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伴侶會瞬間「蛙化」?拆解《親密關係》的多重難題,放下控制和期待讓情緒成年|迷誠品Podcast
2025年5月1日
太棒了
你的粉絲將會收到這則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會員專區查看收藏的內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帳號已設定為不開放他人關注,無法分享給粉絲。

為何伴侶會瞬間「蛙化」?拆解《親密關係》的多重難題,放下控制和期待讓情緒成年|迷誠品Podcast

撰文 迷誠品內容中心

你是我的伴侶,就該滿足我的需求」、「我這麼不快樂,都是因為你」、「我為你犧牲這麼多,為何你都不懂」……如果你曾經和另一半說過類似的話,或者你們總是因為類似的原因反覆爭吵——或許是時候重新認識親密關係了!
 
心理學家克里斯多福.孟,在《親密關係》裡提到:長久以來,我們都誤解了親密關係。我們渴望向對方索求自尊、自我價值、歸屬感,但這些其實都只有自己能給自己。他認為,所有親密關係的衝突,都是自我內心的衝突,你對待伴侶的方式,往往映照了你對待自己的方式。
 
伴侶是一面鏡子,照出你的恐懼、脆弱、未解的傷口。釐清痛苦根源、活出情緒成年,才能在關係裡獲得真正的自由。「誰痛苦誰改變,誰改變誰受益」,現在可以透過收聽迷誠品Podcast或是閱讀此篇文章,開啟你的改變之路。
 

《親密關係》和一般心理書的差異


心理書
圖片來源:Canva
 
親密關係始終是我們人類共同的課題,尤其現在是數位時代,這個議題其實更加迫切。」寶瓶文化出版社的編輯,同時也是《親密關係》一書編輯的李祉萱,認為早在1999年出版,由克里斯多福.孟所撰寫的經典書籍——《親密關係》直到現在依舊能受到注目,無非是因為親密關係一直是難以處理的棘手議題
 
尤其身處數位時代,每個人能夠輕易穿梭在各個社群媒體中,這些軟體讓我們可以輕易進入,卻也可以迅速抽離一段關係:導致許多人沒辦法真正經歷內省到審視的過程,我們會錯失真正深入去理解關係跟成長的機會。這也間接聯繫到《親密關係》一書與其他談論如何經營關係的心理類型書籍有所差異,最關鍵的原因是克里斯多福.孟並非在書中傳授愛情、處理人際關係的知識,而是提出「情緒成年」這個觀念。
 
因為唯有達到內在的情緒成熟,看待關係的視角和態度才會隨之轉變,讓接續的關係經營可以更加成熟且健康。

此次出版的《親密關係》分為上下兩冊,第二冊則是首度推出繁體翻譯的版本:「我們知道第一本比較偏向理論,那第二本是實作篇,也就是透過案例分享主題分析跟45個實用的指南,一步步引導釐清問題,調整與伴侶相處的方式。」李祉萱說明此次推出套書增加實際操作的指南書,透過練習,除了能讓親密關係處理更加順利,藉由實際操作練習的同時,更加瞭解自己,同樣是達成情緒成熟的關鍵要素。

親密關係四階段,在愛與被愛之間了解自我


不耐煩
圖片來源:Canva
 
克里斯多福.孟的核心觀點認為人們所有的親密關係中都必然經歷幻滅的過程,因此他將親密關係的發展分成四個階段,為「月暈」、「幻滅」、「內省」、「啟示」
 
首先,「月暈」階段,源自於月暈現象,指人們可能從單一面向去判斷全盤的事物,造成誤差或是謬誤。這項概念應用於剛開始的親密關係,也就是熱戀期:「這個階段的愛情,就像是月暈、耀眼的光,我們無法看盡對方的缺點,所以變成我們很容易理想化,把對方當成是靈魂伴侶、完美伴侶。」李祉萱提到,也因為這樣,在這個階段,我們反而容易忽略對方的缺點,只看見自己喜歡的面向
 
不過也將會迎來第二階段的「幻滅」。當一段關係相處久了,肯定會發現對方的缺點,打破完美伴侶的想像,也促使月暈階段包裹的理想泡泡被搓破。彼時,通常關係會走向兩條路。其一是逃避,也就是當發現對方不如內心所想,便結束這場關係,不過這並沒有解決根本的問題,只會不斷陷入熱戀到幻滅的歷程。

自省
圖片來源:Canva
 
因此,第二條路線便是第三階段的「內省」。內省是一段關係的轉折點,從該階段會開始願意重新審視自己與對方:其實所有關係中的衝突,都是源自於我們內心的衝突。李祉萱說,這也是這個階段我們需要去學習的事情,內心的需求與衝突可能源自於兒時的創傷經歷、所以導致自己容易將內在需求沒有被滿足歸咎給對方,試圖去處理內心的創傷便是這一些階段需要學習的課題。
 
最後一階段是「啟示」,該階段我們能夠理解所謂的愛不是強求、束縛,而是學習如何以成熟的方式愛對方,就算雙方無法滿足彼此的內在需求,仍可以願意愛對方,這便是成熟的愛。
 
從四個段落看來,其實就是一段親密關係從激情到成熟的階段,同時從愛與被愛的關係中更加了解自我的過程。


▌更多親密關係的成長
 
 


親密關係中,如何面對伴侶「蛙化」的瞬間


萬中選一
圖片來源:Canva
 
前幾年,日本開始流行「蛙化現象」,這個詞彙源自於童話故事《青蛙王子》,是指對戀愛對象抱有過度的期待與想像,然而卻因為日常生活枝微末節的小事而瞬間幻想破滅,進而產生心理與生理上的厭惡。
 
實際上,「蛙化現象」可以對應至克里斯多福.孟提出親密關係四階段中的「幻滅」,有時候突然跌落谷底的評價,皆是預先對於伴侶有著過高的期望和標準,以至於當對方沒有符合內心所想時,會因此感到失落:「一旦我們的期望沒有被滿足時,其實失望就會出現。」李祉萱解釋:「那我們的抱怨就會增加,這是因為渴望歸屬感、渴望覺得自己重要,也認為伴侶應該要能夠提供我們這些需求。

伴侶
圖片來源:Canva
 
不過這也並非意味著我們應該對伴侶毫無期待,或是因為害怕受傷害而沉默不語。克里斯多福.孟於在書中說明,比起對伴侶過度期望而感到失望,或是不抱任何期待,他認為我們應該要試著學習兩件事:「第一件事是放手,第二個則是接受。李祉萱提到,之所以會覺得伴侶不關心、忽視自己,將問題歸咎於對方,將自己放在受害者的位置,可能是源自於童年創傷、過往的關係經驗,而導致認為伴侶應該無條件滿足內心的需求
 
但放手需要做到的,便是放下所謂的「應該」,以及將一切視作理所當然的行為:「不要把自己的需求強加在對方身上,當我們擺脫這個需求的束縛,才能真正感受到那個純粹的愛是什麼。」李祉萱解釋,這也連接至後續的接受,便是伴侶之間並非試圖去改變對方,而是去接納對方的本質,才能建立相對健康的關係
 
這也是實際伴侶和理想伴侶之間的落差。理想伴侶往往是我們內心設想最完美的狀態,然而現實與想像中間不免存在差異。然而,試圖將對方變成自己理想中的樣貌,並非愛他,只是試圖使對方符合內心所想。無論是家人、伴侶之間的關係皆是如此,我們應該放下錯誤的期待和以內在理想伴侶的標準去審視對方,才能展開真正的「愛」

《親密關係》45個實戰練習,放下「應該」、允許對方改變


求婚
圖片來源:Canva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是很多人形容婚姻的說法,在《親密關係》的實作練習中,其中一個主題便是「依附」,該篇章的副標題為「找回真正的自由」這也不禁讓人好奇,所謂的「愛」與「依附」兩者之間的差異在哪?為何踏入婚姻,當愛轉變為依附時,婚姻就成了牢籠?
 
如果說依附視需求跟控制的話,那我覺得愛就是給予跟尊重。李祉萱解釋依附與愛最根本的差異。依附會成為牢籠的原因,不外乎是因為其捨棄了關係中的自由,而是以束縛與控制維持一段關係,以大量的需求來填補內心的空虛與不安,卻為雙方帶來窒息的痛苦感受。
 
這也連結至《親密關係》45個實作中的「犧牲」。當我們在某段關係中,很常因為自我主觀的認為「對方會喜歡」進而行動,然而若事後對方毫不在意,或是反抗,我們就會產生「我這麼做都是為你好!」的想法,甚至開始埋怨對方。

爭吵
圖片來源:Canva
 
如果我們可以在關係做自己,不為了迎合對方而壓抑自己,如果我們能允許對方改變,而不是期待對方永遠符合我們的需求。那我覺得這段關係就是完整且成熟的。」李祉萱認為,一段關係絕非是藉由犧牲成全的,這不光是應用於伴侶,更可以延伸至家人、朋友之間的情誼。
 
依據克里斯多福.孟提出的概念,任何行為只要是出於義務性的罪惡感,或並非心甘情願,那就是一種犧牲:「當我們用犧牲操控別人的時候,就是試圖去滿足自己對重視和歸屬感的需求。」然而大多人往往沒有意識到這份需求,反而不斷陷入糾結的情緒中,李祉萱說明,這正是無法輕易放下一段關係,依舊感到痛苦的源頭。
 
因此,在感情中並非屈就別人,也不是一昧的犧牲自我。

沒有完美的親密關係,共同成長愛才會完整


親密關係
圖片來源:Canva
 
克里斯多福.孟在書中寫道,若走過親密關係四階段後,可以邁向靈魂關係,但並不代表進入該階段所有能擁有完美的親密關係。
 
這世上並沒有「最完美」的親密關係:「在關係中我們一定會遇到困難,會經歷一些憤怒、悲傷、無力的情緒。」李祉萱結合克里斯多福.孟的說法,說明任何的親密關係中都可能遭遇挫折,但雙方如何藉由這場關係看見自己的真實需求,並且共同成長,這才是一場完整且成熟的親密關係
 
克里斯多福.孟認為伴侶就像是一面鏡子,反映我們對自己內在狀態的一種投射,因此,當我們怨懟伴侶沒有滿足需求、時常忽略自己時,不妨先問問自己,你是否也對自己做過相同的事情呢?
 
透過健全的親密關係,我們將會意識到,沒有任何人可以真正滿足個人的需求,也不應該要求對方為自己曾經受過的創傷負責。我們應該試圖了解自己,藉由了解內在需求,讓內心得以充實、平靜。
 
克里斯多福.孟說,真正的愛是勇於承認自己的脆弱,真正的幸福是來自於內心的平靜,而真正的成長源於走向情緒成年。」李祉萱分享她在《親密關係》中最喜歡的一段話,同時書中不斷述說一個重要觀念,便是所有的親密關係之所以會產生衝突,很大是源於內心衝突。所以時時刻刻自我覺察、為自己的感覺負責,才能夠在愛與被愛中獲得成長,了解什麼是真正的愛。


▌修復親密關係的創傷
 
在親密關係中很常發生衝突,不小心落入受害者心理,但其實源自於過往的創傷經驗。
 
本書透過理論與實務的經驗,讓讀者從實際案例中自我覺察,活出更真正的自己。

親密關係 I+II: 別將伴侶當成應該滿足你需求的人! 情感必修課實作篇 (網路限定限量套書/2冊合售)
 

▌親密關係背後的原因
 
很多親密關係中時常隱藏許多暴力,無論是言語、肢體或是心理上的暴力,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嚴重創傷。
 
那為何受害者不願離開?施暴者又為何無法克制自己?本書深刻探究這些以愛為名的暴力的背後真相。

以愛為名的暴力: 親密關係下被隱藏的傷痕
 
 
 


▌更多婚姻的大小事
 
 



遇見兩岸三地誠品,走進閱讀世界,品味美好生活。讓人文、藝術、創意、生活,點亮你的光譜人生!
太棒了
你已關注迷誠品
取消關注
你已取消關注迷誠品
您已經按過囉!
【會員專區 / 登入註冊服務暫停公告】
為了提供更優良的系統服務品質,預定於2020/07/08 (三) AM8:30 – 2020/07/08(四)AM 10:00 進行維護,將暫停登入/註冊服務、聯絡客服⋯等功能。
立即驗證手機號碼,以獲得更便捷的服務體驗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會員資料確認
您已是誠品會員,填寫資料與會員卡資料不一致,請擇一填寫以下欄位進行驗證。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記密碼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設密碼
驗證碼認證
已重新發送驗證信至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登錄卡號
誠品會員條款
歡迎您首次登入迷誠品,請您閱讀並同意以下服務條款: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


本約定條款所稱之「誠品會員」包括「累計卡友」及「誠品人會員」,「累計卡友」係指累計卡之持有人,「誠品人會員」係指誠品人會員卡持有人;「誠品會員卡」為累計卡及誠品人會員卡之統稱(以下簡稱為「會員卡」)。


  • 壹、 一般條款
    • 一. 誠品會員卡之申辦
      1. 累計卡

        累計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誠品門市服務台或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線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網站、【誠品人eslite】APP)申辦累計卡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或線上平台申辦。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累計卡於誠品通路消費累計達新台幣1萬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誠品門市服務台換發誠品人會員卡,若出示身分證字號與累計卡申辦資料不符,恕無法進行升等換卡。

      2. 誠品人會員卡

        誠品人會員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申請書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申請人確實填具申請書並親自簽名後,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申請書,或未提供與累計卡申辦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予本公司進行身分核實,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 二. 誠品會員卡有效期間
      1. 累計卡無有效期間限制。
      2. 誠品人會員卡自申請日起算,有效期間一年。於有效期間到期時,消費金額或消費次數未達本公司設定之門檻,該會員累計消費金額、消費次數、點數均歸零,並自動調整為累計卡。如不同意調整,請於會員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個月內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請人經本公司核發會員卡號時即成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會員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利進行身分確認,如持卡人拒絕出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
    • 四. 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恕無法以任何方法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如透過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線上平台申辦之累計卡持卡人欲申請實體卡片,可至服務台享首次免費申辦發卡;若持有之實體卡片遺失或毀損,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得申請補發,本公司將酌收工本費新台幣50元。於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遺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權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或點數、重製/仿冒本卡,或有任何違反本約定條款及各項最新使用規則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權益,並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資格。
    • 六. 已作廢之會員卡(如遺失卡、過期卡等)仍被流通時,視為無效,本公司有權將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誤用。
    • 七.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本公司有權暫停卡片之消費登錄、兌換功能及查詢等相關服務,直至異常狀況解除。
    • 八. 會員同意誠品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誠品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 九. 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請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項活動資訊,可至全台門市服務台,或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以利本公司儘速為您查詢或更新相關資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確更新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權益通知、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持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持卡人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會員卡之核發、續卡、停用、註銷及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各項持卡人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及相關服務之權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對會員卡之「約定條款暨規則」,得隨時修改或變更,並於修改或變更前之一定期間,於本公司門市或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有關本卡各項最新使用規則、各項權益、消費優惠、標識符號、合作廠商、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詳見誠品門市公告或迷誠品【會員專區】訊息:meet.eslite.com,本公司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變更之,以最後更新者為準。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會員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違反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十二. 對於會員卡之使用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洽詢本公司誠品顧客服務中心0800-666-798。
  • 貳、 網路服務約定事項

    為利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網路交易與誠品會員之網路服務(以下稱「網路服務」),當您使用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提供之網路服務時,請您詳讀「網路服務約定事項」,在您開始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網路服務約定事項」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網路服務。

    • 一. 申請方式
      1. 開通網路服務完成驗證後,即同步成為累計卡友。
      2. 若您開通網路服務時已是誠品會員(包含誠品人會員及累計卡友),系統將自動為您登錄誠品會員卡號,或可於會員專區登錄您的誠品會員卡號,啟用網路服務功能。即可於線上平台(包含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誠品人APP等)進行個人消費紀錄之帳戶查詢(包含:效期、點數、消費明細…等),並可於線上即時維護您的個人資料、修改個人電子報退訂閱、參加指定之線上活動等網站內提供之各項專屬服務。
    • 二. 權利與義務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依《民法》等相關規定,是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特別約定事項,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特別約定事項後,才能使用網路服務。當您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特別約定事項之所有內容。
      2. 誠品會員應自行確保網路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誠品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 (1) 網路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
        • (2) 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網站或使用網路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網路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 (3) 網路帳號、密碼及網路權益,僅供誠品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當誠品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Facebook帳號之密碼是由Facebook網站所處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不會接觸到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帳號只能綁定一個網路帳號進行登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經營之各網路服務平台為第一次Facebook帳號登入功能時,需進行第一次綁定,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經由登入Facebook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使用網路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並需遵循誠品網路服務約定事項。誠品會員必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網路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網路服務之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帳號。
        • (6) 如果會員洩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個人資料、Facebook帳號及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機會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網路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網路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綁定社群帳號
請於24小時內至您的電子信箱進行驗證。若您未能於期限完成驗證,請您重新註冊/開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權失敗,請稍候再試!
您尚未申辦累計卡,是否立即申辦?


取消
確認
網站個人設定建置
更換照片
*設定暱稱:
*請選擇你興趣的標籤:(3個以上)
已選擇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
  • 運動休閒旅遊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術生活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迷韓劇
  • 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