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的陰影人格而傲!擁抱自己的不完美,我們都值得被愛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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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你的陰影人格而傲!擁抱自己的不完美,我們都值得被愛

撰文 COSMOPOLITAN BY TCHATA LU & JANICE TSENG

把真實的情緒和想法壓在心底大概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狀態,太在意別人的想法,以至於很多人在關係中就會習慣性壓抑。壓抑不住了就爆發,或者為了避免有人會受傷,乾脆疏離。所以當有一天發現彼此的心已經離得很遠了,那並不是一夜之間發生的。那些會把你淹沒的巨大情緒都是過去由很多被忽略的、細小的情緒堆積而成的。

如果你習慣迴避,不去面對自己內在的感受,雖然這個感受可能很微弱,但是當某一天,如潮水一般的情緒突然在某個點猝不及防地爆發時,你再注意到,想要去阻止這個情緒的蔓延,就已經力不從心了。




我的朋友琪告訴我她讀高中時的故事。他們班有一個男生非常優秀,人長得帥,籃球打得非常棒,學業也相當出色。琪心裡一直暗暗地喜歡他。有一天,班上有兩個與他們相熟的同學開他們的玩笑,說那個男生是不是喜歡琪,甚至激將說:「諒他也不敢承認。」結果,沒想到那個男生真的走到琪面前說:「我喜歡你。」

琪當時說到這裡的時候,盯著我的眼睛說:「你知道嗎,他真的就這麼說出來了。」我能感覺到即使事隔多年,回想起當時的那一刻,她依然是意外的、雀躍的。但是,接下來琪卻做了一個讓自己無比懊惱的反應。當男生表白之後,琪面無表情地說了句「無聊」,然後拉起身邊的女同學,說「我們走」。留下那個男生獨自站在那裡,琪就這樣逃跑了。

這件事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年,即使如今她早已為人婦、為人母,大女兒都快十六歲了。除了深深的懊惱和愧疚,最困擾她的是這麼多年,她都搞不清楚當時自己怎麼會有那樣的反應。不僅傷害了別人,而且讓自己悔恨不已。其實,琪自認為奇怪的反應並不奇怪,那個反應只不過是那時低自我價值感的琪的一種自我保護而已,同時陰影人格不被發現。(陰影人格:是指被人們藏在陽光背後,不願意拿出來見光的部分。通常是更本能、更野蠻生長,不願被社會文化教條和養育者標準制約的人格)



和那時的琪一樣,幾乎所有的青少年都是喜歡裝酷的,這個酷就是在那個年齡層的社會人格。這個樣子才會顯得強大,才會更容易融入同儕之中。而在酷酷的、反叛的社會人格之下隱藏的則是迷茫、混亂、無措、敏感……在那個男生表白的那一刻,琪的歡喜和慌亂同時被觸發。她的潛意識很清楚,如果不快速用一個酷酷的背影斬斷那一刻,她的陰影人格就要全面暴露在她喜歡的人面前了。她不願意付出這個代價。

這種「心口不一」的雙重資訊是一種性格模式,是完全出於本能的,很多時候頭腦都沒有意識到就自動運行了。所以人們往往會懊惱自己當時為什麼那麼傻,為什麼要做那樣的事、說那樣的話,但時過境遷還是會一遍又一遍地輪迴同樣的模式。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非常聰明、理智,卻會在某些時刻表現得很衝動,做一些在他人眼中看起來很愚蠢的決定。

人們到底會為維護自己的理想形象付出多大的代價?德國作家徐林克寫的小說《我願意為你朗讀》講的就是這樣一個故事。這部小說後來被改編成電影,凱特溫斯蕾憑藉電影《為愛朗讀》中漢娜這個角色獲得了第八十一屆奧斯卡最佳女主角。




二戰時期,漢娜的工作是納粹組織的一名守衛。在故事中,漢娜自始至終最介意的,不是無法正視自己納粹的罪行,她一直想逃避的、一直無法面對的,是她不識字的事實。所以,她在面對升遷時選擇了逃離,在軍事法庭上為了掩飾自己不會簽名,寧願承擔莫須有的罪名。為此,她寧願被判終身監禁。

對大多數人而言,服刑遠比承認自己不識字嚴重得多,但在漢娜心裡,那是不可被觸碰的脆弱。她對不識字這件事介懷,甚至厭惡到極致,她無法想像自己以這樣的身分面對這個世界。為了掩藏這個部分,她願意付出巨大的代價。很多人一輩子束手束腳,不敢追尋自己想要的、不敢拒絕自己不想要的,都是為了所謂的「名聲」。

這個所謂的「名聲」也是社會人格。漢娜擔心如果別人知道了她不識字就會看不起她,根本是她的內心深處並沒有接納自己的這個部分。她在內心深處把自我價值感和認字這件事綁在一起,所以她只有在假裝自己識字的情況下才能在別人面前感覺有尊嚴、有自信。她會被有知識的男主角米夏所吸引,但她無法真正和米夏建立起長久的親密關係。因為他們的關係是建立在偽裝的基礎之上的,無論那時他們的關係多麼甜蜜、纏綿,漢娜都不可能獲得真正的安全感

她的內心會一直惴惴不安,害怕有一天自己極力掩藏的會暴露在米夏面前。所以,她才會在米夏對她的愛非常濃烈的時候突然不告而別。她承受不了米夏有一天知道真相有可能會拋棄她的可能性,所以在那個可能性發生之前先行離開,這樣她就不用受傷了。



其實,這個底層動力的結構和前面琪的故事非常類似,只不過表現形式不同罷了。所有批判的能量都是雙向發揮作用的,只要我們保留批判,不管當下這個批判的對象是誰,這股力量就不僅會向外,也會向內消耗自己的力量。如果只想活在社會人格裡,不接納自己的陰影人格,就一定會表現出混亂、矛盾的雙重資訊。不真實的時候是沒有力量的,沒有力量就沒有影響力,只會不斷地消耗關係中的信任。
 

所有的偽裝都會為自我和關係帶來消耗

當人們為了掩飾自己真實的需要,而刻意表現得大方、寬容、豁達、堅強等時,無論對方有沒有滿足你的需要,你都獲得了某種道德優勢。你是一個如此好的人,對方卻如此自私、糟糕。這種關係的格局一旦建立,你就獲得了可以審判對方的籌碼。從本質上來說,這其實是對關係的一種壓榨。關係建立的基石不僅是對方對你的感覺,還有你對對方的感覺。人們往往只記得維護自己在對方心目中的形象,然而在自己的內心裡對方的形象同樣需要維護。破壞了自己對對方的感受,本身就是破壞關係。

讓我們來假設一個很常見的場景:一個跟你關係還不錯的同事要你幫忙帶午飯,結果你幫他買了,但是過了兩三天,他忘記把飯錢還給你了。因為錢太少,所以你也不會太在意。結果過了兩個星期,他又找你幫忙帶午餐,你幫他帶了,但他還是沒有把飯錢還給你。也有可能你提了一次,對方說好,結果過了幾天還是沒把錢還給你。你會接著再提醒對方嗎?

大多數人不會,會覺得「不好意思」。因為很多人不想被別人看作是「計較」的人,所以大多數人會選擇忽略這個不舒服,自我安慰:「算了,他忘了就忘了,我也不差這兩百塊錢,就當請他吃飯好了。」



這樣的事情很多,小到一頓飯、一杯咖啡,大到一輛車、一間房。所謂的「不好意思要」,其實是不想承擔可能動搖在對方心目中自己的完美形象的風險。還有人可能會說,我怕說了會讓對方不高興,怕開口說了之後會破壞彼此的關係。其實即使你沒有說出口,只要你不願意面對心裡的不舒服,那個感覺就一定會發酵、蔓延。無論你怎麼自我安慰,都只不過是暫時把那個「不舒服」壓下去了。心裡對對方各種批判、猜測已經出現了,只不過會等到下一個刺激點,那些累積的感覺才會全面爆發。

每個人的人格模式不同,表現的形式會有所不同:要麼直接發生衝突,害怕衝突型的人則會隔離、疏遠,或者把這個不滿釋放到合作廠商身上。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說某人壞話、吐槽。不過,這個釋放出去的能量最後還是會以某種方式回到你身上來。只不過,無論是哪種形式,都是對關係的破壞。



當我們只允許自己的社會人格呈現在親密關係裡的時候,就必然會偽裝自己。所有的偽裝都會帶來對自我和關係的消耗,因為你不能接納自己全部的樣子而自我偽裝時,就沒辦法全然接納對方真正的樣子。你只想在對方身上看到你想看到的部分,那也就意味著對方沒辦法在你面前放鬆、真實。

沒有真實,就不可能有親密。如果你對自己的陰影人格有批判,而試圖隱藏它,就不可能具備力量創造一個讓對方真實的空間。當兩個人都在對方面前感到不被允許而有所保留時,這段關係是疲憊而讓人不安的。即使你知道對方對你有愛,你也依然會不踏實,因為你無法確定如果對方看到了你的另一面,是否還可以愛你。反之,對方對你的感覺亦是如此。



其實,真實不是想做到就能做到的,就像人們不是想停止焦慮就能停止,不是想信任就能信任的,而是需要建立在力量感和自我洞察的基礎之上。如果你都不了解自己,看不清自己每個反應之下運作的複雜動機,只是隨著本能的人格模式給出反應,那麼就會一直被一股自己都發現不了、掌控不了的無名力量所操控。在這種情況下,真實根本無從談起。

如果能看清自己的深度在哪裡,那麼你能呈現真實的品質就是不同的。隨著不斷成長,對自己的了解越來越明晰、剔透,你就會發現你成長的每個階段都以為自己夠真實了,但來到下一個階段的時候,你又可以看到更深、更隱蔽的模式,活得更真實。同時,更大的力量和更舒展的生命狀態也隨之向你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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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授權轉載自COSMOPOLITAN(「沒有真實,就不可能有親密。」所有的偽裝都會消耗自我與親密關係!承認自己不完美,表現你的「陰影人格」才能擁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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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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