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一家书店 随时代更迭的文化场所 |典藏敦南纪实图文志24/24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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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一家书店 随时代更迭的文化场所 |典藏敦南纪实图文志24/24

撰文 陳羽新 影像|誠品資料照

「与文学为伍、与艺术相伴」是诚品敦南店植入大家心中的印象,会有今日的定位,是创办人吴清友先生经营诚品的初衷,吴先生曾说:「诚品是一个文化场所,这个场所具备了复合式经营模式,不只是书店,这里还有画廊、艺文空间、咖啡、餐厅、家俱、商场等等」,企图伸展多元多角的场所精神,而诚品敦南店正是第一间被赋予这个期许的文化场所。

「人文、艺术、创意、生活」诚品敦南核心基因
1989 年成立,位於仁爱圆环旧址的诚品敦南店,一开始是经营人文艺术专业书店,同年五月诚品画廊成立,以推动华人当代艺术为职志,诚品画廊执行总监赵琍分享:「吴先生曾经跟我说,在8O 年代末9O年代的台湾,他想要找一个有一点文化感,或是有质感的礼物,但他找不到这样的地方可以购买,他又说到想要有一个地方可以休憩,可以在那边停留,看个书、听音乐,或是欣赏艺术品,他也找不到这样的地方」,而诚品敦南店便是在那样的时代氛围,众人渴求知识与美感生活的追求之下,被构筑出来的。开幕第一年,书店引进专业的原文精装艺术书及外文书籍,让不少艺术家和艺术喜爱者深感过瘾;诚品画廊也同步推出连续6 档非营利性的艺术展览让民众贴近艺术:李德、庄普、司徒强、陈世明等人都在当年参与展出,并成为画廊长期合作的友好艺术家。1996 年搬迁现址後,诚品敦南扩大规模,增加书与非书之间的多元性,赵琍认为阅读、艺术和生活是并重的:「整个场所里面有书店、家俱跟画廊,可能别人不能想像这三者同放在一起,但是其实三者之间在美学风格上是非常接近的,能够互相给力映照彼此。如果让我选整个诚品我最喜欢到哪里去,我喜欢到书店去,我觉得那是享受,然後很有意思,对我来说书店是一个桃花源,所以我一直都觉得我们画廊跟书店像是姊妹,有着浓厚的姊妹情深。」



以人为本的场所精神
诚品敦南店占地438.3 坪,诚品书店位於2 楼,共划分成7 大书区,藏书20.7 万册,每日有超过万瓦的思潮电力在此流动。这个空间具有众人所凝聚的特殊氛围,正如赵琍回忆:「吴先生一直在强调场所精神,他觉得每一个空间都需要有自己的精神」,诚品敦南店保持人人平等的精神,让每个人都有阅读的机会和权力,提供一个真正能让心安静、定下来的角落。在书店的人们,走在温暖的木头地板与台阶穿梭,因为书柜之间的隐密性让想专心沉淀的阅读者有了自在的角落,就地以自己喜欢的姿势盘坐或是蜷伏,怎麽样都不违和,而这样的席地而坐阅读,也是在敦南才能一睹的特殊现象。诚品敦南之於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解读,云门舞集创办人林怀民曾於访问中提到:「每当我感到需要安慰与疲累时,就会到诚品书店逛逛。摸着书,看着书,都觉得在认识朋友。而诚品就是经常给我介绍朋友,对我最为熟稔的那个朋友」,这里不只是空间与书本的总和,而是有更多的感性加乘,读者与我们进行双向式互动,各种故事、回忆、情感反馈给这个场所形成独特色彩,诚品人一致认为阅读者群像更是使敦南精彩的重要关键,因为最美的风景始终来自於人。

书本是创意灵感的源头 而且我们大无畏
除了诚品画廊定期规划展览及艺术家专业推广,诚品书店也沸腾着各式奇想创意,致力把有态度的事件带给大家,打造一个从阅读出发的文化场所。诚品品牌策展协理谢淑卿表示:「因为是书店起家,起初在策画活动时会从各式文本里寻找想法灵感,举例像是 24 小时书店是受到卡尔维诺 (Italo Calvino)《看不见的城市》一书启发,把现实和幻想交融在一起,透过自己的想像构筑美丽新世界,因此借镜文本传达的理想,向城市大胆抛出『看不见的书店』徵文议题,诱发读者开启对於书店的各种想望」。打破直线思考框架是诚品企画同仁最需要有的特质,必须要会自己做一场有趣的大梦,再用不畏惧的勇气「玩」成这场梦,3O 年来所策划的活动现在重新检视还是不落俗套,谢淑卿继续分享:「当时我们就是有满满不甘受拘的文化激情,没有包袱也忘却界线,策画这些活动,不是从讨好的角度出发,而是觉得应该做,感觉好像很好玩……」,从既定的日常里找到突破现状的线索,带给知识启发,也喂养渴望的灵魂, 这样的定位也吸引到各类创意工作者们的聚集,物以类聚後大家越玩越起劲,共同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生活之载体、经典不过期存续於时代的文化种子
诚品敦南因为场所精神的凝聚,3O 年来产出许多永不过期的美好,而这些美好都从人文、艺术、创意三个元素出发,延伸进入生活,内化成为自己的一部分。1996 年迁移现址後所举办的「夏日游戏」—连续 13 周马拉松式的夏日街头音乐之夜,与破报、台北爱乐合作,邀集浊水溪公社、陈昇、张雨生、陶晶莹、雷光夏、陈珊妮、董运昌、糯米团、香港黑鸟乐团、Dancing Stone、英国乐团等音乐创作者连番上阵,这样的景况和演出内容,在当时台北街头是首次发声,提供独立音乐创作者唱出青春世代离骚的舞台,抚慰当时现场不少年轻热血的心,沸腾气氛至今都还清晰。此外 1997 年成立迄今的诚品讲堂,以「知识的载体人文的发声」为使命持续开讲,诚品讲堂的起心动念是希望阅读不只局限於纸本,思想可以有更多元的渠道展现,从音乐、文学、建筑、风格生活到艺术实验导入进生活。而艺术家董阳孜老师也分享过:「书法,就应当要生活化」,2OO6 年董阳孜於敦南 B2 艺文空间举办《沈墨似金》书法展, 就体现了艺术也能生活化,现场选择搭配简约生活道具,像是台湾早期古董家具书桌、椅榻、木柜来凸显书法展件,这些家具桌椅都可倚坐休息使用,融入展场与身体互动,拉近观者与作品的距离。自 1989 创立敦南能量就不曾间断,2O19 年启动「典藏敦南」系列活动, 跨海邀请旅日法籍建筑设计师 Emmanuelle Moureaux 一同打造「1OO colors 光谱漫游」大型倒数装置,作品灵感来自敦南时间轴 1989 年至 2O2O 年,从起始逐年排序出敦南时光,作品采公共开放式垂挂於阶梯,让每个人走过全程时光当下还可以近距离拍摄合照留影,适切融入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即使物换星移,诚品人保持对文化和艺术的经营投入,关切社会声音与时代趋势,诚品敦南的基因就像文化种子遍地开花,3O 年来不间断地悉心灌溉,从新创到传承,这些被场所精神所凝聚的光点也就不会熄灭。



3O 年时光浓缩成册,令人再次心动的敦南旅程。
典藏敦南纪实图文志 24/24 [点此看如何获得]


赵琍
诚品画廊执行总监,凭藉对艺术市场敏锐观察力率领诚品画廊与多位华人艺术家合作,2OO9 年诚品画廊与台北市立美术馆推出《蔡国强泡美术馆》,总参观人次超过 22 万人;2O12 年获「中华民国画廊协会」颁发资深经理人奖;2O18 年获
《FOCUS 焦点艺术》评选为台湾当代艺术影响力×1OO 位。

谢淑卿
诚品品牌策展协理,诚品资历 24 年,曾企划包括诚品讲堂、诚品好读、诚品 1O 周年庆系列活动、诚品戏剧节、一卡皮箱秀自己敦南创意市集、诚品屋顶音乐节、诚品春季舞台、《蔡国强泡美术馆》、诚品书店香港铜锣湾店开幕活动、诚品生活苏州开幕活动、几米创作 2O 周年诚品巡回展、诚品 3O 周年庆信义艺术计画等上千场次活动。



Life comes from light, Spectrum is the essence of light. 光幻化成色彩,並帶來了能量與生命,將人文、藝術與創意融入於你我的生活,綻放自我的精彩,這就是我們的誠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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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约定条款所称之「诚品会员」包括「累计卡友」及「诚品人会员」,「累计卡友」系指累计卡之持有人,「诚品人会员」系指诚品人会员卡持有人;「诚品会员卡」为累计卡及诚品人会员卡之统称(以下简称为「会员卡」)。


  • 壹、 一般条款
    • 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1. 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2. 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 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1.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2.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 六. 已作废之会员卡(如遗失卡、过期卡等)仍被流通时,视为无效,本公司有权将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误用。
    • 七. 为维护持卡人权益,如本公司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卡片之消费登录、兑换功能及查询等相关服务,直至异常状况解除。
    • 八. 会员同意诚品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EDM)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信箱帐号。惟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行销时,诚品将停止继续发送行销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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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 本公司保留会员卡之核发、续卡、停用、注销及随时修改、变更或终止各项持卡人权益、消费优惠、活动内容及相关服务之权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对会员卡之「约定条款暨规则」,得随时修改或变更,并于修改或变更前之一定期间,于本公司门市或网站公告或个别通知持卡人后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个别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以电话或Email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于前述特定期间内通知,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有关本卡各项最新使用规则、各项权益、消费优惠、标识符号、合作厂商、活动内容等相关资讯,请详见诚品门市公告或迷诚品【会员专区】讯息:meet.eslite.com ,本公司将于符合法令规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变更之,以最后更新者为准。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会员卡及相关制度从事不法行为,违反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 贰、 网路服务约定事项

    为利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网路交易与诚品会员之网路服务(以下称「网路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提供之网路服务时,请您详读「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在您开始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网路服务约定事项」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网路服务。

    • 一. 申请方式
      1. 开通网路服务完成验证后,即同步成为累计卡友。
      2. 若您开通网路服务时已是诚品会员(包含诚品人会员及累计卡友),系统将自动为您登录诚品会员卡号,或可于会员专区登录您的诚品会员卡号,启用网路服务功能。即可于线上平台(包含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诚品人APP等)进行个人消费纪录之帐户查询(包含:效期、点数、消费明细…等),并可于线上即时维护您的个人资料、修改个人电子报退订阅、参加指定之线上活动等网站内提供之各项专属服务。
    • 二. 权利与义务
      1.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及少年应负保护、教养之责任。若您未满二十岁,或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是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由您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同)陪同阅读本特别约定事项,在您的家长详读、了解并同意本特别约定事项后,才能使用网路服务。当您使用网路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已详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特别约定事项之所有内容。
      2. 诚品会员应自行确保网路帐号及密码之机密与安全。诚品会员对于自己本身使用网路帐号及密码所为之一切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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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会员不得基于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网际网路之国际规范。若会员于中华民国领域外使用网路服务,并应遵守当地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不得利用网路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侵害他人权益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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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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