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 Up Asia创办人陈小麦、独立音乐产业推手陆君萍:在音乐与文创的路上,我们都需要书的帮忙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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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 Up Asia创办人陈小麦、独立音乐产业推手陆君萍:在音乐与文创的路上,我们都需要书的帮忙

撰文 曾令懷

6 月份的每个周五,创业小聚在诚品信义店陪大家一起夜读!新24小时书店「诚品信义店」与「创业小聚」以「夜读业读」为题,诉说新创家与创业推手在日以继夜地追寻梦想旅程中,如何从书中获得他们想要的解答?

继上一周「冒险解答,从书中找到实现创业的路径」後,第二周的「夜读业读」以音乐与文创为题,邀请到过去十二年都在音乐产业、现为策展顾问及作家的陆君萍,以及 Pop Up Asia 亚洲手创展执行制作人陈小麦分享,自己在追求理想、开创生活风格的路上,「阅读」带来了什麽力量,又为读者推荐了哪些选书。



本文授权转载自 Meet创业小聚,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我的人生就是彻底实践,让喜欢的事成为生活。—— Pop Up Asia 亚洲手创展创办人陈小麦



甫开场,陈小麦就点出自己的理念。大学期间,陈小麦曾经做过许多打工,举凡从麦当劳到新闻公司都在范围内,不过并不是为了钱,而是探索自己的兴趣所在,「我希望自己可以毕业後就做喜欢的工作,而不是透过不断换工作来寻找。」2005 年,小麦与打工的同事一同办了一个创意市集活动,进而发掘自己对於手作创作的兴趣,「因为看到创作者在创作手作的时候,眼中散发光芒,他们好像掌握了自己的人生一样。」

那个时候,台湾对於创意市集的概念还很模糊,但是为了让更多设计、艺术相关背景的人们有个展现自己的舞台,陈小麦在 2008 成立以手创市集的内容为主品牌 CAMPOBAG,也在 2012 年时进驻大稻埕 URS155 基地,随後在 2016 年举办了第一届亚洲手创展,将亚洲各地的手创者集结在一起,相互交流分享,也凝聚制造商、材料商、通路商等等,希望手创市集不只是一个活动,而是一个可以具有商业价值、国际性的产业。

然而创业的这十几年间,小麦不断思索着自己的商业模式到底是什麽,如何让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同时,还可以继续活下去;尤其是在 2012 年进驻大稻埕期间,小麦遇到了重大挑战,并且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不足。

阅读不只是学习,也带来新的想法

「那时候我认识到:我不是一个很厉害的创业者。」就好像是当了爸妈之後才开始如何学习当爸妈,创业者也是一样;小麦回忆,那段时间虽然非常辛苦,但是也开始沈淀自己,「没有人逼我创业,是我自己决定的。」小麦体悟到,自己必须有所学习,并且开始从书本里找答案。

《公司赚钱有这麽难吗》:让服务成为产品

「那时候看完就觉得,天啊!为什麽不让我早十年看到这本书!」由於是一间以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公司,这本书的观念大大颠覆了小麦对於服务的想法——必须要「让服务产品化」,亦即先让消费者付钱,才可以享有服务的价值;另一方面,也有越来越多手作产业将自己的产品开始服务化,例如课程、亲手体验等等,让消费者感觉到自己买到的是只属於自己的产品。


▌更多陈小麦的推荐书籍

《获利优先》:先预设获利,才可以减少成本
《寿司干嘛转来转去》:用漫画解释经营公司基本观念

 



音乐也是一种广场生活。我们没有舞台的界线,主办方、乐团表演者、听众都是平等的。——台湾知名乐评人陆君萍

「人生有许多巧合,过去的经验推着我走到了现在。」陆君萍早在学生时期就接触到了所谓的生活节——从陈文茜举办的中元普渡艺术节,到一间名为「甜蜜蜜」的酒吧老板在永福桥下办的破烂生活节。当时陈水扁当选台北市长,政党轮替的氛围让青年得以走进主流的视野,草根文化逐渐获得重视,破烂生活节甚至上了报纸全版,也有导演来拍摄纪录片,她回忆到,当年创意市集的某一句标语,深深影响着今天的许多生活节、创意市集,也就是「创造年轻人的广场生活。」

「我觉得那是那个年代最重要的一句话了。」陆君萍说,年轻人开始可以在网路藉由部落格表达自己的声音与意见,也可以在现实生活中的广场上做自己,这是一个时代的大浪潮;年轻人们不再只是一个反抗者,而是一个开创者,这同时也是简单生活节之所以可以茁壮的原因。

陆君萍:为了解决难题,我必须阅读,就像人生一样

虽然在音乐圈叱诧风云,但是路途上的大风大浪与载浮载沉,只有自己可以体会,「尽管我不喜欢看工具书,但是为了解决难题,我就会继续看下去,人生也是如此。」陆君萍说。

《肉体与石头》:我的工作不只是提供舞台,也提供了感受和温度
2006 年加入街声的陆君萍,马上在当年参与了第一届的简单生活节,作为一个民谣品牌,它成功占据了年轻人的心。不过街声本身就是一个包容所有音乐类型的独立音乐孵育平台,因此也曾经在花博公园举办过 Park Park Carnival,选团标准甚至仅看乐团的提案有没有创意。
陆君萍选出已绝版的《肉体与石头》此书来辅佐自己,「这本书就是在说怎麽处理『创造经验』这件事情;如何让进入我们领域的人,得到我们想要提供给他的经验。」她分享,就如同各种生活节是为了展现与表达自己,如何让参与的人知道年轻人的感受与想法,就必须透过空间所创造出来的经验与感受。


▌更多陆君萍的推荐书籍
《质疑克里希那穆提》:其实所有问题都是人的问题,所以你最应该先从自己开始了解
《看不见的城市》:如果你想要让生活飞翔,这本书可以帮助你找到那个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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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诚品人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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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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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2. 当会员使用网路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资料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2. 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诚品或其他权利人智慧财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处理。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 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您最完善的服务并保护您的个人资料,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诚品开发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诚品文化艺术基金会及诚品旅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谨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告知您以下事项:

    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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