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維尼一百歲了!分享插畫家謝培德筆下的經典角色
2026年2月3日
太棒了
你的粉絲將會收到這則分享
取消分享
你的分享已取消
收藏成功
您可至會員專區查看收藏的內容
取消收藏
你已把帖文收藏取消
您的帳號已設定為不開放他人關注,無法分享給粉絲。

小熊維尼一百歲了!分享插畫家謝培德筆下的經典角色

撰文 莊世瑩(作家)

2025 年 12 月 12 日,京都清水寺住持森清半在巨大的和紙上寫下「熊」字,這是日本漢字能力測驗基金會向公眾徵集的,能代表當年時事的漢字。由於今年日本持續出現熊出沒事件,這個年度漢字不僅反映了人們的焦慮,也表達了「重新思考我們與大自然相處的方式」的願望。
 
熊作為絨毛玩具和卡通人物的形象,一直深受人們喜愛,可愛的熊圖案和插畫經常出現在童書中,是人們熟悉的元素。熊既是「令人畏懼的野生動物」,又是「可愛的角色」,這個雙重屬性似乎反映了現代社會的特色:在這個社會中,安全與便利、自然與人類生活之間的平衡變得不穩定。
 
童書中的泰迪熊(Teddy Bear)常被塑造成溫暖、陪伴、成長與情感投射的象徵,是童書史上非常重要的角色。其中《小熊維尼》(Winnie-the-Pooh)的譯本超過 50 種語言,書中的人物和概念也融入我們的日常用語裡,還為其他領域的創作者帶來無數靈感,衍生出更多作品,確立了它在英語兒童讀物的經典地位。

賦予小熊維尼鮮活生命的插畫家謝培德

 
英國作家米恩(Alan A. Milne)是小熊維尼的孕育者,但賦予這隻小熊鮮活生命形象的卻是插畫家謝培德(Ernest H. Shepard)。他以精湛的線條勾畫出書中每個角色獨特的個性,並探索新的插畫形式,將插圖融入文本,與文字相得益彰。如同坦尼爾(John Tenniel)為《愛麗絲夢遊奇境》塑造的圖像典範,謝培德創作的《小熊維尼》已深植人心,無可取代。

日本2025代表漢字「熊」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謝培德於 1879 年 12 月 10 日出生在英國倫敦,父親 Henry Shepard 是一位建築師,也是業餘的話劇演員,天性甜美溫柔的母親 Jessie Lee 則是知名水彩畫家 William Lee 的女兒,喜好音樂和戲劇。身為三個孩子中的老么,謝培德備受寵愛,在這個充滿藝術氛圍的家庭,度過了如田園詩般的童蒙時光。
 
謝培德與母親特別親近,母親總是鼓勵他畫畫,並教導他如何使用顏料,還和他一起計畫長大後要成為畫家。然而就在 10 歲那年,慈愛的母親因病去世,謝培德和姐姐、哥哥被送到姑媽家,美好的童年瞬間戛然而止。喪母的傷慟延續了好多年,他異常思念有母親陪伴的日子,因為母親相信他的天賦,不斷激勵他走向繪畫之路。

《小熊維尼》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謝培德決心要讓母親的期望成真,他保持隨時素描的習慣,勤於記錄那個時代的重要事件,包括維多利亞女王登基 50 週年慶典、懷特利(Whiteleys)百貨公司大火、喬治國王和瑪麗王后的皇家婚禮等。迷人的鋼筆畫生動地描繪了騎馬護衛隊的場景,皇室成員位於舞台中央,街道和沿途建築物上的人群歡呼雀躍,展現了一個孩子超乎年齡的觀察力。
 
父親在妻子過世後,事業開始走下坡,但是仍竭盡全力的關照三個孩子,為他們朗讀狄更斯、史考特等作家的作品,帶他們看演出、度假和旅行。這些活動培養了謝培德對文字敏銳的感悟力,使他在為文學作品繪製插圖時更能夠抓住精髓。
 
從貝克街小學畢業後,謝培德進入奧利佛預備學校。在這所校風嚴厲的男校,學生每天都在躲避懲罰中度過,謝培德唯有私下不停的畫畫,為自己帶來一線曙光。其後他在伯父的安排下進入聖保羅公學,在這裡他得到了習畫的機會,進入「特殊繪畫班」,可以將自己視覺上的想法訴諸筆端。謝培德特別喜歡畫戰爭場面,日後在一戰期間,他也親身上了戰場。

謝培德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15 歲時,謝培德已篤定要以畫家為志業。父親為此感到很欣慰,即使當時父親經濟困窘,仍安排他到希瑟利美術學院(Heatherley School of Fine Art)上進修課,好精進畫藝,爭取皇家藝術學院的獎學金。
 
1898 年,謝培德終於心願得償,進入皇家藝術學院就讀。學院的師資皆為藝壇一時之選,他專心研習水彩和油畫,因品學兼優又獲得蘭西爾(Landseer)獎學金和英國學院獎,令父親非常驚喜。
 
在油畫課上,他第一次遇見佛羅倫斯.查普林(Florence Chaplin)。查普林不僅是學校最優秀的學生,且家學淵源,外祖父蘭德爾斯(Ebenezer Landells)是知名畫家,也是《Punch》雜誌創辦人之一。謝培德經過 2 年的時間,才敢接近他心目中的女神。
 
在一次校內學生畫展中,查普林在謝培德的畫前站了一會兒,說:「你的線描比油畫強很多,你還是害怕油畫顏料。」作為同行,查普林很早就清楚謝培德繪畫的天賦所在,是真正了解謝培德的人。當時窮哈哈的這兩位畫家,因為查普林為醫院創作了一幅壁畫,謝培德的畫也被皇家藝術研究院收藏,兩人終於在 1904 年歡歡喜喜的結婚了。


▌更多圖文書推薦清單
 
 


謝培德兒女也是插畫家,曾為《歡樂滿人間》繪製插圖

 
謝培德在晚年所寫的兩本自傳《Drawn from Memory》和《Drawn From Life》中,細膩且感情豐沛的敘述了自童年至新婚的生活。婚後,這對夫婦最初住在一間潮濕的兩室小屋裡,並在此迎接一對兒女的誕生。

《Drawn from Memory》和《Drawn From Life》
圖片來源:Openbook閱讀誌
 
兩個孩子後來都成了插畫家,兒子葛雷在二戰期間服役於英國皇家海軍志願後備隊,但他乘坐的船艦不幸被德國潛艇擊中而殉難。女兒瑪麗因一張聖誕賀卡獲得作家崔佛斯(P. L. Travers)的賞識,受邀為《歡樂滿人間》(Mary Poppins)繪製插圖,創造了英國兒童文學中另一個令人難忘的形象。

《歡樂滿人間》內頁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謝培德是非常活躍的畫家,他的作品曾在許多展覽中展出,包括伯明罕皇家藝術協會、格拉斯哥美術學院、利物浦沃克藝術畫廊和曼徹斯特美術館。但他最愛的還是倫敦,曾在皇家藝術學院舉辦過16次畫展。不過他對自己的才華相當有自覺,他知道自己對線條的運用更勝於色彩。
 
為了家計,謝培德也為許多經典書籍繪製封面和插畫,包括:《伊索寓言》和《David Copperfield》等。他同時也為《Printer’s Pie》、《London Opinion》、《Nash’s》、《Odd Volume》等雜誌畫漫畫。經過引薦,謝培德接觸了《Punch》雜誌社,自 1907 年起為他們提供插畫。他的作品多為社會評論和幽默笑話,鮮少觸及政治議題。

謝培德與米恩的淵源,促成小熊維尼的誕生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謝培德自動請纓上戰場,加入皇家砲兵部隊,實現他幼年時期想當軍人的夢想,還晉升為少尉。他曾駐紮在法國、比利時和義大利,並參與了索姆河和帕斯尚爾戰役。他的繪畫天賦在他為情報部門繪製戰場草圖時發揮了實質效用,因此國王授予軍事十字勳章,但是他的哥哥卻在索姆河戰役中陣亡。
 
在服役期間,即使飽經戰火摧殘、困苦和磨難,謝培德仍然創作了一些個人化的戰爭紀錄,既描繪他親眼目睹的荒涼景象,還有平民百姓的辛酸和悲憫,也展現與他並肩作戰的戰友情誼。他的作品出人意料之外的充滿樂觀精神,也不乏軍旅生活中輕鬆一面的寫實繪畫,他始終保持著開朗的態度。

《Punch》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即使在軍旅期間,謝培德依然繼續向《Punch》投稿。1921 年,他正式加入《Punch》的編輯團隊,1935 年成為第二漫畫家,1945 年接替 Bernard Partridge 成為首席漫畫家。謝培德的漫畫和插圖在《Punch》占據了半個世紀的重要地位,他的作品對動態的傑出運用,讓其他同事的作品都相形見絀。然而,謝培德始終不太適合政治漫畫家的工作。他細緻的畫作在紙面上顯得有些凝重,他的喜劇風格過於溫和,難以使他的政治諷刺更具衝擊力。
 
1949 年他交出首席漫畫家的棒子,但仍繼續為《Punch》繪製漫畫。1953 年《Punch》新任主編穆格里奇(Malcolm Muggeridge)上任,在新管理計畫的要求下,謝培德被解雇了,結束了與《Punch》長年的合作。
 
謝培德與米恩的人生交會點正是出現在《Punch》。米恩早在 1906 年即當上這本雜誌的助理編輯,負責撰寫幽默散文、詩歌、戲劇評論和書評等,曾被譽為「最接近路易斯.卡羅(Lewis Carroll)精神」的接班人。
 
從一戰返鄉後,米恩轉型為劇作家。1924 年他集結在《Punch》發表的詩歌,欲出版《When We Were Very Young》,雜誌社請謝培德為詩集配插畫。連同之後的姊妹作《Now We Are Six》,謝培德靈動的線條,與米恩如音符輕快跳躍的詩句完美契合。

《When We Were Very Young》內頁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不過一開始,米恩覺得謝培德的風格並不適合自己的作品。米恩個性內斂拘謹,在第一本詩集繪製插圖之初,他寫信給編輯詳細說明對插圖的期望,經由編輯居間往來傳達,謝培德反覆修改草稿,直到達成一致決議後,才在米色紙板上用鋼筆和墨水繪製最終版本。
 
謝培德曾說過:每次與米恩合作,都得重新建立彼此的關係。幸運的是,兩人的合作慢慢發展成相互尊重。當米恩準備把為兒子說的床邊故事集結出版《小熊維尼》時,他堅持要由謝培德繪製插圖。而且,他深知這本書的成功,謝培德的插圖是重要關鍵,因此主動將一部份版稅與謝培德分享。

小熊維尼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後來,米恩甚至為謝培德寫了一首詩,並提贈在一本《小熊維尼》上。這首詩充分展現了米恩對謝培德藝術的讚賞。
 
當我離世之時,讓謝培德裝飾我的墓碑,
並在墓碑上放置(如果還有空間)兩幅畫:
第111頁的小豬,以及小熊維尼和小豬行走的157頁,
……彼得會以為他們是我的,在天堂迎接我。

1926 年原版《小熊維尼》111頁的小豬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1926 年原版《小熊維尼》157頁,小熊維尼和小豬行走的背影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米恩對純真的童年有著歡樂的感受力,他在《小熊維尼》中建構了一個返璞歸真的桃花源,裡頭住著性情溫和又傻氣的維尼小熊、睿智而深思熟慮的驢子屹耳、活潑好動的小豬,以及充滿冒險精神的克里斯多福.羅賓和他們的動物朋友。謝培德為這些角色賦予了鮮活的生命力,他精心繪製的百畝森林地圖,也成為故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帶領讀者進入充滿想像的世界。

《小熊維尼》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啟發創作《小熊維尼》靈感的來源,是米恩為兒子克里斯多福一週歲生日,在倫敦哈洛德百貨公司買的泰迪熊。起初它叫做「愛德華熊先生」(Mr. Edward Bear),後來重新命名為維尼,取自倫敦動物園一隻加拿大黑熊的名字(關於這隻熊的真實故事,可延伸閱讀《遇見維尼》一書)。但謝培德在作畫時,畫的並不是克里斯多福的泰迪熊,而是以自己兒子的泰迪熊 Growler 為原型。

倫敦動物園的雕像熊標示著米恩的創作來源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踏入除了小熊維尼外的百畝森林

 
繼《小熊維尼》之後,米恩又於1928年出版續集《The House At Pooh Corner》,故事的舞台依然是百畝森林。百畝森林的原型是英國薩塞克斯郡的亞士頓森林(Ashdown Forest),米恩的鄉居農場就在附近。他選擇以自然環境為故事背景,讓動物布偶和大自然共存,為這個故事帶來特殊的魅力,也是獲致成功的祕訣。
 
謝培德繪製插畫時,曾多次探訪亞士頓森林。米恩帶著他到故事中出現的每個角落實地觀察。無論是維尼玩投棒遊戲的木橋、袋鼠小荳練習跳躍的窪地,還是茂密的金雀花叢和山丘上的松樹林,謝培德運用敏銳的觀察和流暢的筆觸來描繪風景,結合自然主義與抽象主義,巧妙將故事的起源地幻化成一座如有魔法的森林。

謝培德與米恩的紀念碑,俯瞰500英畝的亞士頓森林,也就是《小熊維尼》的故事發生地。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他將讀者的視角置於小熊維尼、小豬和兔子身後,彷彿將我們也帶入這片風景和故事中。他的鉛筆素描運用了豐富的筆觸,即使是黑白的圖畫,藉由粗細不一的墨線,也能表現出質感、肌理和光線的變化,如同書法一般,既清晰又不失自然流暢。
 
謝培德也善用畫面留白,並嘗試不同的角色組合方式,來呈現令人滿意的平衡構圖。他善用解讀文本的天賦,常以反諷而非依循字面的方式詮釋,在畫面中加入趣味盎然的細節,不僅與文字相得益彰,有時還擴展了文本。這種圖畫和文字完美契合的互動展開,讓即使是很小的孩子也能參與故事其中,一邊「讀」圖畫,一邊「聽」文字。
 
《小熊維尼》系列的成功,確定了謝培德作為兒童文學插畫大師的地位。其後他為《柳林風聲》(The Wind in the Willows)繪製的插圖,完美的捕捉了故事的精髓:田園詩般的鄉村風光、動物之間的友誼,以及他們在河岸邊驚險刺激的冒險,再度塑造了另一部無可取代的經典。

《柳林風聲》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在謝培德之前,1908 年出版的《柳林風聲》已經有三位插畫家配過插畫,但作者格雷姆(Kenneth Grahame,或譯葛拉罕)均不滿意,認為他們筆下的人物像「木偶」,因此邀請謝培德繪製新的版本。
 
格雷姆邀請謝培德去看那條激發他創作靈感的河流。謝培德帶著速寫本在河邊尋找老鼠的船屋,仔細觀察動物棲息的洞穴,以及鼴鼠過冬的草地,忠實的展現書中的氛圍。雖然格雷姆未能親眼見到最終的成書,但當謝培德給他看草稿時,他說:「我很高興你把他們變成了現實。」

謝培德繪製的《柳林風聲》
圖片來源:Openbook 閱讀誌
 
謝培德還為其他幾本兒童文學名著繪製插圖,如:Mary L. Molesworth的《The Cuckoo Clock》、Frances E. H. Burnett的《祕密花園》、Thomas Hughes的《Tom Brown's Schooldays》,以及安徒生的《童話故事集》。此外,他也創作了兩本自己的童書:《Ben and Brock》和《Betsy & Joe》。

小熊維尼迎來百歲生日,成為跨世代經典

 
晚年的謝培德依然筆耕不輟,從未停下他的畫筆,但心中不免有遺憾,認為《小熊維尼》的插圖,掩蓋了其他許多作品的光芒,大眾只記得他「小熊維尼插畫家」的身分。但是當米恩的版權輾轉賣到迪士尼手上時,面對迪士尼新創的小熊維尼,即使他已93歲高齡,仍然在不到4個月的時間裡,用水彩為他最初創作的240幅黑白插圖全部上色。


 
謝培德是涉獵廣泛的藝術家和插畫家,在描繪兒童形象方面擁有無與倫比的天賦,同時在政治漫畫方面也展現出被低估的才華。他充滿活力的插圖,反映了幽默含蓄的風格,以及諷刺而冷峻的世界觀。他精湛的繪畫技巧創作出令人難忘的場景,既展現了地域特色,又刻畫了人物形象。他是維多利亞時代纖細黑白插畫傳統的最後一位藝術家。

 謝培德
圖片來源:Openbook閱讀誌
 
2026 年《小熊維尼》將迎來它的百歲生日。一個世紀以來,這本書激發了無數文學、音樂等其他的藝術作品,甚至還有心理分析和哲學的探討。是謝培德這位線畫的詩人,為小熊維尼和他百畝森林的夥伴塑造了形象、賦予了生機。他的插畫跨越了世代,至今仍深受兒童和成人的喜愛,是幾代人共同擁有的文化遺產。
 


▌放慢步調,找回生活頻率
 
在繁忙焦慮的世界中,小熊維尼教導你我如何放慢腳步,感受周遭環境的小細節,並重新回到當下。
 
每當感到焦慮的時候,本書的正念思考將帶領讀者一步步回歸平靜。

小熊維尼的正念筆記
 
 
 
 


▌看更多 Openbook 閱讀誌文章
 
 



《Openbook閱讀誌》是台灣的非營利專業數位書評媒體,我們也是華文世界唯一有系統地評介書籍和推廣閱讀的媒體。 深受各界產官學研和廣大讀者的肯定和支持。
太棒了
你已關注Openbook閱讀誌
取消關注
你已取消關注Openbook閱讀誌
您已經按過囉!
迷商品
小熊維尼的幸福語錄: 尋找生活中的美好日常

小熊維尼的幸福語錄: 尋找生活中的美好日常

作者:凱薩琳.海卡/ 艾倫.亞歷山大.米恩

價格:331

小熊維尼的療癒語錄: 陪伴我們成長的溫柔話語

小熊維尼的療癒語錄: 陪伴我們成長的溫柔話語

作者:布列塔尼.魯比亞諾

價格:379

葬送的芙莉蓮 15 (特裝版)

葬送的芙莉蓮 15 (特裝版)

作者:山田鐘人/ 原作; 阿部司

價格:246

我可能錯了:森林智者的最後一堂人生課 (電子書)

我可能錯了:森林智者的最後一堂人生課 (電子書)

作者:比約恩.納提科.林德布勞、卡洛琳.班克勒、納維德.莫迪里 封面繪者:托馬斯.桑切斯

價格:219

【會員專區 / 登入註冊服務暫停公告】
為了提供更優良的系統服務品質,目前登入服務進行維護中,將暫停登入/註冊服務、聯絡客服⋯等功能。
立即驗證手機號碼,以獲得更便捷的服務體驗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手機驗證
手機驗證
會員資料確認
您已是誠品會員,填寫資料與會員卡資料不一致,請擇一填寫以下欄位進行驗證。
會員資料有誤
很抱歉,您的會員資料有誤,請聯絡客服。
手機驗證

*請於5分鐘內輸入驗證碼,逾時請重新發送。

我們將發送驗證碼至您的手機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試試 電子信箱驗證
請輸入驗證碼

如果您無法收到驗證碼,請聯繫客服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驗證成功
您已驗證成功,可以綁定社群帳號作為下次快速登入。
忘記密碼
簡訊/電子信箱驗證
重設密碼
驗證碼認證
已重新發送驗證信至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尚未設定社群帳號快速登入
請登入誠品帳號進行綁定
登錄卡號
誠品會員條款
歡迎您首次登入迷誠品,請您閱讀並同意以下服務條款: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


本約定條款所稱之「誠品會員」包括「累計卡友」及「誠品人會員」,「累計卡友」係指累計卡之持有人,「誠品人會員」係指誠品人會員卡持有人;「誠品會員卡」為累計卡及誠品人會員卡之統稱(以下簡稱為「會員卡」)。


  • 壹、 一般條款
    • 一. 誠品會員卡之申辦
      1. 累計卡

        累計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誠品門市服務台或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線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網站、【誠品人eslite】APP)申辦累計卡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或線上平台申辦。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本人申辦資料後,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累計卡於誠品通路消費累計達新台幣1萬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誠品門市服務台換發誠品人會員卡,若出示身分證字號與累計卡申辦資料不符,恕無法進行升等換卡。

      2. 誠品人會員卡

        誠品人會員卡之申請、核卡及續卡資格,由本公司制訂並對外公告,申請人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申請書載明之「約定條款」、「個資告知事項」、「使用規則」及相關規定,申請人確實填具申請書並親自簽名後,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 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或未確實填具申請書,或未提供與累計卡申辦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予本公司進行身分核實,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

    • 二. 誠品會員卡有效期間
      1. 累計卡無有效期間限制。
      2. 誠品人會員卡自申請日起算,有效期間一年。於有效期間到期時,消費金額或消費次數未達本公司設定之門檻,該會員累計消費金額、消費次數、點數均歸零,並自動調整為累計卡。如不同意調整,請於會員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個月內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請人經本公司核發會員卡號時即成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會員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利進行身分確認,如持卡人拒絕出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
    • 四. 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恕無法以任何方法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如透過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線上平台申辦之累計卡持卡人欲申請實體卡片,可至服務台享首次免費申辦發卡;若持有之實體卡片遺失或毀損,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得申請補發,本公司將酌收工本費新台幣50元。於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遺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權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或點數、重製/仿冒本卡,或有任何違反本約定條款及各項最新使用規則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權益,並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資格。
    • 六. 已作廢之會員卡(如遺失卡、過期卡等)仍被流通時,視為無效,本公司有權將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誤用。
    • 七.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本公司有權暫停卡片之消費登錄、兌換功能及查詢等相關服務,直至異常狀況解除。
    • 八. 會員同意誠品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誠品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 九. 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請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未收到各項活動資訊,可至全台門市服務台,或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以利本公司儘速為您查詢或更新相關資料。若因持卡人未正確更新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權益通知、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持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的通知,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持卡人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 十. 本公司保留會員卡之核發、續卡、停用、註銷及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各項持卡人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及相關服務之權利。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對會員卡之「約定條款暨規則」,得隨時修改或變更,並於修改或變更前之一定期間,於本公司門市或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以電話或Email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有關本卡各項最新使用規則、各項權益、消費優惠、標識符號、合作廠商、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詳見誠品門市公告或迷誠品【會員專區】訊息:meet.eslite.com,本公司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不定期更新或變更之,以最後更新者為準。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會員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違反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十二. 對於會員卡之使用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洽詢本公司誠品顧客服務中心0800-666-798。
  • 貳、 網路服務約定事項

    為利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便利之網路交易與誠品會員之網路服務(以下稱「網路服務」),當您使用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提供之網路服務時,請您詳讀「網路服務約定事項」,在您開始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網路服務約定事項」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網路服務。

    • 一. 申請方式
      1. 開通網路服務完成驗證後,即同步成為累計卡友。
      2. 若您開通網路服務時已是誠品會員(包含誠品人會員及累計卡友),系統將自動為您登錄誠品會員卡號,或可於會員專區登錄您的誠品會員卡號,啟用網路服務功能。即可於線上平台(包含但不限於:誠品網路書店、迷誠品、誠品人APP等)進行個人消費紀錄之帳戶查詢(包含:效期、點數、消費明細…等),並可於線上即時維護您的個人資料、修改個人電子報退訂閱、參加指定之線上活動等網站內提供之各項專屬服務。
    • 二. 權利與義務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依《民法》等相關規定,是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特別約定事項,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特別約定事項後,才能使用網路服務。當您使用網路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特別約定事項之所有內容。
      2. 誠品會員應自行確保網路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誠品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 (1) 網路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
        • (2) 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網路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網站或使用網路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網路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 (3) 網路帳號、密碼及網路權益,僅供誠品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 (4) 當誠品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Facebook帳號之密碼是由Facebook網站所處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不會接觸到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帳號只能綁定一個網路帳號進行登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經營之各網路服務平台為第一次Facebook帳號登入功能時,需進行第一次綁定,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
        • (5) 經由登入Facebook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網路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使用網路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本人之行為,並需遵循誠品網路服務約定事項。誠品會員必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網路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網路服務之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帳號。
        • (6) 如果會員洩漏或提供予第三人自己的個人資料、Facebook帳號及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機會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網路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網路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網路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網路服務。
        •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6) 濫發廣告郵件。
        • (7) 其他誠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如會員利用網路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 三. 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網路服務或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活動及使用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網路服務約定事項之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 四. 網路交易須知
      1. 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得在本網站查詢訂單明細及出貨狀況。
      2. 當會員使用網路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會員使用網路服務進行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誠品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誠品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協助處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後,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含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 (4) 依照會員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內外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 六. 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權暫停提供網路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 七.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所使用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誠品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含會員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違反,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網路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及律師費等。
      2. 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侵害誠品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歡迎檢舉,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666-798)處理。
  • 其他
    • 一.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台灣之門市。
    • 二. 「誠品會員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誠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開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及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以下事項:

    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您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或活動及其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或進行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誠品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顧客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 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3. 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5. 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6. 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注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核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或必須採取停卡措施,尚請見諒。

  • 誠品會員卡使用規則

    消費/誠品點累計規則

    1. 消費時須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提供身分證字號(外籍會員恕不適用)、行動電話號碼進行身分確認,方可累計消費金額或誠品點,單筆交易金額NT$40元1點。(僅誠品人會員有點數累計)
    2. 於網路書店之消費請先註冊網路帳號,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誠品點,以發票日為計算基準。
    3. 誠品點有效期限:每筆消費累積之誠品點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會員資格失效點數即同時消失。(舉例:誠品人會員於2017年所得誠品點,將於2018年12月31日自動失效因故無法累計消費金額及誠品點時,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誠品人會員卡至全台誠品各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
    4. 消費累計金額、次數與誠品點以折扣後所支付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於消費日2個工作天內匯入個人帳戶,下列項目不列入消費累計金額:
      • 購買禮券之金額(持未開發票禮券之消費可納入累計)
      • 代收款項(如兩廳院售票、停車費)
      • 非誠品表演廳主辦之節目票券及公關票券(票價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貴賓券字樣)之購票金額
      • 誠品會員付費入會費用NT$2,000元
      • 退貨之消費累計將自動扣除

      ◎遺失補卡之工本費可列入金額、次數與點數累計。

    誠品點折抵方式

    1. 誠品人會員持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或本人台灣身分證正本(外籍網路會員恕不適用)可進行折抵,外籍會員僅適用出示實體卡、官方行動版會員卡,至全台各門市消費,每10點誠品點可折抵消費金額NT$1元,亦可於網路書店兌換相關商品。
    2. 誠品點折抵,網路書店及松菸影院須全額折抵,部分專櫃恕不配合點數折抵,相關折抵辦法以活動現場或網站標示為準。
    3. 誠品點數限於結帳時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
    4. 點數一經折抵,若有任何問題,需經2個工作天方可返還。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如系統產生異常狀況時,誠品將暫停該卡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誠品隨即恢復開通點數兌換或折抵功能。
    6. 會員應善盡會員卡保管責任,任何已折抵之點數除取消訂單或退貨外,均無法退回點數。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最新使用規則請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

    如持卡人有任何違反誠品會員約定條款、消費累計、消費積點與點數折抵規則之情形,經本公司就個案認定,認為情節重大,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持卡人不得有異議。

綁定社群帳號
請於24小時內至您的電子信箱進行驗證。若您未能於期限完成驗證,請您重新註冊/開通。

請以微信掃描QR碼並分享

Facebook 授權失敗,請稍候再試!
您尚未申辦累計卡,是否立即申辦?


取消
確認
網站個人設定建置
更換照片
*設定暱稱:
*請選擇你興趣的標籤:(3個以上)
已選擇 0/10
  • 翻譯文學
  • 華文創作
  • 華文閱讀
  • 外文閱讀
  • 親子家庭
  • 影音3C
  • 美食茶酒類商品
  • 旅遊文化
  • 服飾配件
  • 家居雜貨
  • 手作體驗
  • 雜誌新訊
  • 提案on the desk
  • 誠品選書
  • 誠品講堂
  • 誠品閱讀光影
  • 風格文具
  • 誠品專欄
  • 誠品新聞
  • 誠品30週年
  • 迷電影
  • 嚴選商品
  • 特別企畫
  • 人物故事
  • 閱讀文化
  • 藝文活動
  • 釀電影專欄
  • 赫斯特專欄
  • 門市優惠
  • 品牌優惠
  • 境外旅客
  • 會員獨享
  • 公告資訊
  • 展覽
  • 講座
  • 課程
  • 電影
  • 表演
  • 編輯書房
  • 品牌故事
  • 香氛美容
  • 典藏敦南
  • 迷台劇
  • 誠品一日電台
  • 不打烊書店
  • 編輯精選
  • YouTube
  • 影音企畫
  • 尋味玩食
  • 誠品線上優惠
  • 迷誠品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