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盡日本戰後「餘生」徬徨:女流文學第一人.林芙美子畢生傑作《浮雲》 #日本經典文學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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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盡日本戰後「餘生」徬徨:女流文學第一人.林芙美子畢生傑作《浮雲》 #日本經典文學

撰文 楊照(作家,麥田出版「幡」書系總策畫)


「我是宿命論的流浪者。我沒有故鄉。」在初版即暢銷六十萬冊的☞《放浪記》當中,日本天才女作家林芙美子為自己寫下最佳注解。

她是備受川端康成推崇的女流文學第一人,亦是日本女性旅行文學先鋒,生前最後一部完整長篇小說☞《浮雲》是她人生集大成的終極巨著。本書的主人翁由紀子為了擺脫與伊庭的祕密戀情,遠赴越南擔任軍方打字員。眼見世界在戰火底下動盪不安,南方的安逸反如化外之境,由紀子不禁與富岡愈靠愈近,陷入另一段無法自拔的不倫戀情。戰爭結束後,兩人重返日本,卻始終無力攜手從頭來過:富岡難以與妻子分手,由紀子繼續與伊庭糾纏不清⋯⋯

「數千年來,恐怕根本沒有一場真正足以撼動人心的悲劇。每個人所做的每件事,其實都是一場又一場的喜劇。每個人都只能提心吊膽、小心翼翼地活在喜劇當中。自以為是地伸張正義是喜劇,人心的善惡也是喜劇。在這些可笑到令人不禁流淚的喜劇當中,每個人都只能找出最符合自己的歪理,為自己的生活做出解釋。或許必須要等到臨死之前,每個人才會鬆口氣,放下心中的大石。」

林芙美子透過故事角色無法圓滿的不倫戀情,呈現日本戰後的舉國頹敗,藉由無處可去的情欲,書寫重省生之意義。

 

{本文內容由撰文者及麥田出版提供,非經授權請勿轉載。本文原題為〈道盡日本戰後「餘生」徬徨的《浮雲》〉}



浮雲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戰敗,正式結束了從「明治維新」開始的戲劇性擴張歷程。兩百多年的嚴格鎖國,從一八五三年「黑船事件」硬是被西方列強勢力打開門戶,突然之間,和「尊王倒幕」同步發展了一百八十度扭轉的心態,將眼光看向國境以外,先是快速引進各種西方物質、制度與精神內容,翻攪改動日本,接著又不停歇地讓日本人走出原有的島嶼國境。

一八九五年跨海到了台灣,一九二〇年代開始進入滿洲,一九三〇年代大舉侵略中國華北華中,一九四〇年代在擴展到「南洋」——從法屬安南到原本由英國進行殖民統治的緬甸、泰國、馬來亞、香港,以及擁有石油資源的荷屬印度尼西亞。

發動戰爭,原本就有人口與糧食的壓力。「明治維新」快速變化,造成了農工部門之間愈來愈不平衡的差距,到了明治後期就已經惡化為極難處理的內部社會動亂,使得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思想與組織一時風靡。日本政府只能先後兩次藉由將問題「外部化」,先是和俄羅斯開戰,後來又參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來暫時壓抑掩蓋。但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發生了「米騷動」,危機狀況更為升級,於是一方面緊急在台灣種植「蓬萊米」供應日本國內所需,另一方面接受來自德國的「生存空間」理論,積極尋找可以紓解人口壓力的移民新去向。

靠著戰爭,將人口帶出地小人稠的島國,然而遂行戰爭卻又反過來需要更多的人口與糧食。三十年間,日本陷入了這樣的循環中,口號愈喊愈響,野心愈來愈高,戰線愈拉愈大,終至耗盡國力無法支撐。

一夕崩壞瓦解。所有過去半世紀中去到外面的日本人,一九四五年之後都必須回到殘破不堪,比戰前更缺乏資源的本國。那是野坂昭如筆下永遠在飢餓狀態中的社會[見☞《螢火蟲之墓》(火垂るの墓)],也是刺激產生了金子光晴的「絕望精神」觀念的時代[見☞《絕望的精神史》(絶望の精神史)]。

 
螢火蟲之墓 絕望的精神史


林芙美子[はやし ふみこ,1903(明治36年) /12/31 - 1951(昭和26年)/6/28]的☞《浮雲》(うきぐも)從另一個角度寫戰後的飢餓與絕望。體驗飢餓與絕望的,是從法屬安南回到日本,帶著濃厚「曾經滄海難為水」失落感的由紀子。戰爭對她有特殊的、偶然的人生變數意義,讓她得以擺脫原本在靜岡鄉下成長的背景,竟然能夠遠航到法屬安南,在陌生到宛如仙境的熱帶森林環境中度過了一段青春歲月。


林芙美子

▲日本作家林芙美子(圖片來源:wiki)


她得以擺脫的,還不只是封閉的傳統社會。以日本社會的固定標準評斷,由紀子幾乎沒有任何足以自傲的條件,無論要戀愛、擇偶或就業,作為一個容貌、身材、知識、談吐都極度平庸的女性,她都沒有出眾的機會。

戰爭打亂了這一切。僅憑著會打字的一點本事,加上願意離鄉背井去到千里之外,剛剛被日本軍事占領的安南,她在深山中成為日本林業機構裡唯一的年輕女性,竟然體驗了被兩個男人激烈爭奪,甚至經歷了其中一位加野忽忽如狂,持刀襲擊她以至被逮捕法辦的事件。

那是正常時期無法想像,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可生可死、驚心動魄的愛情。愛情會那麼激烈,爆發時似乎便取得了超越生命的價值——因為是發生在戰爭裡,在那不像真實的陌生異地中,人的生命感覺上是借來的,隨時可能被收回去,也就隨時可以揮霍在愛情的追求與痛苦中。

由紀子帶著這樣的記憶回到了日本,她無法放掉和富岡之間的激烈愛情,更是絕對無法想像自己再度成為一個鄉下女人。她抗拒著現實,努力要在戰爭結束後抓住戰爭帶給她的強烈情感衝擊,她不可能安定下來,於是她就必須付出「放浪」的代價。

而「放浪」正是林芙美子的文學印記,尤其是女性的「放浪」經驗描繪,是她帶給日本文壇最大最難忘的震撼。

林芙美子有著天生的「放浪」身世,不只作為私生女,而且七歲就隨著母親和繼父到處搬遷,惶惶不可終日。青少女時期,純粹靠著自身表現出的文學與繪畫天分,才得到了升學的機會,而為了要升學,也早早就經歷了在工廠打工和為人幫傭的艱辛。

十八歲開始發表作品,二十歲選定了「林芙美子」為文學筆名,但在過程中,她仍然必須幫傭、當服務生、甚至在東京街道上叫賣賺取生活費。到她二十五歲寫☞《放浪記》時,林芙美子已經又累積了和三個男人未婚同居的非常體驗,而在☞​《放浪記》之後,她寫下了《清貧之書》,書名清楚反映了這段時期的動盪不安。

放浪記

☞​《放浪記》是她寫作生涯的關鍵轉折。她成功地將自己置放到當時方興未艾的「女流文學」行列中,成為代表性的一員。但她和出身名門的宮本百合子(見☞​《伸子》)或投入左翼團體陣營的壺井榮[見☞​《二十四隻瞳》(二十四の瞳)]都不一樣,她的成就在於塑造了一種「放浪」的風格,將「私小說」中的自我敗德揭露風格運用在社會底層女性的掙扎與追尋題材上,讓當時的讀者既覺震撼又感同情。


 
伸子 二十四隻瞳


☞​《放浪記》之後,林芙美子神奇地以女性邊緣經驗的描述,站穩了體制內的地位,進入了多產的高峰期,不只有主流報紙雜誌的邀約,甚至還受台灣總督府的招待到過台灣,曾經隨軍到中國南京、武漢等地「見證」,也去過滿洲、朝鮮遊歷。

《浮雲》小說中對於越南山林的精確抒情描繪,顯然取材自林芙美子一九四二年的親身經驗,而那次南洋行旅,她的身分也是日本陸軍隨軍報導作家。

日本敗戰之後,林芙美子當然終止了和軍部合作的寫作,然而她的女性身分以及在社會底層「放浪」的過往,尤其是戰爭期間☞​《放浪記》曾經一度被禁售的紀錄,讓她得以快速返回文壇,持續大量寫作發表。


▲日本廣島縣尾道市千光寺公園內的林芙美子文學紀念碑(圖片來源:wiki,攝影:Reggaeman)

▲日本廣島縣尾道市千光寺公園內的林芙美子文學紀念碑(圖片來源:wiki,攝影:Reggaeman)


一九四九年,經過了一段沉澱,林芙美子開始撰寫反思戰爭與戰敗意義的☞《浮雲》,此作成了她在一九五一年因心臟病突然去世前,最後的一部小說,而且在一九五五年由成瀨巳喜男導演改編拍成電影,進而使得小說成為林芙美子除了☞​《放浪記》之外,知名度、流傳度最廣的一部作品。

浮雲電影海報|成瀨巳喜男

在林芙美子筆下,由紀子與富岡兩人從戰爭中如同借來時光裡迸發出的激情,戰後無以為繼卻又無法割捨。現實條件徹底改變,要如何繼續異域所產生的關係?但另一方面,對照現實的悲慘破敗,過往如夢情境如此美好,又必然時時神牽夢縈吧!

除非死亡才能解決這樣的糾結羈絆。小說與電影都凸顯了兩個人在溫泉鄉過年的那段情節,相約要殉情卻終究沒有死成,格外強烈地傳遞了敗戰中日本人普遍的「餘生」徬徨,知道自己竟然活過了戰爭,卻不確定如此活著是否真的比在戰爭中死去要來得好、來得有意義。

到底該拿這樣的「餘生」怎麼辦?由紀子「放浪」著走到了終點,雖然回到日本卻又死在一個完全陌生的荒島上,由一群完全陌生的女人圍繞著。留下了富岡那個連要死都無法決斷的男人,回顧自己生命中四個都已徹底消失的女人,慨歎著:「自己就像一片浮雲。一片可能會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淡淡地從世上消失的浮雲。」


林芙美子生前最後的身影,於過世前四天的1951/6/24拍攝(圖片來源:wiki,攝影:NHK)

▲林芙美子生前最後的身影,於過世前四天的1951/6/24拍攝(圖片來源:wiki,攝影:NHK)



◎撰文者簡介|楊照

本名李明駿,一九六三年生,台灣大學歷史系畢業,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候選人。曾任《明日報》總主筆、遠流出版公司編輯部製作總監、台北藝術大學兼任講師、《新新聞》週報總編輯、總主筆、副社長等職;現為「新匯流基金會」董事長,News98電台「一點照新聞」、BRAVO FM91.3電台「閱讀音樂」、公共電視「人間相對論」節目主持人,並固定在「誠品講堂」、「敏隆講堂」、「趨勢講堂」及「天下文化人文空間」開設長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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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芙美子紀念館(尾道故居)

おのみち林芙美子記念館
地址|〒722-0035 日本広島県尾道市土堂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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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創立,為城邦出版集團內之綜合出版社。秉持「質量均優」的主軸持續發展,出版類型囊括華文創作、世界文學、人文史地、社科哲學、軍事、藝術設計、生活風格等,並有子品牌「小麥田」(兒童及青少年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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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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