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片與小說靈感的特殊連結?《字裡行間》訪談作家陳栢青的創作歷程
2025年9月27日
太棒了
你的粉絲將會收到這則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會員專區查看收藏的內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帳號已設定為不開放他人關注,無法分享給粉絲。

恐怖片與小說靈感的特殊連結?《字裡行間》訪談作家陳栢青的創作歷程

撰文 白睿文

華語電影研究學者白睿文從 2000 年代初期便陸陸續續展開一系列的專訪,採訪的對象涵蓋範圍極大,包含文學作家、導演、音樂家、藝術家等等,每場訪談以細膩卻精闢的對談,挖掘不同領域創作者的想法與脈絡。
 
《字裡行間:華人作家對談錄.台灣卷》中集結八位文學界廣為人知的著名作家,包含白先勇、林懷民、龍應台、駱以軍、吳明益、舞鶴、陳栢青、陳思宏,透過深入訪談,探索這些創作者的靈感來源,感受不同作家書寫題材的差異,呈現台灣文學圈多元且豐富的創作風貌。
 
以下為小說家陳栢青的訪談,在他的創作歷程中,曾出版小說《尖叫連線》《髒東西》,作品以癲狂的敘述角度,跳脫常理範圍,甚至與鬼片產生特殊的連結,不過這些元素為何頻頻出現在他的創作中?而他成為作家的契機又是什麼?透過專訪,得以更了解陳栢青的創作故事。


{本文經授權轉載秀威資訊,首圖由秀威資訊提供}
 

▌知名作家的訪談精華
 
白睿文採訪過許多不同領域的創作者,透過深入採訪,得以知曉這些作家的創作歷程,以及靈感來源。
 
本書收入八位台灣文學作家的訪談,探索台灣文學的豐富與多元。

字裡行間: 華人作家對談錄.台灣卷
 
 
▊作者
 
白睿文(Michael Berry)
 
1974年於美國芝加哥出生。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現代中國文學與電影博士。
 
現職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亞洲語言文化教授兼任中國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當代華語文學、電影、流行文化和翻譯學。

作家陳栢青成為小說家的契機


Q1:除了閱讀,寫作也需要經驗和想像力。您個人的經歷,比如當兵或跳舞——我聽說您跳了八年的《洛基恐怖秀》,是否對您的寫作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呢?


《字裡行間:華人作家對談錄.台灣卷》
圖片來源:秀威資訊提供
 
一開始,我並沒有想過要成為作家,只是個物質慾望很強的傻小孩(笑)。我的前半生都想活在舒適圈裡,想被父母保護,想被朋友圍繞。三十歲之前,我的目標就是逃避兵役。因為台灣每個男生都得當兵,我決定這一生都不要當兵,於是我選擇了逃兵。
 
逃兵的方法是什麼?在台灣,就是成為殘廢。但如果我殘廢了,我在同志市場的吸引力會大打折扣,所以我不能殘廢(笑)。於是我只能選擇過胖或過瘦,但這樣也會減少吸引力。所以,為了保持競爭力,我只能一直念書。高中後上大學,大學念了七年,為了逃避兵役;研究所又念了七年。所以,三十歲前我全部的時間都在學校,從未走出過學校的圍牆。
 
碩士畢業後,政府還是要我去當兵。我決定去一個我從未去過的地方。當時政府推出了替代役,於是我選擇了海外服役,我去了菲律賓。在菲律賓的經歷,真的對我產生了很大影響。那時剛好遇到廣大興漁船事件,菲律賓軍艦掃射台灣漁船,台菲關係異常緊張。同年,軍中還爆發了受虐事件。我想,在這個風口浪尖,讓我去菲律賓,我要不是被自己人殺死在軍中,就是在異國為外鄉人憤怒的獻祭。
 
等我抵達駐地。那是我待過最破落的飯店。史蒂芬.金的「鬼店」跟它一比,真的像是皇宮一樣。我抵達那一晚,菲律賓被那年亞洲最大的颱風暴風圈所籠罩。我哪裡也去不了,只能困在房間裡。這就是我第一次一個人出國。離開舒適圈的第一晚。窗外暴風像是某種人生的預言。我上了床。我以為我睡著了。至少睡了有一會兒吧。某一刻,忽然醒來,發現四周一片漆黑,按床頭燈,燈沒亮,發生什麼事了?停電了。還好對一個台灣長大的小孩來說,停電是常有的事情。我安慰自己,不怕不怕。我在台灣受的訓練就是為了這一刻。
 
黑暗中,雖然眼睛看不見,但在我的內心,在潛意識裡有個聲音低低地對我說:「可是,栢青,你不覺得房子裡有哪裡怪怪的嗎?」真的是什麼都看不見啊。我只能安慰自己:「陳栢青,你不要亂想,你是個瘋子。」我用盡氣力安撫自己。就在心跳趨緩,就要重新入睡的那一刻,忽然,一道雷打下來,雷光非常亮,我想那雷就打在窗戶旁邊,一瞬間,整個房間都在發光。
 
耳邊嗡嗡作響,在那轉瞬而滅的雷光中,我忽然知道,房間裡哪裡怪怪的了。因為剛才的雷光,我清楚地看見,原本應該散落在房間的三張椅子,不知何時正有序地排列著,以我的床為中心。像開圓桌會議般圍繞著我。
 
黑暗中,我被三張椅子圍繞著。

《字裡行間:華人作家對談錄.台灣卷》
圖片來源:秀威資訊提供
 
認清這件事的第一時間,我只冒出一個念頭:「所以,剛剛,在那樣的黑暗中,有什麼東西在椅子上看著我?」那時候我真以為自己就要掛掉了,要被黑暗吞噬在這間旅館裡。但跟著,我又想起來,畢竟我是看著港片長大的孩子,眾多港產恐怖片告訴我一個奇怪的知識是:鬼最怕的,是軍人和警察。

當下我想,哎喲,這麼巧,我可不就是中華民國軍人嗎?於是,我立刻展示我在軍中受到的優良訓練,三十秒時間掀開棉被,四十秒時間翻身滾下床,六十秒快速著裝,然後踢著正步走回床前。
我用軍中教我的坐姿端正地坐在床沿,我想,「鬼」既然看著我,那我也要看著它們!於是,我瞪大眼睛,一直盯著那三張椅子,一直瞪到天亮第一縷陽光射進來。這是我人生第一次出國,也是第一次在海外的經歷。
 
雖然已經超過十年了,但每次回想這段經歷,我總感覺又回到那個房間。我仍然記得那三張椅子。但不知道為什麼,最近想起那三張椅子,一邊害怕,我也會想像,如果當時我踢著正步,走到椅子旁邊,卻就著椅子坐下來,那會發生什麼事?如果當時,我踢著正步,卻直直穿過那三張椅子,走向椅子後面的黑暗,會發生什麼?

黑暗是那樣恐怖,卻又甜美,現在如果有人問我,寫作是什麼,我會跟人說,寫作,就是去那三張椅子後面的黑暗看看,並從那後頭帶回來什麼。

從那一晚之後,我嘗試從黑暗裡帶回去什麼。我成為了一名作家。


▌更多作家陳栢青談文學
 
 


作家陳栢青從恐怖電影獲得書寫題材與靈感


Q2:謝謝您分享這麼精彩的鬼故事。說到鬼故事,其實您的小說《尖叫連線》好像跟日本恐怖電影《七夜怪談》有種特殊的關係?可以講講這部小說與恐怖電影的特殊緣分嗎?


《字裡行間:華人作家對談錄.台灣卷》
圖片來源:秀威資訊提供
 
白老師剛介紹我時,提到了我每年都會去電影院參與《洛基恐怖秀》的演出,這是台灣金馬影展舉辦的活動,會有表演者扮裝在電影院裡隨著電影劇情一起演出,和觀眾直接互動。我記得第一次受邀演出時,驚訝地發現,在這個世界上,一個男孩可以被允許穿女裝、化妝,而沒有人會討厭你,甚至所有人都為你鼓掌。與其說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什麼是「自由」,不如說,是讓我感受到,什麼是「無限」。
 
有一年表演完我妝還沒卸,就直接從演出的戲院走出來,想直接回飯店去。剛進飯店門口,管裡櫃檯的大媽正低頭在吃東西,她一個抬頭看到我,臉色忽然大變,我和她同時聽到筷子掉在地上的聲音。從大媽身後掛的鏡子,我立刻知道她看到什麼─鏡中的我經過一整天的表演,現在是最醜的模樣。頭髮已經歪了一邊,裡面的髮網都露了出來,高跟鞋也有點歪了,衣衫不整,臉上妝容多半也脫落了。一下巴新鮮的鬍渣。

怪物。不男不女。醜八怪。死人妖……大媽其實沒有說出這些詞彙來。但看著她的表情,以及她身後鏡子中的我,我耳邊像有無數人正張開口,那是從過去到現在曾經傳入我耳邊的聲音。我以為它們已經消失了,但其實沒有,它們隨時會冒出來……

只要一個夜晚、一張鏡子,一切就會重現。一切就會回來。「我走錯了飯店了,對不起。」我正準備轉身要逃跑。突然間,大媽叫住了我。她低頭窸窸窣窣不知道在翻找什麼,接著,遞出一根吸管,對我說:「用這個喝,口紅才不會掉。」我忽然明白,大媽並沒有嘲笑我,她反而關心我的口紅有沒有掉。

就在那一刻,我突然覺得,就算你是怪物,你也會被某人寵愛,被人喜歡。

《字裡行間:華人作家對談錄.台灣卷》
圖片來源:秀威資訊提供
 
那時候我就想我要寫一個怪物的故事,所以我有了第二本書《尖叫連線》《尖叫連線》是本長篇小說,故事講述台灣發生了一種恐怖的傳染疾病,叫HLV,只要感染三天後,感染者就會變成喪屍,然後死掉,所以台灣正面臨滅島、滅國的危機。
 
可是我們的女總統想到一個方法,她小時候看過一部恐怖電影叫《七夜怪談》。《七夜怪談》這部電影大綱是,只要你看了被詛咒的錄影帶,七天之後貞子就會爬出來殺死你。女總統就想,按照這部電影的邏輯,只要我讓全台灣的人都看了《七夜怪談》,那大家就會被貞子詛咒,感染者就不會死在三天後,而是會死在七天後。

於是,總統派出了一個小隊去尋找這卷被詛咒的錄影帶。《尖叫連線》描述的是這個小隊的故事,我設計小隊裡全都是好萊塢恐怖電影裡最早死掉的那些失敗者,比如《十三號星期五》(Friday the 13th)裡第一個被殺的啦啦隊隊長,比如《半夜鬼上床》(A Nightmare on Elm Street)裡只愛看書考試的眼鏡妹……我想把所有恐怖片裡一看就知道他會死掉的人集合起來,例如那些愛亂講話娘娘腔的 gay,有色人種,亂搞的辣妹,只有身材沒大腦的體育生……我想讓這些人來拯救台灣。對我而言,我相信,能夠拯救世界的,是這些受過苦,是這些被遺棄的人們。
 
就像我在跳《洛基恐怖秀》時遇到的旅館大媽。我想把詛咒變成一種祝福。

Q3:那從《小城市》到《尖叫連線》,是否有一些在寫《小城市》的過程學到的寫長篇的技巧,直接用到第二本呢?


《字裡行間:華人作家對談錄.台灣卷》
圖片來源:秀威資訊提供
 
我學到某種技術,不如說,從《小城市》的紅衣小女孩,到《尖叫連線》的諧仿、搞鬼,我真正感受到的是,我越來越逼近某個自己在意的核心。你會發現,我很喜歡寫鬼,不如說,我真正想要它現形的,並不是電影中的鬼,而是真實人生的。那麼,在真實世界中,什麼東西是「看得見,又好像看不見」的呢?對台灣社會而言,就是同志。
 
我的第三本書《髒東西》就想寫台灣男同志史。不是透過電影的鬼來象徵,我要寫台灣社會中的鬼。台灣歷史中的鬼。社會禁忌中的鬼。我要讓他們從歷史中現形,如果他們消失了,我就替他們招魂,如果他們不存在,我就要讓他們附身,我要讓男同志的幽魂遊蕩在歷史的地平線上,也就是說,我不但想替台灣男同志寫史,我還想在台灣史中創造男同志。
 
 


▌更多台灣作品推薦書單
 
 



2001年正式營運,作家逾3500位,書種6500本以上。自有品牌:秀威、新銳文創、釀出版、要有光、秀威少年、獨立作家、秀威經典。代編印發行:獵海人、致出版、心一堂(香港)、西西弗斯(美國)、光的課程、希望學、TVBS等等。
太棒了
你已關注秀威資訊
取消關注
你已取消關注秀威資訊
您已經按過囉!
【會員專區 / 登入註冊服務暫停公告】
為了提供更優良的系統服務品質,目前登入服務進行維護中,將暫停登入/註冊服務、聯絡客服⋯等功能。
立即驗證手機號碼,以獲得更便捷的服務體驗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會員資料確認
您已是誠品會員,填寫資料與會員卡資料不一致,請擇一填寫以下欄位進行驗證。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記密碼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設密碼
驗證碼認證
已重新發送驗證信至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登錄卡號
誠品會員條款
歡迎您首次登入迷誠品,請您閱讀並同意以下服務條款: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


本約定條款所稱之「誠品會員」包括「累計卡友」及「誠品人會員」,「累計卡友」係指累計卡之持有人,「誠品人會員」係指誠品人會員卡持有人;「誠品會員卡」為累計卡及誠品人會員卡之統稱(以下簡稱為「會員卡」)。


  • 壹、 一般條款
    • 一. 誠品會員卡之申辦
      1. 累計卡

        累計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誠品門市服務台或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線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網站、【誠品人eslite】APP)申辦累計卡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或線上平台申辦。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累計卡於誠品通路消費累計達新台幣1萬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誠品門市服務台換發誠品人會員卡,若出示身分證字號與累計卡申辦資料不符,恕無法進行升等換卡。

      2. 誠品人會員卡

        誠品人會員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申請書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申請人確實填具申請書並親自簽名後,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申請書,或未提供與累計卡申辦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予本公司進行身分核實,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 二. 誠品會員卡有效期間
      1. 累計卡無有效期間限制。
      2. 誠品人會員卡自申請日起算,有效期間一年。於有效期間到期時,消費金額或消費次數未達本公司設定之門檻,該會員累計消費金額、消費次數、點數均歸零,並自動調整為累計卡。如不同意調整,請於會員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個月內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請人經本公司核發會員卡號時即成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會員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利進行身分確認,如持卡人拒絕出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
    • 四. 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恕無法以任何方法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如透過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線上平台申辦之累計卡持卡人欲申請實體卡片,可至服務台享首次免費申辦發卡;若持有之實體卡片遺失或毀損,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得申請補發,本公司將酌收工本費新台幣50元。於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遺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權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或點數、重製/仿冒本卡,或有任何違反本約定條款及各項最新使用規則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權益,並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資格。
    • 六. 已作廢之會員卡(如遺失卡、過期卡等)仍被流通時,視為無效,本公司有權將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誤用。
    • 七.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本公司有權暫停卡片之消費登錄、兌換功能及查詢等相關服務,直至異常狀況解除。
    • 八. 會員同意誠品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誠品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 九. 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請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項活動資訊,可至全台門市服務台,或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以利本公司儘速為您查詢或更新相關資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確更新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權益通知、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持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持卡人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會員卡之核發、續卡、停用、註銷及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各項持卡人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及相關服務之權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對會員卡之「約定條款暨規則」,得隨時修改或變更,並於修改或變更前之一定期間,於本公司門市或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有關本卡各項最新使用規則、各項權益、消費優惠、標識符號、合作廠商、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詳見誠品門市公告或迷誠品【會員專區】訊息:meet.eslite.com,本公司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變更之,以最後更新者為準。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會員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違反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十二. 對於會員卡之使用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洽詢本公司誠品顧客服務中心0800-666-798。
  • 貳、 網路服務約定事項

    為利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網路交易與誠品會員之網路服務(以下稱「網路服務」),當您使用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提供之網路服務時,請您詳讀「網路服務約定事項」,在您開始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網路服務約定事項」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網路服務。

    • 一. 申請方式
      1. 開通網路服務完成驗證後,即同步成為累計卡友。
      2. 若您開通網路服務時已是誠品會員(包含誠品人會員及累計卡友),系統將自動為您登錄誠品會員卡號,或可於會員專區登錄您的誠品會員卡號,啟用網路服務功能。即可於線上平台(包含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誠品人APP等)進行個人消費紀錄之帳戶查詢(包含:效期、點數、消費明細…等),並可於線上即時維護您的個人資料、修改個人電子報退訂閱、參加指定之線上活動等網站內提供之各項專屬服務。
    • 二. 權利與義務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依《民法》等相關規定,是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特別約定事項,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特別約定事項後,才能使用網路服務。當您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特別約定事項之所有內容。
      2. 誠品會員應自行確保網路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誠品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 (1) 網路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
        • (2) 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網站或使用網路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網路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 (3) 網路帳號、密碼及網路權益,僅供誠品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當誠品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Facebook帳號之密碼是由Facebook網站所處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不會接觸到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帳號只能綁定一個網路帳號進行登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經營之各網路服務平台為第一次Facebook帳號登入功能時,需進行第一次綁定,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經由登入Facebook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使用網路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並需遵循誠品網路服務約定事項。誠品會員必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網路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網路服務之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帳號。
        • (6) 如果會員洩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個人資料、Facebook帳號及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機會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網路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網路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綁定社群帳號
請於24小時內至您的電子信箱進行驗證。若您未能於期限完成驗證,請您重新註冊/開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權失敗,請稍候再試!
您尚未申辦累計卡,是否立即申辦?


取消
確認
網站個人設定建置
更換照片
*設定暱稱:
*請選擇你興趣的標籤:(3個以上)
已選擇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類商品
  • 旅遊文化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文活動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誠品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