,最後协调颜色、形状和排版,以达到理想的叙事效果。为了能将故事在几秒钟内传递给匆忙的旅人,让他们能快速的从众多封面中做出选择,迪布纳将形状设计得更大更简洁,提升了廉价小说的视觉质感。
 
他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为家族企业工作,而自认是与作家合作。他和作家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并得到他们的肯定。西默农曾在写给他的信中说:「您为我的新书所设计的封面比上一本更简单,您是在尝试透过绘画来达到与我写作时相同的目的。」
 
其实迪布纳从未真正参与过布鲁纳出版公司的营运,他只是全心担任设计师。在他任职的 20 多年间,总共设计了超过 2,000 个书封和大量宣传海报。1968年,当公司举办 100 周年庆时,他的父亲终於肯定了儿子的成就,将「黑熊丛书」的成功,归功於「我那聪慧的儿子」。

 《toto in volendam》内页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在繁重的全职工作之余,迪布纳仍不忘挤出时间来创作自己的书籍,1953 年《de appel》(苹果)在荷兰出版,是他的童书初试啼声之作,也是他对马谛斯的致敬。接着他仍以剪贴色块的手法,出版了《toto in volendam》,这是一个关於绒毛玩具散步的故事。就在他创作的第三本童书,世界知名的「米飞」诞生了。
 
米飞的诞生,就像米恩(A. A. Milne)笔下的《小熊维尼》一样,源自迪布纳为儿子Sierk创作的故事。1955 年夏天,他们全家到海边度假,经常看到一只小兔子在沙丘跳来跳去,迪布纳想起童年时和兔子玩耍的美好记忆,於是在 6 月 21 日开始为 Sierk 讲述一只小兔子的故事,後来就以这一天定为米飞的生日。
 
米飞最初的名字叫「Nijntje」(荷兰文的小兔子之意)。在法国她的名字是「Le Petit Lapin」,1964 年首次在日本出版时,她的名字是「Usako」。由於她的第一位英文译者 Olive Jones 认为:「Nijntje」对非荷兰读者来说发音太难,於是为她取名为「Miffy」,没想到读者都喜欢这个简单响亮的名字,於是「Miffy」成功的跨越国界,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米飞兔。
 
但米飞兔并非一夕成名。起初家长们误解了迪布纳作品的「简单性」,在当时被视为是大胆出格的作品。他的插图风格极简,所有的图像均采用原色,甚至将其他人认为对比过强的颜色,例如绿色和蓝色并置在一起。画面没有透视效果,更遑论细节刻画,这都和当时繁复的、以叙事为主导的主流童书不同。然而迪布纳觉得,把一切尽量简化,让孩子们拥有充分的想像空间更好。
 
《米飞》系列的前 4 本,采用的版式是长条矩形。後来迪布纳注意到他的书太高,孩子的小手不易握住翻阅,於是在 1959 年,改以正方形格式印刷出版。他有设计海报的丰富经验,将一张海报大小的纸张摺叠成边长为 15.5 厘米的正方形,这样一本书刚好是 12 跨页,插画在版面的右侧,四行小写体的韵文以全白衬底在左侧,形成固定的格律。

米飞兔系列童书,创造独树一格的「迪布纳色」


米飞兔系列童书,创造独树一格的「迪布纳色」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迪布纳早期的书是手绘的,先用铅笔勾勒出形状,然後用油彩着色,最後再添加黑色的轮廓线。他持续研究尝试每一种技巧的可能性,不放弃寻找属於自己的风格。後来他的创作方式开始有所变化,先在透明纸上画草图,通常第一笔划是从耳朵开始。为了一幅理想的构图,往往不知舍弃掉多少画纸,等到他对画面满意了,就会在透明纸下垫一张水彩纸,再用硬铅笔用力将线条轮廓嵌入水彩纸中。
 
接下来的重头戏是用特别修剪过的软毛笔,蘸黑色的颜料画轮廓线。对迪布纳来说,线条就是他的笔迹。他从未采用过任何科技的工具,因为「有心跳的线条」会为他笔下的角色注入生命,赋予动态效果。接着他又屏气凝神点出米飞的眼睛和嘴巴,因为这关键的三点,代表米飞不同的情绪。期间只要有一丝失误,他会全部丢弃,从头再来过。

米飞兔系列童书,创造独树一格的「迪布纳色」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当轮廓也达到完美的效果时,他再将之转印到胶片上,这样他就可以尝试搭配不同的色彩组合,而不会破坏原本完美的黑白设计。迪布纳学习的正是马谛斯在《Jazz》一书中,透过移动和更换彩纸来定色的技巧。米飞图画书色彩鲜亮明快,迪布纳仅用了红、蓝、黄、绿、灰和棕 6 色,便经营出多采多姿的迪布纳色彩世界。这 6 个颜色因此而被称为「迪布纳色」。
 
迪布纳的每一本童书都经过自我重重的检验,最後他会将剪裁好的色纸贴在纸上,连同黑色轮廓的胶片,用正方形的方框确定四边位置,营造出最佳的空间感,才送交印刷。

米飞兔系列童书,创造独树一格的「迪布纳色」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虽然迪布纳确立了他的创作手法,但米飞的形象却渐渐有改变。早年米飞看起来有点像一只长着耷拉着耳朵的绒毛玩具兔,但自从改为正方形版式後,她就变成我们今天熟知的模样。在 1970 年《米飞的生日》,迪布纳为米飞的洋装添加花朵的图案,确定她是一名女孩。在 1979 年《米飞的梦》之後,她的耳朵和脸蛋都更圆润了些。2001 年《米飞装鬼》中,她的头部和身体的比例略有变化,让她看起来更像个蹒跚学步的孩子。

不只是兔子,米飞兔带领孩子认识死亡


不只是兔子,米飞兔带领孩子认识死亡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在迪布纳心中,米飞不是一只兔子,而是一个有人性、有情感的孩子。她拥有勇敢、自信、好奇、纯真和富同情心的人格特质。他以孩子的目光,描绘米飞的日常生活,《米飞的家》、《米飞到公园》、《米飞到动物园》、《米飞到海边》、《米飞玩雪》、《米飞到学校》、《米飞去美术馆》……所有的故事都是照着孩子的生活节奏来创作。

不只是兔子,米飞兔带领孩子认识死亡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不只是兔子,米飞兔带领孩子认识死亡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迪布纳说:「我从未尝试过教导孩子。」但随着米飞的成长,他的书也与时俱进,探讨了更复杂和严肃的问题,包括种族、霸凌、残疾甚至死亡。在《米飞和梅兰妮》中,米飞结交了不同肤色的好朋友。在《米飞和塌耳朵》里,米飞帮助被取笑的新同学。《乐堤》是一个坐轮椅的女孩,要怎样和她平等相处?当《米飞的奶奶》死了,该如何与孩子谈论「死亡」这个禁忌的话题呢?
 
随着迪布纳全球的声誉日渐增长,他接受了更多委托。他曾经分别为荷兰和日本设计过邮票,为国际特赦组织、儿童病院、世界爱滋病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设计过许多公益的海报和卡片。2000 年米飞生日时,他收到来自 80 个国家和地区的 38,000张 贺卡,获得了金氏世界纪录认证。

米飞兔成为孩子的朋友,共同面对疑惑


米飞作为偶像的影响力,几乎盖过了米飞本身,1971 年设立的 Mercis 公司,负责记录米飞的造型,制定米飞图像的使用准则,以及确定衍生商品的品质。创造出这个国际巨星的迪布纳,丝毫没有因随之而来的巨额财富而影响他的工作热情。每一次画米飞时,他依然会感到紧张,因为他想让米飞比昨天更好。

 位於荷兰乌特勒支的米飞雕像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绘画是迪布纳唯一想做的事,在将近 60 年的时间里,他维持着固定的作息,几乎每天到工作室里画画。每天早晨他约莫五点半起床,先为妻子榨一杯橙汁,再手绘一些小图,和妻子分享彼此的生活行事内容。然後他会骑上他的老爷脚踏车,沿着乌特勒之运河,穿行过舖满鹅卵石的街道,一边听着老教堂传来的钟声,为展开了新的一天而感到幸福。

米飞兔成为孩子的朋友,共同面对疑惑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途中他会在同一家咖啡馆暂停,喝杯咖啡,并为世界各地特意前来的粉丝签名。进入工作室後,他会先打开香颂音乐,让乐声陪伴他的灵感流淌,在完成上午的绘图後,他会回家和妻子共进午餐,下午回到工作室检视和修改画作,并亲覆孩子们寄给他的信件。大约五、六点钟,他悠然的骑着脚踏车回家吃晚餐,餐後来上一杯葡萄酒,然後九点钟早早上床睡觉。日复一日,这就是他情有独锺的简朴生活。

米飞兔成为孩子的朋友,共同面对疑惑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2011 年的某一天,迪布纳突然从脚踏车下来,暂时停止了呼吸。经过诊治後,他决定永远放下画笔,因为若不能全力以赴,那就是告别的时候。最後一次离开工作室前,他依照习惯将画笔和工具一一摆好,就好像从前总是为第二天的工作做好准备。他留下井然有序、摆满了粉丝寄来礼物的工作室,锁上门、骑上脚踏车回家,从此未曾再踏入。
 
2017 年 2 月 16 日,迪布纳在睡梦中安然离世,不只是荷兰,全球无数的迪布纳读者,都为米飞爷爷的远行悼念。荷兰官方发布了一张米飞垂着一滴泪的图画,仅有的一滴泪却是最悲伤的眼泪。如同迪布纳一生追求的简单和纯粹,他以身体力行见证了简约的真谛,以及化繁为简的力量。
 
迪布纳从不认为自己是个艺术家,他是为内心深处那个4岁的小男孩而创作。每一幅米飞的图像都是略带着疑惑、以正面直视读者。迪布纳曾说他会这麽做,是因为他想回应孩子们真诚坦率的目光,他要真诚的面对阅读作品的孩子们,无论他们高兴还是悲伤,都不要移开视线,他想成为孩子真正的朋友。

米飞兔成为孩子的朋友,共同面对疑惑
图片来源:Openbook 阅读志
米飞 70 岁了!相信在未来的世代,她还是会继续陪伴着孩子们长大,成为孩子的好朋友。
 


▌收藏米飞兔可爱周边
 
戒指环保扭蛋同样采用米飞兔一贯的鲜艳色彩加上简约设计,为日常穿搭增加小小亮点。
 
随扭蛋附上房屋造型收纳盒,也可以成为小小收藏品。
BANDAI扭蛋/ 米飞兔戒指环保扭蛋/ 5款套组
 
 
 
 


▌从更多角色学到的人生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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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 贰、 网路服务约定事项

    为利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网路交易与诚品会员之网路服务(以下称「网路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提供之网路服务时,请您详读「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在您开始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网路服务约定事项」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网路服务。

    • 一. 申请方式
      1. 开通网路服务完成验证后,即同步成为累计卡友。
      2. 若您开通网路服务时已是诚品会员(包含诚品人会员及累计卡友),系统将自动为您登录诚品会员卡号,或可于会员专区登录您的诚品会员卡号,启用网路服务功能。即可于线上平台(包含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诚品人APP等)进行个人消费纪录之帐户查询(包含:效期、点数、消费明细…等),并可于线上即时维护您的个人资料、修改个人电子报退订阅、参加指定之线上活动等网站内提供之各项专属服务。
    • 二. 权利与义务
      1.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及少年应负保护、教养之责任。若您未满二十岁,或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是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由您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同)陪同阅读本特别约定事项,在您的家长详读、了解并同意本特别约定事项后,才能使用网路服务。当您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已详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特别约定事项之所有内容。
      2. 诚品会员应自行确保网路帐号及密码之机密与安全。诚品会员对于自己本身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所为之一切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 (1) 网路帐号或密码如被冒用或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
        • (2) 不得将帐号、密码及其他相关资料,揭露、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盗用之情形外,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进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网站或使用网路服务之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检索、阅览、更改个人资料、参与各项活动,以及取得相关消费资讯、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均视为本人之行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帐号或密码使用网路服务。如有违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权利,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
        • (3) 网路帐号、密码及网路权益,仅供诚品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让、转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当诚品会员同意使用Facebook帐号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Facebook帐号之密码是由Facebook网站所处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不会接触到该密码,而且每一个Facebook帐号只能绑定一个网路帐号进行登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经营之各网路服务平台为第一次Facebook帐号登入功能时,需进行第一次绑定,第一次绑定后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经由登入Facebook帐号及密码而登入使用网路服务时,该登入的帐号即代表会员本人,使用者于使用网路服务之任何行为,均视为本人之行为,并需遵循诚品网路服务约定事项。诚品会员必须妥善设定、维护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帐号及密码,包含但不限使用网路服务结束时应适时登出网路服务之网站并同时登出Facebook帐号。
        • (6) 如果会员泄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个人资料、Facebook帐号及密码或付款资料,并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机会时,会员必须就第三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并可随时暂停或终止提供本项使用Facebook帐号及密码登入使用网路服务之措施。
      3. 会员不得基于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网际网路之国际规范。若会员于中华民国领域外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当地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不得利用网路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侵害他人权益之行为:
        • (1) 散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之档案。
        • (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 (3)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网路服务。
        • (5)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
        • (6) 滥发广告邮件。
        • (7) 其他诚品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4. 如会员利用网路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或犯罪活动,或任何违法行为,会员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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