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的真實,是作家與讀者之間祕而不宣的謊言契約|訪《不死鳥》作者薛西斯(下)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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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的真實,是作家與讀者之間祕而不宣的謊言契約|訪《不死鳥》作者薛西斯(下)

撰文 邱常婷(作家)、薛西斯(作家)

 
橫跨推理懸疑、都市奇幻⋯⋯台灣新銳創作者薛西斯,2013年以《托生蓮》獲角川輕小說大賞銅賞出道,但她並未就此走上書寫輕小說的純粹道路,次年旋即以武俠小說《不死鳥》獲獎,2015年再以推理小說《H. A.》入圍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類型無法拘束她,更像是她手中的魔術道具,勾引讀者進入一個又一個跨越不同領域、卻同樣迷人的薛西斯世界。

同樣遊走於不同類型、武俠奇幻一把抓的台灣作家邱常婷透過筆訪,與薛西斯共談這趟瑰麗江湖遊。

 
▶︎▶︎▶︎閱讀|俠是願意為了他人而使用你的特權,不論那是多麼微小|訪《不死鳥》作者薛西斯(上)

{本文內容由獨步文化提供,非經授權請勿轉載}



🔍上篇的問題提到了一些女性角色的名字,我想更進一步請問,薛西斯如何創造《不死鳥》角色的名字?因為我覺得這些角色的名字都非常美,而且不會太浪漫或華麗使人出戲,只是無比雅緻與合適,甚至連蠱蟲和門派的名字也都好好聽。

【薛西斯】:
有些名字是為了提示或輝映人物命運而設計,比如「承平安樂」之世,就是注定與「悲麟嘆鳳」之世背道而馳的。
其他的話,原則有點像寫詩吧,不可太俗,也不可太雅太險。


🔍在讀完《不死鳥》後,我其實感覺整個故事的背景和世界觀相當龐大,可以在閱讀的過程中,看見薛西斯為了在故事中開闢出清晰的道路所做的犧牲。不知道在所有的故事線中,有沒有哪一條線是你覺得還有未竟之處,或者雖然已經寫完了,但私心仍有一些想像留在腦海中呢?

【薛西斯】:
前面也提到,我心中武俠小說的最大魅力在武林,就以這一點來說,武林寫得不夠豐富是最大的遺憾吧,但單集的篇幅很難寫出一個更完整的武林了。

如果單純就故事幾條主線的話,舊版缺陷是比較明確,我和編輯有針對這些問題討論過,其實我們的觀點頗一致,就是丹陽谷的鴻麟三人組和棲霞派必須收尾。
前者當年我自己就很清楚有問題了,而且我不知道怎麼處理,對不起,只好擺爛。這回倒也不是說大展鴻圖,至少做了一個情感上較完整的收結。
後者我與編輯看法就比較分歧,這回我仍不願收尾,只是結得乾淨一點,提醒大家,山上當然會有一個結局,只是我沒說。

而那具體是什麼?對我來說,棲霞派的結局,就如同薛丁格的箱子裡一頭已死透的貓。唯一讓貓活下去的方式,就是永遠也不打開箱子。不過我將一些對棲霞的意見留在番外篇了,也算提供讀者一些想像的可能性。


🔍再來想請問薛西斯比較技術性的問題。我還很清楚地記得自己被《不死鳥》的故事勾住的時刻,就是我讀到石棺中的女孩失蹤(為了避免劇透,我就不說明得太清楚了)。雖然你很快便解決了這個懸念,但總是有新的劇情和新的懸念緊接而來,這讓我想要繼續讀下去,迫切地渴望知曉結局。我十分好奇薛西斯在設計劇情或伏筆的時候知道你的設計會給讀者帶來這樣的效果嗎?如果是的話,你如何有技巧地編排這些層層疊疊互有關連的劇情呢?

【薛西斯】:
是,寫作時我會意識自己做的每件事帶來的效果。
要說編排技巧,我覺得只能根據故事臨場見招拆招,但通用的大原則是,時時刻刻將讀者放在心上。我會一直在腦中想像讀者,模擬他們此刻在想什麼,作家的控制欲可能都很強。

我經常一邊寫作一邊聽到讀者的聲音,那有時也頗使人發狂,因為這些虛擬讀者十分刻薄,事實上,我現實收到的批評經常都沒有我腦中這些虛擬讀者的百分之一惡毒。


🔍薛西斯提到自己腦袋裡讀者的聲音,這是否也是寫作者做為自己的第一個讀者,在一面寫一面讀的過程中不斷產生想法呢?想要進一步追問如何平衡內在的兩種聲音,因為這樣看上去,作者與讀者的兩個角色似乎經常衝突。而如果這個「讀者」指的不是作者分裂出的另一個身分,而是真正想像出的其他讀者,十分好奇想請問,薛西斯覺得這會是怎樣的一些人(外貌、穿著、神情、身分)?

【薛西斯】:
必須面對市場上的讀者,讓我學會一件很重要的事:個體和群體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人群雖然由人組成,有很多類似人的性質,但人群的本質並不是人。

我腦中這位就是人群而不是人。所以他是男人也是女人,是太聰明的人也是太愚笨的人,是很前衛的人也是很保守的人,是喜歡我的人也是討厭我的人。另外,由於我自己也混在這個人群中,所以你可以說他既是作者自我分裂出的另一個人,同時也是作者想像的其他人。

我其實從沒有想要平衡他的意思,他有時候滿好用的,會痛罵我但也會瞎捧我,而且,如果我可以這麼簡單叫他閉嘴,後面那個600字難題就不存在了嘛。
如果一定要有形象,可能是一團黑暗混沌不可名狀之物吧,但此物會發出聲音,而且配音員是我自己。


🔍薛西斯不止一次提過小說的虛構性,但我認為好的小說沒有足夠真實的細節也無法說服讀者。而薛西斯的故事總是可以在某種程度上,使我相信是真實的,這並非是指《不死鳥》的故事真正出現在世界某個角落,而是讀者能夠藉由薛西斯的文字,讓《不死鳥》在內心真實地發生。對我來說這是小說不可思議的地方,更精確一點來講,是幻想小說能夠創造的魔法。幻想文學曾被稱為逃避文學,因為只是純粹的fantasy。那麼薛西斯又是如何看待小說虛構裡的真實呢?

【薛西斯】:
我為寫另一本作品《塔納托斯的夢境》,大量閱讀佛洛伊德著作,閱讀過程中我感受到一股強烈的乖離:我時時刻刻都覺得他在胡說八道,即使如此,我仍深深為他所說的一切著迷。

這種感受讓我忽理解為何許多人指責他是空想文學家而非科學家,這或許正描繪出小說家的一種本質:我們很像政治或宗教領袖,必須時時煽動讀者,讓他們願意跟隨自己。但和領袖們最大的不同是,我們並不需要讀者真的相信我們。

因此我認為,所謂虛構的真實,其實是一種作家與讀者間建立的默契,一種祕而不宣的謊言契約——你知道我在胡說八道,但闔上這本書以前你裝做什麼也不知道地相信我,由此交換一段時間的快樂。

至於契約如何建立,是作家與讀者之間的事,傳統文學或許會更認可寫實一些,但必須要夠寫實才能建立契約,倒沒有這樣的事。
比如輕小說經常誇張地捨棄寫實,但還是能和客群讀者建立契約。而推理小說迷也會有限度的容忍不寫實(一個驚世犯罪手法,只要在理論上可行且暫時無法證偽,我們就願意簽約啦!)
換句話說,真實和虛構的價值如何看待,我想應該根據的是你想和誰簽定契約、並簽到什麼程度的問題。

我不太喜歡逃避文學這個詞,它聽起來很像一種n世代會拿來抱怨n+1世代的用詞。有陣子我著迷於一位南斯拉夫作家,覺得與我平時讀的作品都不同,他筆下的一切如此充滿幻想風情——忽然我察覺,這可能是因為我從未去過南斯拉夫(未來大概也不會去),一個南斯拉夫人都不認識。我依賴他說的每句話來認識他的世界,他的真實對我來說,本質並無異於九又四分之三月台的虛構。

而這虛構與真實的界線,因科技還在繼續高速溶解。我們的真實世界正持續縮小,基本上縮到一個螢幕那麼小。我們根據這小螢幕每日窺看他人一定程度虛構(或稱之為再編輯)的人生,並將它解釋為真實。

我想,所謂的真實,本質上經常也是仰賴他人所描繪的虛構進行的一種再建構。活在世上,我們參考真實建立虛構,又用虛構再建立真實,所以實與虛,我一向是懶得太用心區分的。


塔納托斯的夢境


🔍我其實有在默默關注薛西斯的噗浪,我看見你提到曾經有一段時間想放棄寫作,我想請問是否現在仍然會有這樣的想法呢?如果有的話,你又是如何克服的?做為一個創作者,是什麼支持你不斷寫下去?

【薛西斯】:
據說人類心智平均每分鐘可解析750字,而我們說話速度則平均每分鐘150字,也就是說即使此刻正在講話,我們腦內都還有600字空間的沉默。

我那600字的沉默空間無時無刻都是爆滿且大轟炸式的,支持我寫下去的力量大概就是這個,想把這些東西從腦子裡騰出來。我從來沒有克服過放棄寫作的慾望,只是在600字難題存在下,兩害相權取其輕。
寫作要耗費大量時間、集中力和理性,就像在金字塔頂旋轉一顆玻璃球,一點變動就足以摧毀它。因此與其靠個人意志力,我更希望大環境對創作更友善,至少把金字塔變成一個碗,在玻璃球真的不幸落下時,還有機會根據慣性定律來回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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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題!這可能是個有點古怪的問題,但由於《不死鳥》深入探討死亡和長生不老的主題,我想請問薛西斯,假如可以,你會選擇如不死鳥加百年身的長生不老、或者僅服下不死鳥,有限但漫長的生命呢?既然無論如何都有超過常人的生命,你會利用這些時光做什麼呢?

【薛西斯】:
艾西莫夫有一段小說情節讓我印象深刻:某星球的人壽命很長,於是發展出極度個人主義,因為他們可以花上幾百年去研究一件事,個人就足以精通所有領域。而有壽限的地球人為了快速突破,則常須互相合作、依靠傳承。

所以,如果我擁有無窮生命,應該會投身研究一切宇宙真理,既然如此,勢必就需要精力、需要有維持在巔峰的生理狀態來配合,那就需要百年身啦!
我覺得只是單純延長生命沒什麼意義,就像現在過度發達的醫療帶來更多拖延痛苦。不死鳥的設計根本是有缺陷的,但也不能怪它,因為它的設計理念只是要拿來騙天使融資。
不過,也許我兩者都不想選吧。極度個人主義同時也代表我們不再需要同伴,我們必將失去群居動物的本能——我認為,群居動物的本能就是愛。

就算我再怎麼討厭社交,失去愛的能力,這個代價畢竟還是太大了。



▌薛西斯 Xerses

薛西斯
臺灣作家,創作類型跨推理、武俠、奇科幻,善以人物及謎團為軸心,寫出縝密懸疑的作品。故事多從我們生活熟悉的元素入手,挖掘出人性困境後輔以想像力羅織的設定,令人想起閱讀虛構文學時最樸實的追求--希望讀到一個有趣的故事。

▌邱常婷

邱常婷
生於1990年春,東華大學華文所創作組碩士畢業,目前為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博士生。著有:《新神》《怪物之鄉》、《天鵝死去的日子》、《夢之國度碧西兒》、《魔神仔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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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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