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然而贵重──黄丽群谈《九歌109年散文选》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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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然而贵重──黄丽群谈《九歌109年散文选》

撰文 黃麗群(作家)


《九歌109年度散文选》由作家黄丽群担任主编,宏观现象级的2020年文学记录表述的时代氛围,评选出年度之最。她以叩问散文的质性与难处为轴,盘点创作群像,勾勒灵思穿梭凝聚的景象。

延伸阅读这是因为我们还能够假设──张亦绚谈《九歌109年小说选》
{本文内容由撰文者及九歌出版提供,非经授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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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推进与自我翻新的韵律与意图

散文似乎并不难?此处所谓「不难」的意识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环境中某种暗默的、关於文类位阶的排序,在这个排序中,散文常被置放於或许并非次等、但在典律中偏於一侧的位置,因为它「似乎较为不难」。其二是「似乎较为不难」的内因:我不觉得散文简单,但它确实是种就手的文类,语言更宽绰,量体更有弹性,结构的拿捏与体裁成立的条件更广泛。我脑中总是有个画面:原野上,许多拉绳的圈地,每块圈地都是具备相对明确基本技术规则的文类,例如这一块是小说、那一块是诗、那一块是剧本、那一块是纪实与报导文学在原野以内圈地之外所有鸿蒙都能称作散文。它普遍覆盖,四通八达,它最终显得普通。

但就像是一个好说话的普通人发起脾气特别可怕,正因这些「不难」,反而会回到它最困难的一面:什麽是散文?



「什麽是散文」的问题发散在各种方面。例如几年前文学奖中发生的虚实之辩/辨(且直至2020年仍有余波),即可部分肇因於散文一向不具有加法式的规格列表。由於没有强硬的拉绳与框条,在台湾现代文学的场景它很大部分搭建於「写作者与读者的默契」之上,像《绿野仙踪》的机器人,我们为它再造一个核心,而此默契或核心,或许为了模拟其他文类边界所具有的不可取代与专属性质,它长期被设定为「必须来自写作者的贴身现实与真人真事」:因为私人经验与内在叙事,同样具有不可取代与专属的气质(只有某人才经历过的发生与细节、只有某人才能透过文字展开的情感表现),或许这是为何以个人生命史为主轴的抒情散文在这过程持续居於领导地位。

然而散文的成立,仅是这样包括口供式、和盘托出的「如实」吗?(世间又有绝对的如实吗?)一个散文写作者对读者最重要的承诺,原来不是技艺而是自剖吗?或者,假使生命并不给一个人跌宕的经历,他在散文写作的路上注定输在起跑点吗?关於这些问题我总是偏向保留。可是散文的重大虚构完全没有伦理问题吗?或也未必。我认为画在虚构与非虚构写作中间的一线,在於处理材料时一道关键的工序:「关於现实感的说服」。「现实感的创造与说服」是虚构的技艺核心,非虚构的内容得以跳过这道工序。报导文学或新闻或纪录片的现实感近乎先验。

从这个理解上延伸,或许能部分说明为什麽散文中重大的身世或事件虚构会引起争议,因为这可谓托庇在散文目前依然存在的、「被认为更接近非虚构」的阅读惯性底下,意即,以虚构的内容,跳过「说服」与「建立现实感」的技艺,直接挪用散文文类的默契作为保护罩。多年前有部电影《芭乐特》(Borat)是个很有趣的例子 ,我看了它两次,第一次感到非常生硬糟糕,後来我得知里面绝大多数人物均取材自「真人的真实反应」,第二次再看,马上变得非常有趣。第一次的经验说明了一个故事若被放在「虚构」的预期底下,一旦在叙事过程中缺乏或怠於使用说服的技艺,将会显得多麽粗糙。但第二次当我携带了「非虚构」的理解,电影各环节与人物表现马上不费吹灰之力地变得既真实又讽刺。这亦是散文的文类默契所能带来的效果。对我而言,散文中重大虚构的伦理问题并非来自道德,而来自一名工匠对工法的规避。

散文成立条件的广泛与模糊,在过去也产生另一种奇特的定义方式:透过载体。(类似於多年前时行而如今近乎死语的「网路文学」。)十多年前我在报社副刊工作,经常感到困惑:为什麽左边版位出现的作品是散文、出现的名字是作家;右边版位出现的仅是读者与他们的投稿?逻辑是什麽?事实上多年後若再重新摊开页面,我们往往能够平心静气也并不惊奇地发现:可能没有什麽跟技艺有关的逻辑。就像当年不少所谓「读者的投稿」,被置於「作家的散文」之侧,未必落於下风,只是在过去的传播生态中一切隐隐以菁英俱乐部的方式运作:一篇作品必须透过特定成员的同意、在特定的文学杂志与特定的报纸版位出场,才被视为「散文」,同时也才有机会被纳入各类选集的视野。

因此在今年的编选过程,我有些不自量力地想尝试回应这至今仍有余绪的现象(当然,回应这个说法恐怕也是过度高估自己),其一是自始便决定选录的范围不限报纸副刊、文学奖与文学杂志,也尽量纳入脸书与网路媒体。在年度文选收录原生於数位环境的作品这件事,似乎令一些人讶异,然而我讶异的反而是:为什麽不呢?当代有这麽多阅读、这麽多表达、这麽多注意力与这麽多心灵活动在此处发生,若一方面担忧所有人终将离开文学,一方面却又将关於文学的想像隔离於大多数人日常关注之外,这是很矛盾的

同时我必须有意识地克制自己在审美上的偏食与意见,避免最终产生风格高度近似的组合。对我而言,一篇好散文未必需要讲究结构的无比稳定,修辞未必非要华丽也未必非要极简,但它必然具备一种层层推进与自我翻新的韵律与意图,推进的动力可能来自核心的事件、可能来自语言的表现、更关键的是来自写作者一层一层的内在叩问与思想转进,时高时低,时自信时自疑,这些能让散文流动起来,有了发电的能量

在366天里合於这一标准的佳构,数量当然远超一本书所能负荷,但年度文选,既属於文,亦属於年,在我的理解中它并非一场比赛的结果,我也不是裁判,而是以读者的角度,透过散文的群像推敲出此年的景象(当然这终将不免盲点也不免疏漏,一切是我个人的能力局限),这景象的构成包括议题与事件的各种发生、包括人与万物与历史的记录与纪念,包括情感与哲思,以及包括一代人如何表述这一切,而最终形成的所谓时代气氛。我像是幸运受到邀请,看见满山无量之花,然後走进山里,尽量谨慎地留下完整的季节。



因恐惧与残酷的进逼,认出了平素之事的郑重面目

2020是现象级的一年,在大疫的巨响与震动中一切相形哑然,整年的阅读过程共同隐伏着强烈的压抑感,歌无眉黛舞无腰,彷佛没有纯粹的安宁欢欣,即使安宁欢欣也好像受之有愧,花果书茶与洒扫劳作的日常不曾这麽难得,或者应该说,在过去各种大叙事的义正辞严之下,直到如今才非得因恐惧与残酷的进逼,认出了平素之事的郑重面目。

每年的文选一向不乏勾勒日常灵妙缝隙的小品,或如烟尘中见蕴藉,或如宝刃偶然出鞘,精光四射随即藏锋,这类书写的存在往往需要整个环境的心理余裕,今年这余裕空间显得较小,不过这选集中仍有林薇晨〈玩兴花园〉、刘静娟〈一支麻竹笋一领花仔衫〉、离毕华〈买一尾诗集〉、小令〈山与木头人〉与邵慧怡〈崭新生活〉,甜净有之、朴雅有之、清远有之、潇洒有之,是大气都不敢喘的这一年里轻巧的呼吸。

青柠色时代

▲林薇晨《青柠色时代》/九歌出版

往年总是不乏各种移动(未必是旅游)的热闹,今年也晏息了,所幸还有徐振辅〈藏戏〉与王盛弘〈黑色是丰饶的颜色〉,两人世代与风格各异,不过同样是观察天地与异地的练家子。转向本地地景有刘沛林〈棋盘上〉、陈姵颖〈水鹿沙拉〉与赖舒亚〈山与海之间〉。而时间的重返也是一种移动,黄崇凯〈但不能想起太多〉整理新世纪20年充满细节的青春(记性怎能那麽好?),胡子丹〈牢房趣事〉题名一派轻松,内里惊险四伏。也有风物的韵律,林铭亮〈防空论字〉谈书法与物质; 石明谨〈你说我们下了那几年的棋到底能干嘛?〉从平凡人的象棋说起,抵达身为平凡人的意义。

散文不离人,人离不开关系,关系离不开距离,围绕人物展开的散文中,我私心喜爱将体己之人写远写淡、以及将未必体己之人看近看亲的调度方式,这两种调度方式带来暧昧夭矫的平衡感,我视Apyang Imiq〈你那填满bhring的枪射向我〉、锺怡雯〈别再大扫除〉、王文美〈妈妈在某处〉、周芬伶〈雨客与花客〉、郑雨光〈关於一片海的重新叙述〉为前者,林青霞〈高跟鞋与平底鞋〉与范俊奇〈致我们终将逝去的〉为後者,前者展现克己意志与笔触的高度控制力,後者展现创作者亦必拥有的、无端的热情。

雨客与花客

▲周芬伶《雨客与花客》/印刻出版

这些作品各有各章法技艺,各有各百转衷肠,令人爱不忍释,若仅将其划入僵硬的「述忆」或「家族亲情」分类,我感到是种辜负,其中目前尚就读台中女中的罗菩儿〈教堂〉更是超级可观的後浪。李苹芬〈〉、〈我公公进医院了〉、木匠〈老祖〉与黄信恩〈长照森林〉,当中有性命相见的困难课题,在这些课题的处理上,我十分赞成他们的内敛质地。

散文亦不离尘,在这每一秒都有事件与议题此起彼落的时代,关於文学如何介入时事、写作者如何实践各种政治主张(政治主张在此当然不仅指称选举或党派),不时都有讨论,然而我也以为未必只有即时对主题的追击与铺陈才叫实践(有时可能只是一种自我声张)。

过去这一年里,扣紧时事的评论与创作不少见,我选入香港作家韩丽珠的〈报仇〉、言叔夏的书评〈今天什麽都没有发生〉,前者置身铁与血与火的中央,带着贴地与肉身的「当下」潜入更深沉的思境,後者以阅读与文本不僭越地委婉回应时空,两者所居的不同位置,形塑了不同取径,我意识到它们的对照能够提出幽微的写作伦理思考。此外,选入了伊森的〈让锦鲤松绑〉,在全球为covid-19 病毒封锁边境、国际的人员交通近乎停摆时刻,飞行员驾驶着一个乘客都没有,只是满载娇贵锦鲤的飞机航向他方,既冷静又惶然,既孤独又不弃盼望,表现出文学能如何聪明地以侧面切入直取核心。

2020同样有重迎历史与为其送行的时刻,这一年是张爱玲与柏杨的百年冥诞,他们对台湾半世纪文化场景的影响极深,张小虹〈张爱玲是否写1949〉、季季〈张爱玲为什麽那麽红?〉与郭本城〈追忆父亲柏杨〉,各有洞见与情切;陈素芳〈那些字条和那把椅子〉漫谈多年与九歌出版社创办人蔡文甫共事的工作细节,李静宜〈最後一篇总统文稿〉则追记前总统李登辉卸任前,总统府所拟的最後一篇文稿,说的都是公事,也都是不可取代的私人情感与历史鳞爪,而女性谈论其专业领域的写作於我而言也十分重要。去年逝世的杨牧写〈家书四封〉,是诗人在SARS期间给予亲人的信件,相隔多年发表,贴身亲和,在日常絮语中偶一闪出诗的光线。

及人、及事、及史之外还有各种无以名状的灵思穿梭,它们各有情感,但未必属於抒情。每个时代的散文大约都有各自的抒情惯性,外者包括常用的辞汇组合、分段方式、句式节奏,内者包括什麽样的事物值得抒写?甚至包括什麽样的事物「应该」以什麽样的情感对应、而这些对应又「应该」用什麽样的语言风格展现因此我总是特别注意那些或多或少破开以上惯性的作品,例如一向清癯的张让〈光的重量〉、林俊頴〈一个人的神圣时间〉、 汤舒雯〈杜甫他不知道恐龙曾经存在〉 、罗任玲〈光音之尘〉、陈雨航〈羊事〉,彷佛随想随写,结构散淡,不事情绪渲染,也未必谈了什麽明确工整的人与事,但写作者的涵蕴与心智亮度跃然纸上,这是「怎麽说远比说什麽更有意义」的优美示范。

就此延伸而出的还包括杨雨樵〈几种标点符号的感情结束方式〉,像在指尖变戏法,把玩字与字、话与话的倒勾或呼气,看上去诙谐冷静,看进去别扭奇情。张惠菁〈叙事的意志/频率〉与汪正翔〈这大概就是代沟:为什麽我一直不想谈IG摄影〉,两篇作品一则来自作者的个人脸书,一则来自网路媒体,对我而言从形式到内容都是另一种入世的观察,前者涉及写作与语言,後者关於影像与观看,它们共同捕捉到一种富有当代感性的频率。李政亮〈电影广告百年物语〉写日治时代台北城电影馆的竞争与风习,是引人入胜的知识写作;至於唐捐论散文的〈无所不谈?〉,短短一篇轻骑取胜,文中的观点尽管与我个人所持颇不同,然而他说得那麽好。

本年度散文奖得主是袁琼琼的〈普通人结弦的神话〉,袁女士以小说名世,近年耕织散文,创作力精敏不衰,这是一篇挥手成云的作品,结构自在,文辞有呼吸,情感深织於各式细密资料的展开,我被文末此言深深打动:「一个普通人,按照普通的法则,便可以出人头地。」这段淡然却意志洞明的按语,对我而言,像是给散文一句最好的说话,也是我们此刻回看台湾如何走过2020之时,一句最好的说话,普通的人,普通的事,普通的法则,普通,然而贵重。

最後,感谢今年的每一篇创作,好文章实在太多,我一定有读漏、想漏、思之不足与画地自限之处,祈请读者与作者的谅察。感谢每位应允收录的作者,是诸位抑扬顿挫的清音完成了这本选集;也感谢几位未蒙其惠许的作者,能在这一年里读到这些作品,即无遗憾。并谨以此序向甫於2020年远行的九歌创办人蔡文甫先生致敬。


◎撰文者简介|黄丽群
1979年生於台北,政治大学哲学系毕业。曾获时报、联合报、林荣三文学奖、金鼎奖等。连续七年入选九歌年度散文选,着有《背後歌》《感觉有点奢侈的事》《我与狸奴不出门》、《海边的房间》等。现为《新活水》杂志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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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会员利用网路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或犯罪活动,或任何违法行为,会员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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