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漫画珍品重版出来!《波族传奇》:活在时间夹缝中的永生一族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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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漫画珍品重版出来!《波族传奇》:活在时间夹缝中的永生一族

撰文 張麗嫺(獨步文化主編)

 
我希望世界上所有正值多愁善感青春年华的少年少女都能一读萩尾望都女士的作品。
我想告诉你们,只要读了萩尾女士的作品,你的心里便会打开一道特别的窗户。
从那道窗户射进来的光芒,一定会照亮你未来的人生。

──宫部美幸(日本知名小说家)


日本漫画大师萩尾望都(Moto Hagio)的《波族传奇》(ポーの一族),是独步在今年(2021)开始的漫画书系「NAZOMAN」的第二部作品,和书系第一炮《疯狂山脉》是截然不同的风格,但是对於日本漫画史有所涉猎的读者,应该不会有人不知道这部70年代的日本少女漫画的代表作。

萩尾望都书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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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族传奇》是萩尾望都在1972年於小学馆的少女漫画杂志《别册少女漫画》连载的作品,一路断续连载到1976年为止。总共15篇短篇作品,讲述了以玫瑰与人类鲜血为生的永生一族——「波族」从18世纪到20世纪70年代的变迁。从连载开始,这部作品便获得读者的大力支持,留下许多丰功伟业。像是单行本第一集是小学馆着名的少女漫画书系「Flower Comics」的第一部作品,起印量三万本三天便销售一空。虽说在当时,娱乐选择不如21世纪的现在,多到令人产生选择困难症,但这种销售力道也是相当惊人了。

波族传奇

一直以来都受到日本漫画影响的台湾出版界,自然也不可能错过如此的人气作品。《波族传奇》并不是此作首次和台湾读者见面。在90年代初期,萩尾望都作品初次正式授权台湾出版社,当时我也购入了几部重要的作品,《波族传奇》也在其中。不过随着时间的经过,《波族传奇》也消失在家里的黑洞里,笔者对於《波族传奇》也只剩下重要的少女漫画经典作品的印象,作品的细节也不复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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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後,在2017年秋天左右,日本知名的宝塚歌剧团宣布即将於隔年2018年1月改编演出《波族传奇》,主角艾多加与亚伦将由曾经来台公演过的花组top star与二番手明日海りお与柚香光演出。两人宛如从漫画走出来的定妆照,顿时掀起了巨大的讨论声量,也让这部作品重新闪回我的脑中。

宝塚剧场改编《波族传奇》公演海报(图片来源:宝塚剧场官网)

▲宝塚剧场改编《波族传奇》公演海报(图片来源:宝塚剧场官网)


隔年,我去了宝塚大剧场看了这部作品的现场演出。整部作品从剧情、音乐到演员演出均非常优秀。宝塚版的改编提炼出了这部作品中最能够触动人心的部分──被迫不再为人,被迫流转於时间之中,艾多加的寂寞、迷惘与痛苦。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表现出艾多加情绪的歌词并非来自编剧的原创,而全都是萩尾望都在漫画中的台词。还记得初次看完的当晚,内心激动到光是看到歌词都会一阵鼻酸。因为实在太激动,隔天我又到剧场去排队买了当天的站票,但因为太投入这个故事,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扎扎实实站了两个多小时,一点也不觉得疲倦。


之後,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想着《波族传奇》,也很意外台湾竟从90年代的版本之後,便没有再出版过,更没想到当年的版本多年来在二手书市场一直占据着超级珍品的地位。一直到独步决定推出新的漫画书系,除了很快便定案的田边刚的「H.P.洛夫克拉夫特系列」外,另一个路线便是日本的经典少女漫画,既然如此,《波族传奇》岂不就是一部最好的带头作品?接着就是一段漫长的提出授权跟等待授权的时间,终於获得这部作品的繁体中文版版权。

波族传奇

进入编务阶段後,事隔多年重新品味这部作品,除了能够细细感受当初在剧场中深深感动我的台词之外,对於萩尾望都在20多岁便能创作出如此精采又打动人心的作品,并且跨越四十余年的时间仍不落俗套,没有任何过时感,更是佩服。

波族传奇内页

此次独步拿到的授权版本是70年代第一次出版的全五册单行本,这个版本中除了《波族传奇》一系列的故事之外,也收录了萩尾在开始连载《波族传奇》之前的作品。有描写难以捉摸的少女心的〈十月的少女〉,也有科幻爱情故事的〈六月之声〉,均可看出萩尾的创作幅度之大。我想不只有我,一定有很多读者期待着萩尾望都的更多作品重新回到台湾书市,所以也请大家多多支持《波族传奇》了。
波族传奇内页
{本文内容由撰文者及独步文化提供,非经授权请勿转载}


◎撰文者简介|张丽嫺

独步文化主编,出版界浮沉N年,永远都有最想做的一本书。

独步文化FB独步文化书目|诚品线上



▌日本少女漫画大师萩尾望都 5O年创作生涯初期代表神作

《波族传奇》华美PVC袖套套书 (5册合售/附精致封面书签组)
《波族传奇》华美PVC袖套套书 (5册合售/附精致封面书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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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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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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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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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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